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夜牵挂的人,已将你和那段感情彻底否定了,这所学校还有什么可值得期许的人和事呢?
程逍欢直勾勾地坐在课桌前,麻木地看着老师走进教室在讲台上讲课,却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他一遍遍地幻想着,改变曾经追悔莫及的某些事情,只有上课、下课的铃声,一遍遍地打断他梦游般的思绪。直到中午最后一次铃声响起,教室里只剩下几个带饭不回家同学,他才知道一上午就这样过去了。他一路跑回家,匆匆吃了两碗饭,又跑回教室,将一下午时间,同样安排在回忆里……
他能安下心来,继续看那本《幻灭》的时候,已经是三天以后了。万念俱灰后,他打算只把这的所学校当成读书馆和绘画室,日复一日地活在别人撰写的故事里,或者是自己频空想象的未来中,平平淡淡地将这学期的时间混完。
不是他在有意逃避现实生活,不愿溶入这个集体,而是财会班的男生普遍都老实巴交,要么就是些不爱吱声,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只知道埋头苦学,却明知道注定考不上大专的三好学生;要么就是些不懂人情世故,整日无忧无虑、没心没肺,说话不经过大脑的孩子,他觉得跟这些人打交道没意思。
老实人中的佼佼者只有三个人:孙峻、高顺、杜文超……
(孙峻、高顺这两个人,在第一部的第二章写过,在此又和读者见面了。)
孙峻还是和上学期一样,总是刻意在人前表现自己,时常用贬低别人抬高自己的方式,或是言过其实的大话,把自己伪装得天不怕、地不怕、能打能杀、有号召力、没有扛不住的事儿的老样子,好像生怕别人认为他胆小怕事似的。
这学期的程逍欢,已经能够猜出孙峻之所以要刻意留给全班同学这种印像的原因了,他概括分析出以下几点:
一、他叔叔在这所学校当老师,又靠这层关系,让他最早就当上这个班的班长,所以他不想被别人小看,更怕给他叔丢脸。
二、他是班级里唯一一个带着必须考上大专使命的人;因为他父亲是当官的,只要考上大专,就能给他按排事业编制的工作。有了这个底,他在人前,就自然有了优越感。
三、孙峻在初中时,没有实力在康广亮或黄项生这样牛B的人物面前出风头,但内心十分羡慕这样大哥级的人物。装孙子装得太久,一旦换了一个环境,便会本能地需要在一群老实人面前牛B一次。
四、他班级有一个长期的女朋友,而那个女朋友,又特别以他这种看上去很有男子汉气概的气势为荣,所以孙峻总是有意无意地装给她看。
五、孙峻与高顺的私交慎密,高顺经常带着他到校外的台球厅、游戏厅、旱冰城玩,通过高顺认识了几个经常在社会上玩的朋友,那些朋友也承诺过:有事找他们帮忙好使。程逍欢知道,他们承诺的是打一些窝囊废肯定好使,真碰上硬茬就不一定了,但孙峻却对此坚信不疑。
……
高顺有十来个社会上能帮忙打架或给面子的朋友,因为别人打架找他帮忙时,他也会仗着人多势众,跟着充数、造造声势、打打便宜,但真要遇到是一对一、将对将,敌强我弱的硬仗,他早就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
高顺其实没把班级里的人和事当回事,只是挂个名,混个毕业证而己,不像孙峻,还想在这个班级里找点存在感、成就感和集体荣誉感,而特别在乎别人眼中的形像。高顺大部分时间都在逃课,一个星期偶尔一两天在班级里上几节课,下课也只是跟班级里的女生调情,或是嬉戏打闹。他调情的手段也不怎么高明,只是没话找话地和她们嘻嘻哈哈的闲闹,然后不是摸摸对方的手,就是吻人家一下就跑。经常对那些漂亮女生说的话是:“咱俩搞对像呗?”“你看你长得这么漂亮,不跟我白瞎了。”“我差哪呢?你就跟我得了。”
有时候下课或上自习,老师不在时,高顺就跟一些漂亮女生的同桌换桌,(财会班的男生普遍都是老实巴交,所以高顺想跟谁换桌就跟谁换,从来不会遭到拒绝。)换桌后,就当没人存在一样,强吻对方的嘴。对方往往都是脸通红,不说话,向后躲,高顺就直到吻到对方的嘴才罢休。他用这种手段,至少强吻了四五个班花级的女生,但那些被强吻过的女生,却没有讨厌他的,因为高顺长得足够帅,气质和样子都和梁朝伟差不多。
高顺与程逍欢的关系原本是井水不犯河水,因为不是一种人,所以走得不是太近。只是当初孙峻被程逍欢揍过,找他帮过忙,才多少把程逍欢当回事。
程逍欢听孙峻说过,高顺在校外夜夜做新郎,没有固定的女朋友,但众所周知,他尽管在班级里时常调戏、强吻女生,却没有真的碰过她们。也许是认为兔子不该吃窝边草,也许是觉得太丢人,也许是没办法处理善后的事情,也许是班级中有他心里喜欢,却迟迟还愿对其下手的女神……总之,这一点,让他的形像从来没有在全班女生的心目中降低过。
……
杜文超算是曾经跟程逍欢很熟的人。当初程逍欢愿意跟杜文超打交道的原因是这个人长得帅,比高顺还要帅,是那种不用说话,就会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的帅。不光帅,而且还白,另外特别爱干净,喜欢穿浅色的衣服,身上往往一点灰尘都没有。一米八的个头,模特般的身材,浓眉大眼,气质文质彬彬,长得特别像歌手李健,但比李健还要有气质、有文艺范。
程逍欢并不是同性恋,当初只是发现杜文超说话特别有礼貌,有修养,从来不说一句脏话或过头的话,猜想他跟自己一样喜欢文学,于是就放学、上学找他一起走。但接触时间长了,才了解到他并不喜欢文学,而且从来不看书,每天都在洗衣服,洗头发,擦皮鞋,或是去理发店修剪发型;并且特别爱照镜子,无论在家,还是教学楼正门的大厅,碰镜子就会站下来照一照。程逍欢和杜文超被分到一组做值日,但杜文超每次都找借日躲起来,生怕出汗会弄脏了衣领,或是溅到身上一点水和灰尘。
杜文超的家庭条件要比程逍欢家好得多。好几次,程逍欢到他家找他上学的时候,发现他家里的桌子上都放着半瓶饮料,或是正在吃水果;但当程逍欢走进屋,目光落在饮料或水果上的时候,杜文超都会有意无意地找点事,然后两人顺理成章地离开屋子,让程逍欢没机会分享他家的水果,他也从来没在程逍欢身上花过一分钱。程逍欢由此断定他很抠门,也绝不是可以为朋友牺牲一点个人利益的人。
上学期,一次中午上学,程逍欢发现杜文超的颧骨青了,便问他谁给打的。他说上午最后一节体育课,他逃课到校门口附近的游戏厅玩游戏,被曾经勒索过“老驴”的那个人盯上了,当他离开游戏厅的时候,那个人尾随其后,在游戏厅门口,管他借钱,(此情景,见第一部第一章。)他说没有,于是那个人开始翻他衣服上的兜,从他牛仔裤的兜里翻出了十块钱,便一个“仰头”磕在他半边脸上。那个人揍完他,拿着钱,一句话没说,便返回了游戏厅。
程逍欢听他叙述完事情的经过,心中埋怨他逃课打游戏,没叫自己一起去,也从来没请过他打游戏,但既然和他相处一场,知道他被人欺负成这个样子,心里还是很不是滋味,便问他想不想报仇?杜文超选择忍气吞声,并请求程逍欢别把这件事说出去,怕在同学们面前没面子。
程逍欢由此看出杜文超骨子里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人,又特别在乎人前的面子,不想让别人认为他胆小怕事。他可以对程逍欢原原本的叙述这件事,也算是拿他当朋友了。
直到程逍欢认识了姜婉莹,便不愿再跟杜文超走得太近了,甚至觉得,让姜婉莹知道他跟这样的人走得近,会降低身价。但杜文超在程逍欢的心目中,还是比除了高顺、孙峻外的其他稚气未脱的男生强得多,至少他懂得伪装自己的懦弱,在意在集体中的声望与面子。
……
高顺、孙峻、杜文超这三个人,也算不上程逍欢的朋友,平日与他们也只是偶而一起玩,说几句客气话的交情,但是开学一个星期后,发生的一件事,把程逍欢和这几个人串连在一起……
这件事的起因,是班级里一个叫吴斌的小人物引起的。程逍欢原本不太注意吴斌,因为吴斌在他眼里,和全班大多数男生一样,也是一个没什么社会阅经的孩子;可他万万没想到:就是这个吴斌,把他卷入了其后数日血雨腥风的生活,也正是这个不起眼的人,让程逍欢的名子在这所学校人尽皆知……
小人物引发大事件的原理,就像蝴蝶效应一样:一只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可以在两周以后,引起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其原因就是,蝴蝶扇动翅膀的运动,导致其身边的空气系统发生变化,并产生微弱的气流,而微弱的气流的产生,又会引起四周空气,或其他系统产生相应的变化,由此引起一个连锁反应,最终导致其他系统的极大变化。
那天下课的时侯,谁也没想到,吴斌只是在全班同学面前,显摆了一下自己刚买的一把半米长的战刀,就点燃了程逍欢与校外“盖天会”对抗的导火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