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在生活上遇到问题的时候,你应该怎么办?或许你应该说,我不想知道应该怎么办。
可是我给你的回答是,解决问题,继续往前走;那么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当你打官司的时候遇到当事人在法庭上说谎,你应该如何为他解决这个棘手的难题呢?
我想了很久也找不到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决定再次去拘留所探望我的当事人—他是一个可怜的孩子,默默承受着不应该承受的罪名,他不希望事情的真相被找到,同时也渴望洗清自己的罪名,于是他选择在法庭上说谎,结果很轻易被控方找到破绽,他的谎言被揭穿了。
我不得不与他好好谈一次,说不定可以找到解决的方案。
他看到我来了,脸上满是愧疚的神情,像极了一个做错事的孩子那样,他黝黑的肤色在微弱的灯光下压根就无法分辨他的微表情。他脸上的伤痕已经好了很多,昨天还在流血的左耳,今天的血液就凝固了,成了一块疤痕,右耳安然无恙,看起来还受到了很大的优待。
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个世界上还有人恋右边的耳边,恋足倒是可以接受,可是恋耳朵是我实在无法容忍也无法理解的。
我抽搐着脸部神经,摆出一副很不满意的表情:本来这宗案件我是很有信心可以帮你洗脱罪名,可是你昨天在法庭上的表现彻底改变我对这宗案件的看法。如果你非要不停地问我,我只能告诉你,别问,问就是我很有信心;然而你在法庭上说谎,说谎也就算了,你还要被人识破,这是最让我猝不及防的。
他倒是显得有些意外:哇哦……你的反应让我有些意外。我原本还以为你会很生气地扯着我的衣领,然后很凶地质问我,为什么要在法庭上说谎!为什么要自我毁灭!为什么?!
我叹息着回应:已经到了结案陈词的阶段,我再追问下去也是毫无意义。在那之前,我倒是很感兴趣,你在那晚究竟在做什么,为什么你非要说谎?我始终想不明白,说谎难道真的会变成一种习惯吗?真的会上瘾吗?你很喜欢说谎的感觉对吗?要不然怎么会在生死关头还要说谎。
他似乎并不觉得事情很严重:就算我无法提供不在场证明,也不代表什么。他们还是无法确认我是凶手这件事,对吗?
他倒是说中了这一点,我提醒他一件事:其实你如果没有说谎,老老实实交待你当晚去了哪里,我很有把握帮你打赢这场官司,可是现在出了状况,我的信心减少了很多。
他拍着我的肩膀:你那么英明神武,我相信你,我对你很有信心。对了,我要是有机会出去,我想去一趟英国,我的表兄都在伦敦生活,我想见他们。
我给了他一个建议:等到你出去以后,都差不多到圣诞节了,你还是等到那个时候再过去吧。
他摇了摇头:我偷偷存了不少钱,应该足够我购买一张直飞伦敦的机票,不过去到那边可能就没有钱吃饭了,没有关系,我相信英国人会很欢迎我。
我告诉他一个事实:负责审理你案件的那个法官也有爱尔兰的血统,三分之一吧。
他饶有兴趣地纠正着:别欺负我没学过历史,事实上,爱尔兰不能代表英国。
我们开玩笑的话题已经结束。
我回到严肃的神情:明天就是结案陈词了,我会安排你的妈妈到法庭听审,我相信你的家人会很关注最后的结果。
他捂住了嘴巴,恍然大悟地说着:对了,我还没感谢你呢,送我妈妈到医院里疗伤。我这几天都收到妈妈寄给我的信,我看了之后老感动了。
我知道我不应该提起一个人,但是我希望能感化他。
“你的父亲呢?你是不是应该通知他过来呢?”
不提这个人还好,一旦提起他,他立马就变得激动起来:不!不要!我不要他过来!我不想看到他!
我只好劝他:冷静下来,他是你的父亲,他应该在现场。
他开始砸桌子上的东西:不要!你如果让他过来了!我就死给你看!
我被他吓得不轻,他那愤怒的眼神似乎可以杀死任何一个人,小小的身躯,满腔怒火的个性,我拿他没有办法,只好拿着公文包默默地离开。索马里亚也叮嘱他:孩子,你可以这样用极端的情绪对待你的律师,可是到了法庭上,你就不能发脾气,一旦情绪失控,特赦令也救不了你。
她说的话没有问题,可是我觉得她话中有话,我只好拉着她一起离开。
在离开的马路上,她表现得心不在焉,手里拿着公文包晃来晃去,踢着路边的小石头,偶尔还会哼起一首意义不明的小曲调。她的行为多么奇怪也好,反正她就是在避免与我谈话。
我不明白她最近发生了什么事情,行为过于异常,思维模式以及日常习惯一反常态。
她在远离我,也在抗拒与我接触,当然,我也不希望与她太亲近。
一个藏着太多秘密的人是很危险的。
在结案陈词之前,我必须要去做一件事,为了确保明天的所有事情一切顺利,我需要买一份保险,就当是为了自己也好,为了我的当事人也罢,这份保险都是有其存在意义的。
我委托私家侦探帮我查到了斯仃尼父亲在船上做水手的船号,那是英国的轮船“日不落”
“日不落”这几天会在港口码头停泊一天,白天到黑夜,到了第二天早上就会重新起航出发,去下一个国家。
我盯准了时间,根据水手们的日常活动习惯,在夜里十点钟左右,所有的水手都回来了,乖乖待在船里面,我很焦急地看着手表上的时间,我依旧在担心那个男人会到其他地方鬼混而不回来。可是这种概率很低,首先他在外面过夜,就一定赶不及坐早上的船。
在我等得很不耐烦的时候,他出现了,他还拖着一个年龄幼小的女生的手,很暧昧地走过来,看样子,这个女生是来给他道别的,我突然想起那句话:
这个漂亮朋友道别亦漂亮。
只不过朋友换成了情人可能会比较合适,就像少女的祈祷那样。
在黑夜中,他很快就认出我,他的笑容僵硬在脸上,他板着脸赶走了前来送行的女生。
然后他朝我这边走过来,叫嚣着:怎么样?小律师,是不是想着告发我?我告诉你,我一点都不害怕。那个臭婆娘要是敢啰嗦半句,我一拳打爆她的鼻子。
对着这种人,我压根就不想说太多:你的家事我没有兴趣知道。不过我想通知你一件事,明天就是结案陈词,你儿子那宗官司明天就会有结果,如果你还有人性,如果你还关心他,还在乎他的生死,你就应该到现场一趟。
他丝毫没有考虑过这种事情:我明天就要开船了,不可能跑到岸上做那么无聊的事情。
我重复了一句:无聊?你觉得这种事情很无聊?他可是你的孩子。
他不厌其烦地强调着:我可不止他一个孩子。我知道你们读法律的,都很喜欢站在道德的最高点对我们指指点点,你只需要花几年的时间完成法律的课程,然后就可以在法庭上自我发挥。随便处理几宗官司就能拿到非常可观的收入。可是对于我们来说呢?休息一天,休息半天就意味着收入减少,一旦减少了,生活上的保障就会出现问题。你当然觉得我应该花时间去看他案件的最后结果,是不是我看了,我就会得到一笔钱?又或者说,是不是我去了,他就一定会没事?如果你不能保证这种事情一定会发生,我就不会考虑你提出的要求。
我伸出手,示意让他闭嘴:他为什么会被控告,凶手是谁,我相信你比我更清楚。
他愣住了:他都告诉你了?
我摊开双手,无奈地说着:这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如果他真的出事了,你的良心肯定会受到谴责。
他想了想,回答着:很抱歉,底层人士没有良心。
他头也不回地上船了,我不是商人,因此我不能上船,我决定在这里等他出来,在日出之前,如果他改变主意,我就可以把他带到法庭。
一晚上的时间太漫长,我抽完了两盒香烟,在面对漫长的孤寂的时候,我就会想吸烟,谁也拦不住我。码头的风很大,把我的头发吹得乱了起来。
那天晚上,我对着码头演讲,然后对着大海唱歌,最后就停在那里自言自语……
我都忘了后半夜我在做什么,我只是记得,当我恢复意识的时候,我的眼睛被阳光给刺痛,我痛苦又艰难地睁开了眼睛,我发现太阳就在我的眼前,它发出的光芒温暖着我那颗充满寒冷的心,我顿时觉得很快乐,我从来都没有觉得像这样开心过,我想,我一定是有点问题。在我不断感叹阳光带来温暖的同时,我慢慢意识到在码头过了一晚上的原因。我连忙四处张望寻找“日不落”轮船,很快我就发现那一面英国国旗在海洋中洋洋飘起,轮船的身影越缩越小,我很着急,不停向那艘轮船招手,就像在发出求救的信号那样。很可惜的是,轮船慢慢消失在我的视线范围里。
我失败了,无法成功买下这一份保险。
距离开庭时间还剩下两个小时,我匆匆忙忙坐车回去,洗了个澡,喝了三杯咖啡,消化了一份鸡腿三明治还有一份吐司以及烤香肠。
我糟糕地发现自己的饮食习惯越来越像德国佬。
在法院里,我差点就迟到了,当我慌里慌张回到自己座位的时候,法官才刚刚赶到,看来他跟我一样,因为某些事情而耽搁了。
法官几乎是喘着气,敲响了木槌:
书记员喊着:COURT!
我们一如既往地敬礼,然后就坐了下去。
法官不厌其烦地念叨着:绅士们,女士们,“白人案件”目前已经到了结案陈词的阶段。控方,你可以开始结案陈词。
在岚伽俐准备开始的时候,我已经拿出自己的钢笔,在一张白纸上,利用大脑神经的语言组织功能组织着语言,迅速在白纸上铺垫着结案陈词的内容……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这一宗所谓的”白人案件“是我做检控官那么久以来,面对过压力最大,最令我不安的案件,没有之一。容许我利用那糟糕的语言来形容该案件的性质。白人与黑人之间一直是隔离分治,他们之间河水不犯井水,就像苏德签署的《互不侵犯条约》那样,他们明明可以一直和平共处下去,这种画面简直是太唯美,我都不敢想象。可是有一个人却破坏了这种和平的局面,这个人就是本案的被告—斯仃尼。一个初中的孩子,本应该是坐在教室里学习各种将来需要用到的知识,去为建设国家作一个铺垫。可是这个孩子不仅仅没有珍惜过国家给予他的美好环境,他甚至企图破坏眼前这个安稳的环境。他与本案的死者是同学关系,当然也是朋友关系,他们的关系友好到可以坐在一块聊天,甚至聊多久都没有问题。本案的死者有着高尚的人格,待人友善,心里没有种族之分,她很温柔地对待每一条生命,可惜的是,她却没有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被告长期与死者亲密来往,逐渐的,他慢慢发现自己喜欢了死者,他对死者有着一种近乎病态的迷恋,他三番四次向死者表白,但是无奈死者只是希望好好学习,并不想提前进入成人的世界。况且她的父母是不允许她与黑人交往,在种种因素的驱使下,她拒绝了被告,而且不止一次。这一种挫败感使被告深深不忿,他无法接受自己被一个白人女孩给拒绝了,而且拒绝的理由还包含了一个:因为你是黑人,所以我不能与你交往。这不仅仅深深刺激了被告内心脆弱的一面,而且还为日后的毁灭道路铺平了可能发生的一切。”
“在案发那天晚上,被告再次约死者在学校的草丛里,以聊天为借口,再次向死者表白,无奈死者仍然很坚决地拒绝了被告,此时的被告恼羞成怒,无法承受这种失败,内心的屈辱与欲望的驱动促使他对死者动了杀机。他掐着死者的脖子,把她按倒在草丛里,极其残忍地虐打她,撕烂她的衣服,强行地、非常粗暴地性侵犯了她。在这过程中,被告的愤怒再也抑制不住,他终于亲手杀死了最心爱的女生。事后,被告正准备逃离现场,恰巧被同班同学发现了他杀害死者的事实,因此他被逮捕。尽管被告坚称,他当晚与死者吵完架之后,就跑到另外一边的草丛里休息,但是我们也很清楚地看到,被告提供的所谓不在场证据是错漏百出的,他的供词不断地出现前后矛盾的现象,可见他并非一个诚实的人,他企图在法庭上说谎,企图欺骗法官,欺骗陪审团,希望借着自己是未成年的孩子来作掩饰。我认为被告的这种想法实在是太天真,太好笑了。我们在法医的验尸报告中得知,残留在死者体内的精液的DNA与被告有着百分之九十七相似;在被告口中,我们也得知,他是一个对性行为有着十分憧憬以及涌涌欲试的那种冲劲,那种犹如野兽般的欲望。那种欲望是正常人类都不可能持有的情感。他对死者有过性幻想,渴望得到死者家人的认可,渴望得到死者的认可。但是很可惜,死者始终无法认可他的身份,他的肤色。当一切归于平静的时候,他只好选择了最原始的方法去解决这个问题。这个孩子十分聪明,但却十分古怪,死者对他的友好已经使他无法满足,他更是无法控制自己止步不前的阶段。因此他做了,他的确这样做了……是的,我很肯定他真的这样做了。一条灿烂无比的生命就这样安然逝去,死者还来不及体验人生的那种喜怒哀乐,还来不及去享受上帝为她安排好的朋友、财富以及欢乐。她应该是自由的,最起码灵魂是自由的,站在自由的角度上来看,被告这种行为无疑是令人发指的,我……不,应该是我们不能原谅也不应该原谅被告这种冷血至极的行为……”
他停顿了一会,法庭内的白人们已经纷纷哭了起来,那哭声听起来很整齐,有一部分的笑声我还听出了刻意的味道。法庭里的氛围倒是营造得挺好,看来白人们真的很团结。
他最后说了句:在综合以上种种证据看来,我恳求法官大人以及陪审团,判被告一级谋杀罪名成立!谢谢。
哈丁·奥斯法官似乎很满意他的结案陈词,随后就敦促着:辩方律师,你可以开始结案陈词。
我愣了一会,看了几眼斯仃尼,又看了几眼旁听席,除了几个凑热闹的白人之外,我压根就看不到那个男人。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这一宗“白人案件”无疑不是普通的类型案件,该案件涉及了种族斗争的一种冲突。控方的结论似乎在掀起两个种族之间的矛盾。白人与黑人,上等人与下等人,永远都是我们要争执讨论的话题。那么当我们遇到该案件的时候,首先我们第一个想到的事情是什么?什么是最先出现的念头?白人被杀害,黑人在现场出现过,那么我们很自然就会联想到,黑人杀害了白人,下等人杀死了上等人,他该死,不可否认他就是凶手,他就应该立刻被处死……你们是不是这样想的?我相信是的,对于一个普通白人来说,他们是不会认为黑人是无辜的,是无罪的。在他们的潜意识里,黑人很早就是犯罪者的代表,罪恶的温床,堕落的代名词。这个预设立场,这个假想的形象已经是根深蒂固,所以当我们遇到这种类型的案件的时候,我们就会不顾一切,懒得去思考问题,一味地指责被告是有罪的。我们会这样做,我们真的会这样做,我们的确这样做了。但是如果我们真的这样做了,那么我们就不再需要法律作为维护正义的武器,法庭可以被拆除,利剑与盾牌可以消失,因为它们已经变得毫无利用价值。我们也不再需要法官,不再需要陪审员。这个国家不再被光芒照耀,剩余的只有黑暗。这就是我们想要的世界吗?我觉得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我们应该来思考这个问题。本案的被告的确对死者有异于常人的情感,他欣赏、迷恋这个活泼开朗,又生性纯良的女孩,他爱她,爱到不知道该如何表达他心中的热情。终于他表白了,可惜遭到死者的委婉拒绝,这时候他幡然醒悟,他知道自己的黑人肤色是永远改变不了,他与白人的那种重重障碍的问题是永远都解决不了,如果要解决,只能留到下一代人,或者到了22世纪才能彻底解决种族上的问题。所以他明白了与死者的关系只能是朋友,他也很愿意与死者保持良好又亲密的联系。在案发那天晚上,他与死者发生了争执,两人都互相碰撞,伤害了彼此。他为了不让关系恶化下去,他决定一个人离开一阵子,先让彼此冷静下来。在这个期间,被告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当然他的供词是不可信,但是也只能说明他在掩饰离开死者之后所发生的事情,每个人都有难言之隐,我们可以原谅与遗忘被告在法庭上隐瞒的事情。直到他发现了死者的尸体,他当时很惊讶也很难过,他一直在责怪自己,当时为什么要离开死者呢?如果他没有离开,或许死者就不会遇害。可惜的是,我们回不到过去,他也没有办法弥补对死者的歉意。但是更可笑的是,他发现了死者的尸体却被人误会成了凶手。控方指出被告奸杀死者是因为求爱不遂,是情感上遭受压迫而导致的一种宣泄上的结果。可是被告也亲口承认,对死者有过性幻想,也对性有着谜一般的探索需求,但那只是一种存在于脑海里的问题。对朋友有性幻想,对朋友告白失败不代表会沦落到奸杀对方,如果你们认为这是一种最狠毒的报复,那么我可以很肯定地告诉你,你们把人性想象得太恶劣了。我们大可以讨论关于精液的DNA报告,该报告中指出,残留在死者体内的精液DNA成分与被告有百分之九十七相似的程度。要记住一点,是百分之九十七相似,并非百分百,既然有百分之九十七,就一定存在百分之一百的可能,那么这个人会是谁呢?我们或许可以考虑这个问题,可是我们没有必要去考虑这个问题,这不现实。由此可见,残留在死者体内精液的不一定是被告,这一项指控是存在很大的疑点;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我希望你们要记住,由始至终都没有一个证人是目睹了被告奸杀死者的整个过程,我们对被告的指控有哪些:精液报告、他是黑人、他对死者求爱不遂、他当时出现在尸体的旁边……以上种种指控都是存在疑点,我们要克制自己的种族观点,否则就会很容易被控方利用肤色问题来煽动民族的矛盾,从而影响了我们的判断。如果在种种疑点都合理存在的情况下,我们仍然要控告被告,那么我可以很肯定,我们的法律可能要改写了。司法与立法都要改革,我们的法律词典可以抛弃掉,反正也用不上了。”
“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大前提,在这里,我恳请各位陪审员,判我当事人谋杀罪名不成立。谢谢。”
哈丁·奥斯法官用钢笔在白纸上写了几句话,然后就宣布着:暂时休庭,陪审员请你们退下暂时商议。
休庭时间恰巧碰上了午饭时间,我没有吃东西,我擅自去见了斯仃尼。
他今天穿得特别正式,年纪小小就穿上了礼服,还打了领带。可悲的是,如此正式的衣服他只能在法庭上穿,其余的时间,其他的场合,他根本就不能这样穿。
他显然有些紧张:我会没事的,对吗?
看着他如此忧虑的神情,我只能向他投以鼓励的目光。
法庭上的气氛一如既往的严肃。
哈丁·奥斯法官:陪审团,请问是否有了结果。
其中一名陪审员照本宣读:法官大人,我们一致裁定,被告谋杀罪名成立。
斯仃尼一下子愣住了,这是他没有想到的结果。
哈丁·奥斯法官:本席现在正式宣判,斯仃尼谋杀白人女孩,谋杀罪名成立,其情节十分恶劣,依例判处死刑……
法官缓缓地戴上白色的帽子,这顶帽子象征着法官的判刑是坚定的意志,法律赋予的权利,没有任何人可以改变。
只要他戴上了帽子,就代表着案件不可能存在上诉的可能,更加别提特赦。
斯仃尼哭了,眼泪开始不断地往外流,万分无奈地被庭警带走。
那一整个白人陪审团似乎不觉得自己做了奇怪的事情,一个个都若无其事地离开了法庭。
我心灰意冷,撑着额头,陷入了沉思……
黎明之前的黑夜,暴风雨前的那种宁静,都充分说明了我的心境。
我害怕记忆会逐渐模糊,因此我会选择把这一切记录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