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迪斯今天早上很早就起床打扮了,她出门的时候很匆忙,连早餐都没有吃,在忙乱之中抢了黑泽明的一块三文治进行进食,为此黑泽明非常的不高兴,在开车的过程中,他一直在吐槽她的强盗行为,还说她不顾他人感受。
她只顾着开车,没有时间反驳他的无理指责。
隔了好一阵子,他这才转移话题:对了,你真的打算给斯蒂芬申请保释外出?
“有何不可,拘留所的环境有多恶劣,你也是知道的。”看来她只对与官司有关的话题才感兴趣,并且很用心地回答问题。
“可是斯蒂芬被检控的是谋杀罪,我看未必那么容易。”
“很抱歉,我没有要冒犯你的意思,但是你应该很清楚一件事,在案件尚未完结,尚未宣判结果之前,哪怕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他,我们都不可以说他有罪,只能说他有嫌疑。更何况死者的背景如此复杂,他担心家人被报复是正常的,可以谅解,如果将他保释外出可以让他心安理得,又能让他摆脱拘留所内如此恶劣的环境,又何乐而不为呢?”
“我很尊重你的决定,但我始终认为将他保释外出并非理智的决定。万一他到了外面再次发生类似的事件而造成不必要的伤亡,我们就输定了。”
“抛开这个不说,我觉得你不是很了解拘留所内的生活。”
“那倒是,我还从来没有进去过。”
“放心吧,你一定有机会进去的。”
黑泽明面对着朱迪斯的调侃不禁嗤之以鼻:“你这是在诅咒我?”
“不怕得罪地说一句,是的,不过你放心,我的诅咒一向不灵验的。”
普通法院
所有人陆陆续续地到齐了。
庭警大喊:开庭!
他们全部站起来,很严肃地鞠躬着,随后纷纷坐下来。
书记员声情并茂地陈述着:迷失街道的自卫反杀案现在作第二次公开审讯。
法官:检察官,你可以开始传召证人。
辛波斯卡弗站起来,鞠躬着。
“法官大人,我要求传召本案的第一证人—钱文勒出庭作证。”
法官:本席批准。
庭警:钱文勒出庭作证!
一名大约二十六岁到三十四岁的男子被庭警带至证人栏内。
书记员拿着宣誓的稿纸递给他:麻烦你照着上面的稿纸念一遍。
“本人谨以真诚致誓,所作之证供均为事实以及事实之全部,绝无虚假成分,如若出现与事实不符的现象,本人甘愿接受任何形式的法律制裁。”
“谢谢你,请坐。”
辛波斯卡弗从容不迫地走过去,双手趴在证人栏那里:钱先生,我想请问你,在本月的20号当天,发生了什么事?
钱文勒:那天我与茨尔格开车去参加一个婚礼,但我们的车被一辆送外卖的电动车给划损了。
辛波斯卡弗: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
钱文勒:茨尔格很讨厌别人碰他的车,他当时很生气地跑下车找那个男人的麻烦。
辛波斯卡弗:你所说的茨尔格是不是本案的死者?
钱文勒:是的。
辛波斯卡弗:请你继续。
钱文勒:他当时很生气,想着拿出刀来吓吓那家伙,可是那家伙的态度很恶劣,使他变得更为生气,于是便袭击对方。
辛波斯卡弗:他做了什么?
钱文勒:他当时砍了对方三刀,但对方均用手挡住了。
辛波斯卡弗:接下来呢?
钱文勒:接着对方突然发难,抢过他手里的刀,像发了狂似的,不断地袭击他,他被砍了三刀以后,便没有还手的能力,也丧失了自我保护的意识。但是那个冷血的家伙仍然拿着那把刀一刀一刀地砍向茨尔格,一刀……两刀……三刀……过了没多久,茨尔格便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辛波斯卡弗:最后呢?
钱文勒:最后那个男人便跌坐在地上,直到警察到达现场将他抓捕。茨尔格也被送到医院进行急救了。
辛波斯卡弗:你刚才所说袭击茨尔格的男人在哪里?他在不在法庭里?
钱文勒:在。
辛波斯卡弗:麻烦你指他出来。
钱文勒:就是坐在犯人栏里面的男人!就是他活生生地砍死茨尔格的!
辛波斯卡弗微微一笑,慢慢地走到犯人栏的位置,命令着:好,现在麻烦你清清楚楚地告诉陪审员,那天是谁活生生地砍死死者的。
钱文勒很激动地指着犯人栏:就是他!
辛波斯卡弗:证人,我想,你应该很清楚,在法庭上给假证供是很严重的罪行。
钱文勒:我知道。
辛波斯卡弗:谢谢你。法官大人,我暂时没有其他问题。
法官:辩方律师,你可以开始盘问证人。
黑泽明从背后递了一张纸给朱迪斯,法官好奇地问:怎么?你这一次是不是又要我给你五分钟的阅读时间?北欧大律师?
朱迪斯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张纸说:这一次不用五分钟,六分钟就好了。
法庭内引起一连串暧昧的笑声。
法官很生气地敲响着木锤。
朱迪斯很潇洒地将纸张塞回去,文质彬彬地说:我可以开始了。
朱迪斯左手固定在腰后,另外一只手固定在腹部以下的位置,慢慢地走向证人栏,然后用手玩弄了一下假发,似笑非笑地问:你知道现在是哪一年吗?
辛波斯卡弗站起来大喊:反对!问题与本案无关。
法官更加生气了:辩方律师!请你注意一下自己的行为。
朱迪斯装模作样地解释道:法官大人,盘问技巧纯粹是个人风格,我个人的时间观念比较敏感与重要,所以请允许我继续问下去。
法官非常无可奈何地说:辩方律师请你继续。
朱迪斯:请问现在是哪一年?
钱文勒:2019年。
朱迪斯:请问你还记不记得死者与被告发生争执的具体时间?
钱文勒:十点二十分左右吧,大概。
朱迪斯:从死者与被告发生争执直到死者奄奄一息躺在地上,大概经历了多长时间?
钱文勒:大概是二十分钟左右。
朱迪斯:你当时是否目睹了整个凶案发生的过程?
钱文勒:是的。
朱迪斯:你认为这个过程会否过于漫长呢?
辛波斯卡弗站起来大喊:反对!法官大人,我极之讨厌辩方律师的盘问技巧,她问的问题完全与本案无关。
朱迪斯立马反应过来:不好意思,我现在就进入正题了。
朱迪斯:请问你是从事什么职业的呢?
钱文勒:我是从事财务公司财政核对与回收的财务专员。
朱迪斯笑了笑:财务公司?也就是所谓的合法借贷公司对吧?就是那种利息昂贵,借了基本还不上的贷款。
钱文勒:可能是吧。
朱迪斯:你可不可以具体地形容一下,你与死者之间的关系呢?
钱文勒:上司与下属。
朱迪斯:案发当天,你们要去哪里?
钱文勒:刚才我不是说过了吗?去参加一个婚礼。
朱迪斯高高地举起一份文件:法官大人,我手上有一份文件,是关于控方证人所提及到的那场婚礼的具体明细,上面很清楚地写着,婚礼的时间是下午的四点钟开始,酒席入席是六点半左右,宣誓是七点三十分左右。而你们却在大概十点钟左右就已经准备开车去参加婚礼,时间似乎是提前了很多。那就奇怪了,你们又不是主人家,不可能那么早去那里的,你们究竟想去哪里?
钱文勒吞吞吐吐地说:我……我说的都是事实!我没有说谎!
朱迪斯笑着说:“我当然相信你没有说谎,但你会不会是说漏了一点事情呢?例如在赶去参加婚礼之前,去做一些私人的事情……”
辛波斯卡弗立刻反应过来: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辩方律师提出引导性问题。
法官:反对有效,证人不需要回答辩方律师的问题。
朱迪斯:请问你认不认识一个叫龙坤的人?
辛波斯卡弗:反对!法官大人,辩方律师提出的问题与本案无关。
朱迪斯:法官大人,我很快就可以证明,我这个问题与本案有着莫大的关系。
法官:反对无效,证人请回答问题。
钱文勒:认识,他是我们财务公司的一个客人。
朱迪斯故意地问:是欠钱的客户是吧?
钱文勒:是的,他欠了我们的钱,很久都没有还。
朱迪斯:我能不能请问你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对于欠钱不还的人,你们一般是如何处理的呢?是寻求法律援助还是咨询司法部呢?
钱文勒:我们一向是透过私人途径解决问题。
朱迪斯:请问你所谓的私人途径解决问题是什么方式呢?你不愿意说?让我来替你说吧好不好。一般的情况是淋油漆、再不然就是上门恐吓、再严重一点的就是蓄意伤人。我说得对不对?
辛波斯卡弗: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辩方律师对未经证实的事情作出非常不必要的结论。
朱迪斯回到自己的位置,从衣袖里拿出一份文件: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我这里有一份关于死者的犯罪记录。2011年,曾经因为过度殴打欠债人,导致对方半身不遂躺在医院里,赔了三十万,入狱三年;2014年曾经因为纵火,企图烧毁夜总会,但后来火灾被及时控制了,但造成了两名人员死亡,八人受伤,最后入狱四年……这里只是冰山一角,我拿出这些记录并非想证明什么,我只是想指出,死者是一位从事不正当职业,从事以非法手段伤害他人以获取金钱利润的不法分子。
辛波斯卡弗:反对!法官大人,现在还不是结案陈词的阶段。
法官:反对有效,辩方律师请你继续盘问证人。
朱迪斯:死者袭击被告在先,被告当时有没有警告过死者,不要乱来?
钱文勒:有,但是死者的情绪很激动。
朱迪斯:当时你作为被告的朋友……下属也勉强算是朋友,你有没有想过出来阻止他那非常残暴的行为呢?
钱文勒:有,但是我没有这么做。
朱迪斯:为什么呢?
钱文勒:我很清楚他的性格,谁要是惹了他,他一定不会轻易罢休的。
朱迪斯:你刚刚的那一番话,我可不可以理解为,死者当时是铁了心要伤害被告或者意图谋害被告?
辛波斯卡弗: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辩方律师利用假设性问题误导陪审员。
法官:反对有效,证人不需要回答辩方律师的问题。
朱迪斯:你说被告很残忍地将死者杀害,你现在还能不能肯定,如果当时被告没有足够的自卫能力,在没有办法保护自己的情况下,你是不是可以担保死者不会将被告非常残忍地杀害?
辛波斯卡弗:反对!法官大人!
朱迪斯:法官大人,我暂时没有其他问题。
法官下意识地看了看手里的记录文件:今天的审讯环节到此为止,后日继续。
辛波斯卡弗:法官大人,由于控方刚刚掌握到新的线索,故此申请延迟两天审讯。
朱迪斯:法官大人,我不赞成延迟审讯,辩方已经给了足够多的时间,让控方去搜集证据,无缘无故押后审讯,对我的当事人是非常的不公平。
法官:检察官,你是否真的掌握了重要的线索?
辛波斯卡弗:是的,法官大人,控方目前已经在搜集证据的阶段,希望你批准。
法官:那么,本席就要做出一个对控辩双方都绝对公平的决定。
朱迪斯:法官大人,如果控方非要押后审讯,辩方要求将被告担保外出。
辛波斯卡弗:反对!法官大人,被告被控告的是谋杀罪,绝对称得上是一个极度危险的人物,我认为将被告保释外出是非常不合理的要求。
朱迪斯:法官大人,我当事人在拘留所感受到的压力是前所未有的,况且押后审讯只会折磨我当事人的精神状况,如果要押后审讯,我就要求将我当事人保释外出。
法官:控辩双方请随我入会议室商议。
辛波斯卡弗很生气地说:被告是一个杀人犯!怎么可以轻易地保释外出呢?
朱迪斯面容不改地说:拘留所的环境使我当事人在精神上受到极大的困扰,你押后审讯只会继续增加他的痛苦,将他保释外出是避免令他陷入精神奔溃的局面。
辛波斯卡弗:真是笑话!!如果让布达拉美宫的市民知道,政府随意释放一个未经定罪的杀人犯公然在大街上随意活动,他们会怎么看待我们的做事手法与专业守则呢?
法官:你们不要吵了,一人让一步。押后审讯的确对被告极之不公平;但是也要考虑到被告的精神状态,这样吧,押后审讯,被告也同意被担保外出。怎么样?
辛波斯卡弗:这个我没有异议。
朱迪斯也跟着说:检察官没有意见,我也没有意见。
法官:本席听过控辩双方所提出的观点,先作出以下决定。案件押后两天审理,被告也可以保释外出,但保释期间必须要按照时间节点回警局签字,并且不允许离开布达拉美宫的本土范围,否则本席会考虑加控控罪!
庭警:退庭!
辛波斯卡弗默默地收拾好公事包,离开了法庭。
黑泽明的视线不禁跟着她的移动而改变,朱迪斯埋头收拾东西,漫不经心地说:怎么了?你沉淀了那么久,又故态复萌?大律师你也不放过?
黑泽明不以为然地说:不然你觉得我们以前是什么关系啊?北欧大律师。
朱迪斯的东西已经收拾好,她环顾着四周,发现空无一人,她这才缓缓地从喉咙中吐出一句话:我当时就是因为喜欢你够无赖够无耻,但现在看来,你不仅无赖、无耻,更像一个白痴!走吧!要泡妞也得等这宗官司完结了再说。
黑泽明不屑一顾地说:泡妞还要分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