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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玫瑰花开

2016-11-13发布 3346字

第十五章 玫瑰花开

清风徐来,空气中飘杂着淡淡的玫瑰花香,看着门前一大片红艳高贵的玫瑰,内心充满了喜悦。它们在风中摇摇晃晃,跳着婀娜多姿的舞蹈加上迷人的脸蛋儿,更是引来无数人的围观。

再后来门前的这一片玫瑰花田越来越多,面积也越来越大。远远望去整个大地都披上了红色的衣服,只有一条黄晕的小路穿插中间,仿佛给大地硬生生地撕开了个很长的口子,很煞风景。这是我家的花田,培育的全是玫瑰这一个品种,面积达到了惊人的一百亩,这是我和可儿共同经营的,我们和儿子整天沉浸在花海里。

或许是厌倦了城市里的尔虞我诈,步步惊心的生活,亦或是已经不对未来抱有任何幻想的萎靡的内心。我决定留在农村。跟在农村,还是要回到农村,更何况现在的农村已经不再是传统印象中的农村,早已颠覆了人们的观念,贫穷二字或许早已摆脱在它的头上。

老家的房子因为很长时间不住了加上本身就是一栋老房子,从侧面看墙体上有几道很大的口子,正面看就像发生了一次大地震,房顶重重地坍塌下来,就快要与地面海天相吻了。当年村里发生重大的改革,政府出大量金钱,加上老百姓们自个儿补贴几个,就可以由政府出面组织劳动力为大家兴建楼房。由于我家已经无人居住,所以不在修建范围内,就忽略了我家。忽略的同样有赵可家。我们两家在不同的村里却是同一个队里,但工程都是一样的。

她家对于我家我家相比,保护的非常不错了,虽也是破败,至少有个落脚的地方,风吹不着,雨打不着。房子的西北角有一个地方漏水,我和了些水泥加上石膏,然后向同村的村民借了一把梯子,爬到了房顶,先用塑料糊在上面,然后将和好了的水泥均匀地涂抹在上面。

那次与可儿一吐心扉时,我就住在了可儿家,当时我还信誓旦旦地承诺:“等我一找到房子,马上搬走。”

可儿将西屋里的杂物废物全都扔到了外面,将屋里收拾了个底朝天,一声声尖叫从西屋传来,我放下孩子,直奔西屋。可儿拿着已经快秃了的扫帚,伫立在门后,表情中透露着惊恐,整个脸已经完全僵住了。“怎么了,发生什么了?我着急地问道。”除了满屋的灰尘上扬蔓延在空气中,再就是陈旧的杂物,什么也没有。她用扫帚指了指地上的那堆杂物,我用脚踢开,黑乎乎的一片,一窝在这里称王了的,老鼠。

可儿更是不断发出凄厉的长声,高八度的音调。它们长期躲在暗处,一下子见了光明,吓得四处逃窜。我下意识地躲过可儿的手里的扫帚,一顿狂轰乱炸,当场毙命两个崽子和一只成年分不清雌雄的老鼠。其余的全部溜进更深处,找不到了。

我拍拍可儿的肩膀,她长长地呼吸了一口气,像是受了极大的惊吓。我故意分散她的注意力:“都多大的人了,还害怕这小小的老鼠,传出去脸都丢尽了。”她推开我掩饰地说:“谁,谁怕了,我才不怕老鼠呢?”

我补充道:“对,你是个女强人!”

再收拾西屋时,就拉上我,一起捯饬,生怕老鼠出现在她的视线之中。我们又在柜空的四周下上老鼠夹,等待第二天的成果。可儿笑着对我说:“本来我收拾西屋是想我住的,让你们睡在相对明朗的东屋,现在不行了,却让你守在这啦!孩子你若放心就有我照看。”

“我当然放心了,只是哄孩子太辛苦,会不会太麻烦你了!”

“你说的哪里话,我现在还是一个负债累累的人,甘愿为主人效劳,可儿半开玩笑的说。”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起来了,地上的四个老鼠夹,三个上面有老鼠,看来老鼠终究是斗不过人类的,科技发展迅速的今天,人们只要一动指头,就足以掀起一场生灵涂炭。但不是所有的动植物们,可能人类还并未区分开来。

每天早上,可儿都会很早起来为我做饭,当我醒来时,饭菜已经端到了嘴边。我感到非常不好意思,一个大男人,有手有脚,叫一个女人伺候着多不像话。在城里住惯了,每天为了工作,为了生活,压得我透不过气,很少吃早饭,慢慢的也就习惯了不吃早饭。

我拗不过她,每天坚持,我只好每次都温柔地说了声:谢谢,她每天几乎都有一样的回答:没事,趁热吃。

我化身家居奶爸,整天为了孩子忙的焦头烂额,喂粥,喂奶,换尿布,洗尿布…

可儿在不远的一家杀鸡厂上班,每天早出晚归的,每次早上做好饭后,自己压根就没吃,反而准备食材留给我中午,让我特别感动的是就连土豆也都是事先她削皮的。

看着眼前这一切,我感到非常温馨。

有时,我也会为她做上一顿可口的饭菜,可我真正内行的是包子,有时我便会亲手捏上几个,放了些玫瑰花瓣,总有一阵淡淡的花香。

走在街道上,会有人目光直勾勾地盯着我们看,并在背后说:这小两口真配啊!郎才女貌。搞得我们既尴尬又好笑。

我们心中的隔阂自那次谈话后便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的消除。月老在天上默默地注视着我们,不知什麽时候在我们彼此身上牵起了一根长长的红线。直到那根红线将我们拉的越来越近,最后到消失深入彼此的内心深处。

那时可儿在院子里出于爱花的缘故,便跟同村的人要了些种子,陆陆续续地洒在院子两旁,没多久便发芽儿开花。我惊奇的在群花中发现了一株玫瑰,虽然群花中各领风骚,争奇斗艳,但最吸引人眼球的莫过于那一株红玫瑰,那么奢华的色彩,那么独特的气质,在群花中鹤立鸡群。显得落落大方,又格格不入。

我爱玫瑰,并非因为它的名气地位,而是它的象征,它总是见证爱情的最好的信物。

我想了很久,最终还是听从了内心。

这是一个特别的一天,日薄西山,推算着时间,可儿也应该快到家了。我特别做了一道西餐,准备好蜡烛,从超市买来的红酒,早早地在门口翘首以盼。

可儿来了,我迅速将玫瑰花衔在嘴角,单膝下跪,双手捧着早就准备好了的金戒指。

她被眼前这一切惊呆了,手里的包包不由自主地掉落在地,双手捂着嘴,眼神闪烁着,用她当时的话说就是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感觉好像是在做梦 。

“可儿,赵可,你愿意嫁给我吗?我李廷保证对你好,无二心。”

“她没有马上回答”

我又说了一遍:“你愿意嫁给我吗?”

可儿激动地答道:“我愿意,我什麽都愿意 只要你不嫌弃我!”

我很欣慰,将她的手缓缓拉了过来,然后打开盒子,将戒指缓缓地推到她的无名指上,又将玫瑰花送给了她,然后我们紧紧地相拥在一起。她伏在我的肩膀上说:“你都多大了,还在玩什么浪漫!”我为她擦掉眼睛的泪水说:“不要哭了,再哭就真的不浪漫了。”

我们在一起吃了一个浪漫的西餐,红酒,烛光,牛排,沙拉…

将孩子喂饱后放到摇篮里,轻轻地推着直到睡着。

这一夜,我们住在了一起睡到了同一个房间,关上灯,屋里只有一盏烛火慢慢地燃烧。我们四目相对,身体中的荷尔蒙不断喷射,性欲望达到高潮 。我轻轻地脱掉可儿的衣服,脱的一丝不挂,她有些羞愧,不敢直视我。我也拽开了我的衬衫,将她扑倒在床,深情的吻着她……就这样,我们度过了难忘的一夜。

没有给她隆重的婚礼,也无人见证这个人生中重要时刻,没有酒席,没有祝贺。只是我们二人都想简简单单,平平淡淡,不再追更多荣耀。一觉睡到大天亮,直到太阳从高山背后冉冉升起。

后来,我们将这个房子重新翻修,雇了许多人,用时近两个月,才算大功告成。房子由原来的一层变成两层,旧房子用铲车除了去,重新盖,面积也扩大了近一倍。所有材料都选最好最流行的,风格也调成了唯美的地中海。

将院子里废弃的猪鸭鸡卷全部拆掉,这样能省很大一部分的空间。虽然在农村,可不比以往,无需养这些家畜了,而且我非常讨厌它们,有了孩子更无暇打理这琐碎。现在村子里只有少数人依旧饲养着家畜,种地过着以前的生活。其余的大多在离家近的工厂,作坊及工地打工挣钱,因为这要比种地来的容易多了。

可光靠打零工也不是办法 ,我也做不来,我不喜欢被别人压制。无意间在网上看到一条有关培育玫瑰花的新闻,我便想:为什么我不能试试呢?

为了不冒险,我特地从外地请来了一位有关花卉方面有着极高研究的专家。专家实地考察,并告诉了我满意的答案,土壤及气候非常适宜玫瑰及其他一些花卉的生长所需。

于是我们便进了一批玫瑰,在门前生长,涨势非常好,销量也很不错。后来我们便征了一百亩地,达成现在的规模。

虽然不及城里钱挣得多,可我们并非为了钱。我们不想大富大贵,也不想活得平淡无味,我们只希望简单快乐。

看着玫瑰的盛开,我们二人牵着着儿子站在地中间,呼吸着玫瑰的清香,含情脉脉地望着彼此,一切非常令人满足。

因为这片玫瑰花象征着我们的爱情,我知道这爱一定是坚不可摧的。

玫瑰有刺,稍不注意就会扎到你的手。正如人一样,有些人你可以欣赏而不能玩弄。爱情的路上要攀登多久,多久才能到达终点,其实没有必要追究。

人生本就完美,因为不完美,所以才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