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达拉美宫因为政变的问题,导致了’二月事件’
临时政府宣布布达拉美宫进入了紧急状态令。
二月的中旬在白天的时候仍然是闹得日月无光,暴乱行动散播在街头街尾,趁机滋扰生事的犯罪分子在扯着嗓子叫着喊着,当时满大街都是暴乱情景,炸弹与手枪遍布整个城市的轨迹,很多商店因此而关门。
贫困的分界线被折磨得苦不堪言。
辛波斯卡弗偏偏选择在一间玻璃被完全粉碎的咖啡店坐下,悠哉悠哉地享受着香浓醇口的咖啡,外面的人在打斗,枪声不断地涌起。
APPLE慌里慌张地环顾着四周,她生怕咖啡店的大门会沦陷,被闯进来的暴徒袭击。
辛波斯卡弗敲了敲桌子:淡定,我们今晚是来放松的。
APPLE惊恐不已地说:在这种情况之下,还能放松嘛?
她松了松肩膀:放心,这里很安全的,暴乱分子不敢乱闯进来。
APPLE有点生气地说:难为你还能如此这般镇定。
她又点了一杯咖啡:怎么了?我一向都是这样的。
APPLE嘀咕道:我听说检控官那边找到一位很重要的证人,据说还目睹了整个凶案发生的过程,不过还好,检控那边劝服不了那个人出庭作证,不然我们这宗官司肯定输了!
咖啡送到,女老板也很淡定,在这种混乱的情况下,只穿着短裙,很风骚地在店内转来转去,好像在登台表演似的。
她若无其事地用勺子搅拌着香浓的咖啡:就算控方找到有力的证人,我都有把握将证人的口供给推翻,谁也阻止不了我赢这一场官司,这对于我来说,已经不单单是官司的问题,而是我个人的荣誉,我这一次只许胜不许败!
APPLE不怀好意地打击她:你真会开玩笑,之前在法庭上,你的证人好像刚刚才被控方完全击倒了,你损失了一名人格证人,情况并不乐观呢。
她举起手中的勺子,胸有成竹地说:就算我目前是处于下方,我仍然有把握战胜她。
APPLE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对她嗤之以鼻:真不明白你哪来的自信,明明是情况非常恶劣,你却还是一副可以起死回生的状态,你究竟是虚张声势还是早有准备呢?你还是祈求上帝保佑,控方找到的那个证人不愿意出庭吧,不然这宗官司肯定输了!
店内突然想起了一阵咆哮如雷的英文歌曲,APPLE很不耐烦地皱着眉头:咖啡店怎么会播放这种令人厌烦的音乐呢?
她似笑非笑地说:这是艺术,你不懂的。明天还要上庭呢,你早点回去整理一下案件中涉及的文件吧,明天上庭要用的。
APPLE站起来,迟缓地说:哎,万一控方的目击证人愿意出庭作证,会发生什么事呢?我觉得这才是你率先要考虑的问题。
她显摆着一张微笑但实质却很生气的脸:早点回去休息,注意安全,外面有暴动。
APPLE离开了以后,辛波斯卡弗双手撑在桌子上,顶着下颚,陷入了沉思,过了几秒钟后,音乐停止了,在她眼前突然出现了一杯白开水,上面还散发着热气,
她不禁惊讶地抬起头,发现给她端开水的是这里的老板娘,刚刚的老板娘还是一副放荡不羁,敢爱敢恨的模样,到了现在已经是一本正经的样子。
“看你的样子,似乎有心事。”
“不,没有,我只是有点累而已。”
“刚刚听了你们的聊天内容,你是律师吧?”
她惊愕不已地望着眼前这个女人,迟疑地说:是的,女士。
老板娘突然展露着微笑:不用紧张,我不是故意偷听你们聊天,只不过我恰巧站在旁边于是听到了。所以你在为案件的事而感到烦恼对吗?
面对着眼前这样的一个陌生人,她忍不住说了出来:其实……我自己也很困惑,身为律师的确要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但我又……好像真的发现他是有罪的,他真的有做过,可我仍然要履行身为律师的职责,为他辩护。
老板娘将双手藏在背后,眨着眼睛说:既然做不到最好,那为什么不能尽量做好呢?赚不到一千万,赚一百万也可以啊。
她听着这番话,似乎还不是很懂,但不忘报以微笑示好。
老板娘用手连续地拍着桌子说:喝少点咖啡吧,对身体不好,多喝热水。
她假装惊讶地说:哇,我不喝咖啡,你如何赚钱?这样做生意是不行的。
老板娘推动着白开水,轻声地说:如果可以,我宁愿少一位你这样的顾客。
她皱起眉头地问:为什么外面到处都是暴乱,你一点都不担心,照样开店。
老板娘反过来问:你不也还敢到处乱跑,你都不怕,我更加不用怕了。
两人互相对视,不禁笑了起来。
门外突然闯进了一个男孩,迅速地低着头走路,移动的速度很快。
她像看到了怪物那样:这是什么人,那么没有礼貌。
老板娘尴尬一笑地说:很抱歉,这是我的孩子,他也参加了这一次的暴乱行动。
“啊?你任由他去啊?不担心?出事”
“年轻人嘛,总渴望急于表达自己的想法,可以理解。”
帕特丽夏正在办公室里翻看着法律文件,伍卫叶林敲了敲门,不等对方答应就擅自推门进去,帕特丽夏貌似也不是很介意,只顾着忙手上的事情,眼睛只顾盯着蓝色的文件夹里的档案,头也不抬地问:怎么样?那小子还是不愿意出庭作证?
伍卫叶林很生气地说:我打他一顿!我就不信逼不了他答应!
帕特丽夏迅速地合上档案,夸张地说:拜托你了,你是执法者,怎么可以乱来呢。证人如果不愿意出庭作证,我们是不可以强逼他的,这样是违反了人的自由。
伍卫叶林很响亮地敲着桌子:你也应该知道,没有重要证人,这宗起诉的案件就会因为证据不足而令被告无罪释放。我这不是想帮助你嘛。
帕特丽夏微微一笑:我知道,可我们是公职人员,当然要尊重法律程序的对吧?既然他不愿意出庭,我们也没有办法,这宗案件我还是再想想办法吧,应该还有其他方法的。
伍卫叶林下定决心地说:我还是再去找他聊聊天。
帕特丽夏有点紧张,他从容地说:放心,我不是使用暴力,我会心平气和地与他进行协商、沟通,然后达成共识,这样行了吧。
“我很感谢你说话这么文绉绉。”
“噢,请你相信我,我最讨厌以及反对暴力了。”
高等法院
法官:检控官你可以开始。
帕特丽夏微微地鞠躬着,以此表示敬意:法官大人,我要求传召负责本案化验工作的化验师出庭作证。
法官:批准。
美狄亚从门口走进来,恭恭正正地坐在证人栏那里。
帕特丽夏:美狄亚先生,请问你的职业是什么呢?
美狄亚:我是政府化验处的化验员。
帕特丽夏:麻烦你具体地描述一下关于本案的化验报告。
美狄亚:我们在凶案现场找到的凶器,经过指纹扫描,在上面只找到一组属于被告的指纹,除此之外,我们还在被告的衣物上找到死者的血液。
帕特丽夏:你确定只是找到被告的指纹?
美狄亚:是的,化验报告基本上就是这样。
帕特丽夏:谢谢。法官大人,我没有其他问题。
辛波斯卡弗站起来,用手抚平着庄严的礼服,咳嗽了几声:美狄亚先生,你刚才说在凶器上只是找到一组属于我当事人的指纹,对吗?
美狄亚:是的。
辛波斯卡弗皱着眉头:那你能不能肯定有其他的指纹存在,但就在案发之后那些指纹被人抹除,因此你们只能检验到一组指纹的存在,是不是?
帕特丽夏: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辩方律师作出毫无根据的推测引导证人作出主观的猜测。
辛波斯卡弗:法官大人,我只是想客观地提问,在凶器上只找到一组指纹的情况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法官:反对无效,证人必须回答辩方律师的问题。
辛波斯卡弗(加重语气):美狄亚先生,请你回答我刚才所提及的问题。
美狄亚:我们只能检验出凶器上残留的指纹,至于被抹走的可能性,我不排除。
辛波斯卡弗:那就是说,就算有人抹走凶器上的指纹,你们也检测不到。
美狄亚:是的。
辛波斯卡弗:在凶案现场进行封锁之前,谁都可以进入现场,谁都有机会接触到凶器,你同不同意这个说法?
美狄亚:同意。
辛波斯卡弗:留指纹在凶器上的不一定是凶手,你同不同意?
帕特丽夏: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辩方律师作出主观的推测。
法官:反对有效!证人不需要回答辩方律师刚才的问题。
辛波斯卡弗:请问死者的血液沾染在我当事人的衣物上,你能不能大概说说,是如何沾染到的。
美狄亚:很有可能是死者与被告在搏斗的过程中不小心沾染到的。
辛波斯卡弗:能不能从被告衣物上沾染到的血迹的表面形状痕迹来判断血液沾染到衣物的具体因素?
美狄亚:不能。
辛波斯卡弗:被告可能一心想救死者,结果不小心沾染到死者的血液,你同不同意?
帕特丽夏: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辩方律师作出主观猜测引导证人作供。
法官:反对有效,证人不需要回答刚才的问题。
辛波斯卡弗:你能不能单凭凶器上的指纹以及染有死者血液的衣物就百分百肯定被告就是杀害死者的凶手?
帕特丽夏: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辩方律师提出的问题完全超出证人的专业范围。
法官:反对有效,证人不需要回答辩方律师的问题。
辛波斯卡弗:法官大人,我没有其他问题。
帕特丽夏:法官大人,我要求传召本案死者的哥哥—威倪斯出庭作供。
法官:批准。
威倪斯在庭警的陪同下,心神恍惚地坐在证人栏内。
帕特丽夏:威倪斯先生,请问你与本案的死者是什么关系?
威倪斯:他是我弟弟。
帕特丽夏:你们之间的关系怎么样?
威倪斯:我们关系挺好的。
帕特丽夏:你们家庭的环境怎么样?
威倪斯:我们家里的经济状况一向比较清贫,但我们很努力很努力地去读书,因为我们都知道,知识可以改变命运,只要肯努力读书,就一定可以改变现状。
帕特丽夏:据我所知,你的受教育程度只去到高中。
威倪斯:是的,我读完高中就没有再读下去。
帕特丽夏:我看过你的成绩表,我发现你以往的成绩一向很优秀,为什么你没有读大学呢?你高考时的分数线还是挺高的。
威倪斯:因为当时家里的经济情况并不是特别的好,只能供一个人读大学,要么我去读大学,要么我弟弟去,我弟弟比我聪明,成绩比我优秀,品行比我好。我觉得他将来一定是一个可造之才,所以我牺牲了自己,成全他。我读完高中以后,我就到外面工作,赚学费给弟弟读书。
帕特丽夏:据你所知,死者会不会常常与别人结缘呢?
威倪斯略显激动地喊:不会的!他平时很有礼貌,根本不会得罪人!
帕特丽夏:在你得知弟弟的死讯以后,你有什么反应?
威倪斯:最初的时候,我还以为是诈骗电话,因为我弟弟在学校读书读得好好的,怎么会无缘无故遇害呢?可是随着对方不断地信誓旦旦声称真有其事的时候,我开始动摇了。
帕特丽夏:你到了学校看到了什么?
威倪斯:我看到弟弟全身赤裸着躺在铁架床上,身上遍布着形状不一的伤痕,最令我心寒的是,他的头颅竟然与身体分离了……我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前不久还好好的……
帕特丽夏:你们最后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
威倪斯:在他遇害之前的一个星期,他当时还告诉我,一定会好好读书,毕业以后好好赚钱孝顺爸爸妈妈,可没想到……
她眼看着他越来越奔溃。
帕特丽夏:请问你还能继续吗?
威倪斯:可以。
帕特丽夏:当你看到弟弟的尸体时,你有何感想?
威倪斯:悲伤!百分之一百的悲伤从内心迸发出来!杀害我弟弟的人!就在法庭上!
他狠狠地指着布莱内,布莱内一点反应都没有。
法官:辩方律师,轮到你开始盘问。
辛波斯卡弗站起来鞠躬着,手里拿捏着一支钢笔:威倪斯先生,根据你刚才所说的那样,你为了供弟弟上学,宁愿牺牲自己学习的机会,出来工作赚钱给他读书,这听起来似乎真的很伟大,我个人真的很佩服。那么你们兄弟之间的感情应该很深厚对吧?
威倪斯:是的,我们的感情很好。
辛波斯卡弗:你们有没有试过住在一起?
帕特丽夏: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辩方律师提出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辛波斯卡弗:法官大人,辩方提出的问题是直接影响到证人对死者的印象。
法官:反对无效,证人必须作答。
威倪斯:有,我们曾经住在一起。
辛波斯卡弗:住了多久?
威倪斯:大概三个月左右,之后他就住在学校里了。
辛波斯卡弗:住得好好的,为什么死者会搬走呢?
威倪斯:不知道,他想搬走就搬走呗。
辛波斯卡弗:威倪斯先生,请你认真地回答我的问题。
威倪斯:在生活上有一些习惯磨合不了,所以只能分开住。
辛波斯卡弗:你所说的生活习惯无法磨合,是指哪一方面?
威倪斯:他……很喜欢在夜里开语音打游戏,影响我休息。
辛波斯卡弗:之后你就建议他去学校住。
威倪斯:是的。
辛波斯卡弗:换言之,死者的不良习惯就算是亲人也无法忍受对吧?
威倪斯:不是这样的……
辛波斯卡弗:法官大人,我没有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