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布达拉美宫要统一的心声越发强烈,然而似乎有人察觉到某些事情不对劲,认为必须有人站出来制止这一股强劲的势头,他们想要什么就偏不给他们什么,那么想扰乱他们想要什么就必须制造一些他们不想要的东西。
在9月,有一位黑人被白人滥用职权,暴力执法的情况下遭到枪击,直接爆头。本来就是一宗很纯粹的案件,但是在媒体的主流渲染下,瞬间就演变成种族歧视的事件以及现象。他们加大力度宣传,认为这是迫害黑人,歧视有色人种的一次枪击行为。舆论的风向瞬间就发生了改变。
数千名黑人发起了罢工,洗劫了犹太人的商店,占领交通要塞,逼政府交出胡乱执法,带有歧视色彩的联邦警察,让众人公审他。
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本来法院已经判了他赔偿经济损失并且缓刑两年,但是在外界舆论的压力下,他被判处入狱12年,即时执行。舆论带来的压力已经可以影响司法判决,绝大部分人对于利用种族歧视的幌子来影响司法问题的现象是坚决反对的,然而在统一的道路上却产生了分歧。
西布达拉美宫是反对种族歧视,认为黑人应该拥有平等的权利;而东布达拉美宫则认为种族歧视根本微不足道,没有必要为一个与自己毫无关联的种族而更改宪法或者制定权利法案。
两边的国会本来在种族歧视风波出现之前就已经颇有默契,想统一两个国家的政权,但是风波爆发之后,他们就变回了以往的敌对关系,在参议院的席位上发生争吵,吵得脸红耳赤,用尽各种说辞,目的就是要达到胜利。
幻想当然是美丽的,然而现实却是很残忍。
在两个国家严重撕裂过后,统一的念头更是不可能了,他们再次嫌弃对方,都认为对方是政治上的低能,法律上的智障,不懂大势所趋为何物,跟脱了时代的步伐。但是由于西布达拉美宫的经济形势显然要比东布达拉美宫更为优越,因此在主导权以及影响的范围内,始终是西布达拉美宫有了话语权。
新权利法案的签署导致了西区内的一些现象发生了改变。
首先,每一种职业,每一个岗位都必须有黑人的身影。
其中就包括了法院、司法机构、警察、医生、护士、编剧、电影导演、珠宝商、医药研究专家以及科学范畴的研究者等精英行业都必须有黑人的种族在内,否则就算是种族歧视。然而最讽刺的是,犹太人却被剥夺了从事政治研究的权利,医学的行业也在驱逐犹太人。
联邦警察更是被禁止使用“黑鬼”“堕落的动物”等字眼,因为那样是涉嫌种族歧视的;而任何一个被怀疑有种族歧视倾向的人都会遭到公众的唾弃、辱骂以及质疑。因此在那段时间里,联邦警察做事都小心谨慎,组织语言的时候多半会谨慎为之,确保没有说错的情况下才敢说出来,因为一旦说了敏感的字眼就会被怀疑涉及种族歧视,再用力的指控也是于事无补。
参选国会议员也好,参选众议院的议员也罢,总之你的对手有种族歧视的倾向你就可以利用这一点攻击他。不虚,一点也不虚,群众就很受这一套。
种族歧视这一张政治牌不仅仅是影响到参选的现象,还影响了法庭的判决。
例如一些黑人面临起诉,但是只要他的辩护律师可以充分证明,他的当事人在遭受逮捕以及审问的期间遇到歧视的现象,他就很大可能会被释放。
甚至是黑人的雕像也会出现在广场上,一些游行示威者无辜遇害都能做成雕像让人敬仰。黑人在西布达拉美宫的待遇可以说是到了神的境界,没有人敢侵犯他们的权利,没有人敢质疑他们的认知。
在考大学的时候,黑人是可以加分的,就算与白人竞争同一所学校,也会因为黑人的身份而获得优先的权利。
极端的现象切断了布达拉美宫的统一,转移了主要矛盾,令所有人都无可避免地走向了一个错误的道路。可怜的群众却还在为了种族的问题而大打出手,他们做宣传,四处演讲,张贴海报,陈述自身经历就是为了进一步稳定种族歧视的不合法性。就是在这么极端的环境里,发生了一件轰动司法界的案件。
案件的审讯时间史无前例的漫长,它为社会各界人士带来了无限的悲伤与哀痛,孤独与失落,但是也再一次证明了法律的谨慎以及司法的制度是否真的夸夸其谈中的那么完美呢?
夜晚11:46分,在西区犹太州的迪亚邦德街,一条纯正的日本狼狗朝着一家看起来没有什么人的别墅乱吠着,其主人带其散步,原本以为狼狗只是肚子饿了,又或者看到了其他种类的狼狗在打招呼,也没有放心上。但是突然之间,狼狗发难,冲着别墅区狂奔,闯了进去,狼狗的主人是迪尔,是一名黑人,他带狼狗出来散步,现在狼狗跑了进去,他想进去找它,但是他很犹豫,因为别墅里面住的多半是白人,只有白人才有那么好的条件住那么好的别墅。他是黑人,虽然种族歧视是犯法的行为,但是他也不敢乱闯白人的别墅。因为他的表弟在前两年不小心走错了白人的房子,结果被当场击毙。而事后开枪的白人竟然被法院判为正当自卫,不需要负上任何的刑事责任,只需要赔钱。这件事就此不了了之。他表弟被爆头的下场让他产生了警惕,他不敢闯进去,但是不闯进去,他无法救自己的宠物,毕竟在黑夜里看谁都像黑皮肤的物种,尤其是白人,最喜欢一看到黑色的物体就开枪!在他们的眼里,黑人就是原罪!他还在寻思着最妥当的解决方案的时候,狼狗突然跑了回来,他顿时觉得很开心,还抱着狼狗,很亲密地纠缠在一块。但是很快他就发现不对劲,狼狗的爪子是湿润的,闻起来还很血腥,他用手电筒照亮着,发现狼狗的爪子果然沾了血液,他很是疑惑,用微弱的手电筒照着眼前的这一座别墅,是一座西班牙式的高级别墅,他走到门前才注意到门压根就没有关,里面静悄悄的,为什么它的爪子会有血腥呢?他感觉很困扰,然而此时它已经再次吠叫,向没有关上的门奔跑过去,似乎在为他带路。他带着与生俱来的好奇心,走进了白人的房子。自从他表弟被爆头以后,他夜晚就很少出门,就算真的要出门,他也习惯性在衣服里加一层防弹衣,还有不敢戴枪在身上,否则很容易出事。没有枪又闯了进去的他便显得很紧张,走进去,里面是客厅,他感觉到空旷,但是血腥味倒是很浓烈,说明他靠近血腥来源的物体越来越近。他走着走着,脚下突然被某样东西给磕到了,他差点摔倒,定睛一看,结果发现是一名男性倒卧在地上,以趴在地板上的姿势显露着,他仔细一看,男人的身上全是鲜血,惨不忍睹,死人见多了他也就不害怕了,也没有慌张,他很冷静地环顾着四周,他担心凶手很有可能还在附近,因为根据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往往凶手在作案之后,他通常会以旁观者的身份“欣赏”自己的杰作!这是典型性虐待的心理,他呼吸很沉重,有点急促,无法控制,更重要的是,它还在吠,不过这一次是对着阁楼。他似乎意识到某些事情,他摸黑走了上去,有两个方向,他不知道该选择左边还是右边,左边吧,感觉没有那么危险。他在做着心理暗示安慰自己,上了左边的楼梯,看到了一个很大的房间,周围黑漆漆的,不过血腥味倒是没有消散,反而更加明显了。他以左脚探出,右脚随后跟上,谨慎为之的步伐足足拖了3分钟才进入房间。他拿起手中的手电筒,发现房间里的物品乱七八糟,书籍全推到地上,化妆品洒了一地,衣服更是从衣柜里像呕吐物那样,黏在地上。他的手电筒往左移动,果然发现了第二副尸体,是一名女性,身穿睡衣,白色的睡衣,没有穿内衣,不过白色被染成了红色,因为那全是鲜血,气味很刺激,看来死了没多久。他有轻微的强迫症,忍不住把地上的书籍整理了一遍,整整齐齐排在桌子上,他环顾着四周,总感觉这房间里还有其他人,好像有人在监视着他的一举一动那样。他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不过他是黑人,白人警察不会相信他的话,所以他决定表现出一副很惊慌的样子,跑到外面,拉着狼狗,到隔壁别墅敲门,很急迫地敲门。吓得邻居白人魂不附体,发现打扰者是黑人,他就一肚子火,谴责道:你这个死黑鬼!三更半夜在吵什么!
他立马警告:“黑鬼”可是含有种族歧视的含义!你要想清楚了再说!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隔壁有人死了!赶紧报警!”
可笑的白人根本就不相信黑人,自己亲自去隔壁走了一趟,还带着自己的孩子一起过去,一开始还好好的,直到发现了尸体就彻底控制不住了,拉着孩子离开,让菲律宾的佣人帮忙报警。佣人也喜欢凑热闹,非要跑进现场看一眼,被吓到,然后才舍得报警。
第一趟赶到现场的联邦警察只有4个,为首的是劳德曼警官,一名在联邦警队里打滚了40余年的警官,经验丰富,毫不畏惧,其余三名联邦警察在外面封锁现场,驱散看热闹的邻居,他一人率先闯了进去,勘察现场的环境。
两个小时以后,第二、第三纵队才赶来。
经过信息整合,他们对现场有了大概的了解。
死在客厅的男子是附近一名餐厅的侍应,看样子他是来送外卖的,因为在地面上有打翻的意大利面以及被踩扁的汉堡,还有一杯冰可乐洒得到处都是。除此之外还在他的身上找到了200美元,看来是小费,因为还没来得及放进钱包里,男性侍应就已经被杀死。
至于死在阁楼房间里的女人是这房子的女主人妮可·赫曼,她的丈夫是马拉尼·赫曼,房子的拥有权是妮可·赫曼的。警方发现其妻子遇害以后,已经第一时间通知马拉尼·赫曼,不过一直联系不上。
第四纵队在一个小时后才赶到,其中就包括了法医,一看就知道法医已经很久没有合上眼睛,在黑夜里检验尸体也差点能睡着,做事做到一半都几乎停下来。
“兄弟认真一点,这个案件看起来还挺残忍的。“
法医同意他的说法:你说得没错。女死者的状况最糟糕,她的脖子几乎要被切断了,咽喉与颈椎骨都裸露在外,大肠小肠从被剖开的腹部跳了出来,其中大肠暴露在外在环境,部分已经感染细菌;至于男死者就简单多了,身上中了差不多30几刀,位置几乎不重复,死于颈动脉刺破以及腹腔大出血。依照尸体的情况,我估计他是后面被人袭击,趴在地上,被砍了30几刀,奄奄一息,几乎要休克,凶手是故意将他的身子翻过来,刺破他的颈动脉以及腹腔,然后再看着他慢慢挣扎,在地板上挪动着,看着他饱受失血过多的折磨慢慢死去。看着一条无辜的生命逐渐消逝却仍然心安理得甚至内心毫无波澜。这得多大仇。他身上的财物还在,不会是劫杀。这是一宗绝对有预谋的报复性谋杀案!
劳德曼小心翼翼地说着:你倒是描述得很仔细,还很细致,难道你在现场?
法医不高兴了,劳德曼忍不住笑了:开玩笑的,你看你那个样子。
“女死者被人破肚,我看肯定是仇杀。财物没有丢失,那肯定与金钱纠葛没有关系,看来只剩下情杀的可能性。”
劳德曼突然注意其这一座别墅,喃喃地嚷着:可是……为什么我总觉得这里似曾相识,是不是我来过这里……死者的丈夫叫什么?
“马拉尼·赫曼。”一名负责维持现场秩序的警员回答着。
劳德曼这才恍然大悟:对了!我想起来了!我处理过他们的感情纠纷!妮可·赫曼曾经报警,要控告马拉尼家暴她,打得她全身都是伤痕,她说他有严重的暴力倾向以及行为障碍问题。我处理过他们的家暴案!你看!我想起来了!这是一宗情杀案!这个黑鬼谋杀了妻子!不用问了,他肯定就是凶手!所有人听着,立马到马拉尼的住宅区将其逮捕!
法医调侃了一句:小老弟,你的想法很危险哦。
他们四个第一时间赶到马拉尼的住宅区,但是法医却因为工作上的疲惫不堪,无法以最快的速度赶过去。
他们赶过去之后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6:38,马拉尼的住宅建起了很高的围墙,他们按了很久的门铃都没有反应,劳德曼随后发现了白色福特野马型越野车停在外面,他赶紧喊来其他人在研究越野车,在驾驶员位置的门把发现了微小的血滴,他们大惊失色,担心住宅里的人会有生命危险,四个人拿起手中的枪械,二话不说就冲了进去,进行紧急搜查。
劳德曼自告奋勇爬上很高的那堵围墙,跳了进去,从里面打开门,让其余三个进来,分散行动,进行搜查。
在客房里,他们发现了一名黑人,自称是马拉尼的好哥们,刚刚睡醒,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他们显露了身份,询问了关于马拉尼的踪影。他的回答是,马拉尼昨晚坐飞机去了美国参加一个运动会。劳德曼让他打电话通知马拉尼:他的妻子遇害,还死得很惨。马拉尼僵硬的表情仿佛遭受噩耗传来那样,一脸的惊愕,唯唯诺诺,语无伦次地表示第一时间飞回来看个究竟。
突然,他好像发现了什么事情那样,掏出手枪,一副煞有介事的样子,一个人闯进了一个房间进行搜查——那是马拉尼的私人房间,过了28分钟,他高声叫来其他刑警,说在屋后悬挂式空调机下的走道上,“发现了”一只沾有血迹的右手黑色皮手套,这只手套与在凶杀案现场发现的另一只手套相配。但是,在血手套现场没发现其它血迹以及可疑的脚印和痕迹。
劳德曼解释说:凶手估计在半夜三更、黑灯瞎火之时,凶犯潜逃在屋后,一不留神撞在了空调上,在惊慌失措中遗落了手套。看到了没有?这就叫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再完美的犯罪都一定会有破绽的!
“发现”血手套后,刑警们又找到了更多线索。他们“发现”,在围墙前门车道,以及从前门通往住宅大门的小道都有血滴的痕迹。这样,警方“认为”已有足够理由怀疑马拉尼是凶杀嫌疑,便宣布马拉尼住宅为凶杀案第二犯罪现场,正式向法官申请搜查许可证。在后来的搜查中,劳德曼在二楼卧室的地毯上发现了一双沾有血迹的袜子,它成为指控马拉尼涉嫌杀人的重要证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