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觉到了浩歌的视线,林仙面纱的脸上似乎浮现出了一抹苦笑,她的手缓缓抚向肚子:“我怀孕了。”
浩歌一惊。
“想必您已经读过了我的信,信中我已将我和陆昀礼的事情告诉了您,请您过来,是希望您救救我的孩子。我已经不想活了,但我希望孩子可以好好活下去。”林仙的话语里字字悲切,仿佛浩歌若是不帮这个忙,她的孩子就必死无疑了一般。
浩歌一个头两个大,虽然他看了林仙写给自己的信之后确实心里对这个苦命的女人充满了同情,所以才会过来,但也没想到对方是要自己救她尚在腹中的孩子呀,那孩子还只是一团血肉呢,难道要他当接盘侠吗?
浩歌虽然心好,但是这样的福利实在是要不起……
“这……”浩歌迟疑地,“我是读过你的信,但是我来,也有几件事想问你,不说清楚这些,我也不知道该不该帮你。”
似是没料到浩歌有此一说,林仙怔了一下,但她很快调整好:“您说。”
浩歌见对方正襟危坐的样子,自己也有点儿紧张,他深呼吸了几口气,才开口道:“你信上说,你从前是只狐狸,因为陆昀礼曾经于你有恩,你要报答他,才去了他们学校做老师,可是我听土地……”浩歌把琉璃打听到的事情拿来问对方,“你们狐族是因为被人类侵占了家园才不得不学会人类的技能生存于世,我分不清到底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林仙闻言,微微一笑,道:“您从土地那里听来的并没有错,不只是我们狐族,许多的妖物都因为人类越来越多,建造的房子越来越大而导致我们无家可归。”
浩歌越发疑惑了:“那你的信上……”
“信上说的也没错,我去陆昀礼的学校,确实是报恩的。”不等浩歌说完,林仙接着道。
看男生还是疑惑的表情,林仙微微侧过头去,似是有些悲切:“我是为了陆昀礼,才学着做老师,后来等他十八岁了,才转学去的他们学校。”
“我……我等了他十八年。”
林仙说完这话,屋子里顿时陷入了一种悲凉的氛围,浩歌也被这悲伤的气氛感染着,一时间有些手足无措。
“那、那个……”虽然现在的气氛有些不对,但浩歌这个人有个优点,就是有毅力,见解决了第一个疑问,他虽然也觉得对方情绪不太稳定,但咬咬牙,还是把第二个问题问了出来,“我那天……看到你似乎在学校很认真地在追求陆昀礼……你今天又跟我说你不想活了……不好意思,我不是很懂……”
“呵,”屋子里悲伤的气氛仍在流淌着,林仙没有因为浩歌的话而觉得冒犯,她反而温柔地笑着,“我当然要去追求他,我爱他,怎么会不去追求他,即使他现在已经不爱我了,我也要让他知道,这个世界上,最爱他的人,还是我。”
浩歌无意去评论林仙的这种行为究竟是不是正确的,爱一个人本来就是盲目的,只不过林仙的这种喜欢的方式在浩歌看来比较矛盾就是了。
“据我所知,陆昀礼貌似……已经有女朋友了……”浩歌想起之前校门口的学生的八卦。
林仙的眸子微微一黯:“嗯,我知道。”
“那你的孩子……”浩歌迷茫地。
“孩子是我和陆昀礼的,是我在陆昀礼的梦中,和他怀的孩子。”
浩歌大跌眼镜。
而坐在他对面的丑狐狸,对他露出一个极为凄惨的笑容。
“我的脸,只有在他的梦里,才是完整的。”
浩歌这一惊非同小可,他咂了咂嘴,想说话,却一时不知道说什么。
所幸林仙帮他说了。
“孟娇是他的女朋友没错,我怀了他的孩子也没错,因为我和孟娇,原本就是同一个人。”
一直到回妖食坊,浩歌的脑子都晕晕乎乎的。
他手里拿着林仙给他的一块玉佩,脑子里想着的却是临走前林仙跟他说的话——请你帮我转告陆神,林仙有事求他。
“为什么她自己不来呢?”浩歌自言自语着。
“什么她自己不来?”陆盘清冷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
浩歌一个激灵,一回头就看到自家老板正坐在阳台的藤椅上,暗红的眸子淡淡地看着他,浩歌微微咽了一口唾沫,他转头四处看了看:“琉璃呢?”
“我有点事,要他帮我跑腿去了。”陆盘抿了一口茶,“你刚刚在嘀咕什么?”
“啊……我……”浩歌有些心虚,陆盘曾经提醒过他要他离生灵们远一点,结果他却因为自己的同情心……
“你去见那只狐狸了。”
陆盘这话不是疑问也不是质问,只是单纯的陈述事实。
浩歌一瞬间眼睛睁圆:“你、你怎么知道?”
陆盘修长手指轻轻一指,浩歌手里的那枚玉佩便从他手中飞去了陆盘手里,男人轻轻摩挲着玉佩:“石中玉,狐族的传家宝,你手里拿着这样的东西走进来,难道我是瞎子吗?”
浩歌微微一怔。
“林仙的事,你最好不要管。”
“为什么?”浩歌问道。
“没有为什么,”陆盘冷冷地看着他,“浩歌,有的时候,善良并不是好事。”
“可……”浩歌无端端被陆盘教训了一句,顿时心中有些不服气,“我没有!”
屋子里寂静了一下,陆盘沉默了一下,但很快他就站起身来,像是不太愿意跟浩歌多言一般,径直去了自己的房子。
“今晚不做生意,你把门关了。”
说着就关上门,再也没有和浩歌说过一句话。
浩歌呆呆地站在门外,玉佩被陆盘拿走了,他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林仙哀戚的面容还在眼前,可是他却连对方的嘱托也做不到。
那分明是只善良的妖怪,只不过是走投无路了才会来找他,陆盘为什么要这么说?浩歌觉得不可理喻。
可是连他自己也闹不清为什么,为什么会那么牵挂那只琉璃口中的丑狐狸,为什么在对方悲伤的时候自己也感觉很悲伤,他就是没有办法忘记。
在高中学校外面,他站在学生群中,顺着琉璃的手指往高楼上望去。
那双漆黑如夜的瞳孔,像是一个深深的漩涡一般把他吸引了进去。
所谓的根本就看不见那个人,其实是个谎言。
他看见了。
浩歌看到了林仙。
隔着人海和高楼。
女人如墨的眼睛像是无底的深渊一般吸引着他,摄住了他的心魂,让他念念不忘,以至于这女人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
“浩歌还有救吗?”陆盘回到房间后,之前在陆盘口中被潜去跑腿了的琉璃在鱼缸里吐了个泡泡道。
陆盘随意地把玉佩往桌上一扔,淡淡道:“不知道。”
“你怎么会不知道!”琉璃在鱼缸里转了个圈,“浩歌可是那个人!你能不知道吗?!他要是死了,那你的目的……”
“琉璃!”不大不小的声音,在这小小的房子里威严响起。
琉璃一下子吓得噤了声。
沉默了一会儿,陆盘这才淡淡开口:“我不会让他出事的。”
听到陆盘说话,鱼缸里原本还战战兢兢的琉璃瞬间像是活了过来,他摇着鱼尾巴:“其实林仙倒也没做错什么,不就是用了摄魂术吗,他们狐族,用惯了的。”
陆盘没有说话。
“而且她也得到了报应了,陆昀礼不喜欢她,将来她孩子临盆之日,就是她自己魂灭之时,狐族得不到爱人纯真的爱就会枯竭而死,林仙就算是找浩歌也没用。”
“她不是为了自己。”
“诶?”
陆盘站在窗前看着外面的万家霓虹,他站在那里静静地看了好久,红色的眸子深处似是想起了些什么,他平素冷淡的五官也微微柔和了一些,薄唇也有了弯曲的弧度。
想到了愉快的事情呢。
鱼缸里的琉璃在水里转圈圈,偶尔跳起来吐出一串水珠。
是什么事情能让妖鬼界人人敬畏三分的陆神露出这样的微笑呢?
琉璃不知道。
躺在阁楼里生闷气的浩歌就更不知道了。
他还没意识到,自己的魂魄已经被林仙给摄走了。
“你们人类,”浩歌回想起之前在林仙的家里,女人在说出自己和孟娇就是同一个人时,他极为震惊,女人却淡淡一笑,“都是爱美的。”
“我认识陆昀礼的时候,是在一处树林里,那时,他还是个小学生,一个人在树林里迷了路,刚好看到在水里挣扎的我,他救了我,却差点没有走出树林。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爱上他了。”
林仙自顾自地述说着。
“十六岁的时候,我满心欢喜地去找他,可是……”林仙说到这里,突然浑身颤抖起来,“可是……我被你们人类的车撞了,那车……损伤了我大半的脸,我毁容了……”
“十六岁以前,我是狐族最美的女子,可是现在……”
“我曾经出现在陆昀礼面前过,以现在这副尊容,可是他连看都没看我几眼就吓跑了……我就知道,这辈子无论如何,陆昀礼都不会接受我了。所以我想了个办法,我们狐族几乎每个家族都会有一块石中玉,”林仙从袖子里掏出一块玉佩,那玉佩温润清澈,在月光下微微闪着光,“每一块石中玉都有不同的作用,我的玉,是幻觉。”
“我幻化成孟娇的样子出现在陆昀礼的生活中,并且夺取了他所有的梦,让他在梦里见到我的真身,我没有毁容前的样子……”
“可你分明还是在追求陆昀礼啊!”浩歌忍不住打断道。
林仙看了他一眼,随即轻笑一声:“是啊,我还是在追求陆昀礼……我……”
她突然掩面痛哭:“我就是不甘心,我不甘心他眼里看到的那个人不是我!我不甘心他爱上的是孟娇!我不甘心!”
“……”浩歌彻底没话说了。
嫉妒一个本身就是自己幻化出来的人,这或许就是爱情最原始的模样吧。
爱人的眼里只能有自己,唯独不能出现第二个人,即使这个人是自己变出来的,即使这个人和自己有一颗一模一样的心。
“只不过是脸不一样罢了,但是我的身体、我的灵魂、我的一切,都和那个人一模一样啊!为什么?为什么他就是不能好好看看我,我和孟娇,就是同一个人啊!”
林仙悲伤的声音还停留在浩歌的脑海里。
“不行,我还是要帮她。”浩歌从床上坐起来。
“我要让陆昀礼知道,他喜欢错人了。”
像浩歌这样的圣父,一万个人里面也很难找到一个,所以当陆盘知道浩歌去找陆昀礼的时候,不由得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这样找上门去送死的蠢货,当真是几万年才能遇到一个。
“那陆昀礼哪里会不知道林仙和孟娇就是同一个人,人家家里富可敌国的,就林仙那长相,还会不请高人看吗?”琉璃站在陆盘身边急得团团转。
“你们是怎么遇到林仙的?”
没来由的,陆盘突然问了这么一句。
琉璃顿时一噎。
他有些害怕地看了陆盘一眼:“啊……这个嘛……就是……那什么……”
“说。”陆盘横了琉璃一眼,语气不容置疑。
“我那天求浩歌带我去看看沈钰……”琉璃说着说着低下头去,声音也越来越细。
陆盘:“……”
“你该知道,我救活沈钰以后,你和他就是两路人。”陆老板沉沉的眸子仿佛能喷出火来。
“我知道!”琉璃飞快地回答,一张小脸上却满是可怜,“可我放不下嘛……”
陆盘叹了一口气。
琉璃放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