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的公寓里出现了一个女人的身影。
自从林肯先生遇刺之后,公寓里的东西似乎变得很伤心,很难过。
堆积如山的罐头保质期已经过去;浴室里的肥皂瘦了一大截;加菲猫的脸上开始出现伤疤;林肯平时在法庭上辩护所穿的那件白衬衣飘飘然地挂在窗台上,上面还残留着一些污渍,那件衣服长期被逗留在室内,已经很久没有遇到阳光,整件衣服都变得很憔悴;冰箱里的酒水都放了安眠药;毛巾终日变得愁眉不展,布料脱落,小洞小坑很明显地表现出来。
辛波斯卡弗拿了一笔钱,续租了林肯的公寓,续租了半年。
这并不是她的初衷,她只是希望在林肯的公寓里办公以及尽快读完他生前所撰写的回忆录,说不定可以从里面找到指控杀手的证据;同时也能找到说服陪审团通过她的起诉议案。
詹斯其实说得没错,她作为首席刑事检控专员,绝对有着独立的权力去起诉一宗谋杀案的嫌疑犯。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干预她的工作,只不过他想要告诉她,要通过落案起诉,就一定要说服陪审团通过起诉的裁决。
否则,在那之前,再多的愤怒也只是徒劳无功。
她在林肯的小房间里撰写着说服陪审团的演讲草稿,她尝试从其他的方面进行论点叙述,再把林肯的不幸身亡设为敢于发表真言的最终下场。她写了很长的一段,就会删掉十分之一的容量,再继续写,也会继续删除部分草稿,她表现得非常矛盾,无论如何,她都对自己撰写的内容很不满意,总觉得差了点核心重点。
她差不多撰写了一个小时,然而效果差太多。她很沮丧地撑着额头,心情差到了极点。
此时,她想起了林肯所撰写的回忆录,她决定再次打开林肯的记忆大门,通往他的记忆世界。
现在她只需要掀开林肯的回忆录……
那是第五页的内容……
说实话,辛波斯卡弗的委托案件让我很难做,我接收辩护的案件本来就已经很少,现在还要我转变为起诉的角色,这对于我来说,无疑是一个极大的挑战。但无论如何,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一个可以让我在律政司的官员面前大展拳脚,一展身手的好机会。我表面上一直在推辞案件的主导权,但是其实我内心是极度渴望的这一切的。
接手该案件的起诉工作的第一步,我就去了解路易斯·安纳的家人。
他们一家哭哭啼啼,路易斯·安纳就是那个被联邦警察击毙的可怜家伙,他们是从南非移民过来,在这个国家落地生根,很努力地工作,很刻苦耐劳地挣取每一美分,好不容易才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结果却死在了自己的房子里,这不得不说,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为了尊重死者的家属,我决定换了一身休闲的衣服,安慰了他们一会,然后开始了解路易斯的基本情况。从他们提供的消息来看,路易斯绝对是一个良好市民,他努力工作,在一家汽车销售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平均每个月可以推销7-8辆欧洲汽车,每个月可以拿到相当不错的酬劳。他很有爱心,偶尔会买一些食物喂给附近的流浪猫,流浪狗;他时不时会参加社会上的公益活动,也会捐赠属于小小心意的金钱;经常参加义工,帮助弱势群体。无论从哪些方面来看,他都是一个很尊重生命,很有活力,很有斗志心的上进青年。他很爱阅读,每天都会抽时间去图书馆阅读,公寓里也塞了很多金融类型的书籍。而且他还很擅长写作,他在杂志《花花公子》上连载了一个关于杀手的故事,很受欢迎,点击率也很高,当然也能拿到很丰厚的酬劳。他本来是家人的骄傲,那天的他只不过是心脏出现疼痛的现象,他想从兜里拿出止痛的药,没想到这样就被对面的联邦警方误以为是一种危险的威胁,从而被冷酷无情地被击毙。
这个天之骄子,家人的骄傲,文坛上的一颗新星,就这样消失了。
谁能接受这样的事实呢?对吧?
在了解最基本的情况之后,我就要开始着手准备落案起诉的相关工作了。
首先等待着我的就是那个尴尬的死因裁决庭,我为什么会用尴尬这个字眼呢?因为这个程序其实是很奇怪的,裁判官会召开相关的工作报告,由对应的负责人一一叙述报告的内容,然后分享自己的结论。等到所有的事情都已经完成的时候,才会由裁判官裁定死者是否死于意外,如果是死于意外,那么才能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死于自然或者死于不幸,那么只能不了了之。落案起诉都不能起半点作用。
参与死因裁判庭的法官多半是司法界的老家伙,他们有着相当娴熟的断案手法,注意是手法,不是判断。他们那副自以为是的嘴脸实在是让我无法欣赏他们的工作能力。
说起来,这也是我第一次参加死因裁判庭,在此之前,我一向是以辩方律师的身份居多,换了个位置,我要处理的工作当然也会变得不一样。
死因裁判庭召开那天,天气显得十分糟糕,足足下了一整天的雨,我听着雨水在外面跌落地上发出的声音,有点神不守舍,此时的死因庭已经开始召开工作报告。
首先出现的是负责本案的验尸官许仲文,这个家伙虽然沉默寡言,但是他的验尸技术可以说是相当的专业,在某种领域具有相当细致的能力。因此他长期高居首席法医这个职位并非无缘无故的,关于他的一切都显得十分神秘,有人说他是从亚洲移民过来,也有人说他过去受到了相当大的打击,在欧洲漂流了一段时间,然后才来到了这个国家,重新申请了居民身份,不到一年就当选为高级法医,三年内晋升到首席法医。关于他的过去全都是道听途说,要想知道他的过去,只能让他亲口告诉你,当然很难做到。
每一个人都有痛苦以及不愿意触碰的回忆,我估计他也不会例外。
其实我很欣赏那种从来不问你过去,不问你私人问题的朋友,最起码可以很安心地与对方做朋友,知道太多的事情,只会令彼此都做不成朋友。
现在的他正坐在专家证人的位置,而我则负责向他询问关于尸体的情况。
我只好直接地问他:请问你在路易斯·安纳的尸体有哪些发现?
许仲文:死者的身上起码有着超过七处以上的枪击伤口,而且每一枪的位置均落在要害的部位,也就是腰部以上,其中还有一颗子弹在死者的头盖骨找到。
我按照原定的程序问他:我可不可以理解为,死者遭受枪击的时候,对方是几乎没有瞄准过,而是胡乱开枪。
许仲文:是的。如果是从尸体表面的弹坑来分析,可以判断他是死于乱枪打死
我问着:但是,其实打中死者的子弹是来自同一支枪,对吧?
许仲文:是的。
我故意提出这个问题:但是一支枪打死人偏偏造成了乱枪打死的迹象?
许仲文:是的。
大概流程就是这样,我唯有草草了事:你是否觉得死者是死于不幸呢?
许仲文笑了笑:如果这样也算是死于不幸,那么这个世界就没有谋杀的称呼了。
后面的流程我就不太记得了,我只是隐约记得,后来死因裁判庭因为法医官的验尸报告,断定死者是死于谋杀。我把死因裁判庭的最终结果转交给诺曼,由他去正式逮捕这个联邦警察。
当然,一名联邦警察在执行任务的时候遇到开枪的情况是时常有发生,打错人,打死人也是屡见不鲜的事实。但是在联邦政府的执行下,却很少有警员被起诉谋杀,所以这一次的落案起诉,惹火了其他联邦警察的怒火,他们纷纷嚷着要出庭作证,为斯潘塞·摩尔辩白,坚决他们的立场,不认为自己的同僚在执法的过程中存在不合法不合理的地方。这就很有趣了,对吧。
当然,要成功地建立档案编号,使得正式起诉有一个代号,是需要在听证会上互相辩驳。
这就回到我最讨厌的环节,召开听证会,面对着一群老爷子,他们可是年纪老迈的委员会成员,凭着自己在法律界打滚多年的经验,占着否决权的位置,长期耽误各方面的工作。
听证会有时候是拖延工作效率的绊脚石,有的案件之所以能拖一年都还没处理,就是因为在听证会上仍然存在很大的争议点,他们互不退让,非要斗个你死我活,一决高下,自然无法解决问题。
好吧,召开死因裁判庭对于我来说已经是一种折磨,接下来我还要参加听证会。
那天听证会的氛围异常紧张,坐在我面前的委员会成员似乎在仇视着我,他们蔑视我的存在,认为我这个私人律师接政府的私活是在多管闲事。
委员会的成员提醒着我:好吧,亚伯拉罕·林肯律师,现在你可以开始陈述个人观点,为什么我们要同意你的起诉请求。
其他的律师或许会选择离开自己的座位,在有限的空间里施展自己的身手。可是我却不打算凭靠肢体语言来说服他们,我就像一个瘾君子那样,无精打采,表现出一副懒得理他们的模样,撑着额头,很平静地陈述着:正如你们所说的那样,起诉一个联邦警察的案例是少之又少,司法与执法应该是互相帮助,可是如果执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存在个人偏见,种族憎恨以及个人情感在里面,我们又如何能保证每一位执法者的做事方法是合理的呢?其实这一次的案件,我们已经有目共睹,联邦警方执法鲁莽,任意妄为,毫无纪律可言。这种问题一直存在,只不过我们为了激励士气,激励执法者的气势,我们一直在纵容这种很病态的现象,结果越纵容就越容易助长这种社会乱象出现。
委员会成员提出了问题:可是你有没有想过,执法者每天都会遇到不同程度上的危险,他们抓捕通缉犯,追捕恐怖分子,遇到的危险是我们无法想象的,他们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如果他们连自己的生命财产都无法得到自我的保障,那么他们又如何去保障其他人的安全呢?
我转过身,脸扭到另外一边,盯着他们的脸说着:如果遇到了危险情况,我们对于是否要开枪当然是不存在争议,可是我们一起来看看本案的受害者,他只不过是一个普通市民,住在自己的住宅里,某天一名鲁莽的警察闯了进去,并且在未向对方表明身份的情况将其击毙。对此我十分心痛,一条无辜的生命就这样白白牺牲了。上帝爱大地,也热爱生命,他绝对不愿意看到生命遭到摧残。因此我们是绝对不可以姑息这一次的失职行为,否则,我们以后该如何管治这个国家的安全问题。
“我们不能干预执法人员的工作自由,这样很容易造成困局。类似的问题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他们都已经习以为常,我们认为不应该打破传统,一旦有了例外,打击罪犯会造成很多障碍。”
“我们不仅仅要向执法者有所庇护,还要保护我们的无辜市民,对吧?他们只不过是手无寸铁的寻常百姓家,以后的执法者的执法态度如果一直是这个样子,我相信很难让他们有安全感,群众都失去了信心,我们该如何站住脚呢?在这里,我很希望你们允许通过起诉的法案。“
“好吧,起诉就起诉,既然你是代表司法制度,我们就不再干预司法的行动,但是你必须要找出合理的证据证明我们的执法者是存心谋杀,否则起诉就无法通过。”
我得意洋洋地露出微笑,对于我来说,这是一次难得的成功。
如你所愿,听证会的决议顺利通过,我的议案很意外地通过了。
这件事很快就上了新闻,很多人都知道了我的名号,我也因为这件事,在酒吧遇到了麻烦。
有人袭击了我,就在黑暗之中,我看不清他的样子,可是我听到了他分明在骂我:我们同样是在维护法纪,为什么你一定要针对我们做警察的?处处针对我们对你有什么好处?只会令这个国家无缘无故损失一名好的警察。那天恰巧在下雨,雨声很小,可是他骂我的声音很洪亮,我不知道是谁袭击了我,但是我很清楚那个人肯定是斯潘塞的同僚,或者是为这件事抱打不平的警察。
无论他们怎么报复我,我的工作立场是不会改变的。
我同情这些不同肤色的种族,同情他们在这个世界上得不到公平的待遇,还处处遭到针对。他们的生活其实可以更加美好,要稳定美好的生活就必须要利用法律的手段夺回他们的存在价值。很显然这个艰巨的任务自然而然落在了我的肩膀上,我能感受到他的沉重,但绝不会轻易放弃。
在该案件开始审理之前,我去了一趟教会,我向上帝祷告,我的态度十分虔诚,我希望能在教会的祈祷中找到想要找的东西。
那不过是关于自由与梦想还有荣誉的事情。
一场代理战争在所难免,南方联盟的背后力量我甚至能感受得很清楚。
斯潘塞当然找了南方的辩护律师,他就是大名鼎鼎、出了名狡猾的乔治·威尔。
他是南方联盟的律师,最擅长找出证人证供的破绽,擅长人身攻击,当然也擅长谎言,这个家伙以前我与他交过手,发现他从来没有说过真话,做事全靠哄哄骗骗,对法律的漏洞了如指掌,崇尚金钱主义,他打官司只认钱不认人,是南方联盟政府的御用律师。尽管他在法律界有着很高的声誉,可是他在同行里的名气却是声名狼藉,没有人愿意与他合伙,用我的话来说,他随时可以出卖身边的人,因此他的朋友很少,不懂人情世故,只知道利用、欺骗其他人的感情。
他绝对是一个强大又值得尊重的对手,他自信满满、从容不迫,坚持到底,死都要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的那种牺牲精神是我最为敬佩的,他曾经试过妨碍司法公正,可是南方联盟政府纵容他的行为,没有吊销他的律师执照,只是让他半年内不允许出现在法庭内。
他在南方联盟政府里绝对是一个英雄那样的角色的存在。他一直为种族隔离制度在战斗,而我现在决心要为这种制度添加一个完整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