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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打猪草

2017-12-30发布 4954字

红彤彤的太阳一半躲在山后面,一半还悬挂在天上,余晖照耀着山坡,披了绿衣的山坡晕上一片金黄光辉。习习的山风吹来,野草随着风向摇摆浮动,一波一波的草浪煞是好看。野花点缀期间,真是万绿丛中一点红,不,不仅是一点红,也有黄色,紫色。星星点点的不规则的点在绿坡之上,有些调皮,有些孤寂……

山坡上大大小小的石块,有的大到要十几个人才可环抱过来,有的仅有石墩那么大。在太阳整天的暴晒之下,此时还有些余温。要是在上面坐久了,还是会烫屁股的。

可是,王凯此刻正在最大的那个石块之上。他宁愿让它烫屁股,不仅是烫屁股,而且还烫他的大腿,背脊。因为他是躺着的,嘴里还在咀嚼着一根猪尾巴草。他眯着眼睛面向太阳,有凉风,有日光浴,还有这天然的‘桑拿’。这一整天的疲劳也就在下午,接近黄昏这么一会儿的当口获得一些消除。

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是他来到此处一月有余获得的一个评价。可这样的评价他是不怎么介意的,原因有……

第一:他本是个大专生,文凭不高,家里没人脉,没背景。只能在一个三线城市当个发传单的销售员。家里是农村的,父母节衣缩食的拱他上大学,本来考上那个不知名的大学,他是不想去的,说是浪费钱,还不如用上大学的那些钱让他去做个小生意。

然而父母在面子上却是过不去,好歹也考了个大学,不去读太可惜了。就死活的得让他去上学。再说,能供他上大学的钱又不是一下子就能拿的出来,而是一个月一个月的攒,积攒到了交学费的数目,就不敢再动用。哪里舍得让他拿去做什么生意,再说那几千块钱又能做什么生意?还不够租个档口摆地摊的呢。于是他也拗不过父母就去大学里混吃等死了。

三年大专学的专业是够高大上的叫:现代企业管理。是企业管理,可你老子没给你企业,你上哪去管理去?再说了,连研究生都竞聘不了主管的位置,你一三流的大专生能够啥管理?

于是,为了不回家啃老,发传单,做销售,是在电话里的。公司给你提供住所,每个月底薪够你吃三餐。万一你这个月手机电话费打多了,或者你想在周末去吃个大餐——比如吃顿肯德基或麦当劳,那你就得找父母寄钱给你补贴。

第二:来到了这里用的都是毛笔写字。写的也都是繁体字。繁体字能看懂个七八成就不错了,毛笔写字,狗爬还差不多。

你说上学时候父母为了让他专心学习,什么都不让他干。就让他专心读书。可是凭良心说,读书不是你多用功或者用自残的方式——头悬粱,锥刺股就能考出好成绩的。它这事也是多少有些靠天赋的。

王凯知道自己不是读书的料,起码不 是上等或中等的料,但父母是老实巴交的庄稼人,他们偏要逼迫这么一位可怜的没天赋的孩子去走那条并不怎么光明的大道。如今也如他们的愿了,大学是上了,可是工作……

即将而立而不立,心里的憋屈该有多厚重。父母逼迫他赶紧交了女友带回家,说是这几年也给他存了个彩礼钱了。如今的女孩子,哦,不,是丈母娘这关,没用城里的房子产权证,你休想过的了。再说口袋里总是紧巴巴的,如何消耗的起交女友带来的额外开支。父母的钱都是从地里一分一元刨出来的,他又该如何向父母开口要钱?

一个多月前的那个夜黑风高周末的晚上。

“夜黑风高——杀人夜”他忽然有些郁闷起来,不知道为什么会郁闷,心情好坏没有时候道理可讲,特别是他自己活的还挺郁闷的,压郁久了总得有个时间点来发泄一下。这好比女人的月葵,一个月里总是有那么几天,所以他的心情也是这样。

那晚,他一个人在马路边上的烧烤摊宵了夜,多喝了几杯。临了,走路还有些晃,于是他就独自一人坐在马路边的花圃带上醒酒。结果被另外一辆也在晃悠的汽车给晃上了。结果是他慢慢的轻飘飘的如轻烟一般上升起来,一直看到自己的肉体在那汽车的碾压下成了肉饼。而那汽车前面的一个轮子飞到了百米开外的地方,车前盖掀了半边在那冒着白气。他顺眼一瞧:车头有个人立起来的马匹标志——不是秋名山车神的相同种族就是名贵车。

那时漂浮在天空中的他忽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只是内心隐隐觉得愧对于那对年迈的父母。可是意外不可避免,谁也无法挽回。幸好,他刚换的公司都给下属职员买了一份赔偿巨大的意外保险。那份保险足够让二老在老家养老了……

可命运与他开了个玩笑,他以为如释重负的‘归去了’。想不到却又来到了明朝苏州常熟的一个乡下。

当他换了一个身份在一个牛棚里悠悠清醒过来时,他却用脑袋杵地,他恨啊,既然老天让他死去,又为何把他拉到这里来受罪——是个放牛娃。

其实是他错怪老天了,这回他不是放牛娃。

这回他的身份,是一个老家遭倭寇,父母全被倭寇杀害,田舍房屋也被烧光的‘新生孤儿’,来到了松江订了亲的未来老丈人张老汉家。

张老汉叫张来德,生有一对子女,老伴死了好几年了。他的儿子张成已经娶妻生子,媳妇徐氏,并且有一半拉大的儿子。张老汉的小女儿叫张珠儿,今年才刚满十五岁。

张来德一家也都是老实巴交的庄稼人。话说,苏杭熟,天下足。然而在那年代,生在鱼米之乡的百姓也仅能糊口而已。甚至有田的农民有许多都不想自己拥有田产,因为制度的原因,那时候有许多人都带着田产契约去投奔当了官的大户,求得一个奴才当当。也许这很可笑,但事实就是如此,所以后来田地兼并越来越严重,封建社会才会走向另外一个循环。

扎了辫子的半野蛮人才会入主中原,一个先进的团体被另外一个落后的团体统治,结果是可想而知的。才有后来的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等等罄竹难书永远在耻辱柱上揭不去的伤疤。

当王凯,不,应该是纪云来投奔他的老丈人时,伤心害怕再加上路上风餐露宿 ,在半路上就得了热风病,在那年头中暑在加上感冒那简直就是往关门关里迈进去一脚了。

一口气支撑着到了张家村,拍了拍门环就直接不醒人事,其实是真的死掉了,刚好王凯来附在了纪云的身上。张成一看以为是个过路的乞丐,拿了碗水就来灌他。走了那么远的路,早已经是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那碗水有一半是洗了纪云的半张脸,张老汉看的有些眼熟,拿了毛巾搽了纪云的脸,才认出了是未来的女婿。

张成是一位憨厚的农民,虽然不如何高大可也长的五大三粗,三十岁不到,却长了一张四十岁的脸——这并非是说他老成。张成一听说是未来的妹夫也有些诧异。此时正在一旁喂鸡鸭的媳妇连忙把他拉到一边在耳边嘀咕了起来。只见张成那憨厚的脸上渐渐的显出了不悦,一把甩开了徐氏拉着的手臂,嘴里不知嘟囔着什么走了开去,不再理会她那白仁多,黑仁少的目光。

“闺女,闺女,快出来”张老汉喊道,转头对张成道:“来,咱爷俩把他给扶进屋里去。”

“爹,你干啥?”张成嘟囔着问道。

“干啥?把他扶进屋里去啊,你还愣着干什么?”张老汗奇怪道。

“爹,他,他这一乞丐,浑身脏兮兮的,你,你就真确认他是咱妹夫?”张成有些心虚的道,说这话有些结巴,眼神飘忽着不时瞧了瞧在旁边喂鸡的徐氏。徐氏满意的白了他一眼,拍了拍双手然后在围裙上搽了搽,扭着屁股一摇一摆的走了开去。

“你这孩子,我不会认错的,他肯定就是纪家那小子,唉,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张老汉摇头说道。

“要不,要不咱先把他救活过来再说,说不定他有什么时疫,铁蛋那娃,可是还小着呢,身子弱,经不起……”张成讷讷的说道,他还没说完,不知道什么时候徐氏又出现了在张成身边,她接口道:“是啊,公爹,要真是妹子那未来的夫君,也等他清醒过后问清楚了再说,免得到时候闹笑话,那可就……”

张老汉一听,也觉得有道理,可这个年轻人确实很像纪家那小子啊。目前苦于他还不会说话,而且张成还抬出了孙子,那可是他的宝贝疙瘩,万一真的这年轻人得的是什么时疫,那传染给了宝贝疙瘩,那岂不是……万一只是和纪云那小子长的像,自己先认了人当姑爷,那不等于是害自己的闺女?也罢,那就先挪到牛棚去再说。

正在这时一个清脆的声音道:“爹爹,您叫我?”

只见一个青衣布群的年轻姑娘手里牵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走了过来。这个姑娘,头上简单的挽着一个发髻,用一块翠花青布包着,一根木质钗子固定着,简单,利落。眉如远山,目如秋水,琼鼻如悬胆,嘴巴似樱桃。脸上不施粉黛,脸颊却如桃腮粉嫩中有一丝红润,十五六岁的模样。如小家碧玉般娇俏可爱。

这位姑娘正是张老汉的闺女张珠儿,年方十五。去年秋天和纪家独子纪云订了亲事,准备今年秋收后就把这爱女给嫁过去。

张珠儿身边那位虎头虎脑的小家伙,是张老汉的宝贝疙瘩张铁蛋,正有一口没一口的啃着一个一个黑乎乎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口水滴滴嗒嗒的流淌着。张珠儿正一边溺爱的替他搽口水,瞧了躺在地上的那个乞丐问道:“爹爹,这人是谁?”

“哦,他是……”张老汉刚想说出,那人是纪云,不想被她嫂子给截了话道:“嗨,小姑子,这人多半是个乞丐,你哥哥正想把他给扶到牛棚去,也不知道那人是饿的还是病的,你立刻去熬些米汤来喂喂他。”转头一拉铁蛋的手说道:“铁蛋,来找你爷爷讲故事去。”徐氏几句话就轻巧的把张老汉的话也改了意思。

张老汉本来心里就有些松动,再加上那宝贝疙瘩听到他娘的鼓动,用那滑腻的满是口水的小手,拉着张老汉往院子的瓜棚走去,并奶声奶气的道:“爷爷,讲故事,爷爷,讲故事。”好吧,那就先救活过来再说。于是张老汉被他的孙子给拉去瓜棚底下了。

张珠儿听了自己嫂子的说辞,瞧着张成把那个人事不醒的人往牛棚里拖,就转身熬粥去了。她心里有些不落忍,救人就不应该把人往牛棚里带,那牛棚虽是很久以前就没养牛,但总觉得这样有些不妥。不妥归不妥,还是先熬粥救人要紧。

可惜的是,张成扶起那个死了半截的纪云灌了熬好的粥,纪云已经是禁口,啥都喂不进去了。徐氏心里暗骂晦气,白眼直翻。可当家作主的还是公爹,她也不敢多说些难听的话。抱着那个整天口水流淌的儿子往堂屋去了。

“唉……可惜了,这么年轻的后生眼瞅着就这样没了,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张老汉自言自语的叹息道。

“爹,要不咱去请村头那土郎中来瞧瞧?”张珠儿轻声的说道。这张家村是个穷山沟,没有什么像样的郎中,要找像样的郎中得进城去,她所说的那个土郎中会画符也会瞧牲口,当然,村里人要是有个头昏脑热的一般都找他瞧去。没法子啊,省钱也省事。小病忍着,大病扛着。要是真扛不住才往城里找郎中去。

“得了吧,这人身子都凉半截了,还用瞧么。”张成怕花钱。也是,这样的病人,那土郎中是瞧不好的,让他来瞧也确实是在糟蹋钱。

“是啊,那土郎中是不中用。”张老汉俯身下去摸了摸纪云的手掌心道。只觉得这后生的身子确实是在逐渐冰凉,他对张成道:“你现在就去找里长去,免得咱家不清不楚死了个人,即时吃起官司那就麻烦了。”

张成为人憨厚,脑瓜还没他老爹转的快,一听有可能吃上官司,心里有些害怕,手一抖,手里的纪云被他摔到了地上。

恰巧这时,王凯的魂魄往纪云的身子附了上去。本来上半身靠在张成的臂弯里,张成手臂一收,离地半尺高的上半身直直摔到了地面上,后脑勺重重的和地面来了个亲密接触。

“哎呦……”纪云有气无力的喊出了声。

这一声不大,但在三人耳朵里就如春雷砸响,划过云端直灌三人耳膜。张成首先跳了起来,脸‘唰’的一下子煞白的可怕,声音颤抖的喊道:“诈、诈、诈尸啦!”张老汉眼神一拧,炯炯的瞧着纪云。张珠儿听到她哥哥的叫喊,吓的赶紧躲在了张老汉的背后。那一声凄厉的呼喊,是在白天,要是在晚上可得把人吓出尿来不可。

只见地上的纪云双眼紧闭,眉头微微皱了皱,嘴角轻微拉扯,面露痛苦神情。张老汉揉了揉眼睛,他不敢确定的瞧了瞧身边的张珠儿以示询问。张珠儿也见到了地上的纪云在皱眉,立即就从老爹的背后走了过去。见到自己老爹的眼神,她很肯定的点了点头,俯身下去拿起碗要喂纪云。

“啪”的一声,这声非常清脆和平常打蚊子差不多。只听张老汉骂骂咧咧的道:“你个混小子,人还活着,诈什么尸?白长了这身膘。”

张成一脸委屈的揉着后脑勺,苦笑的道:“身子都凉了,怎么还会醒过来,怪事,怪事。”说归说,他连忙也俯身下去帮助妹妹喂这个刚悠悠醒来的王凯附身——纪云。

此时刚醒过来的王凯,脑瓜一阵迷糊,一会儿是自己的意识,一会儿是纪云的意识,两个意识有如收音机在自动调频,一会儿在唱京戏,一会儿是在打广告。等他喝了半碗粥之后,再次的晕了过去。

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他的就以全新的身份在这个新的世界,不同的朝代生活,他就是纪云,就是张老汉的未来的姑爷,张珠儿未来的夫君。他说出了来投奔的理由。幸好张老汉还当的了这个家,于是就让他暂且住下。以后的事就以后再说。可是张成的老婆整天在张成耳边吹风,什么不能白养活一个闲人,不能什么什么。于是纪云就白天与张成到地里去干活,傍晚就得到这山坡上去割猪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