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也不需要陈夏荷采取什么措施,他们的板块的点击量,就会维持在一个比较高的水平上。虽然不能维持原来的点击量,但是维持在全国的排名靠前,应该是不会有太大的问题的。
到了这个时候,自己亲眼看到了奇迹的产生,陈夏荷的心头才算一块石头落了地。接下来她要做的无非是,履行原来的约定,按照从优的原则,给足给够老妖她们的稿费。
现在发稿费也很方便,作者们都有留的卡号,只要按照那个预留的卡号,按时把稿费通过网上银行给转过去就行了。
那些作者也很讲信用,实际上只是一种经济规律在起作用。一般的网站发放稿费,都要延后好几天,而且店大欺客,总要想出种种借口,这里扣一点那里扣一点。
可是到了陈夏荷这里,她不这样做,也没有必要这样做。一个是本身柳董事长那里就把这一部分费用给打足了,到时候公司财务部门,就会把款子打到板块的账上。
再一个是板块跟有关方面的合同,也写得很清楚,有一个固定的分红的办法。具体的结算,公司的财务部门会去搞的,用不着陈夏荷去操心。
所以,板块虽然经营得红红火火,但是具体并不需要陈夏荷操什么心。她要做的无非是随意浏览一下作者的后台情况,看看作者们的人气到底有多高。
有时候她也会参加作者跟读者的互动。看到老妖爆棚的粉丝,她心里直呼奇迹。久久萦绕心头的那个疑问,又涌上心来。
老妖那么小的年纪,应该没有什么那方面的经验,可是她不但能惟妙惟肖地描写出来,还有自己独特的之处,有种种的创新。
这些创新,即使作为一个过来人的陈夏荷,看了也不禁脸红心跳。尤其是,这些创新都是耽美式的。那些体验,对于陈夏荷来说,属于另外一个世界。
在这方面,陈夏荷她自己绝对是一个保守主义者。跟柳董事长的关系,是她第一次出轨。而且,这种出轨,是正常男女之间的出轨,还是在正常的范围之内。
最近她出于好奇,阅读了这方面的一些书。对于其中的观点,她虽然也觉得有道理,但是她自己却是不敢去实践的。
非但是不去实践,就是想一想,她也觉得是一种亵渎。她不支持,不反对,更不提倡。现在自己主持的板块里面,竟然以这种情趣作为旗帜,招徕了众多的读者,这也是她所没有想到的。
有人建议她去看看二次元的作品。第一次听到这个名词,陈夏荷听得一头雾水。她还以为是跟数学有关的作品呢。直到在网上搜到有关的作品,她才只怪自己真是太OUT了。
不过,她也原谅自己,毕竟是大学老师,从年龄上,从心态上,从层次上,都是跟所谓的二次元有太大的距离。
看了那些露骨的漫画,才知道,原来在外国专门有一个流派,有一个庞大的作者群和读者群。到了这个时候,陈夏荷就理解了经过时间淘洗的老妖。
她们就是看着二次元的作品长大的,可以说是吃着二次元的奶水长大的。原来那些离奇的情节,那些细致的描写,并不是她们的独创,而是国外有现成的作品可以借鉴。
他们要做的无非是把人家的漫画,经过再加工,变成一种文字。他们这种改变,其实跟翻译差不多。
不管怎样,她们弄的这些耽美作品,确确实实在读者中间很有号召力。这种号召力,不仅仅是表现在网上。而是从线上到了线下。
陈夏荷作为板块主编,就接到了出版社的电话,联系出版经过时间淘洗的老妖的作品。陈夏荷在这方面没有丝毫的经验,一边跟人家敷衍,一边赶紧找专家求救。
这方面,公司的技术支持也起了很大的作用。只要陈夏荷有需要,各方面的专家随时都可以咨询。陈夏荷就想起来了,原来他们网站的板块跟作者有签的协议。
这个协议,是一个制式的合同,有好几页呢。当时,公司有法律顾问把关,陈夏荷并没有具体过问。一看那些充满了法律名词的条文,陈夏荷就觉得头大。
所以,她能偷懒就偷懒,只是在上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至于具体的内容,她都没有看。反正一切有公司作后盾。
公司法律顾问告诉她,合同里面规定,只要作者把作品发到网站的板块,并且跟板块签订了合约,就是把自己的版权转移给了网站的板块。
现在有出版社联系出版事宜,网站的板块要以版权所有人身份来签订有关的协议合同。如果书籍出版以后,有关的版税,板块先拿到手以后,再按照协议分给作者一部分。
这些都是明文规定好的。但是陈夏荷还是先给老妖打了一个电话。说起这些事情的时候,老妖本人比陈夏荷更没有经验。
她只是说,“这些事情,我也没有经历过,跟那些出版商人打交道,也是很麻烦的事情,既然原来有协议,那就按照协议办好了。”
陈夏荷说,“协议是有协议,我就是觉得咱们打交道以来,合作愉快,所以才在这些事情上再跟你说一声。”
老妖则说,“最近也有不少人给我打电话,也是联系出版的事情,我都给人家推了,别的我不知道,但是知道我把小说给了你们,就是把版权也一并给了你们。别的网站也是这样的规定,可是你跟他们又不一样,你不克扣我们这些作者。”
“你不仅仅没有克扣我们,反而是处处给了我们很大的优惠。比如,没有网站给预支稿费的,你给预支了,还给了我们定金。”
“这一切,都是在我们成名之前,在还没有人知道我们的名字之前做的。现在。我们刚刚有了一点点的名声,有了一点点的成就,我们知道这些名气和成就是怎样来的。”
“没有陈姨的帮助,就没有我们的今天。所以,有关我们版权方面的事情,就都一切委托给陈姨去办。我们也相信陈姨不会叫我们吃亏的。”
“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埋头写作,保持每天更新,把我们的小说写好。别的都由陈姨打理。”
陈夏荷跟老妖通话的时候,陈夏荷按照公司法律顾问的交代,打开了手机的录音功能,把他们的通话都录了下来。现在老妖她们这些作者,年龄小,社会经验少,他们以朴素的心情、感情,委托陈夏荷办的事情,也许在他们成年以后,或者在年龄稍大点以后,就会有不同的想法,到时候也许会有一些麻烦。
陈夏荷对这些并不赞同,但是对于法律顾问的话,她还是要照办的。因为公司有规定,凡是各部门对外的协议,一律要经法律顾问把关以后才生效。
所以,再跟老妖她们打交道的时候,陈夏荷的个人感情,并不能代替公司的规定。更何况,陈夏荷也觉得自己不管怎么说,现在是公司的一员,并不能代替公司做出任何决策。还有她跟柳董事长的关系,她更应该模范地执行公司的规定。
有了老妖的授权,再加上原来签订的协议,陈夏荷就理直气壮地代表老妖跟出版社签订了出版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