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时间淘洗的老妖的书,出版过程相当顺利,周期短得叫陈夏荷感到惊讶。这边刚刚签订了合同,那边的样书就已经出来了。
接下来就是出版社方面的造势活动。经过时间淘洗的老妖,因为还要上学,不方便出席这类活动,所以继续委托陈夏荷代她出席。
陈夏荷出席这类活动,也有自己的考虑。本来她是不愿意出席这类活动的。因为不管怎样说,真正的作者并不是她陈夏荷。
她只是一个代替,一个替身性质的人。在电影里面,有专门的替身,但是这种替身观众是看不出来的,因为有很多的技术手段,可以弄假成真。
可是,陈夏荷的这种替身,是要跟读者面对面的。你宣传的是未成年美少女,可是出现在读者面前的却是一个风韵少妇。
尽管陈夏荷自信自己的颜值也不低,但是跟未成年人比起来,什么方法也掩盖不住走下坡路的容颜。稍有点经验的人一看,就能分辨出真假。
在这个时候,陈夏荷就得多费点口舌,向大家解释,为什么经过时间淘洗的老妖不能出席这类活动。她只是这本书的伯乐。
可是,人们的注意力和好奇心,是在作者本身,即使你是编辑,你是伯乐,人家愿意看的,想看的,是千里马。你伯乐再有号召力,人家也不买账。
所以,就会有很多尴尬。陈夏荷有心把这类活动推掉,但是在合同里面有这一条,如果她推掉,那就是一种违约行为。
后来,陈夏荷老着脸皮,跟原来那个接洽者交涉,“我已经参加了不少的这类活动,已经履行了合同里面规定的义务。”
“可是你们现在这本书的推广销售,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界限,在什么时候结束。这个也可以说是订合同的时候没有想到的事情。”
“如果你们的这类活动,我常常都要参加的话,那么我的网站和板块的事情,我就顾不上过问了。咱们现在好好谈一谈,以后你们的这类活动,我就不参加了。”
人家摇摇头,“你说得很有道理,我们也很理解,但是合同就是合同,现代社会是契约社会,订合同的时候你没有想到的事情,那是你的问题。”
陈夏荷觉得人家说的有道理,这个事情本来就是自己考虑不周到。当时也是觉得经过时间淘洗的老妖,能出版自己的第一本书,是一个天大的好事,其他的就没有过多地考虑。
可是,现在问题来了,这个叫她很是烦恼。她知道自己理屈,就好好跟人家说,“这个事情我也知道我不占理,可是你们也不能得理不饶人吧。”
“这本书的出版,咱们可以说是合作愉快,以后咱们也许还有合作的时候,你们就是搞出版的,我们网站适合你们出版的书,并不是只有这一本。”
陈夏荷提出的这个事情,击中了要害。大家都是明白人,以后合作的事情多着呢,因为现在的合作,双方都尝到了甜头。
生意上的事情,就是讲究的双赢。如果只是对一方有利,那么这种合作肯定就是一锤子买卖。既然双方有了良好的合作,那么考虑到以后的继续合作,出版社方面就软了下来。
“如果说到以后的合作,当然也不是没有可能。实际上,我们已经看中了你们板块上发表的另外几部耽美方面的小说。”
陈夏荷喜上眉梢,“这不结了吗?马上就有合作的机会啊。”
对方顺势下驴,“下一次合作的时候,对这一条可以作适当的修改。”
陈夏荷正打算说话,忽然手机响了起来,接起来,原来是一个外地出版商打过来的,“你是陈夏荷老师吗?我是天意出版社,我们看到你们网站发表的一部小说,感觉很不错,能不能谈一谈出版的事情?”
陈夏荷的手机并没有使用免提功能,但是对方的声音比较大,陈夏荷使用的时候离耳朵又比较远。这样旁边的人,就也能听到手机里传出来的声音。
陈夏荷说,“你们愿意出版我们网站发表的小说,这是一个好事情,不过现在也有其他的出版社正在跟我们接洽,回头咱们再谈具体的条件好吗?我们也需要货比三家啊。”
对方同意了。
陈夏荷一放下手机,跟她讲条件的人就说,“以后咱们再合作的时候,这一条干脆就删掉吧!”
陈夏荷点点头,“刚才有人打电话,也是联系出版我们网站小说的事情。看起来,咱们的合作能不继续下去,还得看看人家开出来的条件。毕竟这也是在做生意嘛,我们公司还有一个法律顾问,合同还要经过人家把关呢。”
跟陈夏荷接洽的人连连点头,“那是当然,那是当然,现在谁家做的也不是垄断生意,其实刚才我也听到了,竞争者已经出现了。”
陈夏荷嗯了一声,“这就说好了,以后站台造势的活动,我就不参加了。关于这一条,咱们是再定一个补充条款还是怎么着?”
接洽者说,“这个由你,你说怎么来就怎么来。”
陈夏荷说,“要是省事,咱们两个搞一个备忘录,你我签上字,各保存一份就算了。”
很快就搞出来了备忘录。陈夏荷就有点感慨,司马鑫那时候要出书,作者是乞讨者的地位。现在经过时间淘洗的老妖要出书,出版社跟作者是平等的关系,是平起平坐。
以后他们网站的作者要出书,出版社就要变成了乞讨者了。幸好,现在她既不是作者,也不是出版方。但是她是当事人一方。
陈夏荷跟接洽者谈了一下继续合作的意向,约定等别的出版社开出出版条件以后,再接着谈。
陈夏荷回到办公室,马上给公司的法律顾问打了一个电话,询问在这种情况下跟人谈判,她应该怎样做,应该怎样把握?
法律顾问大概地说了一下。陈夏荷心里就有了底。不过,陈夏荷并不想整天沉溺于这种事物之中。说实话,跟人谈判,也不是她的强项,也不是她喜欢做的事情。
尽管现在网站板块的事情进展顺利,她对于网站板块的运作,并不需要投入太大的精力,有那么多的编辑,书探在为她工作,她需要做的只是管住大的方向,不要漏掉了好看的小说。
可是,现在她却要把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这一类事务上去,她觉得这对于他的精力,是一种严重的浪费。她想从这种事务中摆脱出来,使自己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多看看他们筛选出来的作品,使网站板块能有更多的好作品发表出来。
她的初步设想,其实也达到了,跟出版社方面的交涉,她算是成功了。她看看自己手里拿的备忘录,自己以后就可以不出席站台造势的活动了。
但是,跟出版社方面的接洽,她推不掉。人家如果有需要,第一个想到的,当然是她。对于这一点,她是无可奈何的。
不过,这种烦恼,想一想也好解决,公司不是有法律顾问吗?以后需要跟出版社方面谈判的时候,可以叫法律顾问出面。
当然,这个想法要付诸实践,陈夏荷说了并不算,法律顾问跟她是平行的关系,并没有隶属的关系。所以,陈夏荷不能直接跟人家这样说。
这个事情还要通过柳董事长。陈夏荷知道,只要她提出来,柳董事长是不会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