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季氏兄弟颇不礼敬,张公也兀自泰然,不为所怒。他负手背后,在原地徘徊了几步,脑海里重新梳理了一遍案情。最后,停步面向众人,开始讲道:“各位,今天召集大家到此是为了解决五月十五在这里发现的一桩手段残忍的谋杀案。死者叫韩桑,字子棠,自号明翰轩主人——此号也常作为其文章署名——现年六十五岁。原籍在南昌府梅岭山下,因科考无名,又外出闯荡未果后于十六年前携妻带子迁居到靖安县桃源镇。他被杀后,是村民何大宝发现尸体并报案的——”说着转身指了指那根竹干,“韩桑的尸体当时就穿在这根被削尖的粗壮竹干上,背上面下,直穿至地面。后经仵作验尸,得知他死于前一天的午时至亥时之间。而且我们在现场发现了死者的一本诗集,因此我们曾怀疑过他的学生——唯一接受过死者诗集赠送的寻之退。而经过后面的调查,我们发现年近古稀的寻之退既没有杀人动机,也没有作案条件,且诗集的疑点也证实是本官误判,因为现场发现的诗集并非韩桑赠送予寻的那本。寻之退的嫌疑解除后,案件的线索也就此中断。不过,事情也并非我们所担心的那么棘手。就在本官和冯知县从寻之退家回衙后,一个重要证人登门了。方少清!”
“在大人。”听到张公喊到自己名字,方少清赶紧上前一步应承。
张公看着他道:“你跟在场各位重复一遍案发当天的所见所闻。”
“是大人,”方少清看了眼正用恨恨地眼光盯着自己的季氏兄弟,心里不免一惊,赶紧又回头看向受害人家属及围观群众道:“五月十四那天天下午,天气非常闷热,大概申末酉初时分,我去往毛竹山脚的林中纳凉。就在我迷迷糊糊打盹之际听到有人从山上下来的声音,而且很急,似乎很慌张。等我从竹簟上起身探望时,发现有两个人从山上跑下来,并飞快跑远了。两人一高一矮,一胖一瘦,其中高的那个还回头看了我一眼,不过因为距离有点远看不清面庞长什么样。虽然看不清模样,但我认出了高个子穿的那身衣裳,而这身衣裳我曾亲眼见邻村季氏兄弟中哥哥季源穿过。”
当下,众人一阵窃窃私语,有不置可否纯属看热闹的,也有正儿八经学着推理是非的,还有的已经开始咒骂季氏兄弟的,不一而足。
季源也再次为自己辩护道:“大人,我已经跟冯知县解释过了,我那件衣服早在晾晒的时候就被人偷去了,杀人的是那偷衣贼才对。”
“这个说法之前本官还将信将疑,不过现在嘛!”说着张公意味深长地一笑,拍了两下手。
随后,便见孙住拿着一件衣服走上前,朝向众人,展开衣服道:“这件靛蓝色衣服就是我在季氏兄弟家里搜出来的,当时它被胡乱卷成一团塞在了茅房的槅子上,搜了很久才搜到。”
一旁的方少清见了,也忙指着衣服道:“没错,我看见的就是这件,这就是季源穿过的衣服。”
此时,众皆哗然,围观百姓中十之七八已经相信季氏兄弟杀了人。
随后,张公朝孙、方二人挥了挥手,两人会意,退回原地。为突破季氏兄弟的心理防线,张公又趁机追问道:“季源季远,现在你们还有何话说,如果你们没有杀人,为何要对官府撒谎?”
不知是理亏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二人都低垂着头,缄默不言。
“大人,在下倒有不同看法,还请容禀。”突然,从人群中走出一衣冠楚楚的年轻男子,“啪”的一声合上手中扇,向张公欠身揖了揖礼,开始替季氏兄弟反驳道。
众人的目光又转移到这个“半路杀出”的年轻人身上,张公见对方相貌端正,举止从容。一把题诗折扇随手开合,好不潇洒,一看便知不是等闲之人。
而冯岁如一眼便认出此人身份,忙走到张公面前,掩手耳语道:“大人,他就是本县有名的讼师,听说是宋士杰之孙。巧舌如簧,有颠倒黑白之能,切要从容应对,小心被他套进去。”说罢便站在张公身后不走,以便随时献策。
张公点点头,道了句“明白”,便对男子道:“本官不是霸王官,任何人都可以提出质疑,但办案有办案的官场规矩,要想替受审疑犯开脱,先报上姓名来。”
那男子不急不躁,回道:“在下宋煜龙,季氏兄弟被你们监视期间,曾托人暗中来信,委我相助。刚才听大人说到不合理之处,故挺身驳辩,如有冒犯,还请海涵。——不过……听闻大人心胸开阔,待人宽厚,一向以德服人,想必定不会为在下这区区小节不周而动怒了,是吧张大人?”
“这嘴皮子好生厉害。”张公不禁在心中暗想。随后又小心应对道:“没错,本官自然不会计较这些细枝末节。不过你说刚才本官说得不合理,不知何处悖理,尽管说来。”
“多谢大人准禀,”宋煜龙转身对围观众人道,“刚才大人说嫌犯季氏兄弟不承认自己穿过那身衣服,还撒谎说被偷走了。这听上去确实像是凶手在狡辩。然而我且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有一天,官府派衙役突然跑到你家,不仅怀疑你有杀人嫌疑,还说你有跟凶手样式相同的衣服,请问各位,你们敢轻易承认吗?”
众人一时交头接耳起来,之前相信季氏有罪的又开始犹豫起来。最后,不知是谁大胆说了句“不会”,随即三三两两的回答陆续响起,且大多都选择了不承认。
这种发展态势令官府众人都始料未及,好在张公依然胸有成竹,未受多大影响,并淡定以对道:“宋公子不愧是名讼师之后,随便说句话都能动摇人心。不过你别忘了,承不承认是一回事,但我们从他家茅房里搜出了衣服是雷打不动的事实,你总不会认为这衣服也是官府为了让他认罪做的假证吧?刚才亮物证时他们可没反驳这一点。”
“没错,”宋煜龙道,“衣服自然假不了。”说到此他把扇子在手心里重重磕了两下,顿时便从人群最后走上两个僮仆来,且一人抱着一个包裹。
“阿庆阿福,亮家伙。”随着宋煜龙下达指令,两人从包裹里各拿出一件衣服,展开示与众人,其两件衣服色泽样式和孙住在季家搜查到的几乎一模一样。
看着众人吃惊的表情,宋煜龙略显得意道:“大家不必惊讶,这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这衣服放到裁缝手里,同一样式的,只要他愿意,他可以做出十件,百件,乃至成千上万件。所以,光靠茅房里搜到的衣服,并不能证明季氏兄弟有罪,之所以撒谎不过是因为被官府声势吓住了,不敢说真话而已。”
“好好好!”张公连拍了三下手,笑道,“这下有趣多了。不过你也别得意,本官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要靠衣服来治他的罪。冯知县曾问过季氏兄弟案发当天的行踪,他们说那天在酒肆喝酒,以此来作为自己案发时不在现场的证明。后来我们也亲自去查证了,酒肆小二证实当天他们确实去喝了酒。不过,这并不能作为没有杀人的不在场证明。——带醉香楼伙计!”
话音甫落,醉香楼的小伙计从人群中走出来,依旧怯生生的样子,向大众说道:“五月十四那天,大约在巳末午初时分,季氏兄弟来我们店里喝酒,从点菜入座到结账走人总共不到两盏茶的功夫,不像往常那样,一喝就是好几个时辰。”
“很好,”张公满意道,“大家听见了,季氏兄弟在故意误导官府。我们平常人往往一提起喝酒,通常会联想到不醉不归、一醉方休等字眼,想到这些便使我们觉得喝酒是个很费时的事情。所以季氏兄弟说当天不在家,在酒肆喝酒时,本官也差点犯同样的错,以为他们一天都待在酒肆里。不过幸亏本官当时多问了一句,才从伙计那里得知他们根本没有在喝酒上面浪费时间。他们午时初在城里喝酒,方少清是申时末发现下山之人。期间有近三个时辰的空当,而酒楼距毛竹山也不过百八十里,他们是完全有时间赶回去杀人的,因此,喝酒而产生的不在场证明根本不成立。”
“即便如此,大人也只能证明其有作案时间,不能证明他们杀人。如果大人仅凭臆测就断定杀人罪责恐不能服众。”宋煜龙又提出反驳意见道。
“别急,”张公见宋煜龙气势弱了些,更加自信道,“本官还没说完,精彩的才刚刚开始呢。”说着又转向那伙计,问道,“小伙计,你再跟大伙儿说说,季氏兄弟到酒肆喝酒时曾带着什么东西?”
小伙计道:“一捆绳索。”
“很好,”张公道,“你的任务完成了,可以退下。”小伙计听罢应声退去。
随后张公继续道:“拿绳索上来。”
一声令下,一名衙役抱来从山上找到的那捆绳索,扔在地上。
张公道:“大家看,这捆绳索是我们从山上找到的,据调查了解,这绳索正是凶手杀人所用的工具之一。因为不方便再带回去,所以只能扔在山上。而案发当天,伙计正好看到季氏兄弟买了一捆和这一样粗细的绳索,这还不足以证明季氏兄弟就是杀人凶手吗?”
此时,围观人群中又多了许多开始对季氏兄弟指指点点的人,之前不相信两人是凶手的人又暂时保持了沉默,只等着看宋煜龙如何反击。跪在地上的季氏兄弟有靖安县第一讼师替自己出头,也无意插话辩解,依然保持着默默垂首的姿态,静候判决的来临。
冯岁如和孙住则如临大敌一般,汗珠直冒,生怕张公一个不注意便落入了宋煜龙的语言圈套。也许是慑于讼师威名,也许是怕帮了倒忙,都和季氏兄弟一般,只顾倾耳恭听,不敢妄言。一直没说话的管荟香及其韩氏兄弟,偶尔会相互说上两句,至于讨论什么,恐怕也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了。也许在管氏眼里,谁是凶手不是最重要的,抓到凶手并将其绳之以法才是最终期待看到的结局。
此时此刻,宋煜龙也不再大意了,他以扇顶颌沉吟半晌,最后泰然以对道:“大人,在下问您一个问题。刚才方少清说自己在毛竹山看到过季氏兄弟,而导致他下此结论的是因为他认出了其中有一人身上所穿的衣服和季源曾穿过的一件衣服一样对吧?”
“没错。你不是反驳过这个问题了吗?何以又提?”张公道。
宋煜龙道:“没别的,就是想确认一下。在下提出因为衣服可以有无数件相同的,所以不能仅以此认定方少清看到的两人就是季氏兄弟——关于这点大人您也认可了对吧?”
“没错,你说的有理。本官自然认同。”
“多谢大人的坦诚。那么在下的问题来了:既然大人承认方少清看到的两个背影并非季氏兄弟,那么又为何认定他们买绳索及早早离开酒楼就一定是为了赶回去杀人呢?要知道,您的这些推测都是在方少清看到的人就是季氏兄弟的情况下才得出来的。既然您已经承认那两个下山之人不是季氏兄弟,为何还要延续该情况下的推论结果呢?”
“不,你在误导大众。”张公摆手道,“关于你对衣服的解释,本官只是承认有这种可能,并没因此而断然否决我们一开始就认可的结果。所以,我们按照我们最初的想法进行推导,合情合理。”
“大人执意如此在下也无话可说,不知可否让在下问嫌犯两个问题?”宋煜龙突然提出要求。
“请便。”
宋煜龙朝向季氏兄弟道:“我问你们两个问题,你们要如实回答。否则,没人能救得了你们,听明白了吗?”
两人一齐答应不迭:“一定一定。”
宋煜龙遂问:“当天你们在酒楼吃完饭去了哪里?”
哥哥季源回道:“我们吃了饭就回家了。”季远则在旁点头附和不已。
“你们买这么一大捆绳子做甚使?”宋煜龙又问。
“家里的井绳快磨断了,所以打算买回去换上。”
“胡说!”孙住听了忍不住斥道,“我早去看过他们的井绳,根本没换过。”
宋煜龙也生气道:“我说了,如果你们再撒谎,谁也救不了你们,而且讼金照付。”
这时季远和哥哥小声讨论着什么,僵持片刻后。两人再次把头一低,拒绝回答任何问题。宋煜龙见形势对委托人不妙,也只能见招拆招,走一步算一步了。
张公见对方不再说话,便指了指绳索道:“既然宋讼师没有别的问题,那本官接下来就给大家演示一下凶手的作案手法。”
随后,几名衙役拿起地上的绳索开始忙碌起来。此刻在场所有人都屏气凝神,看得更为专注了,都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张公究竟要变什么“戏法”。
按照张公事先的吩咐,他们先爬上左边的樟树,将绳索的一端牢牢系在较高的一节树杈上,然后搬出一个装满泥沙的大麻袋放到靠近竹干的位置——麻袋中部拴了一圈厚实的布带,且前后部各有一根牵引绳——将绳索的另一端从麻袋中部的布带中穿过,又将绳头拉到对面的樟树,之后两人一起用力,将绳头通过树杈借力,抻直,再将其拴牢在树杈上,此时麻袋已被高高吊在绳索上,并正对着下方的竹干尖端。
张公走到麻袋,对众人道:“现在,我们假设这个麻袋就是尸体,凶手完成这一系列准备后,便可以轻而易举地将尸体准确穿在竹干上了。”说完他拉动着麻袋前后部的牵引绳,将麻袋慢慢拉到竹干顶部对准并稳定住,之后命令衙役将两边绳索迅速解开,麻袋立马掉落到竹干上并穿了进去。张公再拉住两边绳索一用力,麻袋被彻底穿透下来,直落到地面。顿时,众人恍然大悟,惊叹不已。
只有宋煜龙不以为然,故作不屑道:“大人,你这是麻袋,自然能轻易穿透。死者可是有血有肉的人呢,岂能如此容易。”
“说得好。”张公似乎料到对方早有这么一着,不慌不忙解释道,“如果是个活生生的人,自然困难。但事实是,死者是被杀后移尸到这里再这么做的。这样一来,死者不会反抗挣扎增加操作难度。二来因凶手已经在腹部捅有伤口,所以更加容易将其穿透在竹干上。最后,还解释了为什么仵作没在尸体身上发现任何捆绑勒痕的问题——因为死者早已血尽身亡,身体毫无血脉流通,且皮肤僵死,自然不会产生勒痕。”
“这么说大人已经找到死者被杀的第一现场了?”宋煜龙开始有些泄气,脸上也没了最初时的得意神色。
“没错,”张公越发自信道,“若你不信,大可随本官走一趟,那里有你要的真凭实据。”
说完张公便带领众人往发现大滩血迹的矮坡走去,季氏兄弟也被衙役一同押往。
到了矮坡,见到血迹的百姓无不骇然。张公则指着地面的那个“季”字对季氏兄弟道:“如今你们还有何话可说,韩桑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已经告诉了我们凶手的身份。”
“冤枉啊大人,我们没杀人啊!”两兄弟一起跪地只顾喊冤,却就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对此张公自然不为所动,指着二人道:“你二人贪心不足,仗尔等之父与韩桑之交情,屡次借贷于韩,后韩不允,未遂尔等贪欲,便起杀心报复是不是?”
季氏兄弟一时无语,未及申辩,张公又道:“对了,差点忘了,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可作为你们协同杀人的辅证。那穿透尸体的竹干足高八尺八寸,若凶手是一个人,不借助木梯很难从那个位置砍断毛竹,而此处山高路险,一个人搬木梯上山作案显然不现实。但如果是两个人协同作案便简单多了,只需要一个人站在另一个人肩头上便可在那个高度砍毛竹,并使其端呈尖锐形。之后将砍下的竹子随便在竹林中一藏便可了事,日后就算有人找到也说明不了什么。这么一来,一场看似天衣无缝的谋杀案便算是圆满完成了。——如今,人证物证还有辅证,通统摆在眼前,你俩还有何话可说?”
此时季源似乎再也顶不住压力,终于俯首招供,但同时却极力替弟弟开脱,只说是自己一人作成此案。冯岁如知其想一人揽罪,为季远博个生路,自然不肯放人,当即命衙役将二人押解回衙,打入大牢。一旁的宋煜龙见此案已成定局,也只好悻悻然离去。此刻围观众人皆为张公喝彩,赞叹之声经久不息……
回去路上,冯岁如已经在心里盘算好为自己的上司兼好友践行,一番考虑过后问张公道:“大人打算何时启程回按察司?”
“明天吧,”张公道,“耽误这些天,也不知道瞿大人那里出问题没有。”
“后天成不成,”冯岁如挽留道,“等下官明日把案子具结上报后,下午在城中置酒,和大人喝个尽兴,也算感谢大人近日来的辛苦劳碌。”
“欸,贤弟客气了。这些都是本官分内之事,何来感谢?”
“既然大人都叫我贤弟了,那就当是做兄弟的请尊兄喝酒谈心如何?此次一别也不知何时再能会面,这些天只顾忙于查凶审案,也不曾叙过往日情谊。还请尊兄勿拒。”
张公蔼然一笑,接受道:“既然贤弟都这么说了,张某再不答应就有些不近人情了。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