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即将要开庭审理的日子里,理查德逐渐意识到,检控方会为了证明两名被告的杀人动机而选择将阿德里遇害之前一直在撰写的信件在法庭上公开。而组织早就说过,那些信件的内容是绝对不可以留着,更不可以出现在媒体的报道上,他必须想办法干预,至少不能让媒体报道这些信封。于是他计划已久的潜入伦敦警察大厅证物房盗取信函的行动逐渐进入他的行程内。
他观察过,警察大厅的值班时间大约是5小时更换一次,白天有117人值班,夜晚则只有11人,不算外勤或者执行任务的,总共也就这么点人。他要潜入盗取信函是最容易不过的事情,只不过他希望谨慎点,以最完美的手法盗取信函,并且不留下线索,他是新人,盗取信函这些任务对他来说是很简单,就是缺乏了点经验。不过他向来盲目自信,信奉随机应变即可,不需要太多的规则,也不太讲究。
要顺利盗取信函然后逃离现场,在毫无阻碍的前提下,他必须提前熟悉警察大厅的布局以及逃走路线。为此他以辩方律师的名义,多次出现在大厅里,心无旁骛地与伦敦老警察打好关系,与他们在值班时间喝酒,其实就是在暗中熟悉整个大厅的特性。证物房他也去过不少次,他经常与负责看管钥匙的警察一起玩扑克,没有赌钱,就是赌一罐不怎么好喝的啤酒,没别的,纯粹就是为了好玩。就在玩扑克的过程中,他以不起眼的手法,偷偷盗取了证物房的钥匙,在极短时间内拷贝了一份模型,然后再将钥匙偷偷放回去。
有时候为了安全起见,他夜晚也会来警察大厅,与那些值班的警察讲一些不怎么好笑的笑话,总之就是要跟他们混熟,熟悉证物房在夜晚与白天的守卫有哪些不同。不过根据他从警卫的口中所了解到,警察大厅从来没有丢失过证物,光明正大的盗取行为更是没有出现过。他陪着这些警察嬉戏打闹,同时内心不禁为他们默哀,因为过不了多久,他们引以为傲的记录很快就要打破。为了不让媒体怀疑证物的丢失与谋杀案件有关联,他决定来个出其不意,要在他们意想不到的阶段盗取这些信函。首先就是在准备传递至法庭的前一天将其盗取,扰乱他们的视线。如果是这样,他就得弄清楚,到底这些信函会在哪一天出现在法庭上,就在前一天动手就可以了。莫妮卡是案件里的检察官之一,要知道信函的使用时间,她最清楚不过。于是他决定从她身上套取情报。
他在伦敦的宠物精品店买到了一个公猫,年龄还是很小的那种,才两个月,但是很可爱,看上去懵懵懂懂的。他买回去以后,莫妮卡都开心得不得了,用手在安抚原来那只小猫咪,她给它取名“莎士比亚”而新来的猫咪则为“达芬奇”就这样,奇怪的名字增加了。她跟“莎士比亚”在玩耍,看着他手里的“达芬奇”好奇地说着:所以你真的要为它找一个同性伴侣。
“在生物界没有同性恋,亲爱的。两只公猫也能成为好朋友,并且相互陪伴。”他耐心地解释着。
“一只代表你,一只代表我,它们都有伴侣了,那我们呢?我们什么时候也会有伴侣?”
她的脸都快要贴上去了,他来不及反应,只觉得心跳加速,不知所措,惊慌之余来了句:我想,那将是未来可期。
“你总是在说未来却连现在都过得不好。”她拉开了与他的距离,很冷漠地说着。
“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他很平静地说着。
“是吗?没什么大不了,你真的是这样认为的?”她突然有些激动。
他将手里的小猫放回地面上,喂它们在喝奶,假装漫不经心地说着:“为什么我们不能聊聊即将要开庭审理的案件呢?”
“不不不,你可别指望能从我这里套取到有用的情报。”她倒是很警惕,不过只是在假装,她就是要故意气他。
他着翻白眼,隔了一会说着:“不,我听说在案发现场发现了信函?还不止一封?”
“是的。你的消息还挺灵通。一些稀奇古怪的信函。”她在捋顺着干枯的秀发,在英国法庭要戴律师卷发,她很不习惯这样的制度,在美国法庭可没有这样的传统,她的头皮清凉多了。来了英国担任检察官之后,她就得戴上卷发,热心公益的政府律师还很乐意提醒她,这个卷发将会跟着她度过漫长的律师生涯,除非她永远都不会踏入英国的国境,否则卷发是一直跟随着她。卷发越是陈旧就越是代表着作为律师的一种老旧资格,就是富有经验的那种类型的律师。要不然怎么解释大法官的卷发往往是又脱毛又散发着一股奇怪的气味。
“信函上的内容你都读过了吗!?”他贴近她,压低了声音,他知道CIA可能会窃听他的手机,他只能压低声音打探信函的内容,或许这样是违背了组织订下的规矩,但是他的好奇心又实在没有办法让他当作若无其事那样。
“嗯,本来呢,我身为检察官应该要阅读这些信函的内容。可是我得处理一部分证人的心理障碍,你懂的。”
他打断她的废话连篇:“老实说吧,亲爱的,你是不是没有看过那些信函。”
“本来,应该,未来,可能,有机会……好吧,是的,我没有读过那些信函,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你认为这些信函对这个案件有什么帮助吗?”他继续试探她。
她刚要说清楚,但是很快她就发现他在套情报,瞬间就改口:“这个问题容许我往后再探讨。”
“你该不会在开庭陈述那天就上交这些材料吧?”他问着。
“不会,还没那么快。”她的注意力又落在小猫咪身上,她不想再跟他讨论案件的细节,她不希望两人的话题永远只有围绕着起诉案件的细节那样对日后的婚姻是很受影响的。
而他此时此刻的想法又变得不太一样,他已经决定好,在开庭陈述结束的那一天的夜晚,他就开始准备行动。路线与警察大厅的平面图他都已经十分熟悉,包括他们的值班时间,值班状态都摸清楚规律,他知道从哪个方向进入警察大厅是最低调,如何离开现场是最稳妥。这一次要执行任务时为了弥补上一次的错误,他不得不这样做,唯一感觉到内疚的就是可能会连累莫妮卡,但是他没有别的选择,组织的命令他如果不执行,恐怕就见不到某一天的太阳。失去了光明也就等于失去了生命;等同于失去了自由也就等于失去了人生意义。因此利用莫妮卡是不可避免的。
“达芬奇”似乎有点困,也可能是肚子饿了,眯着眼睛,一直在叫喊,理查德恍然大悟地嚷着:噢,它可能要吃东西了。
“嗯,其实我的时间也差不多了。”她看了看时间,一副准备要离开的样子。
他想挽留她,留下来吃顿饭什么的,可是他又想不出什么好的理由,她注意到他的反应,很温柔地说着:“噢,不,我该离开了。我们现在的身份很尴尬,我们立场是对立的,不能待在一起太久。如果让律师协会发现我们的关系如此亲密,我们多半会被调查的。”
“呃……好吧,打破亲密关系怎么样?”他突然建议着。
她很想答应,可是她又爱作死,装酷来了一句:我不认为这是一个好的建议。再见了,小理查德。
他的眼神依旧是依依不舍,她非常坚定的离开。
到了外面的便利店门口,梅菲斯在车里等待着她。小镇距离伦敦法院的路程十分漫长,而她又经常往理查德的房子来回走动,租个车子还比较方便,不然老是搭便车也不是办法。还好梅菲斯以前在英国留学的时候考过驾照,她在英国开车是合法的,按照莫妮卡那种无所畏惧的个性,估计没有驾照她也要开车,但显然是不允许的。
梅菲斯在车里很不耐烦等待着,她等待的时候很依赖烟草,地面上都掉了好几根烟头。
莫妮卡走到车门前,愣了一下,有点无语地喊着:你又在吸烟,你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很抱歉,我在等人的时候很依赖香烟,不然无法克服那股焦虑感,你懂我的意思吧?”
“算了,是我不好,让你等那么久。不过你知道吗?达芬奇真的很可爱,很小的一只,很容易让人产生保护的欲望。”
“慢着,达芬奇?你到底在说些什么。”梅菲斯弹掉手里的烟头。
“噢,达芬奇就是他新买的小猫,估计是刚出生不久。”
“好吧,你听着,你真的要打算继续这样下去?”
“什么?你在说什么?我没有听懂你的话。”莫妮卡打开另外一边的车门钻了进去,很自觉系上安全带。
“案件就要开始审理,你们关系亲密,很容易在日后遭到律师协会的调查。在案件审理期间,答应我,你们少点接触可以吗?”梅菲斯似乎还不打算急着开车,目视前方,不敢与莫妮卡产生对视。
“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得了吧。只是一个小小的案件罢了。”莫妮卡窝在座椅上,两脚伸展不开,她觉得很不自在。
“如果我是律师协会的人,你觉得我会相信你们俩没有关系吗?在处理案件的问题上,避嫌总是没有错的。”
“难道在案件结束之前,我们再也没有办法愉快地相处了吗?”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没错,大概就是这样。”
“那好吧,等案件结束了我们再见面。”
“现在要回酒店吗?慢着,你的行李还在他房子里。”
“别那么多事,照做就对了。”
“你好像还没说要去哪里。”
“去宠物店买点宠物食品。”
“莫妮卡!”
半夜里,莫妮卡躺在床上,她很安静蜷缩在被窝里,眼睛一直是睁开着的,她在思考问题,但是又必须假装已经睡着,那样才不会让梅菲斯引起怀疑的。梅菲斯个性很古怪,喜欢睡沙发,喜欢在身旁点燃香薰,那样她睡得比较安稳。莫妮卡正在计划着某些行动,她轻轻从床上跳下来,耳朵贴在门上,静心倾听外面的动静,确认梅菲斯已经睡着,她这才打开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登入一个服务器,上面会有一段利用人工合成的录音,表明了日期与时间。她反复听了第七遍,她确定自己没有听错,情报组织有了新的命令,交给她一个很重要的任务,这个任务就是……前往伦敦警察大厅盗取阿德里生前撰写的信函,然后将其销毁,必须做得干干净净,没有线索留下。她知道那些信函就存放在证物房里,本来要用作呈堂证供的。但是她现在接到了新的任务,销毁这些信函。信函的内容在她接手这个案件的时候就已经阅读过大部分的内容,但是她却对外谎称没有见过那些信件。很简单她要摆脱自己的嫌疑,就必须假装没有读过。信函的内容是她读过最震惊的内幕,没有之一。本质上阿德里写的这些信函就是揭发教会里的惊人内幕,揭露了隐藏的阴暗面,那些文字披露了传教士与神父的丑恶嘴脸,对教徒的残忍摧毁都足以撼动世人对宗教的崇拜。这也让她明白了为什么阿德里会莫名其妙死去。他掌握了那么惊人的内幕,他不死,宗教体系就要崩塌。知道太多秘密的人多半活不长,她只能假装什么也不知道。盗走信函的主要意愿就是不让教会的秘密公开在世人面前,尤其是法庭,英国的庭审制度有媒体记者在跟踪、记录与报道。所以,这一次的任务她不能失败,必须截堵消息泄漏的途径。
她已经暗中做好了计划,就是在开庭陈述之后的那天晚上潜入伦敦警察大厅总部,从证物房偷走信函。警察大厅总部的平面图她已经分析过,大概知道哪个位置的守卫是最薄弱,哪个时间段的治安把守是最容易闯进去的。除此之外,她还要利用一个看上去什么也不知道的人做她的时间证人。为了进一步安全起见,她认为这个人必然是那种痴痴呆呆,看上去不太聪明的样子,可能某一方面比较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宛如弱智的那种表现。在她心里已经有了一个最适合的人选,没错,他就是……理查德。其实她并不觉得理查德是一个白痴,只不过在别的方面的确表现得很迟钝。简单来说就是除了打官司,分析法律事务之外,他的高智商并没有在现实生活中体现出来。当然,这到底是不是她自以为是的想法那就得让她自己去验证。而验证这个问题的第一步就是获得同居的资格,那样才能更加贴近他的生活,对他的日常生活了如指掌。没错,就是这样,她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不得不去接近这个男人。
她在第二天早上打了一通电话给理查德,她向他发出邀请:
“今天就是开庭陈述的日期。”
“噢,是的,我一直记得这个。”
“晚上你没有约会,对吧?”
“噢,我也很渴望,只不过英格兰对于我来说只是一个陌生的国家,我没有办法在这里邂逅陌生人。”
“哇哦,真是一个社交白痴。”她突然很嫌弃他。
“所以你到底想怎么样呢?”
“我订了座位,今晚跟你一起吃饭。”
“只是吃饭那么简单吗?”他反问着。
“就是那么简单,你不要想太多。”
“但愿如此。”他说着。然后挂掉了电话,他的心情有些复杂,忐忑不安地盯着怀表上的时间,本来他今晚计划要行动,但是莫妮卡的晚餐邀约使他猝不及防,他丝毫没有准备,他不可能放弃兄弟会交予他的任务。(兄弟会暗指他所在的杀手组织)但是他也不希望拒绝莫妮卡的晚餐邀请。他这个人比较贪心,既要完成任务,又要与女生约会,还要享受一顿丰富的晚餐。很快他就想到了一个万全之策。
这是伦敦大桥酒店谋杀案的第一次审讯,当然今天只是作一个很简单开庭陈述,大概就是控辩双方的律师对案件作一个简易的概括,然后给陪审团与法官一个既定立场,主张对案件的一个态度,然后使用法律去引导他们作出正确的判断。
美国的法庭与英国的法庭的确是两种不太一样的风格,美国的律师在作开庭陈述的时候是可以随意走动;但是在英国的法庭,律师若要随意走动只能经过法官的批准,法官会限定一个小范围,准确来说,英国的大法官很反感律师透过肢体语言来表达他内心的想法,那样是很浮夸而且毫无意义。因此大部分法官是坚决禁止律师在法庭上随意走动。除非某个律师与法官的交情很好,那可就另当别论。
陪审团由12名阶层人士组成,其中有6名陪审员是美国人,英国陪审团制度有一个“半舌制度”源自拉丁法律术语(de medietatae linguae)
(the jury of half tongue)英文简称,针对外国人被告,使用该国一半的国籍者陪审员组成加以审理的制度。该陪审团制度最初来自美国的司法制度,当时的美国正被种族歧视给笼罩着,阴云密布,司法公正无法得到伸张,种族歧视随处可见,黑人与白人的尖锐斗争逐渐变得严重。在司法判决上,白人明显更占上风,绝大多数的裁决对黑人而言无疑是一种折磨。在反复斗争的最终结果引用了“半舌陪审团制度”然而较为遗憾的是,在民众法案斗争到来之前,由黑人组成陪审团的案例还相对较少,当斗争成功以后,半舌制度已经不再适用美国司法系统。
理查德在进入法庭之前被庭警很有礼貌地拦截:亲爱的律师先生,你似乎忘记了你的卷发。不要忘记你自己的身份。
他被拦截在外,很不甘心,拉着庭警的手:英国法院之前明明已经放弃了旧制度,为什么现在又重新恢复了?
“先生,英国以前还是欧盟成员国呢。有些东西是可以随时改变的。”
他只好伸出手,拿着早就准备好的卷发,他知道卷发在英国恢复了沿用制度,但是他仍然很抗议很排斥戴卷发的旧习俗。总觉得几十年前的习俗就应该让几十年前的人去遵守,旧的制度与传统就应该抛弃。他突然很好奇,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到底改变了英国社会的哪些方面。现在想想,获取他应该去图书馆寻找相关的答案。
他戴上卷发,掸了掸律师袍上的灰尘,低着头走进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