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入严冬的武威城寒风瑟瑟,十室九空的民房里,偶有阵阵凄楚的哭嚎随风飘来,让这座已褪去昔日繁华的孤城倍显凄凉。
靖边侯府内,刘伯岑从怀中掏出去年至武帝赐给他的锡牌,看着上面“一等陇子爵”那五个清晰可见的大字,心中不禁隐隐作痛。
遥想当时自己刀斩罗玉章,金殿受勋,俨然大越第一武将,又从汴临带回娇妻,一路之上不知多少人向自己投来羡慕的眼光。那是何等的威风呵!没想到这才一年的光景,父亲经营多年的西镇就变得这般不堪,瘟疫,战火,天灾人祸接踵而至,自己也成了残废。
想起这变幻莫测的命运,他恨恨地将锡牌摔在了地上。
“将军!”带着一阵风,一军卒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
面无表情地看着跪在地上的军卒,刘伯岑早已习惯他们的慌乱。多少天来,这些军卒就像催命鬼一样,来回在他的眼前晃荡。
黄承业率兵截断武威与金昌的道路!
张中元连克数县,兵抵摩天岭!
令狐元武攻占乌云峰,摩天岭告急!
一封封告急的军书纷至沓来,让刘伯岑的心和他那条已废掉的胳膊一样,麻木不堪。
“怎么了?”
“将军,摩天岭失守!”
“什么?”听到这个消息,刘伯岑急得豁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摩天岭的得失已无关紧要,此时他最担心的就是二弟的安危,“芳将军呢?”
看着刘伯岑通红的眼睛,军卒瑟瑟发抖。
“问你话呢!我的兄弟呢?”怒喝一声,刘伯岑一把将军卒拎起。
“芳将军阵亡!”
将军卒推到一旁,刘伯岑的身子晃了晃,好像要栽倒。军卒见状赶忙过来把他扶住。
“将军!朝廷大军已兵临武威城下,请将军早作决断。”
回想起刘仲芳的音容笑貌,两行热泪从刘伯岑的眼眶倾泻而出。摆手示意军卒退下,他腿一软瘫坐在椅子上。
摩天岭失陷,二弟阵亡,父帅与黄承业血战,生死未卜。难道西镇的末日就在眼前了吗?
不!武威城还在我手里,金昌也没丢,我虽不能上阵杀敌,但还能坐镇指挥。我还没输!我是大越第一武将,我不能认输!
胸中翻滚的热血让他觉得必须要做些什么了。踉跄着走到门口,他忙命人召集城中将领前来议事。
“城中还有多少守军?”
一参将答道:“不足两千。”
越军虽然攻下摩天岭,但也会为此付出极大的代价。城中还有两千兵卒,尚可依托城垣,坚守一段时间,待父帅解决了黄承业后回师相援,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皱着眉头盘算了一番,刘伯岑传令下去,全城即日开始戒严,日落之后任何人不得随意走动,城中守军加强戒备,多备滚木礌石,以对越军攻城。
正如刘伯岑所料,摩天岭一役越军伤亡惨重,步军所剩无几。中元只领三千轻重骑兵并一千健锐营士卒屯于武威城西,伺机攻城。
崇墉百雉的武威城让中元望眼欲穿。自己的心上人就在里面,只要攻进去就能见到她。可是,拿下眼前这座怒目金刚般的坚城谈何容易。尽管城中守军不多,但自己手中却只有一千健锐营将士能攻坚。倘若一味强攻,必毫无胜算。自己也想过将城围住,等黄承业消灭刘郁炳后再与之合兵攻城,可袁辰星却说,兵法有云,十围五攻,目前的这点兵马,连城都围不满。
望城兴叹,中元一筹莫展,伸手摸了摸怀中金小姐的那支蝴蝶钗,他的心更加急迫不安。一年多来,他一直把它带在身上,寸步不离,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和自己的心上人心心相通。
他轻轻掏出蝴蝶钗,不想竟随手带出一只手帕。呼吸着那帕子随风散出一缕芳香,他又看见帕心处的那朵红梅花。这朵红梅孤处帕心,与白色的帕绢俨然构成了一幅红梅傲雪的场景。
梅花香自苦寒来,百花中最不畏严寒的就是它了。
看着掌中侯盈的手帕,中元忽然想起那张出水芙蓉般的面孔。在大军出发的那天,她也如自己绣的这朵梅花一样,独自一人站在冰冷的雪地上,等着自己的到来……
越军营帐中,一只猎鹰正在笼子里用锐利的目光盯着简王。除了偶尔眨一下眼,它几乎一动不动地与面前的这个人对峙着。那一身黑色的羽毛给原本就威风凛凛的它加上了一股令人望而生畏的神态。
玩鹰是简王的一大爱好。此次随军出征,简王怕自己的爱鹰无人照料,便请求延兴帝准许自己带着鹰来到西镇。
把盘中的一块肉割下放在右臂的护甲上,简王哼着小曲来到猎鹰近前。那块在香料中浸泡多时的肉让这只饥饿了许久的猎鹰不顾一切地叨了下去。鹰嘴撞上臂甲,发出轻微的响声。
看见猎鹰把肉一点点吃完,简王的眉宇间露出了得意的神情。
“四叔的心情不错啊!”
猛一回头,简王发现中元不知什么时候从外面走了进来。
“殿下……”见到太子,简王表情有些不太自然,“忙里偷闲,忙里偷闲……”
“四叔的雅兴我捉摸不透,这东西有什么可玩的?”径直来到鹰笼前,中元瞧见那只吃饱了的鹰正警觉地看着自己。
轻轻咳了一声,简王的脸上又露出一丝欢喜的神色:“瞎玩,有时打猎会用到它。”
“打猎?”
“是啊,猎鹰飞在高空,俯瞰大地,一切猎物都逃不过它的眼睛。”
“它能看得那么远?”
“能。非但如此,如果把我们的士兵和西镇军放在一起,它能通过甲胄的颜色准确地分辨出来。”
“那它怎么攻击呢?”
“只要训得好,猎鹰会自动俯冲向猎物的。”
“四叔是行家里手吧?”
看着中元那略带羡慕的神情,简王的眼中蓦然拂过一丝当仁不让:“那当然!不是我吹嘘,要说训鹰,在大越没有谁能比得上我!特别是这熬鹰之法,我是颇有心得。”
微微点了点头,中元若有所思地道:“这我倒听说过,好像是盯着鹰眼看,不让它睡觉。”
“不错。”见中元略知一二,简王便指着鹰眼说道,“殿下请看,鹰眼长在鹰头两侧,无法跟人对视,它会一只眼睛看着人的眼睛,另一只眼睛睡觉,所以不能只盯着鹰眼,必须把它架在胳膊上一直转动,这叫倒拳,胳膊一转鹰就站不稳,它就会活动,也就睡不了觉了。如此反复数天,鹰的体力耗尽就会瘦下来。这时人再拿肉来喂它,它就会不顾一切地吃。”
见他说得头头是道,中元心中暗忖:四叔玩鹰是玩到极致了。
“怎么?殿下也对鹰感兴趣了?”
“那倒没有。”淡淡笑过,中元仿佛忽然又想到了什么,“四叔,你刚才说什么?”
“我问殿下是不是也喜欢玩鹰了?”
“不是这句。”
看着连连摇头的中元,简王也是一脸茫然。
“你刚才说猎鹰能分辨出我军和西镇军的衣甲?”
“是啊,鹰眼可比人眼强多了,它能………”
“你这次带来多少只鹰?”来不及听简王说完,中元眼前一亮,蓦然打断了他的话。
“一百只。”
忽地一拳砸在案上,中元不由喜上眉梢:“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