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有的时候……最让人想要接近的东西,往往也就是最危险的“诱饵”和“陷阱”……!!
不过……这“明目张胆”要走出来的人……怎么可能会是凶手呢……?即使是……也绝对不会选择这种毫无胜算的情况下来对凌木和倾沐小姐这两个人“下手”吧……?无论怎么说……凌木和倾沐小姐也都是两个人,算是有两个人的力量,而对于凶手来说……无论凶手是“个体犯罪”还是“集体犯罪”(也就是两个人或者两个人以上共同犯罪),对手是两个人的情况肯定不如对手是一个人的时候更加“有利”吧……??
所以……那刚才凌木自己所产生的多种想法,大概也都是凌木的“心魔”在“作怪”的原因吧……??
这作怪的“心魔”……
不正正就是“心魔”的“陷阱”吗……??
而这一种“心魔”的“陷阱”……不才是最最危险的“陷阱”吗……???
“……凌木先生……倾沐小姐……您们……这是怎么了……??”
看到凌木和倾沐小姐并没有回应自己,修梓小姐一边问话,一边探着头部,然后慢慢地走下了楼梯。
“……原来是修梓小姐啊……真是抱歉啊……刚才我们听到了奇怪的声音,以为有什么突发事情发生,所以,我们才没有对您作出回应……!!”
凌木先于倾沐小姐对修梓小姐作出了回应。
“……喔……原来如此啊……您们刚才一直站在那里是‘毫无动静’的样子,然后又不回应我的问话,可真的是把我给吓坏了……”
修梓小姐顿了一顿,右手的手掌心抚在自己的心口上,继续说道:
“……本来我在芊夜姐的房间那儿听到楼下有声响,都已经让我‘心惊胆战’的了,后来我还看见了您们还在搬运Lisa姐……这让我一下子就没了主意……所以……我就只能偷偷地在在楼梯口处看清楚,想要看清楚您们到底究竟在做些什么,有没有可能您们是因为被凶手威胁或者挟持的原因,因此才会作出搬运Lisa姐的行为……”
原来如此啊……
原来是修梓小姐在黑鹤城中部楼梯处偷偷“观察”过凌木他们,所以,凌木才会产生有被人“监视”的感觉,让凌木他们有一种不适的感觉。
不过,这修梓小姐“观察环境”的做法,要是按照现在这种状况来说,其实也只是生物正常的一种“自然行为”,因此,凌木他们也不可能会因为修梓小姐偷偷“观察”他们、还出现“怀疑”他们行为的做法而作出质疑;
更何况,凌木他们根本就没有资格去责备他人,也没有理由去责备他人。
因为,凌木知道,不论是倾沐小姐也好,自己也好,对于“事发突然”的状况,他们本能地都会作出一些自己平常可能不会作出的事情,更甚者,可能还会作出违背自己原则的事情,所以,即使不说倾沐小姐,就说凌木自己,凌木也不能保证自己在修梓小姐当时的处境时,自己又会作出些什么事情。
毕竟自己也曾经做过“夜探”伊惠小姐房间的事情,也曾想过去跟踪或者去调查自己身边认识的人,说实话,凌木从发现第一件“杀人事件”开始就没有停止过想要“调查”别人的想法。因此,凌木根本就没有理由,也不存在着什么资格可以去责备他人,更不可能有资格去责备一个刚才是处于本能,从而作出偷偷“观察”他们干活的修梓小姐。
“……嗯……修梓小姐……是这样的……我和倾沐小姐刚才在平镜湖的时候商量了一下……如果任用里砂小姐的‘尸体’放置在湖边‘不管不顾’的话……一来,对于调查里砂小姐被杀害的情况来说,并不是一个稳妥的做法,因为……现在在这样的夏季高温下,‘尸体’不仅容易因为温度的原因而腐化的更快,还会由于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而‘变化莫测’……最终,就会导致我们难以更加仔细和明确地进行调查了……
“……二来,如果让‘不明真相’的黑鹤城城外人发现了里砂小姐的‘尸体’的话,指不成会让外人误会我们住在黑鹤城城内的人……!!……要是真的这样的话……事态就会越来越严重了……因为这样……被他人发现的我们就会成为警方的‘犯罪嫌疑人’……
“……在这种情况下……不仅容易让被外人叫来的警察怀疑我们,还可能会使得我们和外人之间产生矛盾,使得双方相互误以为是敌对份子,从而发生纠纷……而又因为现在出现了被杀害的‘尸体’的原因,如果我们真的是和‘不明真相’的外人起了冲突的话……没准还会产生更大的伤亡……”
更何况……
如果一直让里砂小姐的“尸体”一直“暴尸”在外的话,也是对里砂小姐身体的不尊重,也会让里砂小姐“死”得更加地惨烈……
这是凌木自己想到的,倾沐小姐大概也不会知道什么叫“尊重”别人吧……?
凌木一口气地就把自己的,以及倾沐小姐刚才在平镜湖中共同提及到的问题一块儿说了出来,除了一些大概只有自己想到的事情,凌木没有讲出来。
因为凌木想到,或许“高高在上”的倾沐小姐,大概还没有学会什么叫“尊重”别人吧……?所以,凌木想到,假如现在自己把刚才想到的事情都说出来的话,倾沐小姐或许不会去理解,或者说,倾沐小姐知道什么叫“尊重”,但是,却觉得“毫不在意”的话,很容易就会导致凌木和倾沐小姐的冲突,也很容易会让倾沐小姐对凌木的意见又多了一条。
既然这样,凌木倒不如什么都不说,也省得让倾沐小姐又嫌弃自己。因此,凌木只把自己和倾沐小姐共同想到的问题说出来,没敢说出自己想到的其他事情。
这……是不是有点像是……一种另类的“思想禁锢”……呢?
就像是……明朝时期发生的……“文字狱”那般……?
呵呵……呵呵……
怎么可能呢……?
倾沐小姐又不是什么专制的“明朝皇帝”……
充其量也就只是一个拥有公主般 “傲慢”与“自大”的“千金大小姐”罢了……
她又怎么能够“禁锢”住自己的思想呢……?
这……大概是凌木他自己……对自己思想的一种“禁锢”吧……?
凌木想到了这里,苦笑了起来。
“……喔……我明白了……原来您们是因为各种原因的考虑,所以才会打算把Lisa姐的‘尸体’搬运进来……不过……我真没想到……您们竟然会想到要把Lisa姐的‘尸体’搬运到伊惠姐的房间里……更没有想到……倾沐小姐您也会亲自下手做这种事情……”
修梓小姐说到了这里,眼神瞄了一瞄一直没有作出回应的倾沐小姐,想看倾沐小姐作出什么反应。
可是,无奈,倾沐小姐什么回应都没有作出来,连表情都是“一如既往”地严肃,没有活力,让修梓小姐说到这里之后就没敢再继续说下去了,好像生怕会惹怒倾沐小姐,做了女仆不应该做的事情。
而这还没有作出回应的倾沐小姐,大概是从刚才听到声响开始,全身心都已经进入到了一个“警戒”的状态了,因此到现在为止,倾沐小姐似乎没有能够从中“抽身”出来;即便,修梓小姐和凌木都已经在她面前交流了已经有几分钟了,倾沐小姐也还是没有想出声讲话的行动。
“……嗯……那么……修梓小姐……我想请问一下,芊夜小姐现在精神状态是怎么样的呢……?您刚才是因为听到声响就下来观察发生的情况,然后离开了芊夜小姐的房间,留下芊夜小姐一个人在那里了……您确定她现在的精神状态可以一个人待在一个房间里吗……?芊夜小姐她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呢……?她一个人在那里还行吗……?”
看到倾沐小姐一直没有回应修梓小姐,凌木立刻想要转移话题,免得气氛突然会因为安静而变得尬尴。而在这个时候,凌木又想起了一个人正在独处的芊夜小姐,所以,凌木就顺势询问了修梓小姐关于芊夜小姐的有关情况。
“……芊夜姐她啊……现在精神状态已经有所好转了……大概也是因为她已经开始接受伊惠姐的‘死亡’的事实了吧……?不过……现在大家最好就不要再去刺激她了……因为在刚才芊夜姐好不容易才开始会和我交流几句……如果现在要是让她知道了Lisa姐也跟随着伊惠姐的脚步,遭到凶手杀害而亡的话……指不定芊夜姐会作出什么事情了……”
幸好……
现在由于凌木开启的话题的缘故,气氛并没有沦落到安静到尴尬的地步,只是,当修梓小姐在谈论到芊夜小姐事情的时候,气氛里还是会有一点儿忧伤的痕迹……
那是“忧愁”与“悲伤”的“结合体”……
那是会让在场的众人都会因此而受到感染的……“忧伤”的“痕迹”
“……对……修梓小姐您说得没错……现在芊夜小姐的精神状态仍然还是处于一个脆弱的阶段中……我们最好就先不要让她知道里砂小姐的事情……另外……除了精神状态以外……身体的状态也是一个‘不容小觑’的问题……”
凌木说到这里以后,语气停顿了片刻,再继续说道:
“……这样吧……不如这样……现在上午的时间也不早了,我看每个人现在都已经陷入了疲惫的状态了……而现在……要是我们带着这样的状态去面对‘突发事件’的话,我们必然会处于弱势地位……很容易遭到敌人的‘全线歼灭’……所以……现在,修梓小姐您不如先去帮我们准备一些食物……先让我们大家补充补充体力……这样……也许我们还可以在面对‘敌对份子’的时候还能因为已经储存好的一点体能而与对方进行一场相对公平的‘战斗’……”
听到凌木这么“头头是道”的理论,修梓小姐连忙点头,对凌木说道:
“……嗯嗯……凌木先生您说得对……这样吧……待会我下去饭厅先准备一下食材……等到我准备完毕之后我再去叫您们……如果在我还没准备好食材之前,您们都已经把Lisa姐搬运完毕的话,就请您们先尽快回到芊夜姐的房间,帮忙照看着芊夜姐……因为毕竟……芊夜姐现在的状态还不能够说是完全恢复了……还得需要别人的照顾……所以……”
说到了这里,修梓小姐的双目定定地看着凌木,似乎早已经把一直在凌木身边站着的倾沐小姐给忘得“一干二净”了……
* * * * *
案外XCIII:详解“十字架”的相关问题(三)
○事实上,“基督教”的圣经《新约》里其实从来都没有出现过“十字架”这个词的,而是“希腊文”σταυρος或者σταυρου,意思是“树桩”或者“木桩”。而“古典希腊语”仅仅指的是“一棵没有横条的笔直树桩”。σταυρος在《新约》中是出现在《哥林多书》第一章第17节里面的,Σταυρου则出现在《马太福音》第27章第40节和第42节、《马可福音》第15章30节和32节、《路加福音》23章第21节、《约翰福音》第19章第31节以及《哥林多书》第1章第18节里面。
○在《使徒行传》第5章第30节和《彼得一书》第2章第24节中,“耶稣”是“吊死”在树上而不是在“十字架”上;而《旧约》的《申命记》第21章第23节上,也说明了“吊死”在“木桩”上是受到神“诅咒”的,这符合“犹太教”关于《耶稣一生》的记载,即“耶稣”是在“石榴树”上“吊死”的。《新约》里的“耶稣”并未死在罗马人的“十字架”上,而是“吊死”在“木桩”上。
○实际上,“基督教”对“十字架”的崇拜是来自“古巴比伦”和“古埃及”异教。在君士“坦丁大帝”信仰“基督教”以前,“基督教”从未有过“十字架”的符号。直到西元三世纪,“基督教”神父们都反对把“异教符号十字架”作为崇拜对象。后来由于君士“坦丁大帝” 崇拜“巴比伦太阳神”,就结合了“太阳神”崇拜和“救世主”信仰,结果,西元5世纪,“十字架”第一次出现在“基督教”艺术形象中,而且是“四四方方”的“东正教十字架”,并没有画上“耶稣”的“尸”体。而“耶稣”出现在“十字架”上的形象是始于西元7世纪,至于“T形十字架”的形象,则是源自于“凯尔特异教”“德鲁伊”所崇拜的“太阳神儋木兹”名字的“第一个”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