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易斯很早就起床了,他在布鲁克林的贫民窟附近找了个看上去还算不错的房子住了下来,这所房子隐藏在贫民窟里,实际上已经经过好几次的装修,里面的布置当然看上去与外面的世界格格不入,他学会了隐藏自己的实力,包括经济上的。他在很多年前就已经给自己设定了标签,为底层的黑人争取合法的权益,要充分感受底层黑人的苦难,他搬到贫民窟的用意就是如此。不过他在门前设定了规矩,任何人都不能进来,包括黑人也是如此。有事情只能在外面的流浪公园的板凳上聊,总之不能进屋。他不能让别人进他住的房子,尤其是黑人,如果让他们知道他的住所如此富有,那必然会产生信任危机,为了保全形象,他只能这样硬撑着。窗户封死,只能从里面打开,外面是推不开,也砸不烂,他深知黑人的习性,对未知的事物感到好奇,早晚会想方设法砸烂窗户爬进来观察一个他们并不了解的世界,只不过他们不知道的是,这个世界一直不允许他们爬进来,他们就非要爬进来,结果就导致伤痕累累,还无处倾诉。
他习惯了在门口与他人谈话,在门口设置了对讲机,有客人来访会在门口与他产生对话,不过通常是那些黑人惹了麻烦找他帮忙解决。多半是法律纠纷,他也很有耐性为他们抗争,利用法律的力量去捍卫他们的权利。他收费也不高,不过仅仅对底层黑人如此而已。其他人种,例如白人,他就要收高费用,也就对白人而已。然而他在白人的圈子里并不算精英阶层,至少说他融不进那个圈子,很多白人找辩护律师都不会找黑人,除非自己真的没有钱,请不起白人律师,那么就会降低要求找黑人律师,他们收费通常不会比白人高,要不然就会失去赚钱的机会。而他的高收费标准仅仅对上层精英的一个方案,只要钱给够了,他就会更加卖力。严格来说,他的阶层立场随时会变,谁的钱多,他就会倒向谁。
他习惯了在换上正装的时候对着镜子自言自语,好像在练习演讲似的,说个不停,言辞过度温和,态度诚恳。打好领带,转身去给自己泡咖啡,嘴里还在说个不停,他好像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但肯定有内容,有中心思想的,他习惯了自我催眠,让他认为自己所做的事情都是正确的。喝咖啡,早上读报,都成了他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读报纸可以让他更准确无误了解在美国的各个州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向来习惯提前适应即将会发生的某种现象。他讨厌面对措手不及的情况。
他必须随时做好准备就好像随时要战斗一样。
临出门之前,他还特意利用袖口遮住手腕上的纹身,那是他过去的污点,他无法消除,只能掩盖,尽可能的掩盖。
说起来他今天得出席听证会,他知道这一天早晚会来,为了这一天,他准备了很久,幸好发生了,不然他的计划就要泡汤。
受邀参加听证会的前提是必然有相当程度的社会地位,不然不会受邀问话。
质询在他看来是具有相当程度的必然性。
他很尊重听证会的任何程序,坐姿也是相当的绅士,他希望给这些白人委员会留下一个好印象,将来他要往精英圈子靠拢就必须获得他们的好感与认同感。
“刘易斯律师,我想,你应该很清楚今天来这里的目的。”
“是的,我明白,我做好了心理准备来应对你们所有的问题。”
“嗯,关于布莱克警官的工作报告中提及到,他之所以隐瞒了在现场还有两名妓女的信息是因为你以克里·金的代理律师的身份命令他不允许公开克里·金私生活混乱的事实;并且以法院的文书作为一种要挟,是否存在这样的事实呢?”
刘易斯摆弄着眼镜,一下子就否认了:鉴于你们刚才所提及到的现象,我从来没有遇见过。
“那么,你如何解释在克里·金遭遇杀害的第二天曾经出现在警察局里呢?访问记录的确显示你曾经去过警局。”
“我身为克里·金生前的专用律师,他惨遭杀害,我当然要敦促警方尽快调查清楚,将凶手拘捕归案,并且以克里·金代理律师的身份向警方提供具体信息——关于克里·金可能得罪了哪一部分人而招惹杀身之祸。”
“请你详细叙述这一部分,我相信绝大多数人都很好奇,究竟是谁杀害了他。”
刘易斯摘下眼镜,用一块干净的棉布在擦拭着眼镜的镜片,漫不经心地说着:我的当事人生前就曾经跟我说过,他虽然是黑人,一直以来为黑人与拉丁裔谋取合法的权利,争取更多平等的待遇。但是很可惜,他最大的公敌往往不是站在对立面的白人,而是黑人。不断抗拒他,与他作对的大部分都是黑人,他不断强调,最大的公敌往往都是自己人。很明显这一次的刺杀事件并非表面所看到的那么简单,整件事背后涉及的是一个很庞大的利益团体,然而我只是一名小律师,克里·金先生被杀害,我很悲痛,只能提供一部分黑人的信息。
“以你的逻辑分析,你认为是黑人杀害了他?”
“老故事的俗套,黑人杀害了黑人。”
“所以,你根本就没有要挟布莱克先生不允许报道克里·金的性丑闻事件?”
“我根本不知道我的当事人有性丑闻这一回事。我不了解我当事人的私生活,我们通常见面都是聊工作,聊法律相关的话题。题外话很少会提及到。现场还有哪些人,是警方的调查信息,我不可能获得信息渠道的。试问我又怎么会提前知道我当事人的私生活习惯呢?”
“根据其余联邦警察的供词所显示,你当日要见布莱克先生,目的就是要讨论与保密相关的话题。”
“我想,我非常肯定,我没有说过那样的话,从来没有。噢,联邦警察都爱说谎!”
“刘易斯律师,你认为我们会接纳一个联邦调查局探员的供词,还是会选择相信你呢?”
“我不会做触碰法律的行为,是否相信我,决定权就在你们的手里,我没有别的意见。”
9个白人组成的司法调查委员会的成员正在交头接耳,似乎在讨论一些很重要的话题。
3分钟后,他们发话了:刘易斯先生,很感谢你出席这一次的听证会,有消息我们会通知你。还有,留意法院的文件,我们随时会传召你,只要案件有新的进展。
看样子他们还是没有办法完全信任他,他很不愉快,但也只能藏在心里,没有流露在表面上,站起来,拉好椅子,丢下一句:很高兴认识你们。
离开法院之后,他简单吃了顿饭,下午他就去探访贫民窟,为底层的黑人带来慰问以及送赠一些比较廉价的生活用品,表现出一副很关心他们的样子,不断鼓励他们积极勇敢面对生活,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必须坚持下去,凭勇气活下去。他的行为很受黑人的拥戴,拉丁裔的人甚至当了他是英雄。其实他还没有为拉丁裔的人做过什么贡献,可能只是因为他是克里·金的代理律师,因此被认为继承了克里·金的意志吧?这很难说。不过美国当地就报道了刘易斯律师在贫民窟的那种亲民的行为,认为他是精英阶层中最愿意亲近贫苦大众的一个代表。各种宣传相当到位,还有媒体记者怂恿与鼓励刘易斯在明年竞选加州州长,必然能拉到很多选票。他当众表示,能否当上州长,或者是否投身于政治界仍然是一个未知的决定。他认为只要能为黑人群体争取更多的利益,那么他的立场就永远都不会改变。媒体的评价对刘易斯来了一手冷嘲热讽,表面上赞扬,实质是贬低。
刘易斯律师都快成为黑人中的明星,一个好的榜样,很多小孩与青少年都与他为学习的标准。
他回到贫民窟里的精装修房子里,感觉到这一天特别的充实。
门口的信封他捡了进来,这些信封的内容来来去去都是一些推销的广告,十分烦人,他看都没看就直接撕掉。就只剩下最后一封信的时候他刚好瞥见了信封的署名,就在封面的右端,估计是害怕他看不到署名,所以在信封最显眼的位置做好了标记。一封来自以色列的信,当然就是那两个妓女寄来的信。信的内容很简单,她们在信中对他嘘寒问暖,陈述了一大段美丽的修辞词语,但最后,绕了一大个圈子其实就是为了要钱。他对她们俩说过,不要让他知道她们的藏身之所。现在她们寄信过来,还特意署名在信封上,原则上就是违反了游戏规则。信的最后就是找他要3万美元,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不过对于律师这种精英阶层来说,其实也是一个小数目,但是他不想永无休止地支付3万美金。他很清楚这一类人的性格,一旦第一次要钱成功了,她们就会沉迷,不断向他索要钱财,第一次成功,第二次、第三次……自然会陆续有来。他可不是愚蠢的男人,他不会轻易被控制或者威胁。他想了想,还是决定往以色列给她们汇款,国际银行的汇款记录通常会保密,除非是军事用途或者战争状态,否则不会公开客户的汇款记录。这件事让他很是苦恼,有些麻烦该了结还是了结,否则很容易出事。
名声对于他来说,是比生命还要重要。
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因此伟大形象是必须一直保持着。
黑泽明坐在餐桌前,他给女儿做了一碟意大利面还煎了两个鸡蛋,她很安静地吃着眼前的食物,一言不发。
他抱着手臂看着她吃东西,突然意识到今天是周二,她住在寄宿制的宗教学校,学校的宿舍他看过,环境也相当不错,通常是周五上午就会放假,她就会回来,可是今天一大早他就接到女儿给他发的邮件,内容很简单,她想回家,于是他在还没天亮的时候就开车去了南加州,路途不是很遥远但是就很疲劳,他几乎是处于游离状态,开着车是很危险,然而也安全撑到终点。她是偷偷跑出来,没有跟神父说,也没有跟修女提过这件事,就直接跑回来了。上学都还不到一个星期她就闹了这么一出,为此他很头疼,也很伤脑筋。
他喝了一口鲜奶,问着:孩子,你打算在这里待多久?
她正在用纸巾擦嘴巴,含糊不清地嚷着:我不想上课,不想回学校。
“是吗?为什么呢?因为学校里有老鼠?”他想幽默一番。
她丝毫没有反应:不,我不喜欢学校的宿舍,环境很糟糕,修女太烦人,规矩很多,我真的无法接受宗教学校。
他一字一句地对她说:“你还是一个普通的孩子,这个年龄阶段只能去上课。如果你不喜欢学校的宿舍,我可以每天接你回家,但是你不能拒绝上学。”
她愣了愣:也行,总之不用我住在那个鬼地方就什么都可以。
他向她使了个眼神,她好奇地问着:怎么了?
“打电话回学校,你静悄悄溜了出来,总得跟学校说一声吧?”
她把手机递给他:你打电话回去吧,我觉得她们更希望跟我打监护人谈话,而不是我。
他接过电话,但是没有打过去。很简单,快要开庭了,如果他在这个时候选择打电话过去,肯定来不及。
他匆匆忙忙打好领带,嘴里说着:我现在赶着去法庭,你不是儿童了,你应该可以照顾自己的。
虽然他是这样说,但其实他已经给了点钱给邻居,让他们帮忙看着点,有什么事情就……好吧,其实也没法通知他,只能说限制她外出,只让她待在房子里,其余的地方哪里也不准去。这是他出门之前所叮嘱的,她没有给反应,也没有反抗。这是他最害怕碰见的状况,他宁愿女儿就像小时候那样活蹦乱跳,说一些很幼稚的话,也不愿意看到她这样子沉默下去。然而有很多事情是他没有办法阻止的,就好像女儿的长大那样,她早晚会比他还要成熟,那是必然的。
他出席联邦法院,是以证人的身份出现,这是他第一次在美国的联邦法庭作证。一直以来他都避免生事端,结果还是无法避免。
莫妮卡列他为检控方的重要目击证人必然是为了不让辩方律师列他为证人,哪怕他所看到的画面不一定能帮到这个案件。
联邦法庭纪律松散,黑人众多,他们就喜欢围在一起说个不停,哪怕法官进来了,他们也没有当作一回事。直到法官忍不住维持秩序的时候,法庭的纪律这才稍微好了一点点。
法官:检察官,你可以开始了。
莫妮卡:法官阁下,我要求传召黑泽明出庭作证。他是本案的唯一目击证人。
法官:本席同意。
黑泽明第一次在联邦法庭宣誓:我主张,我宣誓,我虔诚,我所说的一切均为事实的全部,愿主替我作证。
宣誓的内容完全不一样,他不懂美国的司法程序,至少他修读法律的时候美国的司法程序还不是现在的这个模样,这一块大陆究竟经历哪些改革才会导致今天这样的局面。
他心里不禁哀愁起来。
莫妮卡:在案发当天,你在哪里,看到了什么?
黑泽明:我本来是去现场做心理咨询,一切进行得很顺利,我们一如既往的聊天,互相倾吐心声,这样可以缓解我内心的困惑。就这样看起来似乎完全没有阻碍。可是突然外面冲进来了一个男人,只见他一句话也不说,拿着枪对准着心理医生杰克连开数枪,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怨恨与愤怒。之后他丢下枪械,逃离了现场。
莫妮卡:连开数枪……请问是多少?
黑泽明:我听到了5次枪声,相信是开了5枪。
莫妮卡:这个男人在开枪之前有没有犹豫过?
黑泽明:完全没有。我看着他很冷静地对着杰克连开数枪,枪枪致命,丝毫没有偏差地打在了致命的部位。
莫妮卡:麻烦你简单陈述你当时对他的观感。
黑泽明:开枪那个家伙?
莫妮卡:当然是开枪那个家伙。难道我还要问你对受害者的预设立场?不合符逻辑吧。
黑泽明:我第一眼看到他开枪的时候,大概会认为他是黑手党或者杀手之类的。他目标很明确,做事果断,心狠手辣。
莫妮卡:如果让你在法庭上再次看到这个男人,你能否再次认得他?
黑泽明:当然。那天的事情记忆犹新,我不会忘记的。
莫妮卡:当天开枪打伤受害者的那个男人他在哪里?麻烦你指他出来。
黑泽明:就是坐在被告栏里的男人!
莫妮卡特意走了过去,在法庭上随意走动本来是不允许的,但是美国的加州法律豁免了自由走动的责罚,赐予政府律师或者辩方律师自由走动的权利,适当运用肢体语言将自身的想法表达得更加清楚。她站在被告的旁边,用蔑视的目光盯着他,带有挑衅般的笑声,对法官说:我暂时没有其他的问题。
法官:辩方律师,你可以开始质询证人。
理查德站了起来,深深鞠躬着,转眼面向黑泽明,手里拿着一份呈堂证物,就是现场捡到的枪支,作案用的。
理查德:这支枪就是我当事人当日所使用的枪械,里面有7颗子弹,枪械商店的老板中了一枪,受害者中了5枪,按道理来说,还剩下一颗子弹是没有发射的。证人,你是否赞成我的说法?
黑泽明:很简单的逻辑问题,没有疑问。
理查德:你是如何形容我的当事人来着?
黑泽明:黑手党,杀手之类的。
理查德:我当事人开枪之后,有没有企图或者尝试伤害你?
黑泽明:子弹都快没了,他不可能对付我。
理查德:我的意思是,除了枪械之外,任何一种对你不利的行为,我当事人是否表现出来过?
黑泽明:没有。
理查德:你知道他枪里还有子弹,他完全可以将你射杀,既然你把他说得那么冷酷无情,那么一颗子弹射穿你额头是没有问题的吧?
黑泽明:我想,我不能回答你这个问题,至少我无法回答。
理查德:你也是律师,你有执照,你考过了庞大的司法考试系统。这个问题你应该可以回答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