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泽明在法官宣告后天结案陈词之后,他得了一场不算很严重的感冒,就是咳嗽有些猛烈,咳嗽一旦咳起来,他的肺都要咳出来了。
他居住的郊区里突然出现了一批来历不明的人,更为奇怪的是,这里没有港口,没有船渡,为什么会出现那么多外来人口呢?而且他们脸上的神情极其萎缩、沮丧、充满了恐惧。他们的身上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喜欢咳嗽,也不是说喜欢吧,他们就是有咳嗽的习惯,常常跟你谈话谈到一边,他们就会无可奈何地把脸扭过去,咳一会儿,然后再回过头来继续与你交谈。
他还发现这一批散落在郊区与商业中心的外来人口,他们的英语很标准,口音听起来有点像伦敦的腔调,但是问他们的时候,他们却不肯承认自己是从伦敦来的,虽然他不知道伦敦发生了什么事情要封城,但是据说有瘟疫在伦敦活动着,他很快就能把瘟疫与伦敦外逃的人口作一个串联。伦敦人流落他乡,在这个国家过上了异乡人的生活。白天很优雅地排队领取救济食品,中午又很文雅地与其他人在交谈着,谈吐方面确实很温和,到了晚上他们再领取一次救济食品,他们就会回到由政府提供的廉租房。
说到廉租房,黑泽明很快就想起了国家还有失业补贴金可以发放,他第一次与第二次去领了两个星期,后面他就再也没有去。因为很简单,那些开支是政府为贫困者准备的,他有律师楼在支撑着经济命脉,尽管生意很不好,纯收入也很低微,他过上这种清贫的生活也不是一两天的事情了。他很清楚自己不能与其他人争夺这些由政府发放的资源。他一度很欣赏也很喜欢约翰逊总统提出的《伟大社会的复兴计划》,尤其是解决了房子的问题。克里斯仃拿到了由国家分配的房子,虽然空间是小了一点,但是总体上来说,还是可以维持生活的。她很快就从“1874”搬离,她很感谢黑泽明这段时间为她提供了居住的地方,有了政府房子,她就可以不分昼夜接客,当然这种事情是很低调的,在登记资料的时候,她在职业空白处那里填上了事务律师,她当然不能让其他人知道她的真实职业,生活窘迫贫困的原因她只写了一个,律师楼的生意不理想,每个月的薪酬太低,无法使她过上正常的生活,房子被银行给收走了,失去了居住的地方。因此,她没有领取政府救济金,但是她却住在了廉租房里。
在她搬离“1874”那天,黑泽明还帮她收拾行李,她则显得有些迷茫,整个人坐在床上发呆,一句话都不说。
黑泽明在收拾东西期间,在一个小盒子里发现了大量的避孕套与避孕药,他惊讶地问着:为什么你会准备那么多避孕套?
她回过神来,回答着:噢……是这样的,有些男人不记得带避孕套在身上,他们又不肯下去买,我只能预先为他们准备吧,免得破坏了和谐的氛围。
他觉得很奇怪:不是,你准备了避孕套很正常,可是你都准备了避孕套,为什么还需要避孕药呢?难道现在的避孕套的质量变得那么差了吗?你知不知道避孕药吃多了对身体不好的。
她无奈地解释着:你以为我想啊?有些男人就不喜欢戴套,总想体验真空上阵的快感。
他委婉地说着:他不肯做安全措施,你大可以不做他的生意。
她咬牙切齿地说着:我现在不是接官司案件,不是说不做就不做,反正他们肯加钱,无所谓了。
他沉默了,她从他的眼神里看出了某些感觉:嘿!别把我想得那么糟糕,我辛辛苦苦工作也是为了钱罢了。
他反驳着:如果你不是为了钱,那才是真的恐怖。其实你没有必要申请廉租房,你在我这里住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搬走呢?
她很纠结地搓着手掌:老是住在你这里,我过意不去,况且我还是做那种工作的,肯定给你带来了不少困扰。搬出去也好,这样就不怕打扰到你。
他很抓狂地说着:你搬走了以后,新的环境不一定能适应。
她点了点头:我知道,可是我还是要搬走。打扰了你那么久,很抱歉。他没有说话,她看上去快要哭了,说了句:对了,案件貌似快要结束了,我先恭喜你……她很突然地伸手去拥抱他,他没有反抗,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句:案件还没有结果呢。
她说着:我知道……时间差不多了,我想,我该走了。
他站在阳台窗口的位置,看着她拖着行李,如同负担着沉重的石头那样前进着,他始终在凝望着她,她走着走着,下意识地往回看,视线移动至窗口的位置,他连忙躲到一旁,不让她发现自己的身影。
他知道,那是一场漫长的告别……
珍妮特穿着很轻薄的丝质睡衣,黑色的压抑风格,里面空空如也,很容易看到她的胸部,她在烘着面包,同时在煮着热牛奶;辛波斯卡弗则在客厅的中央位置撰写着结案陈词,桌面上摆了好几本法律词典还有好几份类似的经典案例,多半是为了自卫杀人而最后罪名成立的,不过这种类型的案件获胜的概率是少之又少,就算有的被判刑了,受到的处罚也很轻,根本不足以提起。因此她压力很大,一方面她希望成功入罪三名被告,这样对詹斯在工作上有一个好的交待,但是如果入罪成功了,她又担心因此毁掉了三个年轻人的自由与前途。她始终无法寻找到一个适当的平衡点,在这一点上,她觉得很困惑,于是在撰写结案陈词的时候,她总是删了又重新写,写完又要改,修修补补,十分纠结。
珍妮特刚刚从英国逃回来的那几天心情总是糟糕透了,这几天她的心情总算恢复正常,所以她才有心情给辛波斯卡弗烤面包,面包烤好了,热牛奶煮完了以后又放了冰块,牛奶的温度很快就适应了。
她把面包与牛奶递了过去,搂着辛波斯卡弗的肩膀,很温柔地问着:怎么样?还有什么事情想不通?看你写的结案陈词写得很焦虑,你以前可不是这个样子的。
辛波斯卡弗不禁调侃着自己:我以前没试过的事情可多了去了。
她好奇地问着:你究竟在担心什么事情呢?
辛波斯卡弗把手里的笔往餐桌上一扔,松了一口气,重新整理着自己的头发,接着她拿起一块面包咬了一口,然后含糊不清地说着:你觉得我在法庭上如此这般指控三个被告是否妥当呢?
她不以为然地回答着:这个是一定的,这可是你的责任呢,你必须这样做,你也只能这样做。
“可是死者的情况很明显是活不久的,这种情形的谋杀其实是不是值得原谅的呢?”
“我不知道,可是死者也有生存的权利,而不仅仅是被当作一个牺牲品。”
“牺牲品?我可喜欢这个名词了。”
“对了,早上有电话找你,好像是一个警察。”
“哦,你说的应该是诺曼,他找我估计是某些事情有了眉目。”
“好吧,我很好奇,你说的事情是关于哪些方面的呢?”
“那是关于犹文太被砖头砸死的案件。”
珍妮特手里的杯子瞬间挣脱至地面上,摔个粉碎,玻璃碎片洒满了客厅的地板上。
辛波斯卡弗反应很快,蹲下去,竖起手指,小心翼翼地清理着地面上的玻璃碎片,轻声地谴责着:怎么那么不小心呢?
珍妮特说话的语气似乎很内疚:真的很抱歉,我也不想这样的。可是,你为什么会调查这个事情呢?他的死不是一个意外吗?
辛波斯卡弗收拾玻璃的动作很缓慢,大概与大脑正在思考问题有关:嗯……我也不知道,没错,表面上看起来这的确是一个意外。可是我总觉得这个意外来得太巧合了,意外发生的时间恰巧卡在我做手术之前,如果我没有做手术意外会不会就不曾发生了呢?如果与我的手术有关,那么意外是人为因素所造成的?如果是这样,是什么人会做这样的事情呢?
珍妮特露出尴尬不已的笑容:可是当时的警察已经调查过,在案发现场没有人目睹整个事情发生的经过,也没有发现可疑的人物,也没有发现可疑的地方,一切看起来很平常,所以才会推断为意外死亡事件。
辛波斯卡弗已经把地面上的玻璃碎片给收拾干净,她的拇指不小心被割伤,珍妮特连忙帮她护理着伤口。她说了句:我也知道没有可疑的地方……可是我心里总有一种感觉……事情不是那么简单。或许是因为我太想念他了吧?所以才会出现这种偏激行为的猜测。所以我委托了诺曼为我展开调查,抽取意外死亡事件的宗卷进行重新研究,既然他现在有了新的发现,我想我也应该去见他一面。
珍妮特很紧张,急着说着:慢着,你明天就要做结案陈词了,你现在应该集中注意力,集中精神处理剩余的工作。调查的事情往后再说吧。
辛波斯卡弗很快被说服了,点了点头:你说得也对,估计他没有查到很可靠的线索……
珍妮特把装着玻璃碎片的袋子提了出去,走到街口的拐弯处,有一个垃圾房,平时六点钟就会有一辆卡车专门回收这些垃圾,把垃圾送到堆填区,现在很显然还不是卡车到来的时间,没有人会在这个时候把垃圾提出来,但是她的确这么做了,不过她的心思倒不在扔垃圾的上面,她突然露出一副狰狞的面目,从兜里掏出一把锋利的刀子……
在结案陈词的之前一个夜晚,黑泽明躲在自己的房间里撰写词稿,很显然,他无法集中精神,在狭窄的房间里,时不时会散发出来自克里斯仃身上的气味,使他情不自禁想起她的模样,他撰写词稿的同时,会出现幻觉与幻听,妄想克里斯仃仿佛还在房间里。他再也无法忍受这种朋克的感觉,于是他敲开了具有西班牙裔少女的房间。
她的房间里摆了一台小巧玲珑的电视机,看样子是从二手市场淘回来的,左上角的玻璃碎了一片,信号接收不好,偶尔会传来很沙哑的电视破音,她很专注地观看着美国的综艺节目《黄金女郎》,尽管画面的素质很差,但她还是很沉浸在其中。在他看来,看电视已经属于比较安全的一种娱乐方式。在外面仍然流通着身分不明的伦敦人,当然不止是英国发生了人口输出的问题,世界各地都出现了类似的情况,瘟疫爆发的时间其实持续了一年,欧洲各国对瘟疫的管理貌似不是很专业,整治方案错漏百出,过于放纵群众热爱的自由,给社会造成了一种不可估计的伤害,到了现在,瘟疫似乎已经变异,他们再也无法控制病情,于是出现了人口大量逃出的情况。过去的难民是从美洲逃到欧洲,或者是非洲逃到欧洲;现在则是欧洲纷纷逃到美洲,尤其是中部地区,这一隐患问题显而易见。
在约翰逊提倡的《伟大社会复兴计划》之中,可没有想过要照顾从其他国家逃过来的难民。
普通法院
所有人已经到齐,黑泽明有些紧张,乔治·威尔则显得信心十足,老爵士就比较嚣张了,他根本就不曾紧张过。
法官从外面走了进来,坐了下去,看他的样子很疲劳,一坐下来就敦促着:主控官,你可以开始进行结案陈词。
辛波斯卡弗站起来,朝着陪审团鞠躬着,把早已经写好的词稿竖在架子上面。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团,本案是我做检控官有史以来遇到过最残忍最血腥的一宗案件,它有着相当奇怪的故事。四个年轻人一起去登山冒险,结果在路途中不幸迷路,在饥荒侵袭到他们每一个人的身上的时候,他们感觉到彻底的绝望与沮丧,他们想要活下去,他们只想着与命运做斗争,不肯轻易放弃生命的主动权。对于这一种倔强的生存意志,我认为是相当令人敬佩的,可是很遗憾,他们选择活下去的代价竟然是杀害结伴同行的朋友,活生生杀了他,而且还把他身上的肉煮熟,分而食之。吃人肉向来是只存在历史的浪潮之中,当时的社会文明还没达到一种程度,可能会发生这种情况也不奇怪,无可厚非;可是到了21世纪仍然存在吃人肉的现象,那么就变得不可思议了。尽管三名被告声称,他们在决定牺牲死者之前是曾经做过严谨的思想交流以及讨论,他们很清楚地指出,死者是自愿牺牲自己的性命来挽救他们,如果事实真的如他们所说,那么我们也没有什么好追究的地方。但问题是,他们所说的一切就是事实吗?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可以如此伟大,牺牲自己来救同伴?如果我们对此有所怀疑,那么我们就应该怀疑三位被告的供词。他们三个所提供的内容大致相同但又不尽相似,甚至在某些地方还出现了相互矛盾的现象,我们很难分得清楚究竟是谁在说谎,谁在客观陈述事实;还是说他们都在说谎?根本没有人在陈述事实呢?我们无从考究,因为当时的现场只有他们四个人,除了死者之外,知道整件事情的真相的人就只有他们四个,他们无法做到供词统一一致,相反是错漏百出。我们是否应该相信他们所说的话呢?另一方面,被告们纷纷指出,是被告自愿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挽救他们,关于这件事是否属实,我们暂时还不得而知;但是就算死者当时提出自愿牺牲自己的性命,三名被告是否有权力剥夺他人的性命呢?被告们声称,当时已经没有食物可供他们食用,他们正在饿肚子,饱受着痛苦的折磨,仿佛已经到了那种没有东西吃就一定会悲惨地死去的境界—但是我们应该很清楚,一个人在没有食物没有水的情况下,是可以坚持三天到四天,尤其是没有食物是可以坚持到四天,被告们在经历着饿肚子的时长最多就是一天多几个小时,他们就声称无法忍耐饥饿带来的痛苦,认为自己随时会死去,所以在死者同意自我牺牲之后,毫不犹豫地将其杀害,蚕食他的尸体……我觉得很荒谬,从医学的角度来看,他们当时哪怕没有食物,再坚持两天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是被告们似乎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他们没有想过要坚持忍受着痛苦,他们只知道杀戳,牺牲同伴,以最短的时间内分食他人的尸体……这种轻率的行为是不可原谅的,他们口口声声指出,是为了活下去,为了生存才迫不得已吃掉同伴的肉,难道同伴的生命就不属于生命了?牺牲了同伴的生命就可以称作为生存吗?难道同伴就不应该活着?他就没有生存的权利?他有,只不过他的生存权利被三名被告给无情夺走了。他们似乎对生存这个名词有着很大的误会,建基于牺牲他人生命的大前提所形成的生存是不可以被理解的。没有任何人能够擅自剥夺他人的生存权利,更加没有权利残害他人的生命。如果为了救一个人而牺牲另外一个人的生命,那么这种情况还能算救人吗?同样有人牺牲了,只要有人牺牲,这个逻辑就不能成立,因为条件不允许,理由也并非很充分。因此被告们抗辩理由是围绕着生存作为大前提,我认为是不能接受的,他们要救自己就要牺牲其他人是一种很自私的行为。况且我们还不能完全认为,死者是否自愿自我牺牲,还是他们先谋杀再将其尸体食之呢?这是一个很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我们不能禀着主观的意念去看待该案件,我们的目光不应该仅仅是放在被告们可怜的遭遇上面,我们更应该去感受死者对于生命的哀嚎,对于生存的渴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加客观去判决该案件的实际性质。无论死者的生存意志如何,我们都不能擅作主张结束他人的生命,这样无疑是违反了人权,我们渴望自由同时也需要自由的高度。在种种事实陈述的大前提下,在这里,我恳请法官大人以及陪审团判三名被告一级谋杀罪名成立!”
她指着三名被告,态度十分坚决,随后她就坐了下去。
黑泽明侧过身子念叨着:全部让你给说完了,那我还能说些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