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坡的石碑下,有几个人躲在那里探头探脑,他们看着六道离开,显得无比兴奋:“老大,咱们这回真的要发了。”
一个光头秃贼说:“雷霆镖局人多势众,不便下手,不过现在,呵呵,谁也挡不住咱们。”
“老大,那个小娘子长得真俊,我快忍不住了。”不仅是他,众山贼都已经做好准备,抢钱又抢人。
“忍不住也给我忍,我要先开斋。”山贼头目抬起手,仿佛远远就能摸着凌珑那一头柔亮漆黑的长发,还能闻到她身上散发那股花蜜一样的香甜。
这群山贼一直觊觎着这趟白镖,碍于雷霆镖局是武林公认的第一镖局,不敢硬抢,又不想放弃,就一路跟到杏子林。看到凌珑之后,他们已恨不得扑上去。
一群饿狼围着一只小白兔。
如今就是这个阵势,凌珑坐在棺材边上,看着这群不怀好意的恶人,浑身发抖,脸色惨白,这个样子更引起他们强加凌辱的欲望,光头秃贼第一个冲上去,第一个捉住凌珑的手,凌珑低下头,看到那只肌肉贲张,长满黑毛的手臂,没叫也没喊,只是皱起眉头,那只手不断爬到她肩膀上,正要撕开她的衣服。
一转一捏,咔嚓一声……
难听的尖叫声充斥天际,凌珑仿佛没有动过,也没怎么用力,只是变成她捉住了光头秃贼的手臂,一只断掉骨头的手臂,而且感觉她只是轻轻捏着,五指青葱玉白,弱质纤细,怎么可能一下子弄断粗矿蛮汉的手。众山贼大吃一惊,纷纷后退,一阵黑风横扫而过,他们均倒在了地上,胸口仿佛被大山压过,一阵剧痛。
六道已经赶来,可凌珑还是紧紧捉着秃贼的手,秃贼还在杀猪一样叫疼,真奇怪,凌珑的手就像粘附在了上面,六道要一根一根手指给她松开,可她好像很舍不得放开,六道很不悦地道:“你要是喜欢这只手,我给你砍下来。”
秃贼听他这么说,吓得跪在地上,忙说:“不,不,女侠,大侠……饶命饶命啊……”
“又死不了,怕什么?她什么时候不喜欢了,我就给你接回去。”
“哇……”光头秃贼直接就哭了。
“真吵。”凌珑很嫌弃地放开了他,众山贼屁滚尿流地滚下山,一路疯叫:“妈啊……这两个是什么鬼啊,太他妈的吓人了。”
六道松了口气,他的担心真不是多余的,刚才去准备的时候就时刻提醒自己要带上买给她的东西,自己的东西都没怎么收拾。他拿出件白色斗篷给她披上,不仅可以遮风遮太阳,还可以遮住那惹人犯罪的漂亮脸蛋。
“没事别把帽子摘下来,我可不想浪费精力赶那些登徒子,今天都赶了两次了!”六道相当埋怨,他和莫相如不一样,他不喜欢打架。
凌珑很喜欢这件斗篷,不断在摸边沿上的狐毛,六道也应该喜欢白色,给她所有的衣服都是白的,可他自己为什么总穿黑沉沉的衣服。
“还是穿野兽的皮毛舒服。”凌珑语出惊人。
“我们不是野人,不用过茹毛饮血的生活,把它们杀了已经很残忍,再穿它们皮毛不觉得很缺德吗?”即便他觉得缺德,却已经开始想给她多弄几件貂毛狐狸毛之类的做衣服。
“为什么会缺德?它们也会杀我们,也会剥下我们的皮自己披上。”
“什么歪理?”她的话就是野蛮残忍,然而六道又找不到别的话来反驳她,野兽当然会吃人,披着人皮的妖兽他也是见过的,就是觉得这种残忍的事不应该是她干的,也不喜欢她这么想。六道不想跟她再争辩些什么,把棺材里的东西拿出来,将莫相如的尸首放进去。
“我帮你。”凌珑觉得莫相如应该很重,所以给他搭把手,六道又想恼怒说:“你又碰到我了。”可看人家是诚诚恳恳的想帮他,这句话又骂不出口,他是个大男人,不会被人摸一下都要喊非礼。
对她的碰触,他已经没那么难接受,她死不放开那个恶贼的手才叫人难以接受。
接下来就是去最近的驿站,将镖车换成马车,希望在日落前赶到镇上。怪就怪在凌珑这一路上对所有的东西都感到稀奇,六道一样样给她讲解,两个人溜达了半天,讲了半天,日落才走到南北驿站。
“客官,要几间房?”
“两间。”
小二对着楼上吆喝:“备两间上房——”
“不,要一间。”
“一间?”
“对。”本来是要两间房,即使凌珑只是待在玉笼里,但她总要有自己的空间梳洗,换衣服,可他一说要两间房,灵敏的耳朵就听到背后暗暗窃喜的议论声,只好屈就自己和她共用一间房。
六道回头一看,发现应该一步都不离开他的凌珑走到了另一边,原来她被一幅巨大的地图吸引,伸出手指,描绘和计算天朝的边界疆域。
“姑娘,你打算去哪?我是百事通,可以当你的向导。”不仅一个百事通这么问,很多人都围了上去,好像比起其他人,他们更想做凌珑的生意。
“请问……这里,为什么没有画出来?”凌珑指着疆域之外一个空白地方。
“这里是海外了,姑娘,你要出海吗?那正好,我可以帮你找船,带你出海,海上的孤岛那么多,有些从没有人登陆过,当然不是每一个都会画出来的。”百事通刚说完,就有人质疑他:“那个地方你也去过?那可是死亡海域,姑娘,别听他胡说八道,你要出海玩,这几个岛都不错,我带你去。”
“这里、这里盛产珍珠,当然是去这里。”
“这里的海贝最鲜美,我带你去尝尝。”
一大片蓝海地图,被这几个人指指点点,凌珑轻笑了一下,一天下来都迷迷糊糊,靠六道解释给她才知道现时发生的事,如今他们说的这些东西,这些地方,她居然都知道,没有比这个更值得高兴。聊得正高兴的一群人,被一股阴风吹散,六道一来,以凌厉似刀的目光扫视众人,就没有一个人敢说话,纷纷离去。
六道指着另一个地方说:“我们要去这里,路我还是记得,不需要别人带路。”
“无常镇?这里就是莫公子的故乡?”
“也是我的故乡。”
故乡,一听这个词,凌珑的眼眸透着柔光,六道的心也跟着她变得柔和,一双炅炅碧眼都看不到其他人,都当其他人不存在。
“早些休息,明日还得赶路。”六道是那么急切地想赶她回房,太不希望她这副模样也被别人看见。然后,六道又十分庆幸她能那么听话,没看到接下来的场面。
他叫别人休息,自己却在楼下喝酒直到深夜,他并非嗜酒如命,但酒对他来说也是必不可少,他时常叫莫相如少喝点酒,但自己有时候也会玩命地喝,深入骨髓的寂寞希望能被酒祛除一点点。
然而今晚,他不是觉得寂寞,而是无聊,这对他来说是相当陌生的感觉,白天的时候觉得很烦,要不断给那个头脑一片空白的古人解释现状,现在人家需要独处,他又会觉得无聊,不住地往楼上看,看房里的蜡烛熄灭了没有,为什么还没有,快十二个时辰了,是不是有些不对劲。
还是忍不住要上楼看看,才踏上一步,他就警觉地冲了上去:“不好!”
一打开门,灌入的冷风就把蜡烛熄灭。六道看见烛台边的玉笼空空如也,房里也不见凌珑的踪影,窗台下却有一根空竹,他不必细看,急忙跃出窗外踏月追去。
山间一条杂草丛生、无人察觉的小路通往一间破庙。
“疼疼疼……你找死啊,轻点!”杀猪一样的惨叫声穿透房瓦,光头秃贼好不容易把手臂接上,却痛得五脏六腑都要吐出来。
“老大。猴爷还没回来,是不是又折了?”
光头秃贼狠拍了一下乌鸦嘴的脑袋:“去你的,什么叫又折了,老子折了吗?老子不过一时大意,才让那个黑鬼得逞,等老子养好伤,一把火烧了他的巢,抢光他的银子!”
“那咱们先回去养伤,别再惹他们了。”尝过厉害的山贼胆子变得特别小,光头秃贼什么都不怕,所以做了老大。
“不行,咱们跟了一路,吃尽苦头,不能空手而归,至少,那个女人我要弄到手。”说着说着,门口有个人飞跑进来,肩上扛了个布袋,看他一点也不吃力,山贼们都很关心地问:“猴爷,得手了吗?”
“猴爷的迷魂香啥时候失过手?不过说也怪了,这女人好像没有一点重量。”
“赶紧打开来看看。”
布袋一松开,本来恶臭难闻的破庙,盈满女子的馨香,山贼们的心头都酥掉,今晚应该是所有人一生难忘的时刻,所有人都扑上去闻,秃贼山贼最猴急,爬得最快,也是最快摸到凌珑的脚,他好像从来没见过女人的脚似的,反复地捏着,简直精致小巧的无法叫人相信。大家七手八脚把布袋扒了开来,把凌珑整个人放了出来,该从哪里下手,哪里都想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