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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2016-09-15发布 4399字

第二天醒来,仍旧该干什么干什么,甚至偶尔故意与夏宁森对着干,虽然最后总是落于下风,但她一直安慰自己,就权当是提前演练了,倘若日后再度真刀真枪地对抗上,至少心理承受能力也会更强一些。

店里的服务员帮忙将鞋穿在脚上,洛檬对着镜子看了看,才又说:“你不要故意岔开话题,说吧,和何明亮到底怎么回事?老实交待!”

慕莎莎大概也根本没想隐瞒,随口便说:“就是你想的那么一回事。”她也换了新鞋,正压住裙摆对镜转了个圈,仿佛对这个话题丝毫没有兴趣,语气疏淡懒散。

“我想?原本我还在想你们什么时候会战争升级打起来呢!”洛檬明显鄙夷,“藏得可真好啊,连我都差点瞒过了。”

慕莎莎却不觉得内疚,只是笑着说:“也不过就是最近的事。有一次出去玩时恰好碰上了,后来他就偶尔约我吃饭喝东西,结果我才发现这人还不算太差,至少很有风度,过马路的时候都知道主动拦在有车的那个方向。”

“风度?当年不知道是谁在寝室里忿恨地说,张东宪是这世界上最小气没品的男生!”或许真是记忆太过深刻,洛檬将死党当时的语气和表情学得惟妙惟肖,就连当事人自己都愣了一下,而后禁不住笑出声来:“念在他从那时起就暗恋我的份上,这种事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原来这么久了。洛檬着实小小吃了一惊,不由得问:“何东宪同学自己承认的?”

“对,据说还是一见钟情呢,你说感不感人?”

天哪!有六七年了呢!这下连洛檬都忍不住感叹起来:“原来在他当年粗鲁无礼的行为之下包藏了那样一份柔软细腻的少年心思!……”说得抑扬顿挫,仿佛诗朗诵般,就连一旁的年轻店员都抿着嘴微笑起来。

慕莎莎更是大笑,末了转头又问:“你这么迟钝,怎么可能发现得了?”不等洛檬回答,却又接着说:“是不是被谁提醒的?也不对啊,这事我们还没对外公布呢……”

洛檬一怔,说:“是宋宁。”原来他是那样精明的人,仿佛事事通透,什么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否则凭什么只因为一桩酒吧打架事件便看出端倪?他说,有人越是斗嘴感情便越好,而夏宁森也说,不是冤家不聚头。这两人的观点似乎很有默契地达成一致,结果更加衬托出她的反应慢半拍。

慕莎莎又提议:“要不要改天来个四人聚餐?”

“谁?”她皱眉,随便沉声说:“和他有什么好聚的。”

慕莎莎愣住,“他?”瞧了一眼肖颖不豫的脸色,不禁微叹:“我是指你和夏宁森,然后再加上我和何明亮。”

“哦……”洛檬的语气这才缓下来,抱怨道:“话题转得这么快干嘛?”害她以为还是在说宋宁。

慕莎莎也不和她争辩,不置可否的笑了一下。

洛檬又说:“夏宁森最近挺忙的,也不知道有没有时间。”

“拜托,就当是给我一个接近偶像的机会吧。”

她这才突然想起来,于是去翻包里的手机,低头摆弄一阵然后递过去,笑得十分小人得志:“请容许我在你面前炫耀一下。”

结果慕莎莎果真不负所望,几乎冒出心心眼,“你这女人到底上辈子修来什么福?!”

她故作高姿态,只是轻描淡写地说:“长得帅又不能当饭吃,有什么了不起。”其实也确实有点不服气,为什么就连闺中蜜友都是一副仿佛她高攀了夏宁森的模样?

她看不出他有多好,心思倒是深沉得可怕,时常将她玩弄于股掌之间。

两人正说着话,店门徐徐开了,走进一位年轻女子。

慕莎莎下意识地抬头看了看,结果却不免呆了一下,然后便低声对洛檬说:“很面熟啊,不知道在哪里见过。”

那个女人已将宽大的墨镜摘下来拿在手上,正缓步走过整洁精致的鞋架,身旁跟着周到殷勤的店员,轻声说:“这些全是今年春夏新款,请问小姐穿几号鞋?”

“六号。”因为越走越近,所以声音清晰得传过来,委婉动听,犹如淙淙流水,细细蜿蜒到心底。

由于角度问题,肖颖回过头时只能看见一张侧脸,只见那个女人说话的时候嘴角边隐约有梨涡显现,很像香港TVB的某位电影明星,却又比那位明星更加漂亮。

她竟然也觉得对方熟悉,即使连人家的正面都没看见,却仍旧觉得熟,好像真的曾经在哪里见过一般。

那个女人似乎看中了满意的鞋款,脚步微停,而后便随手指了指:“六号的,请先替我包起来。”语气十分温和有礼,偏偏神色间却有几分漫不经心,然后低下头看了看手机,仿佛根本不是特意来买鞋的,而是在想着其他什么心事。

结果她一口气挑了七八双,清一色的细高跟,却连试都没有试一下,只是一径摆弄着手机,看起来却又并不像在发短信的样子,只是将滑盖推上拉下,其实更像是在等电话。

最后她终于走到她们面前,只距离五六步之遥,店堂里明亮的满天星灯光照在她的身上,白色衬衣配黑色长裤,微瘦而高挑的身材,配上乌黑的童花头,发尾只在脑后简单的盘了个髻,其余并无过多的修饰,就连妆容也极轻淡,只有一块精巧的手表戴在右腕上,明明简洁利落得近乎朴素,却又仿佛令人惊艳。

就像三四十年代好莱坞黑白片里走出来的女主角,有一种冷艳的夺目。

洛檬心里也忍不住赞叹了一声,因为现在很少有人能将这一身穿得这样好,非但不像工作装,反倒犹如气质卓然的淑女,品味简洁高雅。她又转眼去看向来挑剔的许一心,后者果然也流露出赞赏的神色。

只是那个年轻女人对她们的目光恍若未觉,因为手机终于在掌心轻轻震动起来,她仿佛等这个电话等了很久,在那一刻脸上分明一扫先前的心不在焉,接起电话的之后微微笑道:“我就在B市,谁知你已经走了……对,明天要回新加坡一趟,国庆前后再回来……”佳人恬静地微笑着絮絮低语,目光投向不远方的明亮橱窗,盈盈摇曳,如盛水光。

又是这样似曾相识的感觉,洛檬抬头,心中陡然一动。

结果等到走出店去,她又忍不住回望了一眼,高大的玻璃门内,黑白分明的纤细身影格外醒目。

慕莎莎问:“怎么了?”

她笑了一下说:“我终于想起她是谁了。”

真是可惜,当初摄有夏宁森照片的那个网页没有保存下来,原来这位复古美女在现实生活中竟比镜头里还要美丽许多。

晚上回到公寓,洛檬一边看电视一边抓过手机,想了想还是调出一串号码,打给C市家里的座机,结果只响了两三声便通了。

“你居然在家?”她似乎有点吃惊,眼睛却还盯着电视屏幕,翘着脚很没气质地歪倒在沙发里。

夏宁森在电话里反问:“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没有没有,随便感慨一下,居然没有出去花天酒地,多么难得。”

“难道你打固定电话,就只是为了确定一下我是否在家?”他似乎低笑了一下,分不清真假地夸奖道:“你真是越来越尽职,居然还学会变相查岗了。”

洛檬随口就应:“谢谢,我会再接再励。”。

谁知夏宁森却停了一下,然后才问:“你怎么了?”声音里有一点点的迟疑。

“什么怎么了?”电视剧中正上演到最高xdx潮的部分,男女主角在分别多年后此刻终于就要重逢,她突然不想再和他说话,免得分散精力。

于是便说:“没什么事,挂了。”

可终究还是没能挂掉,因为夏宁森又叫了她一句:“洛檬,你今天情绪不大对头。”他似乎又恢复了一贯的气定神闲,漫不经心地问:“难道是在学校里受了挫折?还是谁惹你生气了?”

洛檬却好奇,他凭什么说她情绪不对?只不过讲了两句话,再敏锐也不至于如此吧?

“没谁给我气受,我好着呢。下午还去逛了街,买了双新鞋,足足有六七公分高,拿在手里完全可以当作杀人凶器。”她缓了口气,又说:“要说起不正常,今天唯一不正常的举动就是给你打了电话呗。夏宁森,你是不是不习惯了?那我下次不打就是了,免得再被你怀疑情绪不对头。”说完将手机滑盖滑下,丢在一旁。

就因为说了那一大段话,结果错过了久别重逢的最经典场面,她皱起眉,赌气一般索性拿起遥控换了个台。

台湾综艺节目主持人正在讲冷笑话,旁边女主持配合着娇声娇气说:“好冷哦……”她也觉得冷,抖了一下,再度换台。

厚厚的抱枕堆里传出音乐声,声音微小沉闷,洛檬过了好半天才听见,伸手扒翻出来一看,果然是夏宁森。

她平静地问:“又有什么事吗?”

“这话应该我问你才对。”他听起来倒并不生气,声音甚至比她更平静。

她静了两秒,突然问:“夏宁森,你记不记得自己陪我逛过几次街?”

“两次。”

答得这么快?她忍不住笑了一下,又问:“还记得都买过些什么吗?”

几乎是话音刚落,他便说:“一次是餐具,另一次是鞋子。你问这些干嘛?”

她不禁感叹:“你的记忆力真好。”

他不说话。

洛檬几乎都能想象出他此刻的表情,一定是心里觉得很奇怪,脸上却又保持云淡风轻的模样,抿着唇不出声。

最后她打了个哈欠,仿佛无限困倦:“……好累,我真要挂了。今天真的就是心血来潮查个岗,以后不会了。”声音愈加低微,“你也早点睡吧,晚安。记得下周十一放假和我一起去看我爸妈,如果你有空的话。”

这次她一直等,直到夏宁森也说了句“晚安”之后,她才丢开手机。

其实她倒是真的佩服夏宁森的记性,因为就连自己都差点忘了,大约在一年前他陪她去过一次鞋店。

也就是在那一次,他不经意地向她描述过一个女人,而她今天终于见到了。

那时是在香港,原本夏宁森是去办正经公事的,结果肖颖也心血来潮,请了年假跟着一同前往。

早在飞机的时候夏宁森就说:“到时候也许没时间陪你,我给你卡,你自己去逛。”

她满不在乎:“才不要你陪。你们男人逛街总是一副不耐烦的样子,简直大大影响兴致。”

夏宁森不置可否地哼了一声,只是说:“或许该说你运气不好,其实也有耐心十足的男性,可惜你没碰上。”

夏宁森不置可否地哼了一声,只是说:“或许该说你运气不好,其实也有耐心十足的男性,可惜你没碰上。”

她觉得自己也许是真的运气不好,小时候就见识过老爸陪她们母女逛街时的不情愿,通常都要三催四请才肯勉强出门,结果到了店里却又待不足一两分钟便要急急地往下一家走,似乎只恨不得能早点结束这种折磨。于是自然惹得老妈一阵埋怨,等到肖颖再长大一些之后,也就不再硬拖上肖爸爸,改成母女俩手挽手享受轻松的二人世界,直逛到商场关门才回家的时候也是有的。

然后便是宋宁。他是那样好性格的一个人,平时温文尔雅,笑起来如沐春风的,跟女朋友却也在一同购物的时候显出些许不耐烦来。

虽然有了前车之鉴,可是那时的洛檬偏偏喜欢拉着他一起,仿佛伴在清瘦高挑的他身旁,漫步在宽敞整洁的大街上,就连脚底都能一步一步生出花朵来,幸福的花朵。

所以明知他不情愿,却还是自私地拖着他。

最后或许是实在没办法了,他只好说:“你进去挑吧,我在外面等你。”

尤其是经过那些饰品专卖店的时候,一群女孩子挤在不大的店堂里叽叽喳喳,他更加没兴趣,也觉得不方便,于是就等在店外漫无目的地看风景。

有好几次洛檬收获颇丰地乘兴而归,结果一抬眼却看见宋宁的背影,双手插在兜里站在一旁,似乎有些寂寥,她终于不忍心:“……以后你别陪我了,我找许一心她们,省得你每次都这么无聊。以后该打球该自习,都随便你吧。”

他如同获了特赦令,立刻笑道:“总算是良心发现了!”一伸手摸摸她的头。

他比她高了十多公分,一向是学校篮球场上的活跃主力,弹跳又好,仿佛轻轻松松便能摸到篮框,时常引来一众女生花痴的尖叫声。

洛檬想,明明以前小的时候身高还差不多的,可自从初中毕业之后这家伙便仿佛抽了条儿,一下子拔高起来,从那之后一直居高临下,爱怜或高兴的时候,就总喜欢摸她的头。

她故意不服气:“怎么像在逗小狗?”其实心里又有一丝甜蜜,他的手掌那样大又那样暖,就只落在她一个人的头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