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整体来看,路初过得其实也不差。
但消极的事是,她还是不习惯一些事。她不习惯睡觉前下意识地说了一声“晚安”之后,却无人回应;不习惯半夜转个身,手往旁边一摸,那身旁的位子却是一片冰凉;不习惯早上起来,睁开眼却没有一人可以看见,连一张便利贴也没有;不习惯做饭的时候总是少做点量,不习惯吃饭的时候总是少拿一对碗筷……她还不习惯很多事,那些在认识了叶非桦之后而养成习惯的事……
一个月很慢也很快地过去了,叶父叶母还有路初和雅琴几人又去了一趟法庭。
时隔一个月之后,再见到叶非桦,路初鼻子酸酸的,他好像瘦了一点……
李震天那边不知道怎的,居然又逼出了几个证据,也是很厉害的,让路初不得不佩服他们的说谎能力。
于是,俩律师又开始辩论,没完没了……
宋洛的注意点似乎并不在律师的辩论上,他一直望着一个方向,双目空洞无神。
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可以看到一个消瘦的女人坐在那,她的神情很是憔悴,眼下的黛青色有些吓人,全然没了以前大众眼里的貌美如花的模样。
没错,这个女人正是宋闻人的妻子,宋洛的母亲,叶雅。
路初瞧见了这样的叶雅,心里也是猛烈一震。
她先前也只是听叶非桦跟她说了叶雅与宋闻人的故事,知道叶雅是个为爱痴狂的女人。但光听别人说和自己看见的感觉终究是不一样的,当现在路初真正看见叶雅“为伊人消得憔悴”的模样时,她才是真正感受到了在叶雅心中对宋闻人的狂热的爱。
路初只得叹口气,叶雅是个好姑娘,更是个傻姑娘,而且偏偏没有那“傻福”,遇上了宋闻人这个渣,真是委屈她了……
话说,宋洛看见自己母亲被折磨成这样,应该很心疼吧?
路初又瞧了瞧宋洛,他正背对着她,背影看起来有一种说不出的忧伤,这是以前的路初从没注意到的。我
律师还在继续辩论着,等路初重新把注意力放在律师辩论上时,叶非桦这边的余律师却已经莫名地处于了下风。而李震天、宋闻人等人露出了非常满意又得意的笑容,这让叶非桦他们很不爽。
“够了!都闭嘴!”宋洛陡然不顾一切地大声喊了一声,全场的人都吓了一大跳,“不用辩论了!我这里还有一个证据,一个可以说明很多事情的证据!”
他最终还是忍不住了,宋闻人的表情太嚣张了,他真的没办法就这么看着。妈,对不起,你儿子我还是没办法原谅你爱着的男人。
随后,宋洛放出了一段视频,视频里有一男一女,赤裸着身子,躺在同一张床上,盖着同一个被子,在谈这事,而这一男一女,就是宋洛的父亲宋闻人和李震天的女儿李梓桐。
这视频一出,宋闻人、李梓桐和李震天的脸色都不对,宋洛则是面无表情地盯着已经泪流满面的叶雅。而那些记者就像是看见了UFO似的举着相机猛拍。
这视频是在宋氏集团旗下的一个酒店里拍的,那天晚上宋闻人正与李梓桐在偷情,而宋洛身为宋家的少爷,想拿到宋闻人房间的钥匙还不容易?所以他早就安了人在那个房间的衣柜里,让那个人从衣柜的门缝处录视频,作为必要时候的证据。
不过,那视频里重点还是他们俩的对话——
“闻人……宋洛少爷这几天出现在了叶辉集团呢……他会不会也跟叶非桦他们站一块了?”……“人家毕竟也长大了,他的能力也是不容忽视的,本来叶非桦就是个有些棘手的家伙,假如宋洛再去插一脚,那对我们很不利啊。”
“你觉得他们找得到证据吗?”宋闻人的眼里闪过狡黠,“……他们可以得知那杯水的成分,但也仅此而已了,因为那个粉他们是不知道怎么来的。毕竟就李震天不管产品的生产成功与否,他都会好好保管,绝不可能透露于外界。而我提供的那种液体我也没有让外人知道,何况它与水非常相似,很难被发现……”
“那你下一步打算做什么?”
“呵……我做这些就是为了给叶非桦扣上一定‘杀人犯’的帽子……这样一来,我在商场上与他们叶辉集团的竞争才更加有胜算,而且说不定还能趁机将叶非桦彻底打败。所以现在‘杀人犯’这顶帽子既然已经让他带得差不多了,网络上的风浪也很大了,我们就该来点更加刺激的了。”
“哦?莫非你是说让他在泥塘中再陷深一些?”
“……现在我们需要的是一些更加有力的证据,可以更加完美地证明叶非桦杀了李梓倩的证据。”
“其实在叶非桦来的时候,他确实是打算杀了李梓倩的,可都怪路初这个该死的女人!如果她可以晚来一会儿,叶非桦就可以真的把李梓倩给杀了,怎么会还需要我们现在如此头疼地去找证据?”
“之前让你去买通的人买通好了吗?”
“当然。”
……
这个视频是让在场的所有人出乎意料的,尤其是宋闻人,他极力为自己洗白说“这不是真的”,他还疯了似的跑到叶雅那,握住叶雅的肩膀,表情狰狞,一个劲地说:“雅,你得相信我啊!我们在一起那么多年了对不对?你最熟悉我了对不对?!快帮我证明啊!”
忽地,宋闻人被一股力量猛的一推,他因为腿软而踉跄了几步,然后他望向刚刚推他的人,正是自己的儿子宋洛。
此时的宋洛死死地把叶雅护在身后,眼里满是对宋闻人的警告。
审判长拿着法槌狠狠地敲了两下,喊:“请保持法庭秩序!”
但宋闻人像是什么都没听见似的,指着宋洛的鼻子,大声喊着:“你这臭小子!你这个视频肯定是你自己造假的!否则为什么现在才拿出来?!一个月前就怎么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