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的东西,总会以另一种形式出现。
有些人,生下来,就注定一辈子得不到安稳的怀抱,没人疼爱自己的时候,自己更要对自己好一些。
我叫小麦,全名忘记了。记事起,便跟着那个畜生一样的人生活,他是我爹,但我从来都不承认我有这样一个父亲,像是禽兽一样,在这里我只能称呼他老麦。
我很怕老麦,他总是酗酒,喝得凶了会骂,会打,有时竟也会哭,他的哭声可真难听,我从很小就计划着要逃出去,至于要去哪儿,倒是没有什么想法,起码要逃出这还不如监狱的地方。
有一次,我半夜睡着了,房间的门被猛地踢开,老麦拿着酒瓶子直接狠狠地砸到我的身上,嘴里骂骂咧咧的说道:“你这臭婊子,骗了老子的钱,还留下个小杂种,还不知道这是和那个野男人生得。”
我将被子紧紧地包裹在自己身上,生怕他真得会拿起酒瓶子把我给活活打死,可能我的眼神看起来太过于恐惧,老麦愣愣地看了我一会儿,打了了个酒嗝,说道:“你,你个小杂种,你娘不是个好东西,咱不学你娘,以,以后,跟着爹,爹保护你。”说得情真意切,但是我听到这些话反而更怕了,看着他一步步走向前来,心脏扑通扑通地跳着,老麦什么德行自己都见过,喝醉酒后揪着自己的头发狠狠地咒骂着,亦或是不分轻重地踹自己几脚,等骂累了,揍累了自然就会松手,但我不怕死,如今我还是想活着。
哪怕全世界都恶言骂你,你还仍然想接触到阳光。
人有时就是如此,明明知道有些事情不可能改变,也不可能会实现,可对于遥遥不可期的未来仍然抱有期望和不可磨灭的热情。
老麦走了几步后,一下子歪倒在地,竟打起呼噜来。
那会我没有书读,正因为这样,在后来,我一个人生活得再艰难困苦,也想将张廖培养成才,就像是现在社会上俗称的‘三好学生’,每天老老实实上课,吃完饭,读会儿书,,再看会儿新闻,周六周天他能和朋友在一起打球,然后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可后来,我总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那孩子眼里对我只有恨意。
后来,老麦喝酒越来越厉害,但是看样子身体也越来越不好,有时候他想要拿起酒瓶子打我时,竟像是有些头晕站不直身体,我承认我也是冷血自私的人,每时每刻,我都巴不得他死掉,这样我就能好好生活下去,起码我能毫无顾忌的出门,看看阳光,看看这个世界。
我一直到死才学会看一些字,那天我本想着给张廖洗一洗他换下来的衣服,那孩子身体长得快,才上了初中,竟然比自己都要高些了,我从他的裤兜里掏出一张纸,密密麻麻写满了字,只可惜我不识字,可是想着这是不是孩子忘记要上交的作业,便叫来帮忙来家里换一个新隔断的男人,问他里面写了什么,男人看完后,眉头一直紧皱着,倏尔,便对我说,“没什么,孩子瞎写着玩呢,你可得收好了,别让别人看见”,我自然是不相信,起码看人的眼力劲还是有的,这明显就在说谎,但我也没有兴趣去打探这些,锅里那会儿正煮着鸡汤,还是眼前的男人送来的,知道自己日子过得不好,想来也是要救济一番。
趁男人没有注意的空档,我将那张纸偷偷塞进自己平常装钱的包里,没想到,那天张廖紧张兮兮的来问我有没有看见过兜里的东西,我竟也撒了谎,直言没有看到,那时我便萌生了要学习汉语字典的想法,我记得张廖小时候上学用得字典还有书之类的东西一直没有卖掉,学好了自然就能把那张纸上的内容读个通透。我想着那男人既是客人,便偷藏了一些鸡肉放在柜橱里,等张廖晚上回来学完习后,也能加个餐之类的。
没想到那孩子中午的行为却凉透了我的心,一点礼貌都不懂,交了那么多的钱,白上学了,就像是他爹一样。
怎么说呢,回到老麦这件事上,就这样熬过了几年,老麦的身体越来越不好,清醒的时候,便给我几个钱,让我出门买些吃的,有时我也会好奇老麦的钱到底从哪来的,可是有时他也唉声叹气,直到有一天,我和老麦两个人饿了足足两天,家里没有任何吃得,老麦看着我,突然眼前一亮,:“臭婊子,好歹还有点价值。”然后高兴地手舞足蹈。
后来,在晚上,我家的门被砸开,一帮男人拿着大刀气势汹汹的走进屋里,乱砸乱扔,我怕极了,那寒光闪闪的刀,直逼我的眼底。
“吆,大哥,老麦这混蛋,这家里没件像样的东西。”
“这老不死的东西,欠了债,就跑路了,大哥,要不要我带几个兄弟往别处找找。”
“不用了,诺,还有点良心。”中间披着大衣的男人直直地看着我,那眼神我至今都未曾忘记,就是一种猎捕动物的眼神。
“就这么个营养不良的小东西能有多少价值。”
“别,大哥的眼光还不错,模样倒是挺正。”
“就是瘦了点。”
我没有哭更没有闹,被几个人带走了,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把我带去做了小姐,老麦欠了赌债,一个人不知道逃到什么地方,因为我的缘故,那些人倒是没再去找过老麦。
被男人凌辱,做各种姿势,那几年我的身体承受着巨大的耻辱。我曾经逃出过,没想到还没出两个小时,就被带了回来,两个男人将我紧紧地围住,那种情景让我想起了我的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接客。
其实对我来讲有段时间,我过得相当安逸,有吃有喝,除了跟着一些人学习按摩之类的技巧外,倒也没有过多得为难,甚至有那么一瞬间,我曾想,这样过一辈子也好。可是日子却如流水般,在人不经意发现间已经悄悄流逝,一丁点的痕迹都不会再现。
“小麦,今晚你跟着梅姐去学着接客。”一个人在她耳边说道。
我知道接客的实际含义是什么,耳濡目染自是学会了许多,心里虽然有些怕,但也知道这是自己的命运,终究逃脱不掉。
那晚,我是哭着跑出来,梅姐在我身后,气急败坏的说道:“你个没出息的贱货,哄个男人都哄不了。”
之后我以“调教”为名被老大叫到了他的房间,这是我第一次仔细看这位将老麦逼着卖女儿的男人,年纪不大,起码比老麦要年轻许多,但现在想想老麦可能也是乐意把自己卖掉。
“今天的客人,你没照顾好,该怎么办。”
“对不起。”
“啪。”男人在桌子上拿起皮鞭狠狠地抽在我的身上,疼痛程度不低于老麦拿酒瓶子死命砸的程度。
紧接着门口响起了敲门声,进来了三个男人。全部赤裸着,虽然重要部位有遮挡,但还是给我心里带来了不小的冲击,然后我回头看去,老大早就离开了这里。
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一个男人将我扛了起来,直直地扔在了沙发上,然后回头冲着两个男人示意了一下。
一个死死摁住我挣扎的双手,坐在我的腿上,将我衣服脱得干净利落,然后我便感到有什么东西进到我的体内,不断地冲击着,我疼得眼泪都要掉了下来,而另一个却用嘴含住我的胸部的小点,“也太小了些,不过哥哥们会让它们变大的。”语气似乎很是不满,一双大手使劲揉搓着另一个,我被弄得生疼,胸部更是胀得难受,而剩下的那个男人,则半跪在我的头前,将内裤脱了去,把下半身那肮脏的东西塞到我的嘴里。
那晚,我终于知道,比折磨人更痛苦的方式是什么。
到了早上,我早就瘫痪如泥,男人们尽兴而走,我的意识还算清楚,但是心里的恨意早就入了骨髓。
或许那时候,我便发誓,一定要离开这里,比小时候要离开老麦的决心更甚。
三年后,我十八岁,不过,我也记不清自己到底是多大的年龄,总之,我是足够确定,我过了三年那种天天在男人身下承欢的肮脏生活。
我逃跑的那段时间,正值清查运动,老大命令梅姐那些管理人员告诉我们一定要注意可疑人员,例如像是穿着便衣实际是警察的人,我不知道这男人的生意做得这么大,背地里还干着贩毒的事情。那天,我正换上衣服,一如既往的准备去接客时,大厅里突然响起一声枪声,然后人群爆乱,我趁着空档,逃了出来,身上没有带一分钱,后来搭了一辆三轮车,后来趁着司机去树林里小便的时,我便跳了下来,已经接连还几天没有吃饭,饿得也有些发晕,若不是无意间听到这司机打电话时,发现他竟然也是个嫖客,要不然她断然不会这么果断的跳下车来,她怕再回到那样的生活。
可后来呢?我装作哑女,嫁给了一个农民,生了孩子,取名张廖,之后死于梅病。
后半生可以用那简短的话来描述我的生活,农民因爱生恨,差点杀了他的媳妇,被警察逮捕,他的媳妇执意要养还生活在爷爷奶奶那里的孩子,凭借一己之力很难,况且她没有文化,没有正式户口,幸好嫁给男人后,他的孩子,户口上没出什么问题,很顺利办好。
她重操旧业,就是为了给自己孩子和同龄人一样的生活,上学,无忧,不用像自己一样,总是被生活逼迫,但她唯一给错的,便是自己对他的爱,母爱。
所以她临死前,才会写给她儿子唯一一句话,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一件事,便是无法给你一个家。
我这一辈子没有好好生活,全然不是我不热爱生命,只是现实比我想象得残酷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