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深沉,秋风萧瑟,山西山区的秋夜,格外寒冷。
山神庙前,所有的尸体都已经被金鳞盟和玄都观的人清理干净,他们的手法十分“专业”,除了空气当中弥漫的血腥气味,没有人会发现,此地刚刚发生了一场大血战。
交战双方,死伤惨重,不,对于其中的一方来说,根本没有“伤者”,所有的人都被杀死了,不但被杀死,绝大多数尸体还要被浇上某种特殊的药粉,毁尸灭迹。
孙氏兄弟果然是家学渊源,他们的武功,十分广博,还有他们的那十几个亲随,个个都是出类拔萃的好手,更何况在被重重围困当中拼命求生,自然会拼死一搏,所以,他们自然不会有任何的手下留情,不会有任何的“温良恭俭让”,这个节骨眼上的江湖,手下留情已经成为了稀缺的美德,斩草除根,才是每个大人物做事的风格。
孙氏兄弟和十几个部下,他们临死之前,居然杀死了两百多个金鳞盟好手,一百多个玄都观弟子,其中还有金鳞盟的四个堂主,蓝道长的两个大徒弟,这一仗下来,著名的陇东孙氏精华尽失,短时间内,已经威胁不了整个局面了。
当然,所有的黑锅,都要由宋知白来背,因为他本来的任务,便是出京师来杀孙氏兄弟,现在他的任务,终于有人给他完成了。
柳如烟向活下来的每个人郑重的环视了一眼,樱唇轻启,嫣然笑道:“各位,我希望所有人都要记住,今天的事情是这样的:金鳞盟的叛徒宋知白,勾结大太监高国忠,谋杀了两位国舅爷,蓝道长和我们刚好路过此地,正好遇到此事,我便以侯帮主夫人的身份,代替他清理门户,要除掉那宋知白,为两位国舅爷报仇,激战之中,宋知白身负重伤,却依仗超绝的武功,突出重围,不知所踪。各位,我刚才说的事情,是不是真的?!”
此言一出,在场的一千好几百人,此时都在心里面问一个问题:为什么如此美艳的一位年轻夫人,说起狠话来,简直就像是侯龙波男扮女装一个模样?!这两个人,倒真的果然是夫妻,还真有“夫妻相”,扮猪吃老虎,关键时刻,一个比一个狠毒!!
但他们也知道,“狠毒”这个词对于江湖人来说,往往就是他们最重要的“美德”,因为在关键时刻心慈手软的人,绝大多数,都已经在坟墓里面安睡。
众人便一起大声喊道:“侯夫人所言不错,这件事情,都是我等亲眼所见,如若不实,甘愿三刀六洞,死于万刀之下!!”
如果说金鳞盟这样的江湖帮会,喊出这样的话来自然并不奇怪,这都是他们用惯了的江湖切口,但可笑的却是,玄都观的这些“世外高人”“三清门徒”,居然也都跟着他们如此这般乱嚷一气,这就着实显得不伦不类了。
齐风豪迈的大笑道:“好!!既然大家都是亲眼所见,众口一词,便是朝廷,也奈何不了我们半分!!”
众人大笑,所有的人都明白,此时他们已经“上了贼船”,谋杀国舅爷乃是十恶不赦之罪,即便他们向朝廷出首,也难逃一死,事到如今,也只能跟着眼前这位美丽的“娘子”,把瞎话说到底了。
如此看来,如烟和齐风,倒也真是一对合适的“母子”,两个人的心机,都果然是深邃莫测。
齐风已经将宋知白开肠破肚,就算是他当场不死,被齐风的手下扔在在那座山谷里,也迟早是会死的,就算是他的伤不死,那么群山之中遍地的野狼野狗,也会要了他的命,这一点,齐风并不担心。
这样一来,他明明杀了宋知白,却偏偏不用担负“杀死师兄”这样的江湖恶名,反而落了一个“手下留情”“宽仁和善”的名声,任江湖多少门派,也实在讲不出他的坏话来,这就为他日后接任江湖盟主,打下了完美的基础。
而柳如烟则又进了一步,她正好利用齐风“手下留情”“放走”宋知白的由头,对外宣称宋知白“突出重围”“不知所踪”,这样的说法,也是很有用心的。
一方面,也显得她这个做师母的,宽仁待下,以德报怨,手下留情,没有对宋知白赶尽杀绝;另一方面,这样的说法,也就解释了为何孙氏兄弟如此神功盖世,却也被宋知白干掉的原因:宋知白是侯龙波的高足,阿利的好友,受他们两个人的言传身教,武功超绝,又带着一大票心腹突然袭击,两位身负奇功的国舅爷,被他们干掉,也就顺理成章了……
柳如烟吩咐道:“立刻收拾好两位国舅爷的尸体,要保证一路下来,绝不腐烂,然后,我们大家,回返京师!!”
蓝道长笑道:“侯夫人放心,此事对我们玄都观来说,简直是小事一桩,不劳您的手下动手,交给我们好了。我们会用一种特殊的蜡油,将两位国舅爷的遗体保存完好,栩栩如生的。只是不知道,当深宫之中的皇太后知道了这个消息的时候,又会作何感想。”
“皇太后将不得不认输,”柳如烟微笑道:“现在她必须低下她高贵的头,前所未有的,考虑我们的存在,百万江湖人的生命,就此将得以保证。”
齐风却没有她这样乐观,微笑道:“师母,我们也要考虑,另外一个孙家的威胁,你不要忘记了,孙堂父子,手握京师御营兵权,对我们仍然是致命的威胁;而且,太上皇和皇太后手里面,仍有一记杀招:从边镇调回军队,到时候也是我们所抗拒不了的。”
听到齐风看似轻描淡写虚心请教的几句话,柳如烟的心头不禁掠过了一丝阴影:原来眼前的这个小伙子,绝不仅仅是用阿利的模子刻出来的,阿利可没有他这样的雄心勃勃,狠毒无情!!
齐风的意思很简单,这是要趁热打铁,将掌握京师兵权的孙堂父子,也一块除掉,甚而至于,刺王杀驾,改朝换代!!
这个年轻人,果然是虎狼手段,蛇蝎心肠!!
他现在羽翼未丰,便已经显露出如此野心,将来如果做了江湖的盟主----那简直不敢想象,他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柳如烟心中疑心大起,脸上却不起波澜,她微笑道:“齐风,你做事雷厉风行,这是好事,但也要更多的考虑一下时间和环境。你要知道,同样的事情,如果时机和地点选的不对,效果就会适得其反,有时候,‘等待’这一门武功,才是最难练的!!”
齐风的心中,突然一惊-----好个温文尔雅的柳如烟,她这是在敲打自己,急于求成,野心暴露了!!
于是齐风微笑,躬身一礼道:“师母教训的是!是徒儿心急了!!”
他如此厚颜无耻的模样,很有当年侯龙波的风采,这也正是,做一个江湖霸主所必须的心理素质。
柳如烟笑道:“齐风,你肩负好几家的重任,可谓任重道远,非同凡俗,你不可执着于一城一地的得失。我预料,皇太后和太上皇,身边虽有御营人马,但毕竟兵力较少,面对势力强大的江湖联军,他们绝不会轻举妄动,所谓‘投鼠忌器’,他们不会做出这样‘玉石俱焚’的傻事来。”
齐风笑道:“看师母说的,我们都成了‘老鼠’‘石头’!!”
众人大笑,手下亲随,已经拉过了马匹,柳如烟带着众人潇洒的上马,笑道:“各位,我们要用最快的速度赶回京师郊外,少不得日夜兼程,鞍马劳顿,回到京师之后,我会好好犒劳大家的!!”
突然,远处传来阵阵马蹄声音,分明有数千之众,匆匆赶来!!
众人大惊,来者又是哪一路的队伍?!难道今晚,还要经历一次生死大战吗?!
蓝道长也终于沉不住气了,急迫说道:“侯夫人,是不是高国忠的援兵到了?!”
柳如烟微笑,轻轻抚了抚自己的一缕秀发,道:“道长不要担心,这是我们柳家庄和周围几十个村子的猎户联军,大约四五千人,他们可都是龙波的老部下了,这一次,跟我们一同回京的!!”
说着,她一抖缰辔,身下的一匹白马,展动马蹄,御风而行,众人纷纷策骑紧跟不缀,他们的这一路人马,很快与“柳家庄”联军会合,浩浩荡荡,向京师方向,急行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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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山谷。
昏迷了三个时辰的宋知白终于苏醒过来,他睁开眼睛的第一件事,便是艰难的扯烂了自己的衣服,咬着牙,将齐风留给他的两包金疮药粉撒在了伤口之上,一时之间,他脸上的冷汗如雨,他却紧咬牙关,就是不发出一声呻吟----他也的确不能发出任何声音。
此地距离那座山神庙并不远,如果齐风那边听到了可疑的声音,一定会派人赶来,杀人灭口,这个齐风,心机太重,他是绝对不会放过自己的----所谓重伤赠药,恩断义绝,不过是为了在江湖上树立虚名罢了,这一套,宋知白很懂。
因为他也是这样的人。
都说齐风是阿利的模子刻出来的,可是现在看来,齐风却是阿利和宋知白的复合体,他有着阿利一般的惊人天赋,却也同时拥有,宋知白一样的阴谋诡计,还有野心和贪婪。
这个人,将是未来江湖上最难对付的人,也将是未来江湖,当之无愧的霸主。
可是他今天却犯了一个错误。
谁能想到,齐风将学自楚狂人的“乾坤大挪移”的心法,和侯龙波的西门剑法,巧妙的进行了混合,那一剑之威,足以震铄江湖,少年齐风,果然是天赋异禀!!
可惜,齐风却低估了两样东西。
第一件,便是宋知白藏身的那一棵古松,这棵古松,盘根错节,经历了数百年的风风雨雨,树干早已坚韧无比,类同金铁,齐风的这一剑威力虽大,却已经被坚硬无比的树干抵消了绝大部分能量,否则的话,宋知白早就已经被一斩两段了;
齐风低估的第二件东西,便是宋知白的狡诈,他的确被齐风所重伤,也的确被锋利的剑气撕开了肚皮,但却仅此而已,宋知白的内脏和心脉,实际上都没有受到致命的重创。
而齐风和柳如烟看到的那一个,已经口不能言,垂垂欲死的宋知白,都是他装出来的!!
好逼真的演技!!
他们忘了,宋知白,可是“撒谎大王”侯龙波的第一个徒弟,无比的狡诈,才是他真正从侯龙波身上学来的东西!!
齐风的金疮药,都是他从一山阁上带出来的顶级好药,宋知白此刻心中,倒真的有几分感激了----威风八面的宋代帮主,随身是不携带这样的东西的,而他身上现在的伤势,没有这两包药,就等于死亡。
宋知白熟练的将身上的布条,把自己的巨大伤口包扎起来,缠了一层又一层,这方面,他是老手。
至于他现在赤身裸体的模样,他是不会在乎的。
能活下去,就是一切!!
问题是,就算他包扎了伤口,就算他能够坐起身子,找到某一处山洞,然后静静的躲在里面,等待伤口有所好转,再然后,能够抓获一只猎物,让自己饱餐一顿……
但他却要先解决一个问题:远远近近,狼嚎声起,黑夜之中,由远到近,几百双闪着绿光的眼睛,已经到了宋知白的面前!!
由于严重的失血,宋知白的嘴唇如同涂了一层白蜡,他却还是顽强的挤出了变态的笑容,面目狰狞的笑道:“没有人可以打败我宋知白,你们这些畜生就更不可能----我可是敢从悬崖上向下跳的人!!侯龙波,此时此刻,我他妈真的特别想感谢你!!”
他说这话,到底什么意思?!
几十头恶狼,口中喷着白色的蒸汽,在山西提前到来的寒夜当中,瞪着灯一般大小的眼睛,注视着他们的猎物-----宋知白!!
做为威震丛林的野兽,它们一般并不吃人,可能是因为人是杂食性动物,人肉的味道有些难闻吧,而它们之所以对宋知白如此感兴趣,正是由于齐风的“好心安排”,那两包救命的金疮药里面,都有一种特殊的配料,用来缓解伤口的烧灼感,可是这种配料,如果让野狼野狗甚至老虎闻到的话,便会让它们突然发狂的----这就是相当于它们的毒品。
齐风深明此中道理,所以刻意的将这样的两包金疮药,“慷慨”的赠送给了他的大师兄,作为一个未来的江湖盟主,他必须确保他的敌人,死无寸骨。
正像齐风设想的那样,此时此刻,宋知白面前的野狼,已经越来越多,而且各条山脊之上,还有很多匆匆赶来的狼群,一时之间,围在宋知白周围的野狼,达到了两三百只!!
也幸亏是“狼多肉少”,各个狼群,并不是首先争相来撕咬宋知白这个猎物,而是相互瞪着血红的眼睛,呜呜低鸣,露出自己锋利无比的长牙,这是它们在彼此威胁!!
看来争夺美好的东西,这正是动物的本能,人类也是动物,他们争夺起心目中理想的物品的时候,会比其他动物残忍的多。
宋知白,就是其中一只狠命撕咬的猛兽,只不过现在,他暂时落败,退出了争斗。
暂时,或者永远。
一切都取决于,眼前的这一场生死大战。
人,狼。
宋知白看着狼群,大笑道:“原来你们这些畜生,也和我们的江湖朝堂一个样子,都是他妈的尔虞我诈,你争我夺,来,来,我看谁第一个先来吃我!!”
他这一番话,立刻吸引了狼群的注意力,各支狼群的头狼不禁大怒,纷纷竖起耳朵,竖起尾巴,后腿猛力的刨着地,瞪着宋知白,呜呜怒吼!!
如果此时众多头狼一拥而上的话,宋知白不管有什么样的内力修为,也都会被立刻撕成碎片!!
宋知白却镇定自若,昂起头来,突然嚎叫,他出口的,竟然是一声悠长的狼嚎!!
“传自”侯龙波的狼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