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重返家乡
记得小时候读书时老师就叫我们写一篇作文名字叫《二十年后回故乡》,我记得当时我写的是故乡曾经和现在的变化,为此老师当着全班同学面前大声地朗读我写的…
故乡的钟声在我耳畔响起,当我重心踏上这片炙热的土地时,心中感慨万千,不知是喜还是忧。
昔日的土坯房早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栋栋西洋式的二层,三层还有四层的格楼。
泥泞的黄土路变成了柏油马路,马路上还有很多高大的路灯守候,每隔一段距离,还会有红绿灯。
那一片片承载太多美好童年记忆的玉米地也被成片的白桦林取代…“这还是我久违的故乡吗?”短短数十载竟有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
国家的政策越来越好,百姓们的生活也越来越高端,可我却找不到一点关于故乡的回忆 。
走进我儿时经常去戏耍,娱乐的小卖铺,不现在应该是一个超市了,很大的门面,很大的牌子。走进去 ,物是人非,超市里货物琳琅满目,长长的货架一眼望不到头。
货架上摆满了新鲜玩意儿,那一排上挂着各式各样的衣服,鞋帽等。听到里屋里气氛尤为热烈,走进去一看,几个人在两台麻将机前撮着麻将,吵闹的音符冲破房顶涌入高高的天空,许多新鲜陌生的面孔让我很难再去留恋。
于是买了一壶最贵的酒便离开了。出来后,我笑了,是一种无奈的笑。向远处眺望,约二十米左右的地方又开了一家小型超市,看着门口的人群生意也看起来不错,只是二位距离太近,必定能擦出 碰撞的火花,必然会为了蝇头小利而撕破脸。
无论怎么样,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只是一个看热闹的旁观者。
这时,一位拄着拐的老伯走到我身旁,细细地端详着我,我先开了口,我很激动地说了一声:“三爷。”
他一听更为激动“哎,廷,是廷吗?你可算回来了,这一晃,我都十多年没见到你了,想不到在我有生之年还能见到你,我知足
了!”
“三爷,我,我,” 他拉着我的手走向树下的长椅上,向我娓娓道来:“你忘了,你小时候经常上我家睡觉呢!记得当时你嘴馋,每次我做了好吃的没吃完,便不见了,后来我就守株待兔可算逮到你了,呵呵!”
“是啊,后来你每回做好吃的都会叫上我,一到饭点儿,我就不见了害得奶奶四处寻找,呵呵!对了,你现在是自己一人吗?”
“什么,我没听清,这人老了,上了岁数,不中用了,三爷露出两行已经发黄的所剩无几的牙齿大笑着说。”
我抬高了声音说:“我说,你现在在哪住?” “我啊,还住在原来的老地方,只不过房子变了,变得像城市里的洋楼,儿子也从外地打工回来说是不走了,呆在农村照顾我。现在可不比以往贫穷了,出了家门口就能挣钱。”
三爷虽然老了,可我依然感觉出他的内心深处依旧是年轻的而且渴望年轻。
“哎呦,你看我老眼昏花,这是你的孩子?”
“嗯,是我的。” 儿子安静的睡着,很不闹人,真省心。
三爷看儿子睡的正香,慢慢的说:“儿子还是女儿?”
我回答道:“儿子。”
三爷站了起来,凑了过来仔仔细细的看着儿子,并俯在我的耳旁憨憨地说道:“儿子好,儿子好啊,将来定能成为国之栋梁。”
我笑了笑。
在分别时,我从兜里掏出所有的现金,大约3000元全部递给了他,在和我挣扎中,我趁他不注意将钱塞到了他的兜里。我回过头大声地喊着:“保重啊,保重!”他和我相互地挥了挥手。
我抱着儿子来到墓地,墓地还是我记忆中的老样子就是不知什么时候又多了许多新墓。来到 他太奶奶和太爷爷的墓地前,我叩了三个响头,又酌上一瓶酒,我在他们墓前说说心里话。
正好有清风的伴奏,花草的点缀,落叶的舞蹈和儿子不自觉的哭泣。
我抚摸着婆娑的墓碑,我告诉他们我当爹了,你们可以抱上重孙子了,你们可以在那头好好享受生活,不要牵挂…我不晓得他们能否听见,我不相信怪力乱神之说,我知道爷爷奶奶一直都在看着我,庇佑我。
学校,我站在大门口,大门由以前的铁门变成更加美丽大气的电拉门,学校的保安室整的都像小公寓,学校也换上了新的面貌,穿上浅黄色的衣服,操场上由 以前的沙土路,变成颜色靓丽洋溢青春的塑胶跑道。
学生们正规整地站成一个大方块,听着广播,做些课间操,瞬间想起了我在那时的情景,我那不规范的动作,倔强的脾气,所以几乎都是在大家的面前做,等大家都散了之后,我还得用滑稽的动作独自跳半个小时。
我又笑了,一种可爱的笑。 只是再看看曾经的自己和现在的自己已经没法媲美了。
我在门外徘徊,想着到底是不是进入,进去了又能够做什么?缅怀吗?回忆吗我想我不需要。
我还是没进去,其实我不是不想进入,而是有一种很难用语言描述的心情。
不由自主地就来到了曾经和可儿相遇的地方,一切都历历在目,哪怕经过了这么多年风雨的洗礼。
奇怪,家乡发生了这么多的变化, 唯独那个小木桥依然坐立在河畔,很稳很稳。只是桥头上写着:此桥年久失修,请绕路前行。
我放屁,既然不能走人为何不拆了重建!我偏不听,执拗地踩了上去,欢快地蹦着,笑着,像一个无知的孩子,可我再也不能找回童年了。
儿子竟然悄悄的在我怀中睡着了。 人生如流水每一刻都在不停地前进,偶尔断流偶尔干涸,但总有一天会重获生机,只是前行的脚步匆匆似有太多的遗憾。
或许人生本就是一篇残缺的文章,无论写的的多么生动,也总会有一两处败笔,也正是因为这一两处败笔,才使得自己更清楚地想要什么。
这一生我过得从未快乐,得到的更多往往意味着失去的更多,而那失去的,就只能成为亲切的怀念。
我一共只爱过两个女人,一个是她负了我,而另一个是我负了她。如果说人生可以重写,如果说世界上真的有时空穿梭仪,或许我不会这么失败,于我而言最的的失败就是没有好好珍惜。
“觉”这一个字无疑是对人生最华丽的诠释。觉悟人生,谈何容易,把所有的种种都在脑海中过滤一遍又有什么意义,只不过弄得个遍体鳞伤。
放下回忆,放下过去,珍惜眼前,把握未来。我已经错过了昨天,不能再错过明天。千帆过后,笑看风云。 树有年轮,层层年轮显示出它沧桑的生命,我只有尽力培养自己的儿子,在他身上付出,挽回。
站在这桥上不知多久了,直到儿子的啼哭声将我惊醒,我赶忙从口袋里掏出奶瓶喂奶,将奶瓶硬生生的塞到他的肉嘟嘟的小嘴上,他死活都不肯喝,晃得奶瓶中的奶顺着奶嘴流到儿子的脖子里,儿子哭得更欢了,声音更为凄惨 ,双眼变得又红又肿,口水扬的满脸都是。看着娇小的儿子,我很心疼,也很着急。
我扒开尿不湿才发现原来孩子拉了,正当我手忙脚乱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传了过来,“,来,我帮你。”我猛的回头,是——————可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