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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则 队委干部各人的职务

2021-06-20发布 1323字

第二则 队委干部各人的职务

队委会(领导组)经过选举,建立起来后,委员们经过上级分工,各人都分配了职务,于是各人都得担任起自己所承担的责任来。

生产队长,是一队之长,统筹全盘工作,主要的任务是将生产抓好;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会计是生产队的账目管理者,一般的还要将社员们的劳动工分记好;经济保管员,经管本队的现金出入,是财务出纳的工作;民兵排长负责本队民兵事务,常常做些管理青年人的工作;妇女队长则负责妇女工作。这些人各负其责,按道理,是井井有条的管理体制。

生产队是最直接的基础生产单位。要将一个生产队真正管理好,实在不容易。因为,队委们虽然说是“干部”,其实只是和社员们一样的地位,处在一样的环境,没有任何特权,必须与社员们一样,出勤劳动才能记上工分,凭劳动工分,才能参加年终分配。而且,在劳动中要主动做带头作用。大家天天在一起,互相之间,公与私之间的矛盾,重重叠叠,公开的对峙,经常出现,都需要队干部们协调、解决。天长日久,干部们多数怨声不断,总说生产队没办法搞得好,就算有三头六臂,也会被弄得束手无策。许多人说,能当好省长县长,也当不好生产队长。许多人只求太平无事,怕当上了队干部与大家做对头(相对立)。因此,新一届队委会上任之初,总有一些人全力相辞,不肯就职。上级干部总是全力动员,还老是长时间里职位空缺。

不过,当干部比做普通社员总归多一些实权与福利:可以在生产队范围里主动地从事有关事务,有时候劳动强度比普通社员轻松,劳动工分也有机会挣得多些。上级政府布置政策,下达生产任务,常常要召集队干部们开会。农民们在田间劳动,风吹雨淋,而开会等于休息,工分却与劳动的人一样。因此,东圩村的老队长董正玉常常劝解坚持不愿当干部的人说:“共产党不捉当干部的吃亏;与人做对,只是少数人,大多数人还是谅解的。”这样,只要是选上了,任命下来后,那不愿干的,经过一番“说服动员”后,迟早都还担任起了安排给自己的职务来。

要是一个生产队的主要干部能够基本稳定的话,这个队的人们生产信心还能维持。要是一个生产队矛盾无法调和,没有人愿意当干部,队干部只好像走马灯似的,年年轮换,则生产必定失败。“队为基础,自负盈亏”的政策稳定以后,人们都知道生产队的生产好坏,直接关系着自己的生活水平,大家都有把生产搞好的愿望,队干部们更加知道责任重大。可是,随着时日的渐增,层出不穷的矛盾日益加重。政治挂帅弄得人人都成了政治辩论家,谁也说服不了谁;政策的严肃性,令队干部们无法施展作为,想搞好生产,显得黔驴技穷。普遍的生产队都只能在得过且过的状态中延续。

生产队干部虽然在生产上有主动权,可是必须按照上级指示工作,执行下达的生产任务,完成分配的各项指标,尤其是粮食征购和其他派购任务。

国家对生产队的上缴任务、社员分配(不准超过规定)抓得很紧,时常对生产队执行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不允许偏离政策。期间,有的生产队在分配和上缴国家任务中,有所偏离,队干部们总是被惩罚得垂头丧气。加上政治运动接二连三的进行,谁也不敢有真正的“独立自主”的作为。

同时,上级常常分配给生产队大型义务工程,必须要按时完成;布置的日常生产任务,即使不尽合理,也要遵照执行。因此生产队在生产上,其实也没有真正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