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 则村庄规划
生产队运行到了七十年代,已经有头十年历史了,所有环境也历练成型,社员们除了有些年岁的人在一起谈心,还向往早就逝去的一家一户的桃源似的生产外,也算习惯了当时环境。在改草茎壁的房子为土墼墙的房子时,当局说,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应该要改造住房。
既提倡改建住房,就要给一些建房材料。于是,公社成立了“竹木站”,叫山区人将山上的竹、木送往竹木站里,算是上交的任务。这些送来的竹木,除掉外调一部分外,大部分分配给本公社各个大队部。由大队部根据社员改造住房情况,叫社员写个报告,由大队干部核准后分配一些材料。这些材料,主要以毛竹为主,有时也有一点杂树。不过,杂树不仅数量很少,还都是完全没有用的次材,不能做房子的主要用材。
与此同时,公社还要求各个自然村进行“村庄规划”。要求把本来横七竖八的民房,规划得整齐划一。说这样不仅是美化村貌,节约宅基地,还可以适应长远的建设与发展。
为此,各个大队都成立了“村庄规划小组”,对所属的各自然村进行着建房规划。规划小组根据各个自然村的自然面貌,拿出了规划方案,做新房子的人家必须按照“规划方案”建筑。可是,在具体工作中,因为有许多的复杂原因,这项工作没有进行到位。
首先,当局认为这是一项为民造福的好事,让村民自主实行。可是,“充分的民主”却形成了这项工作的阻力。因为,既然要求住房规范整齐,就必须要把本来凌乱的房子拆迁。这就涉及到了各人的实际情况。一则那应该迁让的人家因为条件还未成熟,暂时不能改建房子,应该让出的地方也就让不出来。再则,由于习惯的原因,有的人认为自己居住位置优越,不肯服从规划安排。更有的人家地盘宽敞,按照规划安排反而局促。林林总总,矛盾重重,公家没有经济周旋,政策完全自主,规划则无法实行。于是,大队的规划小组只是拿了个“规划蓝图”,没有执行的办法与权力,规划小组形同虚设,各个自然村的规划完全成了自己村的事,因此,所谓的规划,各自然村执行得很不一致。
许多自然村虽然进行了规划,却完全没有改变面貌。也有的自然村因为主要矛盾得到了解决,规划虽然没有进行得规范,大体上还算改变了面貌。
东圩村是韩庄大队最大的自然村,村里住房,历史上都是“各自为政”,横七竖八,大门朝东、朝西、朝南的都有。特别是本来的财主五畅房子门朝西开着,将村中的大路堵得向南偏了。五四年破圩后,五畅的房子虽然拆了,因为这块地基高兀,住在这里的赵恒发,便将住房建在了上面。正因为这样,村上的住房无法统一规划。
赵恒发的儿子赵荣雨在“村庄规划”的时候,主动地将自己的房子拆了,扒平了“高地基”,将住房建成了大门向南开的房子。于是,村上的大路直通了,本来住房横七竖八的东圩村,基本整齐起来。“朝南做屋,子孙享福”,东圩村在新建的住房中,大门都向南开着。
在村庄规划中,东圩村算是收到了“改变村貌”的真正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