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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天资(上)

2017-06-08发布 2256字

所有人本能地向后撤身。

离桌子最近的断牙、醉葫芦和乌远良忙向两旁躲闪。

桌子炸开后腾起的气浪将上面剩下的那坛酒浮起老高。

只有那坛酒,完好无损。

“好一招‘万物择相,去留肝胆’!”

赵明志拂尘一摆,称颂道。

叶洪潇五指张开,冲着还未落地的酒坛子,胳膊向腰下一记收撤。

爆炸中幸存下来的那坛酒,乖乖地飞向自己怀中。

第二坛酒也喝完了。

“把酒还给我。”

断牙的刀在叶洪潇脚下,他只好赤手空拳硬着头皮上前夺酒。

“何必这么小气呢?”

洪潇将刚喝完的空坛子掷给断牙。

坛子刚到断牙近前便自己爆开。

碎片飞溅,断牙只得双臂护住面门。

可是坛子已混着叶洪潇的内力,洪潇撒手后再卷一掌,将断牙整个儿人和地上的碎桌椅一起掀飞起来。

断牙飞身翻滚,双腿轻飘落地时,洪潇已经开始喝第三坛酒。

“奇怪了,小达摩这不是找死吗,为何要把三坛酒都喝光?”

“酒里到底有没有毒啊?”

红蛇帮的莫鱼问身旁的千斗力王肖灿。

“你问我我问你谁?这世上还有找死的人。他们天罗煞的,本来就挺古怪。”

“可断牙为什么要阻止他?小达摩死了,他师傅的大仇不就正好得报了吗?”

断牙抖了抖身上的尘土与木屑。

“为什么?”

他冷冷地瞪着叶洪潇。

第三坛酒也喝完了。

洪潇捡起断牙的刀,走上前,递给他。

“美人我没有带来,这场决斗,我认栽了……”

有人这才点点头,恍然大悟。

洪潇笑着拍了拍断牙。

“可惜了你的好酒了。”

三坛酒,两坛毒;三人美,两人污。

当初乌远良还定了个规矩:若叶洪潇和断牙碰巧都躲过了毒,那么必须要结拜为兄弟。

“晴瑶,永别了。”

洪潇冲着天自言自语了一句,然后上马离去。

留下愕然无声的在场者。

竹林在风中沙沙作响了良久。

冷仙长叹一声。

“哎——真没想到,就这样结束了。”

“我们怎么办?”

青丘女毕落问道。

“什么怎么办?我们就是来看热闹的,该怎么办怎么办呗,现在不就是死了个人吗?”

莫德根刚说完,突然觉得脑后一阵凉风。

“小心——!”

郭太贤叫道。

莫德根猛地扭头闪身,弯刀片掉了他耳朵上的一层肉皮。

亏了轻功在江湖上占一绝,身法速度惊人。否则未加防备的他,已惨遭开颅。

龙依莎下手太狠。

大家拉住眼圈红红,瞪着莫德根的圆月玉蛊女。

莫德根吓得七窍丢了六窍。

“你——你疯了?人又不是我杀的!”

龙依莎还在死盯着他,却被大伙儿拉着无法上前。

“姑娘,算啦,这是他们俩的赌注。”

冷仙劝道。

魔渊侍女毕岑冷笑地看着捂着耳朵躲到了一边的莫德根。

“哼,活该,叫你这张臭嘴乱吠。”

莫德根怕龙依莎给他下蛊,直接三晃两晃消失在竹林间。

大家好说歹说,龙依莎才坐在了竹椅子上。

可很快她又把弯刀抽出来要和断牙拼命。

“你们这些地罗煞的畜生!”

她似乎想起了甚是屈辱的过去。

断牙默然地望着他,不躲不闪。

邪魅罗从腰间抽出黑皮鞭,一招儿将龙依莎的手腕儿缠住。

“小妹妹,你这样做可不地道了吧?明明是公平赌注,人家小达摩愿赌服输,你这样死缠着不放,是何居心?”

“没什么居心!就是看不上你们地罗煞的这群狗。”

龙依莎很激动,手中弯刀一转,准备隔断邪魅罗的皮鞭。

邪魅罗只好先抽手将皮鞭撤回,再上步闪身,和龙依莎斗在一处。

龙依莎蛊术精湛,但身手却不及六道金杀将邪魅罗。

“各位!今天是这玉罗门的小丫头片子看我们地罗煞不顺眼,跟刚才的赌注已经无关,希望天罗煞和其他英雄别多管闲事!”

皮鞭横扫,八面抽拉,鞭现人离,龙依莎只觉眼前黑旋重重,手中弯刀难以回招,又近身不得。

尘土竹叶漫天。二人斗得激烈,众人无可奈何地往后退。

“那我冥罗门的要管管了!”

这时,从竹林中猛地飞出一匹艾叶青鬃马,马鞍桥端坐一女,青色绢帕罩头,身着黑缎子箭袖,斜挎镖囊。

螓首蛾眉,眼如点漆。

马儿进入大家视线时,这女人已经一招旱地拔葱腾身跃起,脚尖儿点着马头飞到众人圈内。

动作顺畅,无一丝绷挂停顿,如流星般滑向邪魅罗。

短剑出鞘,直指其太阳穴。

“我弟弟在哪?”

来者正是叶洪潇的姐姐,叶洪颖。

摸金校尉死后,叶洪颖悲痛欲绝,决定不再摸金。

所谓一分钱憋倒英雄汉,生计依旧是缠绕姐弟二人的问题。

有个曾和她一同参与过盗墓的女人,看她功夫不错,便介绍她入了玉罗门。

玉罗门干的大多是夺宝窃金的生意,有时丝绸之路上的大买卖,一跟就是半年,洪颖特别不放心弟弟一个人——动荡年间,兵荒马乱,整个儿华夏子孙已是茹毛饮血,学堂里的知识是对付不了眼前丧失本心的乱民的。

于是叶洪颖便带着他四处求名师,访高人。

可是当很多门派当家得知叶洪颖的身份后,便不齿于收洪潇为徒了。

况且洪潇资质平庸,一些武师见其没什么成大器的希望,在收了叶洪颖的重金后,便销声匿迹了。

洪潇从小就什么都明白,他时常一个人静静地在家门口看着外面的小世界冥想。

他甚至总能将一些无关紧要的细节在脑子中搅腾半晌:例如村妇穿着什么样的衣服,挑夫身上的汗渍,老翁下巴上枯蓬的胡须,路边的石子,茅房墙角的狗尿苔。

有小亦有大:天上的白云,翱翔的雄鹰,红彤的夕阳,瓢泼的大雨。

他很喜欢阴天,心情一点也不低沉,反而愈加宁静。

艳阳高照时,他看到的,不是朝气,而是压抑。因为这个时候,她眼里的那些村妇、挑夫、老翁等人,脸上都带着劲头,那种劲头,却又不是真正来自心底的。

大家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却又乐此不疲。

当有闲人问他这样呆呆的是干嘛时,他说,我在以天的角度看天,以地的角度看地,以云的角度看云。

闲人似乎有点觉悟——还有比自己更无所事事的人,不能再空度余生了。

连县学堂里的先生都说,这孩子要是不整天胡思乱想,学问一定能见长。

穷文富武,同村里有一些筋骨优良,天资聪慧的孩子,已经被朝廷武师挑走,有的从军,有的被武师培养成接班人。

大环境并不是在针对叶洪潇,只是现实是,你和那些挑剩下的孩子一样,都是平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