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闪电之巅下来已有几天,雷卓旭找不到晴然便郁郁不欢,几天冷酒浇愁,心中不是滋味。她可是因他的无信不返生气离开了,或是因他久等不来自己朝北溟去了。总之,心里很难受,像煎着的蚂蚁在心头爬。他离开了一个月,找了她半个月,至今她仍无音讯。
格尔赛的酒真香,满寨子都是酿酒的天才。格尔赛位于渚水之边,赛南亭外。渚水地处丘陵地段,山野空气甜美,景色葱郁,自然酒香飘野,四野空旷。
北溟的神人一般以酒当食,女人吃各种水果酿制而成的果酒,比如苹果、樱桃、梨、黑醋栗、草莓、梅、奇异果等。
果酒区别于葡萄酒独自成名,保留了水果独特的个性和甜味,故饮用时有轻松愉快感。以柑橘为主要材料而制成的蓝色玛格丽特以龙舌兰、蓝色柑香、砂糖、细碎冰和盐一起调制。调酒师傅在杯中抹上一圈柠檬汁,均匀地蘸上盐,然后将冰块和材料倒入果汁摇匀,杯中立刻呈现湛蓝的海洋。男人捧烈酒,百米乐酒、鸡尾酒、红酒。
深夜。雷卓旭一个人在酒香飘脖的寨子里找乐子。
“老板,给我斟三杯黑醋栗果酒。”雷卓旭道。
调酒师身着黑色紧身制服,制服及膝,直趁他健拔的身姿;长发飘逸,顺直如有光泽;明眸皓齿,眉峰高挑,平添一抹峻酷。
“大哥什么时候也喜欢喝上小孩儿喝的果酒了。”其声刚、稳重,不同于女性惯有的尖锐。
“原来是你。”雷卓旭咬开瓶盖:“果酒其性甜,不烈,补益健身,并对心脏好,是一种难得的保健品。喝之何乐而不为。”
那调酒师回过身来:“大哥,我帮你调杯蓝色玛格丽特吧。那酒所带的微咸在舌尖和牙齿间颤抖,非常缠绵悱恻,如大哥所等爱人的心情般。”他的脸容冷峻,不,确切的说是冷艳。
“你快回去吧,免得父亲没人照顾。”雷卓旭索性道。
“我刚刚下闪电之巅,等不及回去,阿姆说格尔赛的酒香,要我多供些回去,我便下来了。”电秋说。
“阿姆告诉我她的身世了。”电秋低头,沉默了一下,又道:“阿姆来至南祢郡,那时都说南祢的美人儿南乔米儿如何标致,父汗听信了传言,攻打南祢郡,抢下了别人的妻子。”
“那又怎样?”雷卓旭的思绪中有一丝肃杀。
“我们不是亲兄妹。”电秋终于说出,“我是……别族的女儿。”
“那不很好?这样也省的他让你烦劳军务。”
这是个野蛮的时代,谁的力量强大,谁就可以得到最丰富的食物,最美的女人。在这个时代,他们信奉的是力量。一个部落一个部落的存在,一个村庄一个村庄的组合,纯粹的血脉、统一的种族合并组成了国家。每个国家依照基本国情制定法规律典,特别是明文规定种族间不准随便通婚,混淆五行血脉。
部落一般是由蛮人首领带头组合而成,分布在北渊南渊两大山脉一带,他们信仰团结乃义气之邦。比如说泽王家就统一了整个北渊的蛮邦部落。而村庄基本上都是良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或者自力更生,种田庄稼。
雷卓旭反笑道,“电雷泽王一直视你为己出,若不是深迷恋南乔米儿,也不会任由她生下你。他甚至幻想你是他亲生孩婴,故一直把你当男孩养。”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情,南乔米儿被电雷泽王抢回闪电之峰后,一直不吃不喝,当南祢郡王的头颅被挂在闪电之峰上时,她不顾众人的阻碍,不畏惧泽王的厉害,亲自去祭拜瞧看。
她披着的萨莉丝巾被荆棘割断了,刺入她的肌肤,割出鲜血,她也不顾及。冷月高悬的晚上,乌鸦哇哇,她来到的时候,只见到了骑在骏马上的泽王苍白的面孔。
他扶她上马,对她说:“亲爱的南乔郡主,你的丝巾割破了,你不能不上马,那样你的腿明天会走不动的。”
她扯下丝巾说:“对不起,尊敬的泽王,我现在已沦为您的奴婢,不能上您尊贵的战马。”
他并没有生气:“没关系,能娶到像米儿如此重情重义之人,是泽某之幸。”
雷卓旭其实早知道阿姆不是他的亲阿姆,他至懂事起便一直陪在阿姆身边,不到一年,阿姆便生下了玉簟秋,便是如今的电秋,也就是他从小最疼爱的小玉儿妹妹。
雷卓旭喜欢小时候的玉儿,她打扮得像南乔米儿一样有波西米亚风格。她留着织着细小辫子的长长的头发,穿着部落里五彩花瓣染成的麻线衣。她喜欢叫他大玉哥哥,喜欢牵着他的马四处乱逛。直到四年前,父汗电雷泽王下了一个命令,不准女眷跟随打猎,电秋便变了样,从一个聪莹玉秀的小姑娘变成了如今活脱脱一个不昧风俗的“迷魅少年”。
这或许是缘于那个叫翼的男人。
他的出现给了电秋心灵上的无限快乐。而他后来的受伤离去,更是给了电秋一个惊雷般的打击,让她从此不喜女儿心事。
说到雷卓旭这个妹妹,可是个大美人。红唇如火,黑衣烁烁。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电秋一直修炼电系魔法,从小浑身带电,只要一触摸她,无论任何人,都会被电击到,或重伤,或不幸身亡。
再一次听起语涵谈及离厌是在一个温暖的冬日。冬季里略显干燥的气候在暖阳的熏陶下初绽温情,稀薄的空气时不时的吹来丝丝北风,有一点儿些微让人清醒的冷。霓罗穿着色泽饱满而纯净的艳色棉裙在罗藤椅上荡秋千,而语涵敦厚地站在她的身后,为她推荡。
语涵说道,韶光无情,很快又将冬去春来,我们又长了一岁。
烟罗公主霓罗是天帝最疼爱的小女儿。她的母亲端怀夫人是修罗王之女。她拥有无比的美貌与财富及端庄。思绪纷飞,霓罗公主目不转睛地望着语涵,我喜欢夏的浮华热烈,喜欢春的五彩斑斓,而今冬的古朴深邃宁静是我一个小女孩无法望穿的。只知秋天亦观作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语涵笑了,笑得矜持而淡定。
霓罗继续说,我很想知道也很好奇哥哥以前那位叫离厌的背上有巨大羽翅的朋友,既然他这么爱他的父亲,为什么他的父亲这么不顾人伦,要驱逐他呢。
语涵走至窗户边,目光遥遥望着远方,这是一个秘密,其实离厌兄弟一直在希冀他的父亲能向他忏悔自己的过错,他一直在等待那一抹伤害过后的擦痕,它应该会随着时间的浸染沉淀更浓郁的色泽。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离厌的母亲璇儿为救她的另一个与别人生的孩子,借与魔君联姻暗自潜入魔界。在魔界深处有一片未被开垦的伊利园,那里有阳光和雨交接的最美的颜色,并有无数仙草和灵药在阳光和雨露里生长。璇儿救儿心切,不惜在夜晚独闯伊利园。
殊不知,一物克一物,有药草的地方就有毒草,有善良温顺的兽类就有凶狠的恶兽。
寻找中,璇儿在凄风冷雨的夜晚爬上陡峭的山崖去采摘那一朵像夜明珠一样闪烁光芒的仙草灵药的时候,被一株叫亚拉托的毒草割伤了脚腕,很不幸,她没有采到花药,便失足坠下了山渊。
离厌用仅有的一点魔法算及母亲在伊利园中有难,便不顾众人阻拦硬闯伊利园。他用感心术找到了血肉模糊,奄奄一息的母亲并恳求父亲用魔界贵重的魔药之花救治她,可是他的父王拒绝了,只说:已经没救了,救了也只是残废。
她母亲的憧憬美好得太单薄,脆弱得沾染不得尘埃。以为魔君对她好便是一心一意爱她,以为爱一个人便可以不顾年龄,不顾身份,不顾种族,甚至不顾生死作生死相许。
离厌不信母亲没救了。魔界不是有最美的曼陀罗花吗,它可以医治病痛也可以制成毒药害人,还有伊利园内不是有治各种疾病的灵芝仙草吗,怎么会没救?离厌不信,与父亲争执。
他的母亲在临死之前告诉他,他有一个大他两岁的哥哥,现在随猎户居住在湖泊森林里,他得了一种怪病,不能进食,每天靠允/吸泪滴之湖中的清水扶持而生,现已全身器官显现出衰竭迹象,希望你取得仙药救治他,这是母亲最后的愿望。
离厌狠心道:好,好。可是他那狠心的父亲在知道内密后,用最高魔法彻底关闭了伊利园之门。他气极,母亲病危之际,在空中与父亲拼杀。
父亲扣住了他,并驱逐拥护他的人,把他锁在了黑色泪滴之湖。
美丽的母亲与病重的哥哥在危急关头死去。至此,他不能原谅他的父亲——魔界之王。
最后呢?离厌出来了吗?语涵悄悄窥视她似火的炯瞳,却选择了笑而不语。不去袒露,不去倾吐。
在那一个朝花零落的初晨,十八岁的霓罗独自在红莲开放的碧波上起舞。她穿着绣满荼蘼花的霓裳裙,旋转,蜻蜓点水般的起舞。她有点口脂,描秀眉,手指上涂彩丹寇。她的秀发已长至腰间,用红丝带轻缠,轻逸飘扬。
偶尔,她想到了哥哥语涵和猜想中的神秘的离厌。离厌,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离厌,离厌,离开,厌倦。
翼……
关于暗公主与轩辕十四王子的姐弟情与最初的遇见。关于语涵王子与离厌王子的兄弟友谊与他们的女孩,烟罗公主。圣洁史末,烟罗降世,万神归寂。
致与仙后与轩辕十四的爱情。
电秋十六岁那年有一段刻骨铭心的恋爱。她在北溟诺亚森林黑色泪滴之湖认识了那个叫翼的魔族男子,背上长有巨大的黑色羽翅,样子十分邪恶,脾气也有点儿古怪,可是深交后,电秋发现他是个不错的对象,细心又有耐心。
交往数十个月后,他们还没有一次亲密接触,拉拉小手,亲亲小嘴都没有。但翼一直隐忍热血,等待时机。这天,电秋沐浴完,穿着五彩的波西米亚长裙,十分艳丽,翼偷偷地想亲吻电秋。
可是电秋残忍地拒绝了,翼十分不解,问了许多个为什么,电秋没有多余的解释。
那段时间电秋几乎每天都跑到深山里,不见踪影,或是当场拒绝道,“别这样,以后的日子还多着呢,用不着这么心急。”翼心中有很多疑问,是不是电秋不爱他了?那他还留在这做什么?他越想越不舒服,于是想离开。
电秋挽留他:“留下好吗?我是爱你的,翼。”
翼喝醉酒了,醉醺醺地说:“电秋,让我吻吻你,抱抱你,牵牵你的手,可好?这样我才感觉你还爱着我,我们的爱才有意义。”
电秋也知道恋人之间需要碰触的火花。经过一番心里斗争,低头答应了。
然而那年夏,当热恋中的他们牵手的那一刻,惨剧发生了——
翼的手,那只牵着电秋的右手,被电秋身上的雷电电波一瞬间烤焦了。本来一双洁白修长的手被电得炭黑炭黑的焦黄色,十分可怖。
那一刻,翼疼得大叫——
“你就是这样报复我的吗?我再也不要理你,再也不想见到你了。”翼没听她解释,便带着伤口离开了。
电秋心中呐喊:不是这样的,翼,是我从小练的雷电心法武功,让我这样不能和任何人接触。对不起,翼。是我伤害了你,本来我以为废去我所有的武功便可以和你在一起,可是命运还是捉弄了我们。即使我废去了雷电内功,也还是不能留住你。她闭目神伤:是不是我不该有爱情,还是这份爱本来就没熟?
自此,翼回到了黑森林,再也没出来过。
因为倔强,电秋也没去寻找。翼在死亡前曾和她拉过手,便从此身残,自此躲进黑森林中黑色泪滴湖旁,整年整年不见出来,不敢再见电秋,整日以湖水洗面。所以电秋一直不敢交男朋友,索性天天扮成男人,混迹江湖。这成为闪电之巅的一段禁忌之恋。每日,电秋又重新习练雷电心法,从零开始,她相信只有让自己变得更强,在这个世界才有立足之地。
很多很多年后,有一个苍老的男人,人类的祖先,始祖鸟,冥哥哥,总是回忆这一段隐没在黑色泪滴天鹅湖的经历——
没有父亲的令牌我们是不能擅自离开天界的。那次,是因为父亲帝释天有命令,他要我去北溟采集圣雪莲四叶草之果,来作为谨献给师尊的供礼。于是我穿越冰冷的洲界线和寂寥深沉的大洋,徒步翻越烈日下的沙漠和棱角桀骜的山脉……
你知道,整个地域共九洲,而种族不等。人族分金木水火土五族,四海还有龙族、冰族、原始森林中还有羽族、兽族。我下凡时,人间还算和平,只是,五族间严厉不准男女通婚,婚姻制度极其苛刻。
我终于在预约的时间内,找到了极北之地。我飞翔在极光绚灿的苍穹之上,下面是被极光笼罩的黯然出尘的黑色阴影下的严寒带针叶林,像是忠诚的战士。
对,每年的大部分时间都笼罩在漫长而寒冷的冬季里。
那里应该很美!它靠近冰海,但并不是冰天雪地,而是有数不尽的湖泊、江河、溪流和森林。在这片湖泊森林里,有一个最辽阔最湛蓝的上苍馈赠,就是黑色泪滴之湖。而开始他并不知道那是什么样的湖,直到遇到一个黑衫少年。他的背上有一双巨大的黑色羽翅,纷飞如黑色夜空中的星辰。开始,他以为他是恶系天使族的男孩……
那个风雨交加的里,他颓废地走着,想要寻找供自己睡觉的居所。
暴风雨越来越大,他因为饥饿而感到昏沉,他看到前方有隧道,漆黑地看不到尽头。他隐隐感觉有危机,他用最后一丝信念走了过去,挪到不透风的角落,把大衣脱下来盖在身上,用手紧紧护住心脏的部位,然后沉沉睡去。
晚上,深夜。一个人影路过隧道,带来一群蝙蝠,纷纷飞过山崖。一阵响声过后,人影跌落在隧道边缘,站起,然后转身。溪水的光芒映照出她窈窕的身姿,是一个紫衣女郎。她裹紧了衣服进入暂时能躲避暴风雨的隧道,就在那里看见了一个昏昏睡去的男人。
隧道很黑,但隧道外打过闪电,闪电亮起来的时候她能看清这个男人颓废艺术气质的脸庞。
“你是什么人?”语涵惊醒。
“请问这里叫黑色泪滴之湖吗?女子幽然道。
“我不知道。”
或许是因为饥饿还是对未知的恐惧,语涵的回答有些亵慢。女子穿着长裙一步一摇,潋滟如花,向他走来,他忽而看到她的脸散发出不可一世的容光,便不再注目,道:“姑娘远道而来,想必也是来找什么东西的。”
“对,我来找人。”
后来,语涵才知道,她是魔族公主,离暗,她来黑色泪滴之湖找他的弟弟,离厌。离厌从小受到魔族的歧视,被其他兄弟姐妹喻为魔界的半妖,只有姐姐离暗比较关心他。
语涵和离暗似乎很投缘,两人呆在同一个洞穴,聊得比较起劲起来。离暗说:“离厌的妈妈是羽族人,也可以称得上是位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公主,名称璇儿。她的姿容美艳,肤若美瓷,唇若樱花,金发垂腰,是羽族最美丽的公主。”
“开始她来魔界的时候,我还只有六岁。她的一双纤手皓肤如玉,映着霞波,便如透明一般。乌黑的头发,挽了个公主髻,髻上簪着一支珠花的簪子,上面垂着流苏,她说话时,流苏就摇摇曳曳的。父王说,要我叫她璇姨。”
后面的事情,语涵是后来听离厌亲口说的。他认识离厌也是缘于她的姐姐。刚开始,他还和离厌在湖上交手,幸亏姐姐来得及时,不然两败俱伤。
离厌说:“母亲嫁给魔君其实是去窃取资料,救她的另一个孩子。”那时,刚生下他的时候,母亲常带他来黑色泪滴之湖外的森林里玩耍。有时,父亲也常来捕猎,那里随处可见麋鹿、山猫和狼獾,以及鲦鱼。鳟鱼和北极茴鱼。
在他四岁的时候,从父亲那回来,闲暇时母亲似乎开始晃神,常常要去比练功的离厌还起得早。早晨模模糊糊的青色天光里,离厌还没走近,就蓦地发现一个颀长的身影立在一片晨光里替藤萝浇着水。
母亲有着立体秀气的侧脸线条,只是那么无言地站在光影中,就已然是一幅画了。
他不知道母亲和父亲为什么就走到了这一步,明明不是有多大的家仇国恨,明明相互间也没什么积怨成渊,但一家人就这么散了。佛语说,爱别离苦。他也不是不懂得,曾经那样笃定跟随的父亲,就这样随着母亲的离去,而各自离散。
离厌,离开厌倦,离开了曾今厌倦有你的日子,那就是又开始喜欢了。离暗公主电秋与轩辕十四王子翼的传说悠远绵长,秋妹总是回忆当初那段被深深雪藏在黑色泪滴的禁忌感情。硕果累累的秋天,霜寒过后,惊起鸟雀嘶鸣,过冬的鸟儿都回去了,只有一树寒鸦不肯离去。那时我们很年轻,做事冲动又有劲头,还不肯听话考虑后果,直到他的离去,才明白过来最值得珍贵的东西究竟在哪要怎么去得到。
关于暗公主与轩辕十四王子的姐弟情与遇见,惊鸿照面的一瞥之情,注定带给童年时候的翼无数闪光点与黯然消逝的泪滴。我渐渐地懂了……
每当男孩翼受伤流泪的时候,他都会一路跑来北溟诺亚森林黑色泪滴之湖,哭泣、舔舐伤口,因为黑色泪滴之湖便是他的眼泪形成的,他本就是一个无父无母漂泊为生的孤儿,在这芸芸世间忍受风雨的摧残。
电秋的相貌虽不是很好看,五官也并非十分精致,可总有一种别人无法看透的神秘之气,那或许叫做魅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