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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护送

2016-02-27发布 3334字

当苍耳左再次出现在三月眼前的时候,她几乎不敢相信。他一身甲胄,竟然也成了卫将军,和李千寻一个级别。到底是有后台的人,她想当个小头头,和人打一架,最后还丢了一大块肉。而人家不费吹灰之力,就闹了个将军当。

人比人,真的气死人。

李千寻看他的时候也没有好脸,不过仍旧集结队伍,郑重的欢迎他入营。

苍耳左脱掉了贯穿的红衣,一身银白色甲胄。他头发英气的盘在头顶,嘴角噙笑,“恩,本将军呢,初来乍到,也没什么好说的,给大家带了见面礼。”他挤着眼睛,声音略微下流:“都是大家喜欢的,花雕酒,管够!”

好家伙!一听好酒管够,底下当时就炸开了锅,这欢迎仪式哪里还开的下去!做势就要散!

“别急啊!我还得说一句!喝了我的酒,就得帮我罩着我小弟,李三月,都听见没有!”、

“有酒好说!”

“那得经常请喝酒啊!”

“李三月啥人物,怎么都罩着她!”

话说,一群大老粗,听到酒的消息,早已按捺不住。至于李三月到底三头六臂,他们都不甚关心,只要不去招惹就行了呗。

当晚,整个军营热闹极了。随着几车好酒来的,还有几十只羊。

这可乐坏了满营的军士,当场用军刀放翻了几只,扔进了铁锅。

三月正打算躲,却被苍耳左堵个正着。他一身甲胄英俊至极,手里却提着一只活鸡。

“三月,你上哪儿去?”他声音阳光爽朗。

“那个,饭还没好,我还有几件衣服没洗。我去洗洗哦,你先忙着。”三月想趁机开溜。

脚下还未动,一只拼命挣扎的鸡,就被塞到她手里。苍耳左傻呵呵的笑,“我还想吃叫花鸡,不能下馆子,不如你给我做吧。好不好?”

三月心塞,真没法说不……

与苍耳左卫将军圣旨一同下来的,还有一道密旨。

李千寻跪在地上,手中托着明黄的绸布。绸布上雾海波涛,腾龙气势汹汹。“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护送战国凌风将军回国,三日后启程,不得有误……”

凌风将军此次来胥国,虽打着给皇帝祝寿的旗号,实际却是同胥国周旋。三国鼎立,鄂国虎视眈眈,战国却也不是好相处的。

三月并未真的做过叫花鸡,苍耳左的眼神太过期待,她也只能赶鸭子上架。

把鸡糊上泥埋在地里,上面架上火堆。三月叫人拆了一只羊腿,顺便架在火上烤。没一会儿功夫,羊腿已经烤的金黄,滋滋作响。

李千寻踱步到火堆旁坐下,羊腿刚熟,三月正在敲叫花鸡上的泥壳。

她抬头冲他一笑,火光映的脸颊通红,“来的正好,正要差人去叫你。”

“你倒是来得巧了。”苍耳左对这个突然冒出来,既要打扰他们二人独处,又要分享他美食的人,语气不善。

自从到了军营,李千寻话更少了。除了必要交代的,其他时候都是沉默。

三月已经习惯了他的样子。她明白,男人有了事业,就会成熟,就会成长。那时的他,才是他面对这个世界最真实的样子。

叫花鸡的泥壳一去掉,鸡肉鲜香的味道立刻蹿进鼻腔。

苍耳左等不及,从腰间抽出匕首,割了一只鸡腿,大啃特啃起来。虽然烫,却也囫囵吞着,原汁原味的东西,再加上周围军士们不顾形象的大快朵颐,让这个富家少爷,也丢掉了所谓的礼仪。

三月把另外一只鸡腿递给李千寻。他摆了摆手,也从腰间抽出匕首,小心翼翼在羊腿上割下一块,细细咀嚼着,并向三月递过一个赞赏的眼神。

自从到了军营,他很久没吃自己做的东西了。仔细端详,他清瘦了几分,男人刚毅的气息在他身上愈发浓厚。

月朗星稀,黑夜浓重。缺乏夜生活的人们早已休息,一片暗黑。只有这营地上,四处还亮着火把。营地中央的火堆已渐渐熄灭,随处可见醉酒的军士胡乱躺着。

护送凌风将军回国,人手无需多,重在精。抽出众多高手,组成加强营。

三月、胡闯、郑古等一众高手均收到密信。“分开行动,城外集结,军营中潜有鄂国密探,小心防范,不要张扬。”

凌风将军知道三月的女子身份,好在她入营后勤加锻炼,不仅身子骨结实不少,脸也晒成健康的麦色,行事作风如同其他汉子。

李千寻到底害怕那夕墨认出三月,本考虑让她留守营中。可现今营里多出一个富家儿郎将领,虎视眈眈盯着她。他这一来回,快马加鞭亦要数月,还是放在身边安全,危险时护在身后便好。

城外连夜扎寨,驿馆里战国一众兵士早已打点完毕,只有凌风将军夕墨的房门还没打开。

房间里传出压抑的咳嗽声,半晌,房门推开,夕墨一身白衣,比上次见到他时又苍白消瘦不少。

“墨身体不适,让李将军久等了。”

“凌风将军客气,是千寻早到了些。”

休整不多时,一行人马乔装成贩药商户出行,为了掩人耳目,还特意收购了一批药材。

夕莫身份尊贵,外加身子骨弱,扮个少东家,也八九分的相似。

行走十数日,皆走官道。来往商队众多,混在其中倒不显得突兀。翻过前面的碧流山,再南走一天,换成水路,就可一直抵达战国。只是前方碧流山植被茂密,野树参天,人迹罕至!是埋伏的最佳地点。

李千寻与夕莫商讨,他用手帕掩住口鼻轻咳,待咳嗽止歇才低声说,“虽是对敌军有力,那么也是对我们有利。方便他们隐藏却也方便我们逃生。”

李千寻初出茅庐,行军打仗排兵布阵断是比不过战场修罗夕莫。他一路很少作声,遇到需拿主意的事,也多半先问了夕莫。更是对他的思路和带兵方式多加揣摩,却是受益匪浅。

夜晚降临,一路急行,三月脚底的泡是换了一茬又一茬。她一屁股栽倒在旁边的草地上,把鞋扒了下来。风餐露宿,她瘦了不少,现在坐着都觉得骨头硌屁股。若不是累散了架,断不能这么毁形象。

郑古喘着牛一样的粗气,栽在三月旁边。他嘴里叼着根树枝,“这帮牲口,一口气跑了十多公里,大气都不喘,累死老子了。”

“这特么带兵真是狠,难怪是常胜将军。”三月跟这帮兵痞待久了,说话也粗鲁起来,“你看那边那个胖子,平日里多炸刺。可在那夕莫面前就像个乖绵羊,半点军令也不敢违抗,反观咱们这边,啧啧啧……”

郑古没搭腔,嘴里酝酿半晌,往旁边吐了口唾沫,“看你这一脚泡,哥看着都心疼了。前几天还跟个娘们似得白生生的,这才几天啊,造成什么球样了!”

“你才像个娘们!”三月一只脚冲着郑古就横扫过去。他单手撑地,一个鲤鱼打挺蹿到旁边,躲了过去。

“有劲跟哥闹,还是好好将养着。”说罢,郑古从怀里掏出一个白瓷瓶扔给她。

三月捏着瓶身,还带着他的体温。他给的东西跟他一个样,看着冷冰冰的,捂久了,还是会热的。

一行七八十人,押运药材近百车,有些车里混有从胥国带出来的铁矿样本。整个队伍穿衣打扮像极了药贩子,可这作风,却着实惹人怀疑。夕莫手下的兵士,包括他本人,作息时间出奇的一致。路上有人守卫站岗,丝毫没有懈怠。就连夜晚都没人喝酒,没人讨论女人。

虽然穿着商人的衣服,却十足的军人做派,看着实在惹人怀疑。

李千寻与夕莫反映过。夕莫也下了让众人随意的军令。可这群军人,仍旧日日如此。

夕莫对着李千寻十分抱歉,“他们在军队里受过特训,又是跟我出行,不敢放松,李将军还要多担待。”

难怪夕莫被封为凌风将军,战神!那是因为他就是这支军队的精神、信仰和灵魂。只要有他在,军士们都会拧成一股绳,无论他扮演的是什么角色,穿的什么衣服。只要他凌风将军挥挥手,他们立刻化身为锋利的刀刃,向着挑战者的头上砍去!不死不休!

月朗星稀,篝火烧的很旺,山野兔子的肉香漂浮在空气中。三三两两穿商贩衣装的胥国士兵围坐着,喝酒打趣聊女人,热闹极了。战国的军士们已经开始休息,余留一部分人把守药材。远处可见其他商贩的休整地,火光夹着黑烟缭绕而上,星星点点。

孙大鹏端坐在夕莫帐前,帐里没有一丝响动,想必已经歇下了。他望着这边有酒有肉,馋了许久,喉头上下攒动着。

“诶,那边的小个子!”孙大鹏冲着火堆边的人喊道。

三月正在啃一块野鸡的胸脯肉,只听那大老粗又吆喝道:“就是啃肉那个小个子,把你手里的肉给爷扔过来!”

郑古、胡闯等一众胥国士兵都停下了动作,冲着那边扬起了头,脸带不屑。不知是谁先开了口,“狗日的,有种自己去打。早瞧你们不顺眼了,装什么装!”

孙大鹏也是睚眦必报的主,听胥国人这么说话。一身杀气当时飙了出来,眼瞪如铜铃,胡子根根直立,“谁说话,给爷站出来!不宰了你,就不知爷的厉害。”

胡闯也是战场上滚过的主,兵痞那倔强的性格雕刻在脸上。他麻利的从火堆中抽出一根手臂粗细的木棍,一手拨开挡在身前的兄弟,健步冲上,对着孙大鹏的面门就招呼过去。

火焰在空中划出完美的弧线,火舌呼啸贴着孙大鹏的耳边擦过,空气中顿时传出烧燎的味道。

“你小子敢玩阴的,看老子弄不死你。”孙大鹏俯身从鞋里掏出匕首,一道寒光反射到众人脸上。

双方早已互相看不惯,此等矛头一出。双方人马立刻亮出兵器,只要孙胡二人一动手,立刻会厮杀成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