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部 乱云飞渡
这本书的上卷写完了。看到倾心而作湮没在网络文学无边无际的海洋里,反而有一种轻松感,不受关注是多么 惬意的一件事情啊。虽然,我们每个网络写手心里都有一个梦,自己的作品能够被改编,被买断,尽快成为大写手,尽快发大财(大笑,大笑)。也许这个梦不容易实现的时候,心里反而更加专注于本品本身。
地方台的电视里正在播放康红雷先生执导的《我的团长我的团》,到了大结局了,团长正带领他的弟兄们在南天门与日军做殊死之战,异常惨烈,异常悲壮,异常精彩。看这样一部电视剧,需要沉下心来,需要看一会歇一会,攒攒劲儿才能看下去——这是一部刀子刻到骨头里的作品,看起来很累。与士兵突击不同,康先生借这部电视剧追述了一段我们不应忘记的历史,更借这部电视剧探讨了我们中国人的民族性。深到骨子里的东西往往让人不轻松,往往不受人待见,所以这部电视剧没有取得预期中的大热。不大热,并不妨碍它是一部优秀的作品。从这个意义说,某些优秀的作品,得咬着牙才能看下去。当然,就本书而言,谈不上优秀,不需要为数不多的读者咬着牙看,但是却需要咬着牙创作下去。不仅是因为与勤书网签订了合同,必须交差,还因为人不能糊弄自己,敷衍了事。戏院观众寥寥,台子上却也演得卖力,大了说是职业道德,根子上在自个给自个演着看——舒坦。(注明:勤书网不须为这一堆啰嗦话付稿费,大笑。)
我们已经习惯于堆砌表面的繁华,从而忘记了本真。当然,现代社会如此之累,轻松一些是正常,都皱着眉头较真,那不更累?问题在于,总得有点东西值得去较真,总得有那么一部分人愿意累点,总得有一些不是软件拼凑出来的网络小说(大笑)。比如说,爱情就是爱情,一个很本真的东西,看看《爱乐之城》就知道了,电影院里竟然没人再在看电影的时候玩手机,因为电影把爱情的本真拍出来了,她吸引年轻的人们把眼睛从手机屏幕上移到了电影屏幕上。所以,别笑话贬低观众愚蠢幼稚,观众愚蠢,是因为作品愚蠢。优秀的作品一定会吸引人、打动人。所以,类似《我的团长我的团》这样的作品,任何时候播放都让你能看下去,又让你看不下去,很伟大。
多感谢抗日神剧,鼓励了无数年轻和年老的网络写手投入到精彩纷呈的创作中。原因十分的简单,每当看到裤裆里藏手榴弹、发明包子炸弹、弓箭射飞机,诸如此类,网络写手们一定会恨恨地想到:老子也能写出这样的故事情节!甚至比恁还强!可惜,人家的胯裆藏上手雷就能变成电视剧,你写出的裤裆即便藏上爱国者导弹,你的创作也难以变成电视剧。
都是乱编,写手和写手的差别,咋就那么大呢?
不罗罗了,说自己。上卷的故事庞杂而单纯,讲述了不同的人群努力争霸天下的故事,中国人引以为傲的大唐盛世终将来到。下卷的故事将去除庞杂,更加单纯,算是在讲述阿史那阙华一个人的故事。所以,上卷里众多的人物将逐渐淡出故事,特别是大唐那些熠熠生辉的将星和文臣,但是他们的历史功绩已经镌刻在中国人的记忆里,他们的事迹为我们民族性格的养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阿史那阙华作为本书的主人公,将继续叙述华夏一族多民族大家庭的故事,那片土地,那群人,那些传说,历经百世,永不磨灭。
…………
(1)
“我再也无法忍受这种折磨,又一个月黑之夜,烂醉如泥的我就沿着楚河边上那条不高的山脊走了上去。走啊走,走到哪算哪,一直走到精疲力竭,一直走到无法迈动双腿,停下脚步栽倒在地,任由自己昏沉睡去。夏初,西域的凉风浸到袍内,很快凉透全身。我却喜欢,要是能冻透了更好。冻成一个冰块,埋在无人能看到的地方,待到夏日来临,化成一滩冰水,就此隐入大地,只剩一堆烂肉腐骨、一个名字留给这个世界。凉风中睡去,半夜里醒来,全身火热,绝境之下激发出巨大的能量让我吃惊。看来没法冻死自己了。
隐隐有动静传来,不用起身,我便知道是谁来了——神狼。至少三头。你们知道,狼饿了是要吃人的。我很高兴,选择成为神狼的祭品,比冻死是一个更好的归途。如如若这些神狼饥饿多日,寻不到食物,那我恰好是一顿美餐。于是,我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撮唇低呼,希望把他们引来。来吃我。
慢慢的,过来了,果真是三只大狼。他们通灰的皮毛,健壮的骨骼,眼睛闪着蓝色幽光。神狼来到了我身边。
“来吧,吃我吧。”我笑着对他们说。是老朋友了,从小就熟悉的朋友。
面对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我,头狼围着转了两圈,用鼻子试探着嗅着,偶发出一两声极低的吟唤。那声音我不陌生,与当年小白围在我身边的叫声一样。对我这个可怜之人的盛情邀请,他没有兴趣,而是与其他两狼围起我安坐,竖起耳朵,与我一起隐入茫茫夜色。
无垠山野,万籁俱寂。
他们是来保护我的呀!
我又想流泪了,可是眼里没有泪水,发涩、干疼。我抚摸着他们的后背,一遍又一遍,直到沉沉睡去。
醒来的时候,那三头狼早已不见踪影。我怀疑,昨夜是做了一个梦,但是手上分明还有粘着的狼毛。
又剩下我一个人了,无边的孤寂。
天色微禧,清风拂面,泥土的气息清新,露珠闪亮在草尖上。我一动不动躺在那里。麻醉之后的清醒最是难过。神狼不负我,我却不能振奋起精神面对自己。一种突如其来的巨大的悲怆紧压在心口,似乎要把我嵌进土地,永不可翻身。我口舌发干,喉头发紧,吐气、喘气成了一件奢侈的事。
要爬起来,要活下去,我不能就此死去。不起身真的会窒息而死。
摇摇晃晃,我站了起来。头痛欲裂,眼前一切变得模糊,随着我粘稠粗重的喘息,脚下的土地也似乎在随之波动。我不由自主迈动双腿,似乎只有迈开腿走路,只有动起来,才能把这口死死压住胸口的恶气、浊气给压下去。垂涎半尺,摇摇晃晃,头几乎垂到地面,我半爬半行。汉人有个孔老夫子,说自己落魄的时候惶惶如丧家之犬。此刻的我就是一只流着哈喇子的丧家之犬啊。威震西域,英俊帅气的拓设阿史那阙华,此刻正流着半尺长的哈喇子,在走路,不,是在爬路。
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得走,不走,不动,我会窒息而死,那种滋味还不如被神狼吃掉,不如冻死在霜天里。我努力迈动双腿,提起脚踝,哪怕靴子被拌掉了一只,哪怕一只脚被荆棘尖石划得鲜血淋漓,我也要走,我也要动。
走,就能看见光,就能看见路。
心里有光,
就不会迷失方向!
连爬带走,一段路过去了,青绿带黄的山草上血迹斑斑,那是我赤脚留下的痕迹。疼痛刺激了我的能量,头还是低着,腰还是弯着,但我开始甩动双手,甩动双手,我要甩出淤积在心里的恶气。我甩着手,使劲甩,使劲甩,把僵硬的双臂甩开,把麻木的心灵甩活,把模糊的双眼甩亮,把流出的垂涎甩干。渐渐的,我的脚步不再那么滞重,脖颈不再那么僵直,眼珠不再凸显。我高抬腿,弯着腰,甩起手,负重前行。垂涎流完了,我口中发出谁也听不清楚的呜呜噜噜的声音,像一只受伤的野兽呜咽在晨曦中。
呀---嘟噜,
呀---嘟噜,
我要光,
我要光!
山脊的曲线向东延伸而去,太阳露出了红彤彤的大大的脸盘,内敛、含蓄却充满张力。天地间突然亮堂了许多。太阳的力量透过光线传递到我的身上,脚下不重了,终于,我能挺起腰身了,我能正常走路了。我索性脱掉另一只靴子,光着脚走下去。我迈开大步,向前走去。我能看到景色了,远山蜿蜒,大河闪亮,天际莽莽。我能看到五彩云霞伴随着朝阳,猛然一跃,摆脱了大地的羁绊,升到了天空,阳光明媚至极,山川明亮至极。
我走过山巅,我走过草甸,我走过雪线,我走过森林……
我挺着胸膛大步走,我撒着欢地走,我蹦着走,我走在霞光里。
走啊走,这是都罗在雪山上推着我走,永不放弃;走啊走,这是渔衣紫伏在我的背上跟我走,永不释怀;走啊走,这是衰落的汗国呼唤着我走,永不逃脱!
我吸一口清风,神清气爽;我拥抱一下朝阳,豪情万丈。
有光就有亮,
有光就有方向!
我的胡须张狂,我的乱发竖起,我的筋骨作响,我是一头受伤却更勇猛的狮子。
天不弃我,我不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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阙华开始了他的第一段故事:
“人生总是需要一段奇妙的旅程,如果你有这样的机会,一定不要错过。在那段旅程里,平淡的日子会变成可以忘却的记忆。而当你重新回到平淡的日子里,那段旅程带给你的奇妙回忆,却是历久弥新、永不褪色。下面我要告诉你们的,就是我觉得不可能发生的一段故事,但是它却实实在在发生了,真的很奇妙。”
“那天早上,向西退却的路上,昏沉中,我听到了吴用厚在我耳旁声嘶力竭的呼喊,他调转马头与咄叶护搏命,我恨不能回去拼上一两刀,但身体已是麻木,不听从大脑的指挥,只得伏在马上,任凭‘踏燕’风驰电掣般奔跑,一直西去。再后来,干渴和伤痛让我失去了知觉,中间时断时续地醒来,除了能听到人说话,有人给我敷药,照顾我喝水,但身体绵软,眼睛无法睁开,只知道是在赶路。
等到完全能睁开眼睛的时候,一双纯澈好看的大眼睛闪现在面前,‘爷爷,快来看,他醒了哎。’少女的声音跟百合一样,真好听。好几个人脸出现了,一人拿手在我眼前挥了挥,看到我眨眼,高兴地说:‘真是醒了。小子,你能听懂我说的话吗?’我点点头,抬起上半身,头晕,胸膛也痛得厉害,‘你现在先别动呀,你的伤口还没完全好呢,三箭,嘻嘻,你还真经得住。’姑娘冲我眨眨眼,给我端一杯水,喂我喝下。‘谢谢。’我费力地说道,‘嘻嘻,能说话啦,不客气呀。’
姑娘身着团花锦衣裙袍,头上插一朵小小的绢花,伶俐俊俏,看着我呆呆直视她的目光,忍俊不禁地逗着我说话。边上一个矍铄的长者,手里攥着一把冒烟的玛瑙烟斗(注:一般认为烟草传入中国的时间是明代。而据考证,中国本土有史记载的水烟、旱烟和其他香草烟料可追溯到三国甚至更早。),还有几个正在整理东西的年轻人,看他们的穿着打扮,应是从大唐那边过来的。
‘我这是在哪里呀?’我想,毫无疑问,是这帮人救了我。
‘是在西域的商路上呀,你是胡人?’姑娘问我,我点点头。‘啧啧,你家一定是个大户人家,看你穿的衣服,骑的马,还有刀上那宝石,都不寻常耶。’姑娘好奇地问道。我想起来了,半路上吴用厚把我的铠甲给脱了下来,放在了那块岩石底下。
‘好了,小霓,让他休息一会吧。你出去打点水,趁天亮还要赶路。’老者说道。小霓,这个姑娘的名字叫小霓,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小霓冲我调皮一笑,提着水桶出去了。
这时,我才回过神来,这是什么地方呢,他们是做什么的,我的马,还有我的刀,都去哪里了?我以手扶膝,挪到老者边上的一把椅子上,老者并不过来帮扶我一把,垂着眼皮,不待我说话,在靴底磕磕烟斗说:‘前行百十里路,就是碎叶城了,一天的路程,你的马好,载着你不是我们的负担,正好也替我们载点货物。’
碎叶城?我的天,那是多么远的地方!离巴南绿洲怎么也得上千里路,难道我昏迷了这么长时间吗。‘小伙子,你已经昏迷了十天了,要不是碰上我们,你现在差不多都快被狼吃啦。’边上一个中年商人说道。
‘谢谢啦。’我由衷地感谢他们。没人接话,我只好自顾自地坐在那里歇息了一会。现在是傍晚时分,西域天黑的晚,太阳已经落地了,外面还亮堂堂的。起身慢慢活动几步,除了后背、右胸三处伤口还有痛感,双腿已经很有劲了。他们是一个商队,八九个人,带着十几匹马,七八头骆驼,满载绫锦绸缎、瓷器还有纸张,想必常年行走在大唐与西域之间。商路上的规矩,不说勿问,尽管我很想知道他们的情况,但是他们并没有深入交流的意思,我也就知趣地闭上嘴巴了。不过,就冲他们能救人这一点,起码可以肯定他们不是杀人越货的黑心商人。
‘踏燕’混在马群里,看到我出来,激动地打着响鼻,摆着尾巴转圈。我走过去,把脸贴在她的头上——我忠实的马儿。
‘你怎么出来了,能走啦?’小霓提着一桶水袅袅走来,看到我站在外面,一抿嘴,脸上两个大酒窝就成了开心的模样。我点点头,笑笑,看着她向水囊里灌水,我把十几只水囊帮衬着拿到她脚下,拧开塞子,她弯腰倒水,这个小姑娘聪明俊俏,真是讨人喜欢,我感觉好像遇到了自己多年未见的小妹。
‘走起!亥时赶到最后一个客驿,休息就餐。’老者的话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一个小伙把一把刀从一堆货物里抽出,递给我,呵,我心爱的宝刀。我紧紧把宝刀抱在怀里,对那小伙致谢,人家并不在意我的感激。这是一群真正友善的商人,他们心里带着善意走上商路,传播着人世间友好的种子。这个敌对的世界需要善意,需要友好。我跟在驼队后面,心里对这群大唐人充满了亲近之情。
商队缓缓向前行去,驼铃叮当叮当响起,在空旷的夜晚显得更加清脆。我开始想念你们,碛北的勇士们,我的亲人,队伍,不知你们是否已经突围到达了可汗浮图,大营那边又是怎么样了。看着大唐商人们悠然自得的样子,那一刻我真想放下家国天下,跟随他们,成为一个游走四方的商人,过上这种没有拘束的日子。但是,当我看到隐藏在马背上的刀剑,和押货小伙脸上的疤痕,转即意识到,他们眼下的舒心和放松,是因为马上就要到达目的地,他们的货物就要变成金银了,而变成金银后还不知道有多少如狼似虎的眼睛盯着他们,就像‘红月亮’那伙专门以劫杀客商为生的强盗们一样。我想,这真是一个战争的时代,从东到西,从北到南,脚下这片广袤的土地刀光剑影,年复一年,没有止歇。要是你想过上休养生息的好日子,除非先把自己手中的剑打磨锋利,叫别人害怕了,你自己就安全了。
‘哎,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小霓问道。
‘我叫阿阙华。’
‘真好玩,你的名字好像是我们汉族人给起的哎,我可以把它想象成华夏人的宫阙呀。’小霓似乎发现我的小秘密,挺兴奋。我理解了母亲给我起这个名字的意思,其实你们也都知道,我还有一个名字叫社尔,阿史那社尔,不过在我心里,还是愿意别人叫我阙华。
‘小霓,不许乱打听别人的事情!’边上一个中年人似乎是他的父亲,总喜欢管教她。
‘我只是问问嘛,又不赚他便宜。就你事多,一路上什么也不让我做,早知道这么没劲我就不跟着你们出来啦。’
‘没关系,我很愿意与你们做朋友,真的,我的生命都是你们救的。’我对那位中年人说道,他点点头,没有接话,呵,一群沉默的商人。
‘那是我母亲给我起的名字,她曾经在长安生活过。’我告诉小霓。
‘真的吗?太好啦,我们就是来自长安西市的哎,你去过长安吗?’
我摇摇头,小霓好像替我失望一样,叹了口气,‘那你应该去长安好好玩玩啊,长安可好啦,大城耶,朱雀大道比这商路宽好多呢,人也多,哪里的人都有,西市上好玩好吃的东西更多啦,哎,你一定去啊,去了找我们王家,我爷爷,就是前面不喜欢说话的老先生,有名的大商人啦。他一定会好好招待你。’小霓一股气说了一大堆。老先生走在前面,头也没回,后面的几个人都笑了起来,她父亲喝道,‘说够了没有,省得别人不知道咱家的事!’小霓吐了吐舌头,不再跟我说话,我还了一个笑脸,理解她父亲的小心。
月亮还在天空东侧的时候,客驿便到了。托克东客驿位于碎叶城以东五十里路,是距离碎叶城最近的客栈,由原先的驿站改建而来。这里居于楚河北岸,有温泉,东来的客商们喜欢在这里过夜而不是直接去碎叶城,他们需要先好好泡个温泉,洗去身上的旅尘和疲惫,换上整洁的衣服,容光焕发地参与到商品的交易中,图个好彩头。
我跟随大唐的商人们简单吃饭之后,住进了他们给安排的房间。伤口还没有好,不能洗温泉,只好用毛巾简单擦拭一下身体,已觉浑身舒适,毕竟快有十天没有洗澡了。还没躺下,外面有敲门的声音,不待我开门,老爷子自己推门进来了,商路上的客栈一般是不带锁的。我赶紧把房间的小凳子搬到老爷子跟前,他坐下,抽一口烟斗,只有在他抽烟斗的时候,你才看到他的眼睛是微笑的。
‘这房间还住得惯?’他问了一句。
‘很不错,您费心了。’
他没有接话,抽了几口烟,眼光突然盯住我,‘小伙子,你不是一般的人物。’我一愣,这话是什么目的呢,我立时明白过来,马上就到终点了,老爷子跟我来摊牌了。
老爷子摆摆手,‘老头子我并不是想打听你的身世,你不要想多了,你只管听我老头子说就行了。象我们这常年跑路上的,看人的准头还是八九不离十的。小伙子,你气度不凡,举手投足怎么看都像指挥千军万马的人,你负伤的地方,我们知道那里刚刚打过一次大仗,遇到你的时候,你的马累得口吐白沫,你趴在马上跟死过去了一样,真是一匹好马啊。当时要不要救你,我们几个人有不同意见,大多数人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别因为救你惹麻烦上身,我就说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们不管他是什么人,只当是救了一条命。你也真是命大,身中三箭,箭箭及骨啊,幸亏没有射到要害部位,否则早就没命了。一路颠簸也没少让你受苦,但是这也是没得法子的事情,我们是做买卖的,行路也是本钱啊,只好边走便给你治疗啦。’
我起身单腿跪地,‘老爷子,在下给您行个大礼,感谢您老的救命之恩呀。’我的眼眶发涩,流不出泪来。
‘好!我受你一礼,咱们的事儿扯平了。今儿来,老头子我想告诉你一声,天下的缘分没有不尽的时候,该到了分手的时候啦。爷们,你不要告诉我你是谁,我不需要知道你的情况,你也不必知道我的情况,出去了也不要跟别人说咱们认识。老头子做的是小本买卖,走西域几十年,我信的是,挣该挣的钱,走该走的道,从不靠结识达官贵人、王公贵族发大财,结识的大人物多,牵扯进的麻烦就多,所以请阁下理解并尊重老头子的固执。明天早上,咱们各奔东西,你愿意进城你就进,你愿意回去就回,都与咱们没有干系。来,这是一点碎金银,你留在手里用。’老爷子从怀里抻出一个小布袋,沉甸甸的,放在我手上。
‘谨遵老爷子您的教导,我收下了。大恩不言报,我只希望有朝一日上天能让我再见到您老。’我没有想到推辞,与有智慧的长者对话,一切客套都是多余的。他点点头,起身欲走。
‘老爷子稍等。’我把腰刀横在床上,用匕首把刀鞘上最大的一颗红宝石撬下来,擦擦上面的灰尘,‘夜色已晚,明日不再相见。一路上您的孙女照顾我不少,我心里特别特别喜欢她,请您把这个微不足道的小礼物转交给她,也算了却我一个心愿。还有,请您在回去的路上经过铁勒拔勒古部的辖地时,可以拿着这颗石头,去见他们的首领,说有人请他护送你们走出巴南以东最凶险的路段,他会悉心照顾你们的。’
我用恳求的眼光看着老爷子,生怕他拒绝我。他看了看那颗硕大的宝石,注视了我一会,终于开口说道,‘好,年轻人,我替我的孙女接受这个礼物,从你的眼睛里,我感觉到了真诚,它会是一个吉祥物。’老人接过宝石,端详一下,放进口袋,起身抱拳而去。
(2)
夜里,连日的劳累让我无暇思考其他,在河水的流淌声里很快沉沉睡去。直到第二天上午,房间里洒满阳光的时候,我才醒来,多么香甜的一觉啊,甚至连一个梦都没做,这是巴南血战以来休息的最好的一个夜晚。
小二敲门进来,‘客官,楼下给您点好的早点您还没用呢,要不您现会用?’
‘我的朋友们走了吗?’
‘一大早就走了,吩咐我看好您的马,给您预备着早点,不让叫醒您。’
‘知道了,一会我下去。’我随手丢给小二一块碎银。
他们早早走了,我心里怅然若失。我知道碎叶城不大,那些商品交易的市集也容易找到,想见到他们不是难事。但既然说好了各奔东西,那就不如不见。人生何尝不是如此,走去了的背影终究是背影。阿香不辞而别,而我的好女人渔衣紫走去了,我的好军师吴用厚走去了,我的好将领拖本雷、拽莽们,还有无数士兵兄弟们走去了……他们留下了一个个鲜活的背影,让我独自垂怜,暗自伤神。
我决定不急着走,就在客栈里休息,把身体养好了之后再作决定。我独留客栈,每天烂醉如泥——你们知道,以前喝酒我从未醉过。我醉,是因为我需要醉,众人皆醒唯我独醉,那样才能麻痹自己,才能让我能睡个安稳觉。
沉醉终究不是死去,醉了之后的清醒,清醒之间的落寞自责更是难受。失败的滋味慢慢滋生开来,仿佛用刀子割你的心,不经意间疼一下,连带着整个人沉下去,沉到无边的黑暗里。那些死去的弟兄们的音容笑貌时刻浮现在我的眼前,让我为我的轻率仓促懊悔不已。夜里噩梦联翩。有时,渔衣紫在冲着我笑,笑中带着泪,她挥刀插进我胸口的感觉锐利清晰,猛一下醒来大汗淋漓,伤口处剧痛。有时,夷男狰狞得意地在冲我笑,我在他面前是最终的失败者。有时,我听到了於都斤山巨大的白幡发出的响声,我对汗国也有不可饶恕的罪过。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罪。欺骗我的,我不怨你。跟我走的,我欠你们一个说法,欠你们一个理由。夜里只要醒来,就再也睡不着,除了用喝酒来麻痹自己,还能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呢?
不长的时间,半尺寸长的胡须挂满了我本刮净的脸庞。你们知道,原先我不长胡须的。我对着镜子,惨然一笑,这下好了,终于有胡子了,证明我还是个男人。
这样的折磨让我失去了理智。我突然想,为什么不去死呢?去找天神,向天神诉说自己的罪过,再也不必忍受这无边无际的心痛。于是,在一夜晚,我爬上了附近的山梁。就是我开头讲述的那个地方,那一段故事。
当我从山头上回到客栈的时候,已是下午。没有人注意我为什么双脚血迹斑斑,也没人问我去了哪里,经历了怎样的心路历程。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从鬼门关走了一遭,回来了,回到了人世间,回到需要勇气和斗志才能支撑面对的残酷世界。
人的心灵堕落到无法自救的时候,信仰是唯一的救赎。面对信仰我们不需要寻找理由。我活着,不需要理由,
我遇到了神狼,我听到了天神的呵护之声,我还需要自抛自弃吗?当然不会,既然天神没有抛弃我,他让神狼来告诉我要有生下去的勇气,我还犹豫什么呢?难道真的要放纵自己沉沦到底,自此过起生不如死的日子!
心里有光
就不会迷失方向
黑暗总有尽头
高山亦可见巅峰
猛挥一下宝刀,杀气森森,游吟不断,令我豪迈;抱一下“踏燕”,她的眼神不再忧郁,充满期待和温情,令我动容。是啊,天神没有抛弃我。我还有宝刀宝马,还有在远方等待我的你们,我还活着!说来也怪,每天深夜,还是那些脸庞在我眼前晃动,但是带给我的,却是勇气和力量。我要为我的女人正名,我要我的兄弟证明,我要为母亲,为你们还活着的亲人们证明。
我,是阿史那阙华!
灵魂复回躯体,我睁开眼睛看这个世界了。
要说休息,这里还真是一个好地方,南边有绵延的山梁,近处临一条大河,岸边郁郁葱葱,空气里带着河水的湿润,是散步的好去处。客栈里饭菜口味不错,每天荤素搭配着吃,花不了多少钱,老爷子给我留下的钱足够开销了,伙计们对我特别热情,原因是我比别人都大方。吃完饭我就到河边去散步,湍急的河水奔流到开阔的拐弯处平缓下来,形成一片安静的水面,水鸟飞过水面掠食,芦苇丛已显葱绿,对于刚刚从尘沙飞扬的戈壁滩跋涉而来的行人来说,这一片水、这一波绿色足以令人心神舒畅。
有一钓翁,带着硕大的斗笠,每日一早便来垂钓,尺长的白鳞甩出水面,伴随着舒畅的大笑,好不自在的人生。有人在山梁上放歌,歌声传至河畔,引来钓翁应和。清风送歌,域外之天地广阔寂寥,至为妙境:
尔欲春日睹芳霞呼?
芍药、金银莲、藜芦、干枝梅;
晨光映在露水上,
清风拂大地;
我的脚步停不下,
道路宽宽向西去。
那边可是碎叶城?
那边正是碎叶城。
---------- 七彩芙蓉帐暖
----------- 九里浦桃酒香
------------且停!且停!
我可与君温酒乎?
七月暑气自蒸煮。
蜂蜜香甜好做饼,
雪水融化可凉面。
圆月昭昭眺远山,
驼铃声声枕竹席。
太阳、戈壁、荒滩和尘暴,
白昼时光实难熬。
-----------君是域外思归客
-----------我愿楚河依清泉
-----------且行!且行!
与其坐在那里思索,
莫若珍惜那流逝的光阴;
每湍激流,每叶芦苇,
都有它本来的生命,
何苦惧怕萧萧寒冬、白白朔雪,
掩盖春光的轮回。
夜色笼罩大地,
正是归来去兮,
窗户里灯光暖暖,
催促归人脚步匆忙。
----------- 不须居胥再封禅
------------ 横马漠北堪称侯
------------且笑!且笑!
这天马行空的对吟使人忧伤。我边散步,边思考,很希望能对这些年困惑自己的问题思考出一点答案,给我充满阴霾的心头撕开一线明朗的天空。但是,越是思考深了,脑子里越如一团乱麻,理不出头绪,其实我已经不敢对汗国的未来作什么有希望的猜想了。
最后,当我想到自己与这群大唐商人之间发生的故事,似乎明白了些什么。对比之下,假如我们突厥人在路上发现了一个受伤的唐人,他们会怎么做,答案有两个,一个是救助他,然后把他作为奴隶使唤,另一个是补上一刀,就地结果他,图个乐子。也就是说,面对生命,我们连弃之不理的风度都没有——我们还没有学会尊重生命,这或许是一切问题的答案。
我隐约意识到,相对于‘他们’(大唐)已经处于高峰的文明,我们的文明还落在半山腰,差距是半座高山。继续向上攀登会痛苦,但是滑落到山底会更痛苦,所以,我不会忘记自己出身哪里,也不会因此而苦恼,向上攀爬是我们唯一的出路。想到这些,我轻松了许多,心情好了,身体恢复的也快,我每天都要泡上一阵温泉,让热滚滚的泉水把自己的身体烫的通红,象煮熟的白虾。关于下一步,我也作出了决定,既然命运给你了运行的轨迹,那么为什么不按照这轨迹滑行一段呢。既然到了碎叶城,我就干脆把它看个透彻,了解西突厥人是怎么生活的,看看大名鼎鼎的统叶护可汗是如何治理他的汗国的。至于你们,是否到达了可汗浮图,军队还剩多少人马,颉利是否会追罪于我,那就看你们的造化了,我相信你们的勇敢,天神会保佑你们脱离险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