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叔,咱能好好的不?”吴强边干呕边抱怨,马车上一片附和声。
这小子自从被叶枫救下,对叶枫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那日清醒过来直接就要磕头拜谢,还好叶枫拦住了,不然叶枫估计自己会尴尬死,前世今生还真没经过这种阵仗。
从那以后,吴强便自认叶枫小弟,以其马首是瞻。
“好好好,不逗你们了。”牛大叔看到已经达到他想要的效果,便不再搞怪,继续他的故事。
要说以当时村子里人类的实力,原本忍忍就算了,等那凤凰走了便好。至于死去的人,家里只能自认倒霉。
毕竟妖族势大,这样的事在当时大陆很常见。
但万事偏偏都有例外,当时村子里隐居着一个不世出的高人,到底有多高已经没人知道了,叫什么也没人记得了,只知道姓罗,平日里也不显山露水的。
谁知这人也是个厉害角色,看到有人类被凤凰戏耍烧死,便上前去找凤族的少族长理论。
那凤族少族长当即大怒,先不说大陆上两族相争,人族被妖族压的死死地,就算人族实力强,但他堂堂凤族少族长怎么可能认错。
不出意料的,二者话不投机半句多,没说两句就打了起来。
但出人意料的是,罗姓那人竟然三下五除二便将那雏凤给打得落荒而逃。
俗话说得好:打了小的来了老的。雏凤回去一顿哭诉,这样那样一阵搬弄是非,便邀来了好几只凤凰。
那罗姓男子没了奈何,自己惹的祸自己摆平呗。只好硬着头皮上了,那一战只打得风起云涌,日月无光,方圆几里都烧为白地。最后那人居然又赢了!
几只凤凰落荒而逃,临走那凤族少族长放下狠话,翻译过来就是: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今日小爷败了,待得小爷回去叫人,再与你大战三百回合。
那人一听,这哪行!自己以后日子还过不过了!要是媳妇知道自己惹了这么一个大麻烦,以后不让上床该咋办。
仔细一想,便感觉这实实在在是个大麻烦,可这些红雀(qiao)儿又杀不得,日后绝对是个大麻烦,但这麻烦总得解决吧。
那人这么想着,便下了决心,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杀到凤凰山脉老巢去了。
战况如何旁人是无法知晓的,只记得那天凤凰山脉红光漫天,一直亮了一天一夜,最后那罗姓男子完好无损的回来了。
但从此以后,凤族不再飞经这个村子,就算迫不得已,也会落下来走过村子。
而那人后人也不坠其父之名,借势而起,建了这座城,并将其命名为“落凤城”,凤凰山脉也就成了落凤山脉。
一众学子听得心旷神怡,有人为罗姓老祖的霸气而为之倾倒,也有人为了那城池建立者的魄力而着迷,还有人为自己属于落凤城而自豪不已。
车队顺着人流缓缓进入城门,一直驶到一片空地才停下来。道路两边的风景让这群第一次出门的少年们惊叫连连,用贪婪的眼神将这些记下来。
或许,这将是他们这辈子唯一一次出远门,如果开智失败,他们回到那个村子,可能再也没有离开的机会了。
而这次的经历,便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辉煌。
“哇哦,好多人啊!”大家从马车上下来,又一次被震惊了,不由发出惊叹的声音。
人,好多好多的人,真正的人山人海。还有那一顶顶帐篷,好似连绵不绝的丘陵。
“好了,到地方了,大家都下来吧。”村长过来招呼大家下车。
这里是落凤城的一角,平日里被作为自由交易市场使用,每年到了秋季开智的时候,便会当作临时营地,来自四面八方的落凤郡适龄少年都会安排在这里。
看到又有一拨人来了,不少新来不久的都跑过来看热闹。
“哈哈,你看那帮小子屁颠屁颠跑过去,保证一会就屁滚尿流爬回来。”
“呵呵,当初你我不也是一样。”
……
一群比较先到的学子看到迎上去的众人,不禁窃窃私语起来,全都坐等那些家伙出丑,就差拿着爆米花瓜子了。
听得村长允许下车了,然后众人便争相跑下马车,在里面呆了七天,那里面的气味,一众学子估计能记一辈子。
当然,待的时间久了,味道也就没有那么难以接受了,可是坐的这么久,身体都已经僵硬了,迫不及待下车活动一下身体。
而且,这么大的落凤城他们还想要好好逛逛。但想想如果没能开智,回去还要马车里呆一周,大家都感到一阵悲哀。
“各位有礼了,在下……呕……”一个锦衣少年带着一众学子上前交流,向众人拱手作揖,结果开口话还没说完整,就开始干呕起来。
仿佛起了连锁反应,紧随其后的学子们也开始不由自主的干呕,这气味,实在是太让人受伤了。
“哈哈哈!”不远处正在看笑话的少年们,终于看到了自己期待中的画面,不由开始大笑起来。
看到眼前一众学子干呕,还有不远处哈哈大笑的人,叶枫一众感到甚是尴尬,平时在一起也没什么特别的感受,可眼前这帮家伙什么意思,再怎么着也不至于让你们看到就吐吧。
队伍里有几个比较感性的女生,眼圈一红,就开始掉起了金豆豆。
“呕……各位对不起,实在是一下子适应不了,看各位的样子,一路恐怕波折不小吧,呕……”那锦衣少年尽力让自己表现的正常一点,但实在是忍不住。
这时,有一个穿着杂役服饰的少年,脸上戴着一层面巾过来:“各位请随我来吧,那边是洗漱的地方。”
众学子互相打量一眼,也不禁有点脸红,这些日子没有怎么洗漱本就比较乱,
更重要的是几场战斗,大家都弄得全身都是土,又遇到出汗,全都一块一块的,甚至还有一些人身上还有不少血污。
于是就成了现在这样一群蓬头污面的叫花子样,也难怪别人受不了了。
一众人急步走回马车,然后拿出带的换洗衣服,小跑向洗漱的地方。
过了足足半个多时辰,才有人三三两两出来。
“好爽啊,感觉身上一下轻了好几斤。”吴强满脸陶醉的表情,这家伙刚刚在澡堂都差点睡过去,想想叶枫都感觉丢脸,毕竟怎么说现在也是自己的小弟。
这小子那日被青狼扑倒,虽然口中吐血,却是没多大问题,这几日居然只是稍稍有点胸闷,这大块头还真不是白长得。
叶枫也伸了个懒腰,自己当日只是被狼头蹭了一下,现在已经完全没问题了,这个热水澡洗得确实舒服,看着吴强的大块头,叶枫不禁打趣:“小强,你确定你少几斤能感觉到?”
自从收了吴强当小弟,“小强”这个光荣称号便落在了他的身上,虽然吴强并不知道“小强”代表什么,但肯定不会是好东西。可惜抗议无效,虽然他实在和“小”搭不上边—十五岁,一米八五左右的个头,九十公斤的体重,都快称得上壮汉了。
而这也是叶枫想不通的,一个在村里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孤儿混混,居然可以长得这么壮实,完全不合理嘛!
可惜的是,他就是个普通人,连叶枫这个一米七五、七十公斤的武徒前期都比不上,也难怪那天叶枫能够反击成功。
吴强对这种嘲讽直接选择无视,他的目标就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
当然了,这句话还是从叶枫那听来的,虽然听起来略显怪异,但却很合他的胃口。
“好了,你们都洗漱完了,现在先去吃饭,然后一辆马车上的人分一顶帐篷,两天后正式开始开智仪式。”一个管事模样的人来到众人面前说道,说完转身便走,先前那个杂役再次出现,带着众人收拾东西。
帐篷里很是简单,就是在地上铺了一层茅草,然后上面铺一张兽皮,便是床了。
叶枫虽然还有点余钱去住客栈,但是就剩这么几天,完全没有那个必要去出风头,再者若是开智成功倒还好说,若是失败,那么叶枫也就别想在落凤郡混了,小小年纪就骄奢淫逸,以后还怎了得。
吴强原本还想去客栈,结果一听叶枫的分析便打消了念头,他再怎样混,也知道这种时候是不能出一丝差错的。毕竟这个世界对于口碑、风评很是看重。
来到吃饭的地方,几口大锅加几筐馒头冒着腾腾的热气,一阵阵香味勾动肚里的馋虫。伙食很简单,就是大锅烩炖,不过里面肉却不少,外加大白馒头,管够。
一众吴起镇的少年不禁欢呼雀跃,很多人家里也只有过节才能吃上一点肉,今天居然管够,怎可能不开心。
叶枫却只吃了一点,先不说和地球各种美食的差距,就是这具身体,那猎户老爹当年也不曾亏待半分,山里的野味也经常吃得到。
但叶枫也对这顿晚饭比较满意,因为好得这也是这段时间以来第一顿热汤饭。来的路上全吃干粮了,用吴强的话来说,嘴里都淡出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