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正是醉酒学生看到的那一幕。苏雅雅穿着低胸白裙,V领有些夸张,神情慵懒,言谈举止娇媚诱惑,却是副人格做主的现象。另一位帅气青年正是彭涛,他搂着苏雅雅在低语,眉目中深情款款,一举一动却有着说不出来的违和感。
仿佛……
一个词迅速从脑海中划过——
牵线木偶。
今天上午刚见过陈昌易被附身的情形,此刻很容易便察觉到了彭涛的不对劲——手有些僵硬,面部表情也有一丝不自然,转动身体的时候更是如此。
……
难道彭涛也被附身了不成?
不对。
那时候怨灵只有骨灰坛里的那位,而且怨灵态度明显,视女人如仇,恨不得弄死了事,怎么可能若无其事地与苏雅雅互相调情?
那似乎就得思考别的原因了。
被人胁迫或者被控制?
这两种都有可能。苏雅雅家身居高位,或许有人嫉妒,让其女儿损坏名誉。也或许是苏雅雅家的某个仇人也请来会做法的道士进行报复?
前者可能性比较大,因为政治原因互相利用的数不胜数;后者本来不该列入怀疑名单,但是最近也挺常见的,总有些无良道士为了私利接受这种败坏道界声誉的“雇佣”。
身体越来越轻,接着一沉。我睁开眼睛,眼前还是昏暗冰冷得令人窒息的太平间。
除了……多了些别的东西。
我淡定看着屋子里冰柜旁几位面无表情的“人”。
太平间只有一扇极小的窗户窗,开得很高。借着从那里洒下来的微弱光束我看了看表。
……怪不得,现在是十二点半。
“打扰了。”我起身淡定穿过他们走出去。没什么东西敢动。就算午夜是人阳气最低的时候,魂魄仍然不敢轻易近人身。
毕竟,这是人类的主场。
……
凌晨一点半,我回到自己的值班室,给何校长发了条短信,向他询问彭涛的地址,接着倒头便睡。
一晚上的时光回溯把我累坏了……这一下子损失的精力,至少需要两个晚上的充足睡眠才能补回来。
第二天七点多钟我睁开眼睛,习惯性拿起手机,上面有一条未读短信,正是何校长发来的。他发了彭涛的电话号码及家庭住址。彭涛的家在离水木大学很远的地方。
打了个呵欠下床洗漱,之后晃悠着出门坐上出租车。
在车上我给彭涛打去电话,表示要与他聊聊几年前的事情。彭涛沉默一阵,语气有些勉强地同意了,但是告诉我他中午有个会议,所以我们不能聊太长时间。
我放下电话,心里总隐隐有些忧虑。总觉得这次谈话并不会简单。
我的预感从来都是正确的。
彭涛的家在一楼。站在他家门口敲了敲门,本来应该是紧闭着的门却自动开了。我站在门口冲里打量,客厅的摆设一目了然,深浅和谐搭配,简洁得苛刻。紧闭的两个红木房门透出一丝诡异,客厅里也弥漫着熟悉的气息。那是阴冷的死气。
走进房间,拧动左边门把手,一切平安无事。这是间很小的书房,书籍不多,大多数都是关于物理的作品。那么,问题就出在右面那一个上了。
将镇子符提前贴在门板上,接着我推门而入。房间里大片血迹,染红了床单。彭涛倒在床上,眼睛瞪得很大,眸子里毫无神采。脖颈处大动脉几乎流干了血。他的右手拿了一把剔骨刀,刃上还滴着血珠。
我一边拨打着120一边察看周围的情况。周围没有任何脚印,现在是白天,我也不敢贸然招来魂魄询问。不过,凝神观察下,似乎……
窗外有什么东西,与这里气息相似。
我走到窗边。窗外是一棵不大的树,离我最近的树叉上,蹲着一只乌鸦。
那只乌鸦通体乌黑,圆溜溜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对视几秒后,乌鸦居然张开嘴,笑了。
没错,它居然笑了。笑容极其诡异而别扭,却透着显而易见的傲慢。随即,它张开翅膀不急不缓地飞走。
……它是笑我来晚了一步!
我跳下窗子追了出去。
我并没有追多远,几十米后它便消失在了远处。但是——它的气息我已经记住了。寻了个僻静地方坐下来,凝神静气追踪着那一缕特殊气息。特殊气息似乎发现我在追踪,开始借各种东西掩藏自身气息。然而这对于我来说都算小把戏了,我依旧紧紧跟着它。
它绕过城区,兜兜转转,似乎跟我倔上了。我开始尝试影响它,不断给它施加“回家”的念头。小小鸟身晃了晃,开始歪歪斜斜向一个方向飞去。
忽然之间,这股气息越来越淡,似乎又盘旋上了一股助力,在帮那只乌鸦掩饰行踪。
这一定是它的主人无疑。我加大了精神力的影响,气息勉强稳定住,乌鸦却茫然地停在半空,不知该往哪去。
我和不知名人士,就在空中展开了精神力争夺战。
说实话,我现在的状态并不好。昨天刚刚因为进行时光回溯而耗费了大量精神力,现在又要进行精神力比拼,一时之间争得很吃力。这样僵持不下了大约一刻钟,脑袋渐渐疼起来,眼前一阵恍惚。
我索性将精神力往回猛地一收,扶着墙站起来,揉揉太阳穴抱怨着:“居然与我比拼!栽你个跟头!”
掏出手机看看,我才发现上面有十几通未接来电,全是一个号码打的,赶忙拨回去,却原来是前来调查的警察,检查出彭涛这事儿出得蹊跷,让我去警局做笔录。
等做完笔录出来已经下午两点了。我头昏脑涨,精神力严重不足,只想睡一觉。这种感觉只在以前与一位风水学道士比拼破局的时候出现过,那时我最后险胜,然后睡了整整两天。
彭涛的线索暂时断掉,下午似乎没什么事情了。想了一想,我一个“宿管”整天在外面晃悠好像也不是个事儿,经常被学生们看见难免会怀疑的。……还是回去睡觉吧。
联系了个何校长向他解释了几句,何校长很是爽快地放了我半天假,并且对最近风平浪静的情况表示十分满意。
呵,谁知道这是不是只是暂时的。很可能狂风暴雨就在后面呢。
不管他怎样认为,总之我一觉睡到下午晚饭时分。醒来饿得肚子咕噜咕噜叫,然而值班室已经没有面了。
想起前天那家小饭馆,菜还挺好吃的,老板娘也热情,不如……再去一次?
打着去调戏老板娘的心思,没想到老板娘还没见到,倒是在校门口见到了沈绒。
“李大……先生,真巧啊。”
沈绒一边随着出校门的学生流往外走,一边冲我笑了笑,险些脱口而出“李大师”,还好及时收了回去。
“我懂你要叫我大叔,我还没那么老吧?”我打趣她。
沈绒理了理头发,不好意思地笑笑:“口误,口误。李先生这是要去哪?”
“吃饭。”
“吃饭?学校食堂不是有……”
“难道你还没吃够?”我表示对学校餐厅的饭菜已经厌倦很多年。
“这个……”沈绒语塞,接着笑了起来,“不过食堂餐便宜啊!现在工作了才知道外面的开销有多高,食堂餐忍一忍也就罢了。而且,水木大学的食堂餐也不是那么难吃的。”
先是学生后当老师,前前后后一共吃了这七八年的食堂餐了还为这种饮食辩护,我真佩服她的肚量。
“不过说起来,李先生去哪里吃呢?我今天也不知道吃什么好。”
“王记饭馆,饭菜不错,份大量足物美价廉服务周到。不过那是一群糙汉子们待的地方,你敢去吗?”
“这样啊,真不敢自己去。”沈绒掏出了手机,“我再叫个伴来好了。”
……王记饭馆。
嗯,果然不出我所料,沈绒叫来的“伴”正是沈浩。自从上次驱完鬼后,沈浩的气色明显好了很多。沈绒倒是笑着抱怨他的饭量大了很多,这很正常,补足精气之后就会恢复到原来水平的,所以我只是安慰她不用担心。
“李叔叔,这儿的炒鸡真好吃啊!”
沈浩吃得满嘴油,一脸惬意。沈绒无奈摇摇头,夹了口茄子:“小兔崽子慢慢吃,饿死鬼投胎似的,噎着我可不管你。”
“哟,小兄弟把女朋友都带来啦?”老板娘亲自加了一道凉拌苦菊,看着我眉眼带笑,却摆出一脸幽怨的表情,“这么几天就忘了老板娘我了?给你道菜让你尝尝我的苦心。”
“怎么可能,老板娘的豆腐我还没吃完呢。”我笑着收下,“正好,炒鸡吃多了来点苦菊败败火。”
“要清水面不?”老板娘莞尔一笑。
“行,三碗清水面。”
沈浩看得目瞪口呆,凑近了低声问我:“姐夫,那女的是不是看中你了?”
我淡定把他摁回座位上:“人家有家室了,孩子比你都大。”
沈浩挠挠头,低头吃饭。沈绒却看看老板娘,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也不在意这小饭馆中有多少糙汉子火辣辣的目光投在了她身上。
三碗面上来了,沈绒挑了面吸溜了几口,也忍不住赞叹起来:“这面好鲜啊。”
“老板娘的清水面手艺确实堪称一绝。”我点点头。
“说起来,李先生常来这里吃饭吗?”
“并不,我只是最近才发现的。”
“等会儿,”沈浩突然抬头,“姐,你叫李叔叔什么?”
“李先生。”
“……有家拉面馆就叫李先生拉面。”沈浩一脸鄙视,“这称呼多难听啊。”
沈绒愣了愣,似乎也在思考这个问题。我摆了摆手,示意叫寻阳得了。沈绒却似乎忸怩起来,低头吃饭不再出声。
……我说错什么了吗?这么微妙的气氛是怎么回事?
“……那什么,李叔叔,”沈浩似乎找了个话题开口,“最近我每天晚上都像做梦一样,与同一个人玩耍。”
“嗯?同一个人?”我第一反应就是怨灵。
“嗯对,”沈浩咬着筷子,慢慢念描述着。据他所说,那人是个与他年龄相仿的小孩子,穿着朴素,天真可爱。
呃。小孩子?我想了想,问他会画画吗。沈浩炫耀他画画得过奖,于是我拿出铅笔和纸让他按照脑海中的印象画了素描。
沈浩没有说大话,时而回忆时而修改地画着居然真的画出了大致样子。我看看这“孩子”,越看越眼熟。
眼睛和眉毛……有点熟。
然后脑袋里闪过这几天与我接触各种人的样貌,最终——
定格在了刘思洋脸上。
对,那娇憨可爱的神态与这憨厚模样也有几分神似!
这小家伙和刘思洋什么关系?父子?
——“其实,我的孩子要是活着,也跟他们差不多大了吧。”
按照年龄来算,确实吻合。不过刘思洋的妻子和儿子不是因为车祸而死吗?儿子又怎么会被埋进了骨灰坛?还化成了怨灵?
“没事,沈浩你这几天多注意。再见到这样的情景不去看好了。”
看看外面天色渐暗,估摸着此时去新源乡,到达之际就应该很晚了。
那就等明天再去吧,我起身付账。
……
第二天早上,我给刘思洋打了电话,他正好因为着凉在家歇息。电话里刘思洋听说我要过去显得很高兴,言他很想听我讲大学里孩子们的事情。
我们约好中午在他家吃饭,然后我拦了辆出租车。一路上我都在思考到了那儿怎么问刘思洋,结果临近新源乡的时候,路几乎堵得水泄不通,车辆根本挪不动。
司机下车找到源头看了片刻,才折返回来,眉头都皱在一起:“新源乡路口出车祸了!噫,那一地的血……”
不知怎的,我心里咯噔一下,赶忙问:“知道哪个人出了车祸不?”
“好像叫刘什么洋的,一个男的。正好好走着,一辆车晃晃悠悠就冲过来了,好像司机喝醉了酒。”
刘思洋?!
“我去看一下。”我打开车门就往出事地点跑。
临近地点,一股血腥味传入鼻孔。只见一辆悍马停在不远处,一位中年人在一旁打电话,脸庞通红像是喝了酒。一人躺在十米开外一动不动,明显是昏了过去,身下隐约可见血迹。旁边还散落着鱼鸡等物,似乎是那人赶集市回家的途中遭遇了灾祸。
我绕过现场,逐渐看清楚了那人的面容——刘思洋!
周围人议论纷纷,说那人喝了酒,闯红灯才撞了人。看车牌号是本地的,在这里开得起悍马的并不多。
趁人没注意,我蹲下身蹭了些血迹。
片刻之后,120和110鸣着笛呼啸而来,把刘思洋抬上救护车,调查了一番情况之后把醉酒的司机也带走,路况才渐渐通畅起来。
我坐回出租车:“师傅,去医院。刚才出车祸的是我朋友。”
……医院里。
“你是病人的朋友?病人没什么大碍,”医生一边写着病历,一边嘱咐我,“不过右小腿血肉划破了,缝了十针,而且可能有些轻微脑震荡,倒是不会严重到失忆,只是认真想事情时脑袋会头疼,让他好好休息一段时间就行了。”
“好的我知道了,谢谢医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