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下午饭,天都已经是朦胧的黑了,于是沈慕辰便带着骆菁婉回去了。因为骆菁婉到现在还是对晕车的感觉心有余悸,所以不论沈慕辰说深么她都不愿意坐车,两个人只好步行往回走,好在骆菁婉的本身就会功夫,所以根本不害怕走路,沈慕辰的体质也尚算的上好,倒也不用过于担心。
洪城的夜景确实很美,因为是一座海滨城市,临近大海,所以到处都可以感受到微风的洗礼,哪怕现在正是盛夏十分,也没有觉得多热。况且洪城与其他经济较为发展的城市与之不同的是,它这里的工产业很少,大多数都集中在郊区,所以城区的工业污染几乎可以说没有。夜晚走在虎城河边,被微风拂过脸庞,实则是一件惬意的事。
“这座城市真美。”骆菁婉由衷地说道,她是真的很喜欢这座城市,而且哪怕今天是第一次感受到现代都市的氛围,她也在第一时间喜欢上了这种感觉。她对这里的适应能力很强,这不仅仅是因为她霸占着沈清秋的身体,而沈清秋却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将近十八年的缘故,而是一种与生俱来的适应,就好像她本来就应该生活在这里似的。
沈慕辰一直与骆菁婉并肩走着,听到骆菁婉说话,微微侧目,正好可以看见骆菁婉的侧脸,丝丝秀发拂过脸庞,有一种凌乱的美感,而骆菁婉正甜甜地笑着,一副恬然自得的神态。沈慕辰的心里也洋溢起一丝温暖与满足的感觉。这个被他们宠了将近十八年的妹妹,好像在经历了那件事以后,竟然一下子给长大了。但是这种成长,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沈慕辰现在不得而知。
“你最喜欢的不就是在无聊的傍晚,约着我们兄弟几个来护城河边乘凉,看夜景吗?”沈慕辰也笑着说道。
骆菁婉耸耸肩,说道:“大哥,你知道的,我伤到了脑袋,有很多以前的事情都不记得了。”骆菁婉以此为借口,如是说道。她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幌子,因为总不可能诚实地告诉他们。她是来自于几百年前的一缕幽魂吧。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有人相信才怪。
沈慕辰的笑容一下子僵到了嘴巴,他居然将这件事给忘记了。他知道,现在骆菁婉的心情可是比谁都难受,因为丧失的是她的记忆,但是平心而论,他确实是不希望骆菁婉将那些东西回忆起来的。“忘了就忘了吧,也不是多重要的东西,你只要还记得我是你大哥,我们是一家人,这些就可以了。”沈慕辰勉强地笑着说道。
骆菁婉看着沈慕辰不自在的表情,本能地觉得这其中肯定有什么她不知道的东西,她很想去探索,但是潜意识却告诉她,现在还不是时候,所以她也就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微微微笑着。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沈慕辰刚刚用钥匙将门打开,沈秦云的声音就劈头盖脸地从里面传出来。
“慕辰,我给你打了那么多电话,你为什么不接?”沈秦云皱眉问道,语气有些不大好。沈慕辰一听,这才反应过来,立刻从裤兜将手机掏出来,看着上面黑黑的屏幕,有些尴尬地笑笑,说道:“小叔,手机没电,自动关机了。”
沈秦云点点头,表示理解,却又问向骆菁婉:“清秋,你的手机呢?爸爸给你打电话为什么不接?”
骆菁婉的视线和思维都还停留在沈慕辰刚才手上拿的那个四四方方的很小的东西,还在好奇那是什么呢,听了沈秦云的话,也没有反应过来该怎么遮慌,直接说道:“什么是手机啊?”
话一说出口,骆菁婉就后悔了,因为她觉得,就算沈清秋再怎么失忆,但是作为这个时代的人们,对于这些先进的东西都有着与生俱来的天赋才是。但是骆菁婉没想到的是,她的话才刚刚说完,沈秦云就露出了一副悔恨的表情,好像自己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似的,忙说道:“对不起啊清秋,爸爸忘记了你都已经失忆了。”
“没事没事……”骆菁婉松了一口气,但是同时却又有着满身心的无奈。
“慕辰,那医生怎么说?清秋现在是什么情况?”沈秦云又问向沈慕辰。虽然沈慕辰和骆菁婉刚一出医院的时候就向他交代过了,并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但是他还是有些不太放心,决定当面问一问。
沈慕辰将自己手中提着的袋子递给沈秦云,沈秦云不明所以地接过,而后就听见沈慕辰说:“莫谷给清秋做了一个专门的检查,小叔你手里拿的就是检查结果,结果显示,清秋的脑袋并没有受伤,之所以会失忆,是因为她本能地选择了将一些东西从脑海里剔除,这种现象在医学上被称为‘选择性失忆’。”
“选择性失忆?”沈秦云惊呼,而后又忧心忡忡地问道:“这还有救吗?”
“理论上来说,过一段时间,若是清秋能将那些事情释怀,是会慢慢记起来的。但是小叔,说句老实话,我倒是觉得,那些事情,还是不要让清秋记起来的好,百弊而无一利。”沈慕辰说道。
沈秦云苦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慕辰啊,你的想法还是太幼稚。你想想看,这记忆,也是人身体的一部分,是一个人对过去所发生的事情的一种念想,这是一个人的本能,若是一个人将自己以前的记忆都忘记了,那是不是也就是说,她以前的生活都白过了?我们想让清秋过的幸福,这没有错,可是我不想剥夺她的任何一点记忆,也不想左右她的想法。”
沈慕辰了然地点点头,说道:“还是小叔考虑的周到。”
“爸爸,我怎么感觉您这么沧桑呢?明明年纪不大,但是却说出这么哲理的话,会让人误以为你是一个小老头的。”虽然听不明白他们在说的是什么,但是骆菁婉却如是说道。
“哈哈哈……爸爸都已经老了,四十多岁了,也差不多快是一个老头了。”沈秦云听了骆菁婉的话,哈哈大笑起来,笑得眼角都已经有了泪水。他已经记不起来,究竟有多久,他的女儿没有如此和善地与他说过话了。
正处于青春期的沈清秋,也有着这个年龄段的少年少女所特有的叛逆,再加上沈家的七个孩子里,沈清秋是最小的,且是唯一的女孩子,所以更是得到了所有人的宠爱疼惜。所以这种情况下,就造就了,沈清秋一贯的桀骜不驯,虽然还不至于目中无人,但是却已经到了无人能管教的地步。
那个人的出现,让乖戾的沈清秋终于变得像一个正常的小孩了,她喜欢他,曾经誓言要与他一辈子在一起,沈秦云只当这是年少轻狂的小孩的笑话,也没放在眼里。本质上,他是不同意沈清秋与那个人在一起的,因为清秋就是一个骄傲的公主,而那人,却是一个除了有一副好皮囊却什么都没有的穷小子。但是沈清秋却用一件又一件乖张的事情在像沈秦云证明着自己的决心。沈秦云无奈,只好同意他们的事。沈秦云只有这么一个女儿,但是却有着自己的商业帝国,他所有的产业将来无疑是要给女儿的,给女儿,也就是意味着给女婿,所以沈秦云有意无意地总是提点着那人,原以为事情都将这样圆满下去,谁曾想,一腔情深的清秋,竟遭到了最深刻的背叛!
对,没错,是背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