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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 重温鸳梦

2018-11-23发布 2482字

现实就在她眼前。现实就是她此刻置身于农村,睡在自家的床上。旁边是丈夫。

此前,吃过了晚饭,丈夫就急于回到自己的爱巢。他坐立不安,一会儿出去一下。惹得母亲看了他好几回。

当然,司马鑫理解他的心情。以前的时候,不管他是一个制砖工人,还是她是一个做饭的厨师,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亲密的,地位也是平等的,起码是相仿的。

可是,突然之间,她成了一名作家。尽管,丈夫对作家这个称号,完全没有概念,不知道作家究竟是干什么吃的。只是觉得老婆写作的时候,神经兮兮的。

一个人钻在屋里,不允许他或者母亲打扰。有时候,说着话说着话,忽然就想起了什么,马上就又钻进小屋里去了。

直到有一天,司马鑫被创作中心看中,免费给她提供吃住,叫她专门写作。这个时候,他才第一次对作家有了真切的认识。

不过,这时候,他对作家的认识,还停留在可以不花自己的钱,去吃别人的饭的阶段。觉得无非就是帮工而已,吃饭不掏饭钱,干活不要工钱。用农村人的话说,就是鸡蛋换盐,两不找钱。

即便是这样,他也感觉到了司马鑫地位的巨大变化。因为她是到了千里之外的地方。走出了老家,到了繁华的都市。所以,他就有了危机感,有了危机意识。

他以一个男人的心理,去揣度司马鑫的变化。司马鑫去的地方,既然是都市,那就少不了灯红酒绿。凡是灯红酒绿的地方,当然也少不了帅男俊女。

司马鑫虽然是从农村走出去的少妇,浑身充满了土气。但是,一旦到了城市,摇身一变的机会还是很多的。因为到了那样的环境,肯定是要接受环境的塑造的。

特别是,没有生育过的司马鑫,至今还保持着曼妙的腰身,无论从前面看,还是从后面看,都跟大闺女没有什么区别。

只要稍微打扮一下,司马鑫就是一个美人儿。这样的美人,跟都市那些女人相比,还多了一些质朴,多了一些天然。这种气质,打司马鑫回到家的那一瞬间,丈夫就感受到了。

乍一看,这哪里还是原来的司马鑫!她穿着合身的衣服,整个人显得苗条了,个子看着也高了。实际上,司马鑫是因为没有换掉自己的高跟鞋。

她的这种穿着,丈也是第一次看到。他的眼睛都看直了。没有想到,分别这么久的妻子,一下子判若两人了。远方的都市,真的能改变一个人的外貌?

看着妻子,丈夫就有了一种强烈的反差,觉得自己跟妻子的地位,一下子就有了天壤之别。妻子高高在上,飘在云端,而自己则匍匐在大地上,只能仰望着她。

一种从来不曾有过的自卑感,深深地包裹了丈夫。他知道,只要在床上,才能打消这种自卑,才能给他带来平等。所以,他渴望着上床。

可是,司马鑫归来,不仅仅是因为想念他,还因为挂念母亲。所以,吃过晚饭之后,她要尽可能多地陪着老母亲说说话。

司马鑫不时地瞥一眼魂不守舍的丈夫。由丈夫,她想到了张慕润,想到了张慕润跟陈夏荷激情四溢的鏖战。

终于,母亲体察到了女婿的急切,母亲也体贴女儿的幸福,她主动说,“不早了,你们早点睡吧。”

丈夫像是听到了大赦令,一个箭步就冲出了母亲的房间。司马鑫紧随其后。回到了自己的小屋,司马鑫发现屋里的一切,几乎都还保持着她走时的样子。

丈夫殷勤地铺好了床,给她打来了洗脚水。以前这些工作,都是由司马鑫完成的。农村的纯朴,有时候还体现在大男子主义上。

做老婆的妇道,就包括做饭洗衣伺候男人。尽管司马鑫并不是一个守旧的女人,但是出于对男人的怜惜,她还是恪守这些妇道的。

特别是她知道丈夫从事的是重体力劳动,所以只要他回到家,她就尽量为他服务,尽量避免他的劳累。

今天晚上,丈夫的表现,叫司马鑫更加体贴丈夫的一番良苦用心。她也表现得善解人意。很快洗了脚,然后就上床。上床的时候,顺便就拉灭了灯。

他们结婚以来,一直保持着农村人的良好习惯,只要一上床,肯定顺手拉灭头顶上的灯。这个动作,不仅仅是为了节约能源,环保低碳。

他们这样做,还因为他们对男女之间的事情,保持着一种私密的意识。这种事情是不适宜于公开的,是不能叫第三者看见的。

虽然从理论上说,农村都是独家独院,院门,家门,房间门,有三道保险,一般是没有第三者,可以偷窥他们干这种事情的。

可是,他们知道,抬头三尺有神明。即使没有其他的人,在明晃晃的灯光下,干那件极为隐秘的事情,也是心里不舒服的。

那只灯,其实就是一个第三者。

借着黑暗,司马鑫迅速地脱下自己的衣服。其实,即使在创作中心,司马鑫也是按照自己多少年形成的习惯,裸睡的。

只要是一个人的时候,司马鑫都保持着自己的习惯。当然,跟丈夫在一起的时候,也就跟一个人的时候一样,她更需要裸睡。

她刚刚扯过被子盖身上,就感到一只大手,一只粗糙的大手,伸过来了。她浑身一个机灵。这个时候,她就体会到了,为什么小别胜新婚。为什么张慕润跟陈夏荷能搞出那么大的动静。

虽然分别以来,司马鑫也没有近距离地亲近任何男人,但是她还是感受到了丈夫大手的粗糙。他的手,原来也是粗糙的。

当初,他们抚摸的时候,并没有感觉到对方的粗糙。因为他们的手,在粗糙的程度上,是五十步跟百步的关系。或者说,他们的手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是粗糙的,他们根本就没有对比。认为一生下来就是那样的。

可是,分别才不长的时间,司马鑫就感觉到了自己的蜕变。她原来的手,是羞于叫大家看见的。她看见了陈夏荷的手,看到了那个女诗人的手,她才明白了,什么叫纤纤玉指。

跟那些男作家握手的时候,她才知道了什么是柔若无骨。她接触了陈夏荷的手,知道了什么叫绵软润滑,什么叫绸缎般的感觉。

可是,慢慢地,司马鑫发现了自己的变化。她实际上也没有刻意地去保养自己的一双手,而是顺其自然。其实,谁也不是天生的粗糙。

司马鑫在创作中心的那段时间内,再不用为一日三餐操劳,更不用自己洗碗洗衣,她的两只手,只有在电脑键盘上敲打的时候,才算真正有用。

就这样,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生息,司马鑫别的地方发生的变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但是,手的变化,却是自己能直观地看到的。

她自己给自己洗澡的时候,就发现,以前她搓澡的时候,只要手掌一用力,那些藏垢纳污之所,立马就神清气爽了。可是现在,不管她用了多大的劲,竟然都没有什么效果。

后来,她才发现,是自己的手变得绵软了,以前那些纵横的沟壑,变成了坦途。她终于也有了一双属于女人的嫩滑小手。

因为自己的手发生了变化,所以,司马鑫对丈夫的手,就变得格外敏感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