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丽丽走后,董经理就把裴丽丽的讲述和自己的想法,转述给李经理。李经理听完以后,也跟裴经理的想法不谋而合。因为李经理,亲手办过一些案件,对于自己没有任何办案的手段,也感到非常的无奈。
他一听到裴丽丽跟徐小六,内外勾结起来,就觉得,这个事情非同小可。本来,稽核力量,就比较薄弱,又没有任何强制性的办案手段。能把作案手法查清楚,就要花费很多的力气和精力,即便是对,银行内部工作人员,稽核科也没有任何的制约手段,只能把事实查清,就算尽到责任。
现在裴丽丽这个事情,据她本人讲,又牵涉到银行外面的社会人员。就算徐小六是一般人员,并不是什么大款,社会关系简单,仅仅社会人员这一项,就使得稽核科,对人家束手无策。
所以,李经理,赞成董经理的想法。“案子的基本情况,咱们也了解得差不多了,就是这么一个案子,作案手法,也比较简单隐蔽,就是把银行的底联,给抽出来。按照作案者的设想,当存单的持有人,来取款的时候,如果是自己在当班,就不动声色地把底联拿出来,然后,正常兑付给存单持有人。”
“对于,钱帐不符的情况,作案人也有办法,在一个结账周期之内,进行弥补。这个弥补办法,有时候是作案人直接用现金,甚至有时候,作案人会用同样的手法,再一次做案,从而使得账款相符。”
“如果咱们两家联合办案,费尽千辛万苦,最终,也只不过是搞清楚了裴丽丽的作案手法手段而已。即使要做处理,也只能处理裴丽丽。而对徐小六,无能为力。”
“所以,与其那样,还不如现在就把这个事情,交由司法单位。人家有强制性手段,不管,他们的故事编得多么天衣无缝,到了人家那里,他们都会不攻自破。这方面,以前咱们行里也发生过。”
其实,董经理,李经理,想把案件推出去,还有一个共同的理由,只是他们,都没有说出来而已。那就是,裴丽丽,并不是银行内部子女,尽管有她的背景,有她的关系,但不是银行内部子女,就跟他们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
对于这样的复杂案件,交由司法单位处理,如果,作案者确实关系强大,那可以用于司法单位。不管司法单位最终如何处理,都跟银行没有关系,银行内部的职员,也不会有什么强烈反响。
不过,董经理唯一有顾忌的,就是冯天娇。因为,裴丽丽当初的被录用,就是因为冯天娇的极力推荐。而冯天娇,作为人事经理,虽然,最终不插手,不参与,对代办人员的组织处理,但是,毕竟冯天娇,是营业部内部的一个核心部门,关键部门的负责人,跟,储蓄科也好,稽核科也好,汽既有同事之谊,又有权力在手。董经理,李经理,他们本人的升迁,工资的升降,工作业绩的考核,等等,都抓在冯天娇的手里。所以,于公于私,都需要跟冯天娇打招呼。
其实,董经理也知道,冯天娇虽然表面上是裴丽丽的推荐人,其实也只是,惮于管理行的某种权利,不得已而为之。属于,工作关系的交换,并没有什么私人的感情在里面,只是完成任务而已。
不过,尽管如此。在裴丽丽涉案之后,把裴丽丽出事的消息告诉她,并没有什么坏处。如如果冯天娇,极力为裴丽丽说请。那就要考虑,交由司法单位处理的决定,是否合适了?如果,冯天娇只是一般性的说一说,那就交由司法单位处理,也算是给冯天娇的一种交代吧。
董经理就专门到冯天娇办公室,一五一十,把裴丽丽的事情说了一遍。最后,征求冯天娇的意见,“裴丽丽这个事情,手法尽管很隐蔽,但是危害性很大,也算是一种非常聪明,却非常恶劣的,一种作案手法。在我们这几年的工作实践中,也是第一次发现这样的作案手法。”
“虽然现在不知道,涉案的金额到底有多大?她的作案次数到底有多少?但是,可以断定,用这种作案手法,最起码,要有三到五张,甚至更多的存单,才能够完全腾挪得开。现在裴丽丽,亲口说出,作案的过程,要把单纯的贪污、挪用储户存款,编织为内外勾结,只是使用特定对象的存款,以此来减轻自己的罪责。”
“她本人有这样的供述,我们要弄清楚她作案的手法,因为涉及到社会人员,就超出了我们的办案力量,办案范围。”
“所以,我跟李经理的意思,就比较明确,要把他这个案子,交给司法单位,走法律途径来解决。尽管我知道,裴丽丽不是你的关系才进来的,但毕竟当初,是你出头推荐她的,算是裴丽丽在咱们行的唯一关系人。所以,我先把这个事儿,跟你说一说,看看你的意见,同意不同意,把它交由司法单位处理?”
冯天娇沉吟了一下,“当时我也给你说过,裴丽丽就是管理行监管经理的关系。至于,她跟监管经理,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我也不便细问。”
“根据以往的经验,他们这种关系可深可浅。有时候,仅仅是,沾亲带故。不过,当初进来的时候,咱们可以照顾关系,但是她进来之后,做出这样的事情来,成了经济案件,那事情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
“人常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她这种事情本身,又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即便是她是管理行的监管经理推荐来的,那也是她给监管经理的脸上抹黑。咱们该怎样处理就怎样处理。”
“如果,她真的关系硬,后台硬,我想她也不会屈尊来咱们银行当代办员。所以我觉得,究竟怎么处理?还是你们根据具体情况,来做决定。你们做什么决定,我都支持,你们,不要考虑我个人的因素。”
“这种事情,即便是由司法单位处理了,监管经理,他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来,谁让他介绍的人不争气呢!不过,我觉得,对于裴丽丽这个事情,我可以给监管经理透露一下基本情况,也使他有个思想准备。”
董经理也同意了。董经理倒也不怕裴丽丽跑掉,俗话说,跑了和尚跑不了庙。更何况,据小林讲,裴丽丽已经把相应的库款给补上了。
冯天娇如此表态,董经理,心里悬着的一颗石头,终于落了地。要处理一个小小的代办员,也还要,考虑方方面面的关系,这对董经理来说,每每遇到此类事情,都会使他,如履薄冰,生怕考虑不周,无意之中,得罪了同事,得罪了领导。
现在这个裴丽丽,就目前来讲,银行内部,也就是牵涉一个冯天娇的问题,外部也就是牵涉到管理行的问题。但是,管理行,也知道,这一类经济犯罪问题的性质和严重后果。当初让你的人进来,就是看了你天大的面子,现在她不争气,我们也不能包庇她。这个道理,走到哪里都能说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