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夫妇的离婚事件早就在英国传得街知巷闻,他们是英国的名人,但也就在英国获得较大的关注,其余地区压根也不太在乎他们的离婚。
辛波斯卡弗其实还挺欣赏这一对夫妇,帮他们办理离婚手续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按照最新颁布的《婚姻法》离婚之前必须找律师协调,协调多次以后仍然无法改变其变质的婚姻关系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生效离婚关系。拉丁美洲的离婚率是全球最高的,或许是因为少数族裔占据主体民族的数量越来越多的缘故,离婚奇高,结婚率却很低,年轻人多半奉行快乐主义,不太愿意承担家庭的义务责任,普遍认为婚姻是较为愚蠢的制度。因此刮起了反婚姻制度的风气。新法案的颁布其实就是压制离婚率过高所导致的社会危机。
所谓的协调就是律师要担任心理咨询师的角色,引导意图离婚的夫妇并且找出他们真正想要离婚的原因。
事务所里特别设定了一个房间专门做心理咨询治疗的,而书籍上也放置了许多参考书籍,她买的时候没有想过会有派上用场的一天。不过幸好,在她没事做的时候,这些辅助类的书籍都内容已经被她牢牢记在了心中,使用起来也是得心应手。
其实她也有想过,她整天在犯罪的边缘疯狂试探,早晚会出事,除了个别不可控的情况之外,她想阻止的也会尽量阻止,可是阻止不了怎么办?万一真的不能做律师了,说不定她还能考个心理咨询师的执照。尽管她不一定会很专业,但最起码还能维持目前的生活水平。她相信一霎那的光辉并不代表永恒,有些事情仍然是有备无患会比较好。
她与史密斯夫妇分别了握了握手,并且对他们表示深切的歉意:我很抱歉要为你们办理离婚手续,尽管我并不知道你们为什么会选择了我,不过我看过你们合伙一起撰写的传记—《从前共她与这里谋杀光阴》我很喜欢你们的文字,我每天晚上都必须阅读你们的文字才能睡得着。
史密斯女士表示:如果我们找太专业的律师说不定今天就可以签文件了。
史密斯先生则接过她的话:没错,其实我们现在的状态几乎就是处于这样的一种尴尬的程度……就像……想离婚……但是又觉得离婚不太好……可是不离婚吧……我们又彼此会很难受。其实我们也很矛盾,很想找到一个令我们都满意的答案,我们尝试过很多心理医生,他们都表示没有办法,我们只好求助于看上去不太专业的离婚律师,说不定会有不错的体验。
她只好嘟囔着:没错,离婚对我来说……确实不算很擅长,尽管我自己也快要被离婚了。不过没关系,我想我可以应付的。
他们坐在一张沙发上,史密斯先生往最左边的位置靠近,史密斯女士则往最右边靠近,他们很有默契拉开了彼此的距离,面带笑容,丝毫不觉得尴尬,对彼此也很有礼貌,各自展现了绅士风度,他们的身上还穿着梦幻般的礼服,看上去很尊重彼此。坐在沙发上的他们显得很拘谨,也不太自然,动作又稍微显得生硬。
她穿上了只有心理医生才会穿上的衣服,那就是那种沉闷得很的白色长袍,扮演心理医生就必须这样。
首先第一个问题,她问着:你们结了婚多久?
史密斯先生对这个问题很是迷茫:呃,这个……还真的难到我了。亲爱的你还记得吗?
史密斯女士回答着:6年了,亲爱的。你看到了吧,男人总是如此,该记住的事情没有一个是记住的。
史密斯先生反驳道:正常男人才不会整天把这些事情记在脑海里。
她继续问:你们还记得彼此是如何认识的吗?
史密斯女士回答:我们的关系发生奥地利酒店,可以算是酒吧认识,后来我们醉醺醺去了教堂,差点就在那里注册结婚,还好教堂不允许我们到处乱跑。
史密斯先生好像有点印象:噢,天呐!我们那时候喝得太多了!不应该喝那么多!
她问着:你们彼此都有酗酒的习惯吗?
史密斯女士回答:他可能会比较多,我就少了点,不过他喜欢喝,我并不爱管他。
史密斯先生则说了一句较为另类的话:是的,你也很喜欢在厨房搞厨艺大赛,不过真的很糟糕。
她战术性喝了点水,她突然觉得眼前这一对夫妇还是比较奇怪的,仿佛很多事情都不在一个观点上。
隔了一会,她接着问:你们通常会争取时间互相了解对方吗?
史密斯先生无奈地说着:嗯……多半不会有。
史密斯女士补充道:我们的工作比较特殊,经常要外出,可能是夜晚也有可能是白天,总是会很突然,毫无预期。这样说吧,我们相聚的时间比做爱的时间还要短。
史密斯先生赶紧为自己的形象挽回一部分:亲爱的,那不是我的问题。你总在想别的事情。
“这就是你与我做爱的时候喊其他女生的名字的原因?”史密斯女士无情地反问着。
她仿佛意识到了什么:慢着,你们彼此之间并不了解对方?
史密斯先生回答:是的,我们属于闪电式结婚。
史密斯女士:或许我们真的没有了解过对方,不过我们彼此都认为较为合适……至少在生活上是如此。
她好奇地问着:生活上合适彼此?关于哪一方面?
史密斯女士有点期待地說着:"他经常要外出,而我也经常要外出。对于这一点,我们都很满足。”
史密斯先生說着:“我们的工作性质都一样,因此我们都有安全感。”
她读过两人的传记,大概知道他们的职业,因此职业的问题就不再需要进行詢问,其实这里也不是法庭,她根本没必要问那么细致的问题。将来到了法庭上,她只需要証实两人的感情已经到了无可挽救的地步就可以了。 关于离婚的聆讯会议向来是严肃的。当聆讯委员会无法确切感受到涉案中的夫妇的离婚意愿,他们是不会同意离婚申请的,如果有了孩子那就更加困难;没有孩子他们也许还会以孩子是上帝赐予夫妇的礼物,让他们尝试去接受上帝赐予的礼物。说起来很可笑,不知道她会不会也有一天会面临这些事情呢。
“亲爱的律师,你还好吗?你仿佛心不在焉。”
她被唤回了现实,瞬间清醒了很多:我很好,谢谢。好吧,你们多久没有做爱了?
史密斯先生真的在努力回想关于这个问题,他想了半天也没有想起来,最后没有办法,他只能用眼睛的余光向其妻子求助。妻子的回答是:5年。
她确实被吓到了,5年是一个冷门的答案,她自问是无法忍受那么久没有性爱的婚姻生活,其他人是如何忍受的,她并不知道。她眨了眨眼睛,压低了声音:容许我问你们一个问题。
“当然,没有问题。”
“你们……做爱的次数还记得吗?”
“2次。”还是史密斯女士回答了。
她突然觉得很伤脑筋,离婚的案例她的确很少做,但是没想到一碰就是最棘手的情况。不过她还是很用心地记录着整个谈话的过程。
“我相信你们还没有孩子的,对吗?”
“对,你说得没错。”史密斯先生在回答问题的时候,还特意捂住了自己的嘴巴,他好像一直在笑。
“将来有打算要个孩子吗?”她问完最后一个问题就准备结束谈话。
“噢……那估计是很长远的事情。”妻子率先回答了。
她料到了宗教的那一套对他们无效,她只好站起来说着:很好,今天我们的谈话相当愉快,不过到此为止,我们下一次再继续谈吧。
他们俩很热情与她握着手:我们也很愉快,尽管还没找到答案,但是我们相信距离答案已经不远了。
在他们离开的时候还很尊重对方,一直在礼让对方,相当有礼貌。
她走出会议室,被改造之前她已经不太想进去,改造了之后她才发现更不愿意进去。
她对珍妮特说:离婚的案件……看来我们要少点做,毫无经验就是了。
珍妮特眨了眨眼:离婚的案件你不用擅长,其他律师擅长就可以了。
关于三尸命案的案件终于在一审法庭展开了审讯程序。
在案件开始之前,各种谣言就已经满天飞,维护被告的多半是从女性的角度去看待问题,不断地发掘三名死者的黑料,分次数刊登在著名的报纸上。例如时代杂志、时代周刊以及未来世界。这些杂志价格还算不错,但普通阶层是不会花钱去购买,最多就是去图书馆借阅杂志,不过最多也只能借到旧版杂志,新出版他们借阅不到,图书馆也无法获取新的资源。图书馆的资源往往是由富人捐赠私人珍藏图书才酿成那么大的规模。换言之读到最新杂志内容的只有精英阶层,而精英阶层中往往包含着法官与检察官这一类的角色,对被告来说其实是一件好事,最起码她还能争取到同情分。尽管法官已经三申五令,在特殊时期不允许阅读与案情有关的杂志与报纸,也曾经与立法机构沟通过,短期内限制出版社的制作内容。不过出版自由是拉丁美洲的法律基层,无论是哪一个时期,出版自由都应该得到保障。市民绝对有知情权,知道自己居住的地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撼动出版自由的法律条文就等于动摇了宪法根基,无疑注定是失败的。法院方面还遭到出版社的围攻,认为法院越权了,并且想干涉宪法条文。
茱莉娅法官表面上支持其余九名大法官的决定,不主动去阅读杂志里的内容,可是她自己私底下也忍不住偷偷买了一份,藏在办公室的抽屉里,在午餐时间静悄悄阅读,没有人知道的。
因此她对被告的第一印象已经形成了一个大致上的轮廓。
雷蒙检控官其实真的不是很想做这个案件,因此在她进入法庭开始,她就彻底开始放飞自我,举止不仅粗鲁,而且还有点任意妄为。
辛波斯卡弗把该准备好的文件都准备好了,为了应付这个案件,她不得不放弃自己的额外工作,在法官进入法庭之前,她还在与一旁的助理在喋喋不休说个不停,说话的声音时大时小。
玛格丽特·维尔纳在庭警的带领下进入了被告栏里,经过保释外出的多日休养,她的精神状态已经好了很多,恢复了不少,也全靠辛波斯卡弗一直在想办法拖延展开首次审讯的时间,尽量让当事人学会保持稳定的情况,像这种表面证供几乎成立,就只能靠好的形象来打动陪审团,一旦在法庭上情绪失控或者晕倒,基本上是输定了。因此在情绪的那一方面,她必须掌握得很到位才行。
陪审团的成员也逐渐到位,她还特意观察了一下所有的陪审员的神态,她能从这些陪审员的个人资料分析,他们多半是白左。
其实白左是美国比较流行的一种称呼,也称保守派,做事较为保守,抗拒与厌恶激进的做事方式,更多的是给予人更多的关怀与关爱,宽恕他们的罪行,认为所有的生命皆是生命,不分种族不分物种。生命就是最大的尊重,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一条铁的规律。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陪审团制度也逐渐接纳了白左的那一套思想,并且加以引用。已经有好几个成功的案例可以佐证在白左的影响下,很多案件的被告都获得了轻判,免去死刑的法案也处于讨论的环节中。
最后一位法官也到场了,依旧是茱莉娅法官,看来她权力还蛮大的,很多充满争议的案件她都能插一手。
书记员:案件编号0020310301,被告人玛格丽特·维尔纳被控于本年度3月1日谋杀三名俄罗斯人。案情摘要,在3月1日,联邦警察赶到可疑的案发现场,在地下室内发现了三具尸体,在现场发现一位可疑的女性,其精神失常,其后调查发现,该名女性与案件有关。
茱莉娅法官:各位陪审员,接下来你们就要根据控方所提供的证人或者是证物来判断被告是否有罪,在这个过程中,你们必须要保证做到心无旁骛、大公无私、尽可能地保持公平公正的态度去处理这个案件。当你们发现你们无法克服情感的理智带来的困扰,你们可以申请退出,我们会有候补委员。
“检控官,你可以开始作开庭陈述了。”
“是的。法官阁下。”
雷蒙站了起来,一只手插在裤兜里,随手翻开了一页法律解释的词典:
“各位陪审员,这绝对是一宗极其残忍的谋杀案,涉案的三名死者分别死于完全不同的凶器所造成的伤口,行凶过程过于残暴,对生命价值完全忽视。环境土壤的证据将会表明被告曾经住在案发现场的逗留时间。究竟她为什么会杀害三个年轻力壮的成年男人呢?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唯一可以清楚的是,她内心毫无仁慈的观念,对生命持有漠视的态度。我们将会使用法律的武器去制裁她。这就是我们今天为什么会站在这里的缘故。我陈述完毕。”
雷蒙自以为开庭陈述已经相当敷衍,内容不仅空洞,而且毫无吸引力,用词也不生动,但还是引起了现场的掌声热潮。其实她最害怕的就是这些,她宁愿他们没有反应也不想要掌声。
“辩方律师,你可以开始准备。”
“是的,法官阁下。”
“我的当事人是一位已经报案失踪超过10年的失踪人口,她之所以会出现在死者所居住的房子的地下室里,是因为什么呢?相信你们也不会想到。我有很多这方面的报告,关于我当事人的验伤报告,心理创伤评估报告还有品格证明还有测谎仪的测试……”
“反对,测谎仪不能作为一种证据。”
“算了吧。”辛波斯卡弗很快就反应了过来。
“我的当事人可怜、弱小无助,受尽伤害,尝尽了孤独的滋味,我不认为她是所谓的施暴者。我们对施暴者的定义是什么?一个人永远剥夺了另外一个人的生命?还是一个人永远地伤害另外一个人的肉体与精神?我们的传统法律通常是把主观判断定在施暴者身上,记住是活着的施暴者,死去的施暴者就不再是施暴者,因为已经没有可追究的价值与意义。但是还活着的施暴者可就不一样了,她将会背锅,承受所有的错误,哪怕这些错误不是由她造成的,她也得承担起这些责任。这样公平吗?不,一点也不公平!为什么我们只愿意看到对与错,只愿意看到非黑即白的逻辑观念会影响我们的判断……如果真的是这样,测谎仪说不定还能用……
“反对!”
茱莉娅法官很生气地谴责辛波斯卡弗:你太过分了!你违反了秩序!
她捂着脑袋,看上去很辛苦的样子,很激动但是又不得不压抑着自我。
“不管怎么样,我们得从一个受害者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谁是这个案件的受害者,三名死者?不是;那个可怜的孩子?也不是。准确来说,应该是我的当事人,她可是最可怜的那个。你们必须接受这个设定,否则今天我们站在这里将会毫无意义。问题的关键是,我们为什么要审讯一个无辜的受害者,她的精神上受到严重的打击,得不到救赎,得不到帮助,这难道就是我们希望看到的局面?不,我不认为看到这样的画面是我们的法律精神支柱。现在还有机会让你们获得救赎的机会,就是现在。看清楚,我的当事人是如何作为一个受害者的角度站在这里接受审判的。我的发言到此为止。谢谢各位。
她找了个座位坐了下来,身上全是汗,短发也不能挽救她的汗水,挤压太多,难免会重新引发怪味。
茱莉娅法官斜眼看着她,冷眼旁观,不看好这一位看上去很专业但其实很胡闹的律师。
在开庭陈述里,辩方律师就已经使用了假设性的大前提去引导陪审团思考一个重要的问题,谁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在前期已经打好了较为结实的基础,不得不否认,她的方法十分前卫,没准可以利用前期的设定维护后期的形象。这就是她为什么要引导陪审团去思考相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