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则 东圩村居然饿死了一个孩子
1972年春天,红花草(又叫紫云英)已经开花了,漫田四野都是紫红色的鲜花,是春天最美的田园风景。可是,人们在这个时候的粮食紧张,也到了非常时期,都去将这鲜嫩的草茎割回来烧熟了吃。
这东西虽然是草,嫩的时候,烧熟了吃,甜丝丝的,还算中口。即使在粮食宽裕的年代里,人们也常常采一点来吃个新鲜。现在粮食紧张,都去割了来当饭吃。
东圩村的赵荣水是“大跃进”之后“责任田”时期结的婚,现在已经有了两个男孩。大孩子六岁,小的四岁。因为大米紧张,一家四口人,每餐下点米在锅里,放一锅水,煮开了后,将割回来的草茎放里面烧熟,一家人就这样吃着过日子。不过,每当下草茎入锅时,总要捞一碗米饭,留给孩子们吃。
进入了农历三月,他家的米完全没有了,只好在村上到处借。五天左右,竟然没有借处了。这锅里便没有了米,全家人只好纯粹地吃草茎。两个孩子专门吃这东西,都吵着要饭吃。
每年春上,生产队早稻种撒下田后,都会按照人口分一点多余的稻种。一般每年每人可以分得十斤左右稻谷。可是,必须要等到撒在田里的秧苗完全没有危险了,不需要补撒种子的情况下才可以分下来。这点稻谷虽然数量不多,却是救命的粮食。吃掉了它以后,“三月黄”的大麦就可以收割,算是又有新粮食吃了。
赵荣水家里已经一天没给孩子们的米饭吃了,孩子们吵得不行,荣水的老婆急得走投无路。三月初六早上,她上队长赵恒顺家的门,找到了队长,说明了没米下锅,孩子们不肯吃草茎的情况,请求将准备分给的多余稻种先称一点给她。队长是她的宗亲叔公,说,这稻种才撒下田去,拿不准要不要再补撒了,还不知道有没有稻种多余,哪能说先称给你呢。不过,他叫自己的夫人借一点米给她。夫人呵斥他说道:“你只知道生产队里的事,家里的事完全不管。米,早就没有了,现在吃的,是我现掇的生稻。稻也只有不到十斤了,吃掉了,看你怎么办?”言外之意,不能借给。荣水老婆听了,只好无可奈何地走了。
这里所说“掇的生稻”,是人们在“大跃进”中,对偷得的少量稻谷所“发明”加工成米的方法。具体做法是将稻谷放在坛子里,用棍子在里面捣,使稻壳除掉,变成可食用的米。也就是说,队长家里所剩的稻谷,已经够不上用正式工具加工的起码数量了。
这一天,荣水的两个孩子仍然没有米饭吃。荣水夫妻还都去了队里劳动。下午回来,最小的孩子睡在床上,她老婆只顾忙着晚上吃的,没有及时观察。待到她忙好了,去叫小孩子来吃时,见他已经死在了床上!
原来,小孩子抗拒饥饿的能力很弱,不到两天的时间便被饿死了。这件事对东圩村震动很大,队长也懊悔没有越权借给稻谷。
此后的日子里,大家都牢记着一件最基本的大事:无论如何都不能整天的不给米饭与幼小的孩子吃。于是,也就没有再发生饿死人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