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七章 曾经伤心
美好的一天,还是要过下去的。
太阳每天反反复复地围着地球转,是为了什么呢?它是为了让地球上的生物心情变好,为了让那些黑云儿消散,为了所有人第二天都有个好心情,这就是太阳围着地球转的真谛。
雨水时不时的降临地球,这又是为了什么呢?他是为了让地球上的生物更好地生长,长成它们自己喜欢的样子,它是为了冲洗生物身上的淤泥,洗去人类身上的不开心,这就是雨水降临地球的真谛。
世界上的每个东西存在着都有属于他们自己的真谛啊!
又是明朗的一天,小鸟儿还是在枝头上不停地唱歌,太阳公公还是在围着地球转,而人却不一样,他们每天做着不一样的事,干着不一样的活,就是为了更好的迎接更美好的明天,不留下遗憾。
偌大的城市,一家蛋糕店门口出现一位非常帅气的男生,身材高挑,五官端正,头发很有特点,就像是那种高冷霸道总裁,他手里提着一个粉红色包装的盒子,包装的丝带是蓝色的,而他另一只手拿着电话,不知道和谁通话着,只听得出是为男生。
“嗯,好,我晚点就去接云佑,嗯嗯,好啦,我给他准备了他最喜欢的蛋糕,什么,他不是喜欢吃蛋糕么,啊啊,好吧,不喜欢算了,当我没买,哦,挂了。”说话的这位男生就是林书清,一位高冷的霸道总裁,他即将去接一个孩子,那个孩子是白子言和云裘的儿子,长得也非常帅气,也非常可爱,特别是他那双蓝汪汪的大眼睛,很迷人。
“哎,真的是,自己儿子不去接,让我去。”林书清从口袋里抽出一把钥匙,找到了车钥匙,接下来随着一声“滴滴”他就上了车,他把蛋糕放在副驾驶位上,自己抽出一边的安全带戴上,他望了眼倒后镜,撩了撩自己的头发,一句“还是那么帅。”打破了这烈日炎炎。
就在不久前,也就是刚刚,一位身穿白色留仙裙的少女正在偷听林书清打电话,而且还用手机录了下来,真的是很可气啊!
等着林书清上车,走后,这位少女也打了个电话,是打给沈涵宇的。
“涵宇,你快去云佑读的学校吧!”这位少女就是吴开静,沈涵宇的好朋友,而她现在就是打给沈涵宇。
“什么?去那干什么?”此时的沈涵宇正在和她的好朋友在咖啡厅里喝咖啡。
“别问了,你要是还想着林书清,你就去吧!”吴开静话说完就挂了,因为她不想和沈涵宇有太多的话,到时候他们肯定会说是吴开静挑拨离间他们的感情,到时候就不好了。
“喂!喂?”沈涵宇这边并不知情,沈涵宇本来不去的,但是听吴开静的话很急,他怕林书清会出什么事,所以就去了。
一位小姐姐说:“涵宇,你去干嘛?”
可沈涵宇并没有理会,只是想着赶紧去那,只要见到林书清,她自己就放心了。
可能不知道吧,沈涵宇为什么这么担心林书清,因为沈涵宇喜欢林书清,不是那种看外表的喜欢,是发自内心的喜欢,她喜欢得林书清不得了了,很喜欢很喜欢的那种,可是林书清并不喜欢沈涵宇,林书清喜欢的是云裘,尽管云裘已经有了老公,也有了儿子,有了一个属于她的家,可林书清还是愿意为了云裘做任何事。
这可能就是爱情的伟大吧!
林书清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林书清不管是人还是品都是好的,就连他的车也是帅的,蓝色的兰博基尼,开天式的天窗,开出去真的很养眼,很拉风,那些爱慕虚荣的女孩子是会喜欢这种类的,那些处于真心的女孩子也是会喜欢这种类型的,林书清就是个完美的存在。
就算是高速公路也是有红绿灯的啊,五分钟的红绿灯,信么?不逗了就是五分钟的。
这红绿灯让林书清等得不耐烦了,他的手指在方向盘上一下接着一下有规律的敲打着,可见他的生活是很有规律的,是一个有规律的男人。
现在天气这么热,又要等这么久的红灯,是个人也会不耐烦的,还好林书清开了空调,不然得热死在车上。
“滴,滴,滴。”这是红灯变为绿灯所发出的声音,林书清眼快,一看到是绿灯就踩着油门往前冲,可他寻求一时的激情,却忘了现在他是在高速公路上啊!
不出多久,他到了云佑的学校,看起来像是个皇族学院,光是整体的装修风格和给人的感觉,就是好的,酷酷的那种。
他看了看表,才四点五十,还没到五点,白子言给他的时间就是五点前到就好,他倒反而快了十分钟,林书清突然有种莫名的自豪感成就感涌上心头,真的不知道他哪来的自信啊!
等啊等,等啊等,越等越不耐烦,林书清不是一个喜欢等的人,他就喜欢简单粗暴地解决了。
以前一样,现在也一样,当时他喜欢云裘,向云裘表白,说会永远等她,等着她重新喜欢上他,可是呢,事实总是不如意的,云裘结了婚连儿子都有了。
你要是等过一个人,等的时间长了,你也就会慢慢地把那个人从脑海里抹去。
这就是林书清不喜欢等的原因,因为他等过了世界上他最喜欢的人——云裘,可是等了很久很久,都没有结果,所以他不喜欢等,他觉得就算等多久,结果都还是一样的耐人寻味。
他反手依靠在车窗上,看着倒车镜,静静地发呆,静静地等着到五点。
看着看着,莫名的睡意涌上脑胖,顿时间,眼界明了,他看到了他喜欢的人——云裘。
他伸出手,大喊一句:“云裘!”
云裘是他喜欢的人,他当然一看到就激动啊!
云裘转过头看着林书清,表情亮了——就是那种几十年没见了的表情。
可是他俩昨天才见过呢!
炎热的夏天,蟋蟀总是叫着,“吱吱喳喳”的很好听。
孩子们都放学了,林书清看了看手表,已经五点过一分了,表情羞涩地说。
“云裘,你来着干嘛啊?”林书清的手表很好看,在烈日下绽放了属于它自己的光芒,耀眼的金色。
这块儿表是林书清当年出国留学买的,本来是买给白子言的,可是当他一回来,白子言就和自己喜欢的人——云裘结婚了,林书清不怎么接受得了,就没有送给白子言,反倒自己戴了起来。
“我来接云佑。”云裘十一位非常贤惠的女人,家里上下大事小事都是她一个人做的,因为白子言最近几年都在搞创作,家里的事都交给云裘开办了。
曾经为了这件事,林书清和白子言还吵起来过,林书清觉得白子言只顾着自己创业而不去关心云裘,这就是不爱云裘的行为,不爱她为什么要和她在一起。
“云佑?白子言叫我来接了啊?”林书清觉得很奇怪,不久前是白子言亲口说的叫他来接云佑的,可是怎么现在?云裘也来了?
“哦?可能是他还没来得及和我说吧!”云裘的心思到是放得开,他就觉得可能是白子言太忙了没和云裘说,没事的。
可林书清就不一样了啊,他认为白子言是真的不爱云裘了,为什么有时间和自己打电话,却没有时间告诉云裘自己来接孩子,叫她不要去,她一个女人在这个混乱的世界,难免会有点……
“白子言这个王八蛋太不负责任了。”林书清小声嘀咕着,但是并没有让云裘听到。
可云裘听到了啊。
“嗯?书清?你在说什么?”云裘一脸慈爱地看着林书清,表示很疑问。
“啊?奥没什么!”林书清生怕被云裘听到自己在骂白子言王八蛋,因为这样子云裘会觉得他们俩兄弟出了什么事关系不好了什么的,能尽量减少的麻烦就没有必要出现。
以为小孩子朝这里走来,他就是云佑,长得很可爱吧。
云裘对着云佑招了招手,林书清看到了也对云佑招了招手,就像是一家三口似的。
云佑是一个比较可爱的小男生,他向这边看过来,一头扑在云裘的怀里。
云裘硬生生的把他从怀抱里拉开。
“佑儿,今天在学校里过得好吗?”云裘怀着母爱泛滥的光芒,看着云佑。
“我过得很好,今天上了语文课数学课还有美术课,不过佑儿还是喜欢上美术课,因为上美术课的时候,佑儿画了一幅画,老师说佑儿画得很好,还说佑儿以后有当画家的天分,因为佑儿化了爸爸还有妈妈,我们一起去旅行,去了好多好多地方,那边有很多很多的树,还有很多很多的草儿,还有很多很多的花儿,佑儿觉得自己画得很好看,嘻嘻。”云佑说话真的是太可爱了,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真的是都快比得上唐僧了。
就在这个时候,沈涵宇看到了他们三个人,从远处看,他们真的很亲密,就像是一家人一样,沈涵宇顿时火气上头。
沈涵宇现在是越来越讨厌云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