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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杂谈

2017-02-06发布 2056字

关于这本书(让我们姑且这么说吧——书,好吗?)这是我一直想要写的东西。是我在小本子上写下来的十三条要做成的事情里面的一件。

书名起得比较后现代主义,也许有的读者会觉得庸俗,会觉得平庸,会觉得我在卖弄,会想要说“你也敢管自己叫‘作家’?”(“你也配姓赵?”)但是我不会介意这些的。因为我就是喜欢这个名字——我写的我为什么不好叫这个呢?

我活了有二十多年,如果你一定要纠结是二十好几呢,那我坦白告诉你,截止目前——我在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二十一年零十一月零十五天——再过不久就是二十二岁的生日了,那是一个美好的日子,特别美好,感谢我的家人,你们是全世界最伟大最温暖的人,我爱你们。

二十多年时间里面,我没有了解到自己存在的价值是什么。自身价值这东西真的是很神奇的东西,有太多的词语可以去形容,并且每个人都不相同。它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了一个人。很多人到老了,开始怀念过去的时候,可能那时候就能比较相对容易地给自己一个相对客观的定义——虽然我们知道这种客观可能并不是很那么的客观。

也许会有一天,我能够意识到在自己身上所体现出来的价值是什么,不过至少现在我没能做到——应该是我太年轻了,阅历太少了。

到现在我所做的事情,就是不断让家人为我操心,不断的,不断的,不断的……从小学,中学,高中,大学,步入社会,依然如此。我确实是来向我的家人“讨债”的,让他们操碎了心。不过有一点我还是欣慰的,很多我不懂事的时候,哪怕是我在做着那些事情的时候,我内心里面,还是知道这是不好的,是不对的,我是会愧疚的。而不是等到看到所带来的后果的时候才恍然大悟。

我现在有在改,会一直改。“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而不习乎?”(除了第一句,后面的是搜索出来的——抱歉,谢老师(初中语文老师),我几年前是有背下来可是忘记了。)当然啦,那个是很,非常理想的状态了。不过那个是目标,是一直会追寻的目标。很惭愧,我长这么大,近两年才有所追求——精神上的。

特别熟悉我的朋友们是知道的,我喜欢看书,更喜欢听故事,听别人的真实的故事。从这些故事里面吸取好的东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完善自身。这是我自认为可以使自己快速成长且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的捷径。我是一个很在意别人对我看法的人。那是因为见到了太多家人因为我的不懂事而流露出来的伤心的眼神后,我没有习惯,反而越来越在乎这种眼神出现的次数有没有减少,进而又愈发蔓延到旁人的目光。有时候确实想来是活得比较辛苦的,心累。可是这就是我选择的生活,是我的对待这个世界的态度,所以我不接受批评,也不接受建议,也许我会有一些改善,在将来。不过我依然会做争取做一个不让家人失望的人。

关于我在同时进行的小说《观罪咏叹》呢,我是比较有信心的。可同时心里又惴惴不安着,怕有读者觉得不好看或者什么什么之类的云云。但是目前为止评论区还是都是好评的。我会因为这些好评而沾沾自喜,然后和家人朋友们小炫耀一番。像一个刚刚领了小红花的小孩子。毕竟我只是一个刚刚踏入社会的小年轻,请原谅我这天真的肤浅。也正是因为这个,我倒是有一点理解了《歌手》这个舞台的所有参与者们的情感波动了——当自己的某样东西被得到认可的时候,那种情绪上的起伏真的是很容易让人冲动的。尤其是我这样的读书时代成绩不好被同学,家人,老师,好学校否认的。但你要知道,我这个人其实除了最亲的人以外,列举的那些之于我而言,就是浮云。吹一下就散了。如果吹不散,那就看别处。好心态万岁。如果你对待生活稍显有点悲观或者压力较大的话,我建议你可以多吃甜食。甜的东西就是我的命,也是我乐观的源泉之一。

至于我为什么要提到《歌手》这个节目呢,那是因为我现在正一边看着一边写作。我发现在这种状态下跟着节奏的律动把心里的那些想法写出来,真的会让人觉得非常的嗨。这种不是在玩乐的时候无压力的情感迸发,不是酒上头顶的挥斥方遒,更不是大麻趁劲的无忧之境,而是一场本我和自我的思想交流狂欢。哪怕我并没有多少思想,我依然是觉得超级嗨。

如果要给我自己一个与人相处的角色定义的话,那我应该会是一个“倾听者”。这与我个人喜好有关。上面提到的,我爱听故事。无论是日常交流抑或是畅所欲言。所以这就让我陷入到一个困境之中——我有满腹的牢骚,有满腹的不安,有满腹的喜乐,有满腹的感想说不出来。在某一些孤单寂寞的时刻会心闷。这本书本来顺序是排在《观叹》之前的,可是毕竟这种类型的内容目前不是主流,我希望有更多的人可以看到这些心声。那么就需要我有了些许的小知名度之后才能实现——起码要让我的朋友圈都知道的吧。

夜有很多,也很长,我也有很多所思所想,我想再让它们发酵多会。这不一定会让所有人喜欢和接受,尽管取悦读者是个好观点。但是这就是我想要说的想要写出来的——我不想自己真实的东西变味。我要的是变得醇厚,香浓。平衡这两点真的很难,不过也是写作的魅力所在。所以作为第一章的开门篇,我打算先就说到这儿了。酒这种东西嘛,不要一下倒太多了。宿醉是很要命的。

希望我可以在这里诉说衷肠——我承认这个词用得有点夸张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