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控制信贷规模的问题上,高昶旭本来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直到季末报表出来以后,看到数字,反映营业部的信贷规模,并没有超标,高昶旭一颗悬着的心,才放回到肚子里了。
可是,在另一方面,他却有隐隐地担心,因为,他也好,黄安家也好,都不能确切知道,城区分理处的马守业,究竟用了何种法术,才完成了控制信贷规模的任务。
高昶旭并没有要求黄安家,去核查核实这个事情。好像有点儿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味道。但是,身处一把手的位置,高昶旭也只能这么去做。
比如说,如果马守业真的做了手脚,而黄安家去揭穿了,那么,季末报表的数字,就需要进行改正,原来已经控制住的信贷规模,就会被突破。
在这种情况下,就是自己打自己的脸,自己往枪口上撞,这不是自找没趣吗?不管怎么样,报表是下面报上来的,并不是营业部一把手给做的假账。
即便是以后,发现分理处给弄虚作假,那要追究的,也是分理处总经理的责任。而对作为一把手的高昶旭来说,最多也只是一个领导的责任。更何况,即便是追究领导责任,也还有分管信贷工作的谢俊波,在前面顶着。也就是说,即便是要追究领导责任,也不一定,就真正能追到高昶旭这里来。
尽管如此,高昶旭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总觉得冥冥之中,好像有一种声音,在不断提醒他,即便是控制信贷规模,没有出问题,但是也很有可能,在其他意想不到的地方,给你冒出一件事儿来。
不过很奇怪,这算一种预感,或者是一种直觉。尽管还没有形成事实,但是他总觉得,要在哪里出点儿事儿?有时候连他自己也觉得好笑,自己反而是神神叨叨,好像中了魔一样,不能自拔。
没几天,高昶旭上班的时候,就发现自己的办公桌上,有一封信,十分扎眼。现在网络这么发达,通信手段这么快捷迅速,在高昶旭的心目中,信件这种联络方式,早已经过时,已经被淘汰了。
最起码来说,他自己已经很多年,没有写过信,也没有收到过信了。最多,收到的是手机短信,虽然也叫信,但是跟手写的信,已然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可是,叫他奇怪的是,今天一上班,他竟然收到了一封信。一开始,他还以为是那种垃圾信件,什么广告宣传之类的。
仔细查看信封,他才发现,这个不是,广告宣传的垃圾信件。因为,那样的信件,收信人地址之类的,都是打印好的,贴上去的纸条,而这封信不是。上面的收信人,是手写的,尽管字写得有点歪歪扭扭,但是能看出来,确确实实是手写的。
高昶旭小心翼翼地打开信封,抽出里面的信纸来。这封来信,就是简简单单的一张纸。再一看,这纸是有标记的。上面,印有一行小字,营业部专用信笺。
看来,这是内部人写的信。这个内部人,并没有刻意隐瞒自己人的身份。从他使用营业部专用信笺,就可以看出来,他反而是希望,收信人知道他是内部人。
信的内容,也很简单,就几句话,大意是城区分理处经理马守业,擅自以银行的名义,为企业贷款,提供了不可撤销的担保函。
来信是匿名的,虽然不知道具体是谁举报,但是,从他用营业部专用信笺来推测,写这个匿名举报信的人,一定是城区分理处的员工。
而且,匿名举报者,举报的这个事情,应该是真实的。因为,他的举报,有细节,不仅仅说,马守业为企业贷款提供了担保函,而且点明了这个担保函,是不可撤销的担保函,这就比较具体了。
虽然没有具体的贷款企业,但是,看举报者的意思,只是要举报,这个担保函的问题,企业不是重点。
高昶旭把举报信,又反复看了几遍。然后,才把信件重新装好,锁到自己的保险柜里面。这是他上任以来,接到的第一封举报信。关于马守业,非法担保的举报信。
银行,作为特殊的企业,是不能为别的企业提供担保的,这个,银行内部是有明确规定的。这个规定,不仅仅是银行的领导才知道,基本上凡是银行的工作人员,都知道。
正因为如此,才会有员工,举报这个事情。就是大家都知道,银行擅自给企业或者个人,提供担保,都是非法的,最起码,是违背银行内部规定的。所以,一旦有人给企业提供了担保,就会有人,进行举报。
高昶旭同时也知道,尽管银行内部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如果一旦有人以银行的名义,给企业贷款提供的担保,那么在法律上,银行就得履行法律有关的规定。
因此,如果举报的是事实的话,银行就面临着很大的法律方面的风险。一旦企业不能,归还贷款,那么,银行就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所以,这个事情,也是非常严重的违法乱纪的事情。高昶旭看完举报信的第一反应,就是感到震惊,继而感到震怒,这个马首业也太胆大了,简直是胆大妄为。
高昶旭首先想到的,就是要把监察室经理叫过来,让他跟信贷科的黄安家,一起到城区分理处,落实一下这个事情。然后根据落实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但是,高昶旭仅仅是这么想了一下,他并没有马上就这样去做。因为他想到了,自己,现在的位置不一样了,不能听风就是雨,不能在冲动的情绪支配下,去做一个轻率的决定。
所以,他站起来,在房间,走来走去。一方面是借以平复缓和自己的冲动的情绪,一方面在思考这个事情,究竟应该怎么办?
举报者是一个知情人,也是一个内部人,不管他是出于什么目的,高昶旭相信,他举报的事情,十有八九是真的。但是,即便是派人去查实了,确有其事,那就面临着一个如何处理的问题。
如何处理呢?这是一个大问题。担保本身,肯定是违法乱纪的行为。但是,具体,处理的时候,问题就来了。担保如果造成了银行的损失,那肯定,就是一个需要严重处理的问题了;反过来,如果没有造成损失,那么处理起来,肯定不会很重的。
所以,高昶旭,告诫自己,遇到这样的事,一定要沉住气,一定要先进行冷处理。因为,只要有这样的事实存在,那么,你今天去调查,和隔一段时间以后再去调查,从性质上是一样的。
如果是在情绪很大的时候,作出决定,那很有可能,是不理智的,起码是没有想得很周全的,万一遇到,自己没有估计到的情况,反而会很被动。
比如说,即便他真的提供担保了,那么,他给哪个企业提供担保?企业的贷款额度有多大?贷款的期限有多长?到期以后企业有没有偿还的能力?这里面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