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点钟的早晨,还有很多人还没起床,运动场里挤满了人,他们几乎在做着同一件事,忘我地跑步,仿佛在宣泄,发泄因为失业或者薪酬降低带来的烦恼,回归自然,手腕上就戴着手表,手机扔在家里,不闻不问,也不担心会不会有人找。
在一座离婚率极高的城市里,跑步似乎就是他们分散注意力最好的方式。
在运动场的左上方就是一座办公大楼,那是一个律师团队的办公地点。阿瑟侧着身子,撩开窗帘布,仿佛在偷窥那样,偷偷注视着外面的世界——一群在热心运动的人,他冷笑着嘲讽:他们可真够悠闲的,那倒是,全球失业率在上涨,他们不跑步真的没事做了,总比跑去游行示威要好。
他重新回到自己的座位,早晨送来了,还有一瓶威士忌酒,空的玻璃杯里装了几块冰,他对早餐没有兴趣,倒是喜欢喝酒,将冰块融进威士忌酒里,摇晃了几下,很享受的样子,慢慢品尝着酒的气味,还有带来的清凉口感。
黑泽明也在办公楼里享用早餐,不过他就比较讲究,喜欢吃汉堡包,他咬到一半,注意到阿瑟在喝酒,于是就提醒他:你待会就要上法庭了,还喝酒?你不怕在法庭上出洋相?
阿瑟接着又来了第二杯,丝毫不感到担心:今天的主角将会是约翰·柯克林,物证的质疑是他最擅长的一部分,至于我的工作其实已经完成,我的目的已经达到。接下来就没有我表演的部分,就要看你们的了。他伸着懒腰,发出慵懒的声音,看上去都快要睡着了。
黑泽明一时半会还没弄清楚是怎么一回事,满脸的疑惑:你的工作已经完成—指的是质疑控方证人的供词?只是一个证人?
阿瑟眼皮下沉,问着:有没有看最近的《法律观察》杂志发表的内容?
“有注意到。“黑泽明不以为然地说着:“整个陪审团的人员全部都撤换,而且他们的人身自由在参与该案件的审理以后遭受限制,直到案件审理结束之前,他们的一言一行都会被监视被限制,不得讨论案情之类的。”
“原因呢?“阿瑟的声音越来越小。
“外界的人将这个案件定义为种族歧视的类型,因为干预了陪审团制度选拔……慢着,种族歧视就是你的策略?这就是你所有的工作?“
阿瑟已经无法回答他的问题,因为他已经睡着了,喝了太多酒的缘故,他的大脑意识逐渐模糊,浑浑噩噩。
黑泽明双手插在裤兜里,用脚试探他,看他是否真的失去了知觉。确认他已经睡着了以后,黑泽明才发出疑问:这都过去多少天了,我好像什么也没有做。5万美金就这么到手了?这倒是一个不错的商机。他仿佛有了某种奇怪的觉悟那样·。
马尼拉的案件开审了。
阿瑟勉强拖着醉醺醺的身躯,来到了法庭,无精打采,撑着桌子,打算整个审理过程中以打瞌睡混过去。
他们俩夫妻仍然坐在最后面,仅供支援或者后备的用途。
丽塔·赛德尔:检控官,你可以开始传召证人。
在此之前,黑泽明还特意瞄了一眼陪审团的成员,果然与之前的不一样了。他们之前大部分是白人,现在全部都是黑人,之前坐的距离比较接近,现在是刻意保持了一定程度上的距离,而且有好几个警察在监视着他们,不允许他们私自讨论对案情的意见以及看法。很普通的一宗谋杀案却成了一种极端的风气。
不得不说,煽风点火的现象无论在哪个时代都存在过。
海伦:法官大人,我要求传召鉴证部的主管出庭作证。
罗曼出场了,率先在法庭上进行着宣誓。
海伦:请问你,在被告的家中发现了哪些线索?
罗曼:在被告的车辆的门的位置上发现了微量的血液,经过化验呢,证实是属于死者的血液;与其同时,还发现了一只黑色的手套在被告的房间里,里面发现了血液与头屑组织,而另外一只手套则在凶案现场发现。在被告房间里的手套发现的血液证实是属于被告的。
海伦:还有呢?
罗曼:在被告房间里搜寻到一件黑色的上衣也同样沾染了死者的血液。
海伦:谢谢你,我暂时没有其他问题,法官阁下。
丽塔·赛德尔:辩方律师,你可以开始盘问证人。
约翰·柯克林:请问鉴证部的同事是不是属于第一批赶到案发现场的人?
罗曼:据我所知,并不是。
约翰·柯克林:第一批赶到现场的人是谁?
罗曼:是三个富有经验的警察。
约翰·柯克林:他们三个是不是在你们之前就已经踏进了案发现场?
罗曼:是的。
约翰·柯克林:你们除了在现场搜寻证物之外,是否还搜查了房子?
罗曼:是的。
约翰·柯克林:你是否知道,鉴证科的同事的工作职责只能是对案发现场的范围内进行搜查?
罗曼:我知道,但是当时的现场环境相当血腥,他们认为还有更多的线索可以找到。
约翰·柯克林:当日你们进入死者的家中进行搜查的时候,是否向法庭申请了搜查令?
罗曼:没有。
约翰·柯克林:没有法庭的搜查令,你们就擅自搜查屋子里的其他范围,整个搜证的程序就出了严重的问题!你是否同意我的说法?
罗曼:但是情况很不一样……
约翰·柯克林:你只需要回答我,是否同意?
罗曼:是的。
约翰·柯克林:当日最早进入现场的三个警察,基本上是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进入现场的,三个都是警察,有着多年经验的警察,不可能不知道警察入屋搜查的基本条例,他们在毫无监督的情况下闯入案发现场,擅自动了现场的证物,根本就是影响了整个案件的采证工作!
罗曼:我很同意你所说的那些,但是他们都是好警察,我相信他们的工作不会为该案件带来不好的影响。
约翰·柯克林冷笑着:当时整个屋子里只有他们三个人,谁知道他们在里面做了什么手脚。难道你就那么肯定,他们什么事也没有做吗?
罗曼:我相信他们没有触碰过现场的任何物品。
约翰·柯克林:法官大人,我手里一部分照片是从女死者房间里拍摄到的。你们有没有注意到案发现场有哪些地方是不对劲的吗?
整个法庭里都在议论纷纷,除了陪审团之外,记者们都有讨论的权利,但是过了没多久就被勒令停止了。
法官呵斥他:辩方律师,你直说无妨,这里是法庭,请不要打谜语。
约翰·柯克林:请你们仔细看,女死者的房间是多么的凌乱,所有的私人物品都被打翻了,但是偏偏唯独这一排书籍是完整无缺的,如果是凶手做的,他为什么还要那么麻烦,弄乱了整个房间,杀了人之后还要弄整齐这些书籍,难道不觉得很奇怪吗?所以,这些书籍根本就是最早到达现场的警察触碰过的。
海伦:法官阁下,辩方律师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作出结论,我认为他的说法不可接受。
约翰··柯克林:法官阁下,我这里有一份报告清单,是一份化验报告,报告里指出,在凶案现场的房间里的书籍表面上找到了其中一名警察的指纹,这就足以说明他们三个是曾经触碰过现场的东西。
嘈杂的声音再次从法庭里闹起,法官不厌其烦地维持秩序,敲响着木槌。
詹斯也在现场目睹了辩方律师的逼问,不由自主感到紧张。
约翰·柯克林:你们当日在现场采取到的血液样本,请问是哪一天?
罗曼:就案发那天。
约翰·柯克林:真正对血液样本进行检验的时候,又是哪一天?
罗曼:三天之后。
约翰·柯克林:不应该是当天采集当天就进行检验吗?为什么会隔了三天那么久?这里我不是很明白。
罗曼:我们的工作人员手里拿着血液的样本,三天之后才送回来。
约翰·柯克林:为什么?
罗曼:我也不知道,可是我记得他当时迷迷糊糊地赶回来,将血液交给我之后就去忙别的事情了。
约翰·柯克林:一份那么重要的血液,竟然有人拿着血液的样本在外面逗留超过三天的时间才拿回来。在这三天的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呢?我们不知道,陪审团相信也不知道!三天可以发生很多事情,可以做出很多意想不到的行为。这个三天意味深长,你们慢慢想吧。
罗曼:不用想了,凶案现场与被告的家中找到的黑色手套刚好是一双的,里面都有被告的皮屑与血液,这一点他无法解释。
约翰·柯克林:当日擅自闯入我当事人家中的警察们都没有向法庭申请搜查令就擅自进入居民住宅,没有其他人监督,在这样的环境下他们找到的证物难道也能被接受吗?整个采证根本就不符合法律程序。
罗曼:你再三狡辩也无法为他洗脱嫌疑!
约翰·柯克林突然会心一笑:没错,在那双黑色的手套里的确找到了我当事人的皮屑与血液,但是这样也不代表那双手套就是我当事人。法官大人,如果要证明那双手套是属于我当事人的,请允许我当事人站出来,为所有人做一个实验。
丽塔·赛德尔:请问是关于哪方面的实验?它……刺激吗?
约翰·柯克林:很简单,只要我当事人重新戴上从现场找回来的手套,只要能戴上就说明没问题,否则就……
法官询问了控方的意见,自信满满的检控方认为没有问题,于是批准了试验。
马拉尼表现得很镇定,当着所有人的面,戴上那双手套,本来是没有问题的,可是他将手套穿进去的时候,只能卡在手腕的表面位置,无论怎么努力也无法将整个手套戴进去,仔细一看,你会发现手套的大小与马拉尼的手的尺寸根本就不符合,手套显然看上去小了很多,而他的手不知道是做了什么,肿胀了许多。他第一次戴不进去,就不停地尝试,直到陪审团纷纷摇头,法官喊停,他才停下来。
约翰·柯克林趁机补上一句:法官阁下,各位陪审员,相信你们都看得很清楚,在凶案现场的手套里的确找到了我当事人的皮屑还有血液,但是我的当事人无论怎么样也无法戴上手套,试问手套都套不进去,又如何戴着手套行凶呢?有皮屑有血液的确值得怀疑,但是我们也要看实际情况,尺寸大小都不符合,那就很显然,手套并非我当事人的。
法官与陪审团都无可奈何,马拉尼的手掌部位显然是后来才肿胀的,他们不知道他到底在拘留所经历了什么,但是身体上的肿胀多半是后天故意弄出来的,他们很明白这个道理,但是到了法庭就要讲证据,摆在眼前的证据就是—他无法戴上手套。只能说,这个律师团队太狡猾,从各方面击破供词还有证据。
约翰·柯克林:根据记录,当日我当事人刚刚回到家里就被警察安排护士为他抽血进行化验,当时抽了8毫升的血液做检验,但是化验的样本却只有6毫升。对此你怎么解释?
罗曼:可能在路上漏了……
约翰·柯克林:漏了?现在的指控可是一级谋杀罪名,抽取的血液样本无缘无故少了2毫升,你无法解释,轻描淡写敷衍了一句“漏了”就可以了?为什么会少了2毫升的血液,到底去了哪里?被谁拿去了?拿去做了什么?我们不知道。但是可以非常肯定的是,血液检验的结果已经不能再指控我的当事人,因为血液样本丢失了一部分,任何的检验结果指控我的当事人都是不合理的!
整个法庭雀鸦无声。
检控方只感到事情不妙,有一种快要输掉战争的感觉,可是却什么事情也做不了。因为到目前为止,辩方律师的言行举止全部符合法律上的程序,并没有露出破绽。想喊反对也找不到机会。
约翰·柯克林手里拿着一份证物清单进行着询问:根据记录,在较早之前,你们还在案发现场找到了一双属于我当事人的袜子。
罗曼:是的。
约翰·柯克林:那么,为什么没有列为证物?就连最新的证物清单也没有袜子的记录。究竟那双袜子去了哪里?
罗曼:本来那双袜子还在证物房,不知道为什么,到了出庭之前那段时间,突然就不见了,我们的同事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最后只能取消该证物的呈堂。
约翰·柯克林无情地数落了检控方的错漏:首先是联邦警察在搜寻方面完全没有按照司法程序做事;然后是缺乏监督,擅自进入凶案现场,触碰现场的物品,扰乱了证物的真实性;其后是抽取血液的样本又离奇丢失,不多不少,刚好是2毫升,怎么弄丢的,你们也说不清楚,丢失的血液去了哪里你们也解释不了;最后是一双属于我当事人的血袜子,你们也弄不见了,更改证物名单,不仅顺序错了,程序也不符合司法规定。这一宗所谓的谋杀案,无论是采证的程序还是搜寻证物的过程全部都是一塌糊涂,全然没有按照规定来办事。我真的想不明白,如此错漏百出的指控还有必要的存在吗?这个问题我相信你们也回答不了我。法官阁下,我暂时没有其他的问题。
法官用眼神表示对检控方十分失望。
“今天的庭审到此为止,退庭!“
辛波斯卡弗开车送黑泽明回去,一路上他们俩都在保持沉默,刚才在法庭上的那一幕,他们都惊呆了,无论是从哪个角度来看,辩方都是技术性击倒控方,逐一瓦解控方的优势转为破绽,制造了不少的疑点。他们深受震撼,以至于离开法院了,身上还穿着那一套律师服装,头上还戴着假发,全然忘记了撤换身份。
两人都想主动开口打破沉默,但是又相互礼让:有话想说?你先说吧。很快两人又沉默了,他还是决定让她先说。
”我从来没有想过,一个律师团队的威力居然有那么大。我最有信心的时候也不像他们那样,镇定自若,一副看到了结局的样子。“她的手撑在方向盘的旁边,蛮伤脑筋地说着:“你说……他的手是怎么一回事?”
“不用问了,只不过是打官司的技巧。“他不假思索地说着。
“料事如神到这种程度也是没谁了。“听她说话的口气好像在赞赏他们。
“切,五万美金一天,我也能料事如神。“他自吹自擂。
她还想说点什么,差点因为思考过度而闯了红灯,还好及时刹了车。
“真够讨厌的!开车的时候就是不能思考问题。难道还有什么比思考更重要吗?我多希望自己不会开车。“
“说起来我也该挑个时间考驾照。“他恍然大悟地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