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你画草图,我来修!”蒋阑珊大手一挥,豪情万丈。
他们画图修图,许多周末都待在一起,他们一起买菜煮饭,逛街看电影。神奇的是,无论蒋阑珊在公司和人前多么从容优雅,只剩他在面前时,她总会露出大灰狼尾巴。她龇牙咧嘴,吃饭会笑喷,喝咖啡如牛饮,赤脚到处走。反正她那毛毛虫的丑陋样子已经深深印在他心里了,肆意妄为又何妨?
而且,她也需要一个无所顾忌的安全空间,好让她心里的糙妹子出来溜达溜达。
每每此时,周小骏总微笑着看她,包容欢喜,任她酣畅发挥。
一天黄昏,她毫无形象地啃着西瓜看《恶魔阿萨谢尔在召唤你》,一边看一边大笑,西瓜汁流出来也顾不得擦,只用手背胡乱去抹。周小骏扯了餐巾纸,粗鲁地帮她擦,嫌弃地说:“看这种低幼动画片也笑得这么灿烂,果然情商欠费!”
那是带着爱意的嫌弃,包容接纳的嫌弃。她心里一酸,一暖,忽然想,假若时光能够倒回,她想回到大一的春天,对那个十九岁的糙妹子说,你应努力变得美好,在人群中优雅行走,而你的真性情,只展示给爱你的人就可以了。
蒋阑珊包揽了为短片选曲配乐的任务,她私心选择了自己喜欢的曲子,有钢琴曲,二胡曲,还有交响乐,摇滚曲,周小骏基本不持异议。他独独挑剔片尾曲,她换了一首又一首,他还是不满意。
她怒了:“小爷我不伺候了!你自己选,请便!”
九月,短片制作进入尾声了。
蒋阑珊看到,路然在微博提到周小骏,说:“很多人问,为什么要分手的人是我?我喜欢你那么多年,追随你那么远,终于相爱了不是圆满结局吗?为什么要作?我说,不知道。其实我是知道的,你接受我,不是你有多喜欢我,而是我的牺牲和付出给你压力,让你内疚,你承受不起而妥协了,事实上,你喜欢的是她吧,拒绝了她,你比她更难受吧?你忍得很辛苦吧?不过,还是谢谢你,给了我一段美好时光。所以,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吧。”
很快,这条微博被删除,路然秀了一张过生日的照片,漂亮的蛋糕,拆开的礼物,一个微胖的男生搂着她的腰。一股崭新的爱情气息弥漫着。
蒋阑珊的心情好复杂。路然说的那个“她”是自己吗?如果是,周小骏还在这儿为路然做什么短片?
晚上,他们在电脑上做最后剪辑。周小骏选了片尾曲,正准备录进去。
忽然,窗外闪过一道明晃晃的电光,接着,雷声轰鸣。屋子里一片漆黑。停电了。蒋阑珊最怕打雷,她差点一头栽进周小骏怀里。又一阵电闪雷鸣之后,她真的栽到在他怀里了,他伸手揽她过去的。
大雨哗哗落下。
他说:“我唱给你听吧。”
他就唱起来:“Talk to me softly,There´s something in your eyes!……
蒋阑珊回到了晚春沙滩上,初次听他唱歌的时刻,阳光融融,她的心柔柔软软。
他唱完,说:“我做短片,不是为了路然,也不是为了回到和她在一起的那个过去。”
“啊喂,请说明白一点好吗?”
“我想回到我在江水里唱歌,被你听见的那一刻。如果能重新开始,我也许会找到一个好办法,既不内疚地拒绝路然,又能安心地喜欢你,从遇见你一刻,就欢喜地在一起。”
“哼,”蒋阑珊撇嘴,“你不是嫌我情商欠费吗?”
“我没有嫌弃!你情商欠费的时候我最喜欢你了!”周小骏铮铮地说。
十六岁的春日。班上开展了一次有趣的活动,为了让全班男女同学能够和睦相处,老师特设了下周一为女生节,要全班的男生为女生做一件好事,并且赠送一件有意义的小礼品。
我选了她,叶小花。一个在此时几乎被全班男同学遗忘的农村女孩。靠窗的角落里,她安静地低着头。当台上的我大声叫出她名字的时候,她猛然吓了一跳。全班男同学开始起哄,大笑。
那样的笑声里,我与她一同陷入了年少的尴尬。
我与她不同。我选择她,完全是出于仁慈,甚至,是一种对弱者的可怜。虽然,我知道这个词对于叶小花来说是那么残忍,可我想不出还有其他理由。她接受我,估计也是无可奈何的选择,因为大家都知道,除了我之外,不会再有第二个男生选她。
每一堂课她都听得非常认真,尤其是外语。而我,痛恨所有的科目,我和年级中甚至是全校不爱学习的坏学生都认识。我们一起通宵上网、抽烟;偶尔用拳头对着别人的鼻子出气;背书包去果园里偷果子,大口大口地吃完果子,把剩下的残碎放在上课起立时前排同学的板凳上……
几乎所有的坏事我都做过。我讨厌外语,以至每次考外语的时候,听力题还没有放,我已经把所有的选择题做好,就等着交卷的时间到来。
班上有一个规矩,每次期中期末考试后都要进行一次排位大调整。全班同学走出教室,按照考试成绩的先后一一入场,挑选自己想坐的位置。
我记得很清楚,那次叶小花的成绩排名第一。她在所有惊羡的目光中,缓慢地迈进了空荡的教室,朝着那个靠窗暗黑的角落走去。
坐定的那一刻,我不知道怎么了,感觉胸膛被什么东西压了一下,沉沉的。
她用略带惊慌的回答制止了老师:“我比其他同学都高,我坐后面也能看见,坐前面可能还挡到某些同学了。”
十五岁的清晨,一个极端讨厌外语的坏男孩,闻到了善良的味道。
我选了叶小花作为女生节对象的消息还是传了出去,在整个学校的坏学生联盟里传得沸沸扬扬。在厕所里抽烟的时候,雷明和一群高我一年级的坏同学过来问我,是不是看上了叶小花。我说:“你放屁。我就算看上一头母猪也不会看上叶小花。”
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很少发火。一看我那样子,都没话说了。最后,雷明撂下一句话走了。他说,叶小花就是一村姑,以后是要回家去种田喂猪的。
我的心里忽然有些难受。我知道,我和叶小花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可我为什么会难受呢?她回去就回去啊,种田也好,喂猪也好,我为什么要难受呢?
清早,老师在上面讲课,我歪斜着睡觉。睁开眼睛,正对着叶小花的位置。她紧捏着笔在“沙沙”地书写着。我的心猛然地有些酸楚起来,因为这时我才看到,她瘦弱的手背上长了几个大大的冻疮,她时不时地用手搓搓它们。
路过雷明家的服装店,我看到一双粉红色的,嵌有一朵小花的手套安静地陈列在柜台里。我硬是花9块钱把这双标价为32块钱的手套拿走了。雷明在身后一个劲儿地骂我,说我那手套一定是送给村姑叶小花的。我还是没回头。但在骑上自行车的时候大声说了一句:“我就是送给那村姑的,这手套是买给她跟我一起种田用的。”
雷明在后面没声了。我迎着急速的风,大声地笑。
叶小花戴手套的时候不敢看我。因为只要她一戴上那手套,班里最后一排的男同学就会大声叫嚷。我懒得去管他们,我才没时间理会这些凡夫俗子呢。况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送了她那双手套之后,她每次见我都要远远地躲起来。实在没法躲了,就脸红着急急跑开。
我开始以为是我太过敏感了,但时间一长,大家都习惯了。或许,是淡忘了这件事。
她从那时开始会主动给我送一些英语笔记,让我好好看。我接着,可我从来不会去翻阅那些东西。天知道,我有多么讨厌英语。
高考终于结束了,多年的读书生涯,包括那些我做坏孩子的经历,终于可以告一段落了。
和一群朋友正准备大醉的时候,叶小花忽然出现在酒吧。褪去陈旧的布衣,一袭不同于往常的打扮使她看上去那么明艳动人。十七岁的年华,终是如一束阳光般穿透了我的瞳孔。
在场所有的人都保持着与我一样的惊讶,对于叶小花。
她对我说.“谢谢你当初送我的手套,很暖和。”我没说话,笑笑。
接着,她又调侃地问我:“说实话,你知道手套的英文怎么写吗?”
她明知道我讨厌英文,还故意问我这样的问题。我当时就回答她,所有的英文里面,我就知道写“I love you”,因为追女孩子要用。其他的,我一概不知。
大概,这就是我与叶小花的最后谈话了。
后来,我靠父母的关系进了一家电力公司做文秘。没几个月,实在适应不了低人一等的感觉,辞职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广告公司。
忙碌的社会生活中,我开始逐渐淡忘学生时代的一切,包括那个村姑,叶小花。
有时候想想,真的可笑。当初还说别人村姑,以后注定了回家种田喂猪。现在人家身在名牌大学,前途一片光明,怎么可能回家呢?
记不清是几年以后,我接到了一个关于服装和手套的宣传策划。因为时代的问题,传媒这一块都必须接触到英语,所以我不得不打开电脑查询起服装和手套的英文拼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