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里,玛丽把自己困在病房内,不肯出去,反锁着门,也不让护士进来。任凭他们在外面怎么叫喊,她都没有理会。病房内还挂着日历,她的眼睛在凝视着用红色标注的日期,今天是开庭作证的日子,也是她被迫答应英国法院出庭作证的时刻。她一点也不喜欢英格兰,总觉得他们的法律很霸道很无理,一点也不民主,她不希望指证男朋友,可是站在法律的范围内,她又不得不这样做。她充满了悲观的想象:当她站在法庭上指证彼得的时候,他必然恨死她了吧?他必然会这样,他很容易激动。她用力咬着手指,内心很慌乱,直到莫妮卡等人在外面喊她,她这才打开病房的门,让她们进来。
“听护士说,你情绪很激动。”
“没有。他们在胡说八道,你这是在无中生有。”她坐在病房上,无所谓地说着。
“你准备好了吗?现在时间还早,我们可以吃点东西再去法庭。”莫妮卡坐在她旁边,紧紧握着她的手。
“我没有别的选择了吗?”她问着。
“很遗憾,几乎没有。”
“那我懂了。”
她正准备跟着莫妮卡办理临时出院手续,医生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他那双充满慈祥的眼睛,始终在关注着玛丽:噢,我想起来了,你要去法庭。不过要记住我说的,不要激动,不要悲伤也不要过度悲愤,那样会影响你的身体。我会安排护士在法庭上看着你,一旦出现什么情况立马就会送你回来。
玛丽转过身对医生说:“谢谢你,我想我会没事的。”
“走吧。”莫妮卡的声音比较低沉,她明白玛丽的顾虑,说不定这一次的出庭作证会影响他们的感情,但是没有办法,她是知情人,也只能这样。
理查德这几天的心情很愉悦,大概是因为他完成了“兄弟会”委托的任务,抵消了上一次任务失败的罪过。今天是开庭审理的日子,他一大早就收到了一封从医院寄过来的信封,他阅读了简短的内容,这让他很是纠结,他知道这是违规的,不符合法律程序,可是他无法主张,只能接受。他手里紧捏着信封的纸张,想了一下,还是将信件塞回信封里,揣进抽屉里,假装什么也没有看到,站在桌子前,给自己调了一杯“玛格丽特”加了冰块,吃点面包,他的脸很红,大概是喝了酒的缘故,不过不影响他在法庭上的发挥。英国法律可没有规定律师在上法庭给当事人辩护之前不允许喝酒,现在可不是酒驾。他准备了计程车,计算了时间,应该可以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达地点。这几天他都在打听“共济会”的行动细节,无法确认那天与他一起争夺信函的人的身份,这一点一直缠绕在他脑海里,他对此很执着,对方身手不错,行动迅速,做事也很有效率,他非常愿意与对方结交朋友。只可惜他追差不到对方的身份信息。他刚刚换上裤子,突然好像感觉到什么在顶着他,他顺手一摸,意识到是枪械,他顿时松了一口气,将枪械从裤兜里卸下来。上一次任务失败之后他一直担心会有杀手来报复他,他提心吊胆了很久,一直携带着枪支在裤兜里,丝毫不敢掉以轻心。现在他完成了新的任务,最终弥补了之前的失败。现在他就再也不用害怕了。放下枪械之后,他反而还更加安心了。
他提起外套就出门了,当然还有律师的卷发,没有这玩意,说不定还会被赶出法庭。
理查德的问题解决了,莫妮卡的问题又增加了。
她的情况刚好相反,到了法院之后,她走进女厕所的最后一格,躲在里面,她在腰后放进枪械,很短很小的枪支,藏在身后基本不会被注意到。按道理来说,到了开庭时间,她就绝对安全了。可是她仍然担心在法庭上会遭到枪击,所以提前做好准备也不是不可以。不过这玩意的确挺沉重的,枪套装的腰带缠绕在身体上,重量还是会感觉到。
她从厕所出来,梅菲斯打量着她:你在里面待了很久。
“我在补妆。”
“在法庭上不需要化妆。”
“这是我的习惯。”
莫妮卡从容淡定地从梅菲斯的身旁走过,随后一直在拍着胸脯,看来她还是不太能习惯说谎,很容易露出破绽。
他们如约走进了法庭,司法人员都在默默各就各位,不知道为什么,她今天好像意识到司法人员与之前的不太一样,她内心充满了不安与恐惧,勉强坐了下去,她观察着旁听席位上的每一位公民,总觉得他们很陌生,当然他们本来也很陌生,可是她总觉得他们有点不对劲,好像一直在盯着她似的,她担心在旁听席上会隐藏着一位杀手或者枪手,或许会在她盘问证人的时候对着她开枪;噢,不,不一定是旁听席上的人,也许是陪审团的成员也说不定。大陪审团的成员选拔制度跟美国的不太一样,她没有研究过英国的大陪审团组成机制,对于是否品流复杂,她也说不准。这样就导致了她在法庭上坐立不安的表现。她甚至还很小声问梅菲斯:英国法庭有搜身的惯例吗?
梅菲斯以为莫妮卡在开玩笑,不以为然地说着:你进来的时候有没有搜身?
“没有。”
“那不就得了。况且没有理由的搜身被认定是侵犯人权,这里还是法庭,他们能搜身吗?”
“英国以前有律师在法庭上被刺杀吗?”
“噢,亲爱的,英国历史我不懂,或许有,但那也是英国还是海盗国家的时期。它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就摇身一变,成了绅士。”
“你今天有穿防弹衣吗?”
梅菲斯顿时觉得很无语:“什么?你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整个人都心不在焉的。”
此时法官进来了,梅菲斯提醒她:趁法官刚刚到,你如果身子不舒服就要请假,后面那几位律师可以代替你。
莫妮卡看了看身后的律师团,再看了看理查德孤身一人,简单回绝了:不用。
她现在陷入了一种困境,无论看着谁都像杀手,她屏着呼吸对梅菲斯说:“如果我死了,麻烦你将我剩余的财产全部捐给民主党吧。我相信民主党可以带领美国走向更繁荣的发展局面。”
梅菲斯思考了片刻,无奈坦白道:是这样的,你这种话已经不止说过一次,但是呢,根据我们的记录,你的银行账户里并没有任何的存款,身上还欠了不少美元债务,也就是说,哪怕你死了,债务还在呢。
她这才反应过来:是吗?那没事了。
布鲁斯的位置正好在中间,他正在宣布着:检察官,你可以开始传召证人。
莫妮卡:按照惯例,我们应该第一时间传召法医出庭作证。
布鲁斯:本席批准。
伯文·勃克很快就被传召到证人栏里。英国的制度与美国几乎一样,专家证人、法证、鉴证甚至是医生都不需要在法庭上宣誓。因为他们的职业本身就是一种忠诚,是无限被信任。当这一类人的诚信也出现问题,那么这个国家就应该开始反思到底是哪里出现了问题。
莫妮卡:麻烦你向我们讲述关于本案死者的一些基本情况。
伯文·勃克:死者的死亡时间大约在凌晨的三点四十分至四点五十分左右。死亡的原因是头部遭遇多次重击,导致头骨严重爆裂,颅内压突然升高就会压迫着脑内神经,造成脑干死亡。如果这一推论成立基本可以断定死者是死于脑死亡,而且是遭受严重的虐打致死……不过实际上仍然有另外一种可能性。死者的头颅在凶案现场爆开,头骨散落一地,脑浆浸湿了地板,染红了一部分。初步可以判断,死者的头颅是遭受近距离枪击而导致头颅爆裂。由于虐打与枪击爆头的时间太过于接近,所以基本上无法判断到底是死者被打死以后才爆头,还是在奄奄一息的时候被爆头。前者发生的概率理论上当然会很高,但是也不排除后者发生的概率。除了头颅遭到近距离的枪击之外,死者的身上还有其余的虐打伤痕,不过多半是皮外伤,没有多大的影响。
莫妮卡:我暂时没有其他的问题。
布鲁斯:第一被告的辩护律师,你是否还有别的要补充?
理查德:有的,法官大人。你认为一个正常人在可以用棍子打死人的情况下却偏偏要使用枪械呢?
伯文·勃克:倒是有可能。
理查德:站在常人的逻辑角度呢?
伯文·勃克:那估计不会多此一举……除非,除非凶手对死者持厌恶、憎恨的态度,补一枪当作发泄。
理查德:那就是说,在你的潜意识内,你也认为爆头是在死者死亡以后才发生的。
伯文·勃克:我可没有这样说过。
理查德:要不我们就当作是死者死后才遭遇枪击爆头!
莫妮卡:简直是不可理喻!辩方律师居然企图在引导法医回答问题!况且主观臆断与事实基本不相符,辩方律师企图在混淆视线。
布鲁斯:辩护律师刚才的那一番话,陪审团可以不作记录。
理查德:法官大人,我暂时没有其他问题。
尽管他的引诱发言被莫妮卡扰乱,但是他基本上成功影响到陪审团了。看他们迷茫的目光就能猜到大概。
麦卡伦:请问在死者的尸体上是否还有其他的另类伤痕呢?我指的是,除了虐打与枪击,例如酒精中毒、食物中毒之类的。
伯文·勃克:我检查过死者的胃部,一切正常。
麦卡伦:那就是说,在凶案现场只有两种作案手法,要么是活生生将死者打死;要么是开枪打死死者。
伯文·勃克:没错,你绝对可以这样说。
紧接着就是鉴证部的马尔·尼尔德出庭作证。
莫妮卡:请问你在凶案现场是否采取到有效的指纹呢?
马尔·尼尔德:在凶案现场,我们采取到第一被告的指纹,四处都是他的指纹,就连被怀疑曾经用来袭击死者的棒球棍上面都发现了他的指纹以及毛发纤维、毛囊、皮屑以及人体的油脂。初步判断是他当时紧握着棒球棍,力度过大留下的痕迹。
莫妮卡:整个案发现场只有第一被告的指纹?
马尔·尼尔德:不,远没有那么简单。在地板上发现了一些鞋印以及残余毛发,经过化验对比,发现是属于第二被告的;而事后我们在被告所居住的酒店里发现了一双鞋子,证实与案发现场的型号大小基本吻合,因此可以证明他去过凶案现场,并且短暂停留过。
莫妮卡:法官大人,我暂时没有其他的问题。
理查德:除了两名被告的鞋印之外,是否还发现了一组新的鞋印?
马尔·尼尔德:是的。我们在案发现场的楼下垃圾桶里发现了一双奇大无比的鞋子,证实与凶案现场夸张无比的鞋印是想匹配的。我想这个家伙肯定很喜欢隐藏自己,而且很喜欢浮夸的作风。摆明穿了很不合尺寸的鞋子,标新立异,以此证明自己与众不同。这一种奇怪的心理随处可见,真是个奇怪的失败者。
理查德突然下意识瞥了一眼他目前正在穿的鞋子,没错他向来如此,喜欢穿不符合尺寸的鞋子,故意穿更大尺寸的,这是他的习惯。刚才被鉴证老哥内涵了一番,他觉得很不爽。
理查德:换言之,凶案现场不止两个人进入过。
马尔·尼尔德:没错。不过那个故意穿大码鞋子的家伙估计与此案无关,他就是个过路的。
理查德气得不行,但是又不能发作,只能作罢。
麦卡伦:请问你们的同事是否在案发现场找到类似枪械的证物呢?
马尔·尼尔德:然而并没有。只在地板上发现了零星的火药残留,子弹的型号倒是找到了,可是这种型号很普遍,在美国随处可见,尤其是黑人的脑袋里……或者说头盖骨……不好意思,我只是在开玩笑。
麦卡伦:你觉得你自己很幽默?
马尔·尼尔德:我说不幽默你也不能拿我怎么样。
麦卡伦:你猜对了,事实的确如此,虽然很不爽。你该庆幸这里是英国。
布鲁斯:辩方律师,请你不要拖延时间,尽快继续质问证人。
麦卡伦:请问你在案发现场有没有发现或者找到我当事人的指纹呢?
马尔·尼尔德:暂时没有。目前来说,只有第一被告。
麦卡伦:非常感谢你。法官大人,我这边暂时没有其他的问题。
莫妮卡:法官大人,我要求传召控方证人玛丽女士出庭作证。
理查德翻白眼,彼得倒是很激动,趴在木栏上,手掌紧紧握牢着木棍,这是他最不想看到的局面。
理查德:法官大人,根据英国法律夫妻之间不能沦为相互指证的关系,因此我恳求法官大人撤销玛丽作为证人的资格。
莫妮卡:法官大人,证人与第一被告只是情侣关系,根本没有注册结婚!因此他们的婚姻关系基本不存在。
理查德:我非常赞同检察官的说法。可是他们已经有了夫妻般的感情,也有过性生活……
布鲁斯:辩方律师,本席很明白你的心情,不过本席希望你明白,只有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才有存在的意义。与感情深厚没有关系。
理查德想阻止玛丽出现。
然而玛丽还是在书记员的指导下一步一步踏入了证人栏,在那之前还宣誓了:
“我向万能的上帝起誓,我所作之证供均为事实以及事实之全部,如果提供了与事实不符的供词,那么我本人愿意法律的制裁。”
他最不想看到的就是玛丽指证彼得,因为那样会导致彼得很容易情绪失控。
莫妮卡:刚才辩方律师已经为我们解答了一个问题。你与第一被告是情人关系,对吧?
玛丽:没错。
莫妮卡:在案发的那天晚上,第一被告是否有异常的举动呢?
玛丽:他那天很奇怪,准备了一顿还算丰富的晚餐,那晚他仿佛心事重重的样子,我们还是吃完了餐桌上的食物。然后他哄我回床睡觉。
莫妮卡:这话听得怪怪的。
玛丽:大概的意思就是,他让我早点休息,他就去隔壁的床睡觉。
莫妮卡:为什么要分开睡呢?哪怕你们没有结婚也能睡在一起。
玛丽:我当时也有着相同的疑问。后来他的一个举动就让我明白了他的确有古怪。
莫妮卡:他做了什么不可描述的行为?
玛丽:那倒不至于。他给我准备了一杯牛奶。
莫妮卡:就因为一杯牛奶你就觉得他有问题?
玛丽:我们在一起的日子不算短,对彼此的生活习惯还是很熟悉的。可是他似乎忘记了我对牛奶是过敏的,喝了之后全身会奇痒无比,转辗反侧无法入睡,经常会影响到身边的人。他知道这件事,他知道我对牛奶过敏,可是他却给我冲了一杯暖呼呼的牛奶。
莫妮卡:接着呢?发生了什么事情?
玛丽:我假装喝了牛奶,然后倒在被窝里,假装入睡。本来我是想试探他到底想做什么。一个小时之后,我去隔壁房间找他,却发现他已经不在房间里,也不在楼下的咖啡厅什么的。总之他失踪了,就在那个晚上,他毫无预兆就消失了。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
莫妮卡: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呢?
玛丽:天亮之后。他行色匆匆,慌里慌张,满头大汗。他还以为我在昏迷状态中,直到做好早餐,我才假装醒过来。
莫妮卡:那就是说,他并不知道你没有喝牛奶。
玛丽:是的。他一直以为我处于昏迷的状态中,尤其是他出去以后。
莫妮卡:你认为他为什么要在牛奶里做手脚呢?
玛丽:他的目的就是让我一直以为他在隔壁的房间睡觉,我醒来他也做好了早餐,让我以为一个晚上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其实他半夜跑出去做什么,我真的不知道。他根本没有想过要跟我坦白,什么事情都隐瞒着我。那天我跟他说发生了命案,他却不以为然,直到我们在机场,我亲眼目睹他被逮捕我才意识到,那晚可能发生了并不寻常的现象,至少看起来没有那么简单,他隐瞒了我,肯定不是好事情。我的直觉一直都很准确。
莫妮卡在众人面前展示了阿德里的照片,无论是年轻时候的,还是年老之后的,她都找到了。
“请问你是否认识照片里的人?”
玛丽:不认识,至少我没有见过他。
莫妮卡:他有没有在你面前提起过这个男人的名字呢?(指死者)
玛丽:完全没有。所以我才说,我们的感情显然存在很多的问题,他什么都不肯说,在即将到来的婚姻里,他选择了隐瞒,那样我会对我们的感情产生了犹豫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