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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周晔的信息

2016-09-19发布 2625字

“走了没?”鹿旭阳对着正在门口透过猫眼往外看的王猛问道。

“走了走了,MD。”王猛不再看猫眼,走了回来将外面一套迷彩服胡乱的扔到了旁边的几张床上,说道:“神经病啊这不是,还好东西一起分享,想的美哦。”

“对的,如果不是咱们云哥在这里,这保健室估计都不会开门,哪轮得到的他们,咱们又不是圣母,拯救那么多人做什么?”鹿旭阳推了推眼镜,平淡的说道。

“就是,MD,我们就是自私怎么了?”王猛对着门口竖起了中指。

“好了,人都是自私的,无私的人早就成佛祖了,哪还会出现在这世间。”洛云无奈的笑了笑,其实他也没多大事,只是没事去外面晒太阳作甚,在这里打打手机…咳咳,查阅一下资料多好!

再说像他们军训的运动量完全不够他塞牙缝的好么?

比起肉体上的锻炼,洛云现在更需要在九龙决上做足功夫,九龙决有九层境界,每修炼一层,对体质的提升都有一种质的飞跃。

就拿洛云前几天被狙击枪洞穿肺腑来说吧,仅仅一晚上就修复对于常人来说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但是突破到第二层境界的洛云,在药物的辅助下,仅仅一个晚上就恢复了伤势。

而且肉体也是又一个锻炼的极限的,就像运动员,他们的极限就摆在那里,再快的飞人,他也不可能三四秒跑完一百米。

那是因为他们锻炼的肉体已经达到了一种极限,即便再怎么训练也不会有任何的进展,而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没有手段去更进一步。

就像洛云,现在最快的速度可以达到三秒秒一百米,当然能达到这种速度,同样的只是短暂的爆发,并不可能一直以这种速度前行。

至于为什么能这样远超运动员,那是因为他的肉体的极限经过九龙决的调整,突破了更高的一个极限,让肉体的肌肉的开发程度远远大于了常人能开发的百分之五。

试想一下,一个肌肉开发了百分之二十的人类和一个肌肉开发了百分之五的人类,这种差距性单单比数字就一目了然。

也有人会问,为什么不用这幅身躯去参加奥运比赛?

这个是有很大的原因的,像洛云这样的存在,在另一个世界当中是被称为修武者的存在,而修武者是被那个世界禁止参加俗世间任何体能比赛的,这样一是为了公平,二是为了不给俗世间造成过大的混乱。

但洛云知道,这只不过是他们自居高上,想要将资源据为己有的手段,地球的有些地方存在了非常多的灵药,只是世人很少发现,或者说发现了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但那些对于人类来说或者修武者来说,都是能开发人体极限的灵丹妙药,而这些灵丹妙药的数量绝对不多,试想一下当全民开始修武的时候,这些资源怎么可能全部落入那些人的手中?

对此,洛云没有任何办法,比他厉害的人多的是,能走进修武者的行列也是全靠他的师父,和这本‘九龙决’的帮助,要是胡乱言语,鬼都保不准他哪天会被灭口。

而且还不是跟那个神秘的狙击手一样的暗杀,而是直接过来徒手把他干了,他也毫无还手之力。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是洛云他师父常常教导他的,他也十分深刻的记得,切不可太过自傲。

……

军训只持续了一个月,这一个月来,洛云不是偷懒就是打盹,还有调查关于周晔的消息,更多的是去上次林筱沫带混沌的那家面馆。

一碗混沌不贵,就五块钱,关键还好吃,每次洛云都能点上四五碗吃个干净,在吃混沌的同时,翻看手机也是最爽不过的事情了。

周晔的简历一番能吓死人,十四岁考上大学,十七岁读上博士,十八岁已经双博士,二十岁就被国家调去研究基因,二十二岁又娶到校花级别的老婆,在二十五岁时剩下了周涵这个女儿,不过老婆也因为难产而丧命。

自幼丧母的周涵,却没有跟其他小孩一样性格孤僻,反而有些古灵精怪,而且继承了其母美丽的资质,生来也十分漂亮,在任何学校班级里都十分的受到欢迎。

不仅如此,周涵也继承了其父的高智商,在任何事情和学习方面都有别人所嫉妒的天赋,只可惜她的心思并不是放在学习上,要不然也不会拿到列如‘98’分,满分是一百的成绩。

“这尼玛!”

看到这里,洛云只差没喷人,这就是天赋党和凡人党最大的差别,别人要努力一个月的东西,天赋党只需要一天就能记住!

更不用说那个周晔了,整就是男人当中的人生赢家啊!像他洛云这么优秀的男人,到现在都还没有个正儿八经的女票!

额…好吧,比起学术上的成绩,洛云是真的惨不忍睹,如果说一张试卷满分一百分,他是那种最多能拿到五六十分的男人。

因为他脑子早就长在暗杀完成任务这些方面上了,对于解锁密码箱,躲过机关阵,这些事情,他足以拿到满分。

好了,不说他了,再说说这个周哗接下来的事情,在周母丧命后,周晔一直沉迷于研究基因,家里也没回过几次,但和其女周涵的关系也没有因此疏远,反而还很亲密。

但在许多年后,到了今年的前一阵子,周晔却忽然失踪,国家也联系不上,而且看周涵的样子也一点事情都没发生一样,这让洛云很是费解。

两人关系明明那么亲密,为什么现在周晔消失后,周涵会没有一点反应,难道她知道些什么吗?

“只能先走一步看一步了。”

没办法,他不可能直接上去询问周晔在哪里,怎么说周涵也是其女儿,贸然询问,如果是有什么隐情,反而会被过度防范,到时候会连一点机会都没有。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洛云在觉得周晔人生简历牛逼的同时,似乎遗忘掉了自己的人生简历比起任何人来说都要恐怖的太多。

“老板,结账!”

“五碗,一共二十五块钱。”

将一张五十块钱的RMB给了老板后,洛云收回了找零二十五块钱,这二十五块钱可以让他下次再来吃五碗混沌,他很节省,不可能跟个土豪一样,不要什么找零了。

看了看时间,已经是下午五点了,今天也是南大新生军训结束的日子,于是洛云拿起手机,打了个电话给王猛,说道:“喂,老王么?”

“诶!云哥!”经过一个月的相处,几个舍友间的感情也愈加的融洽,像他们都会以‘老王’、‘老鹿’、‘老卓’相互称呼,但唯独洛云是被他们称为‘云哥’的。

这也是没办法的,自从上次洛云教训了那个流氓教官后,洛云在他们的心中就已经是当之无愧的大哥级别人物。

对此,洛云有很多次都想纠正这三人的叫法,但无奈他们执意如此,洛云最后也只能选择妥协。

“我待会去买新车,你们来不?”洛云拿出口袋里的一张支票,上面是赫然的七位数字,买一辆时尚的跑车都可以了。

“车?自行车吗?”王猛还没反应过来洛云在说什么,只以为是要买什么高档点的自行车。

“四轮的!”洛云又好气又好笑的回道,不过要是没有柳盼凝的‘资助’他也不会想到要买什么车子,毕竟他的经济财产可全在他师父那保管,他这里也顶多只有够他用的数字。

“卧槽!”王猛当下大叫来起来,仿佛买车是给他一样的,急忙说道:“云哥,买什么样子的车?丰田,还是大众?”

“宝马!跑车!”

“我草草草!!!云哥,你在哪呢,我现在立马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