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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出逃

2017-07-14发布 3264字

这下二老又埋怨开了,说买一点点表示一下就可以了嘛,干吗买这么多?得破费多少啊?年轻人就是不懂得攒钱,咱们小门小户的,破费得起吗?

石磊心说,你儿子现在可不是小门小户的了,搂着一座金山睡觉呢,别说买这么点土特产了,就是把整幢百货公司大楼都买下来,也绰绰有余啊。

但这话也只能是在心里默默地想想罢了,他哪敢往外说呀。有了幸福感却不能与家人分享,这滋味特难受,就如同锦衣夜行一般。妈的,啥时候自己能硬气一把呢?扬眉吐气、光明正大地挺直腰杆子做人呢?反正花着不是自己赚的钱总是显得很猥琐,就跟自己是个吃软饭的一样。

这时,他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就问道:“爸妈,陈卓真的失踪了么?”

他这一问,才把父母埋怨他的话给岔了过去。

母亲告诉他,你的那个伙伴陈卓确实失踪了,已经好几个月了。他母亲找儿子都快急疯了。也不知道出了啥事,真让人揪心哪。

其实,石磊刚一回来的时候,就在街口碰到了陈卓的母亲,只是那妇人没有注意到他。他也没敢打招呼,他不想舞舞咋咋地让所有的人都知道自己回来了。但是令他惊讶的是,几个月不见,这妇人竟苍老了许多。

石磊原本以为,陈卓的失踪不会有什么大事,无非是这傻小子一时心血来潮,跟谁跑了,没准是去做生意了,梦想着发大财呗。等这股热乎劲儿过去了,撞了南墙,发财梦破灭了,他自然就会回来了。可是没想到,这小子这回玩真的了,竟然一去不复返了,音讯皆无。

石磊忧心忡忡地想,看来这回呀,这小子可能是真的出事了。

不过,一个傻小子丢了,又不是黄花大闺女,能出啥大事呢?落入传销组织手里了?或者是被抓去下煤窑了?那样的话,他早晚也能回来呀,除非是发生了意外,要不然,这么一个精不精,傻不傻的家伙,谁加害他干什么?毕竟人命关天哪,谁也不敢草菅人命不是。

还是等等吧,时间能改变一切,说不定哪天他会突然冒出来的。只不过,这傻家伙一失踪,可把他老娘给坑坏了。

想想自己现在的火烧旺运,简直是掉进了蜜糖罐子里去了,再想想陈卓的活不见人,死不见尸,那般的凄凉。小时候一起长大的伙伴,其命运竟然有如此的云泥之别,真让人唏嘘啊。

第二天,石磊想去看看奶奶。奶奶在露天市场旁边的居民楼里住着,离石磊的家不远。

奶奶这人很有个性,虽然年龄那么大了,却一个人单独居住,并拒绝搬到一块儿,说自己身子骨硬朗,不需要别人照顾。而且自己住一楼,出来进去也方便,去市场买菜也方便。除非是大孙子石磊结婚时,没有新房住,到那时,她才有可能考虑把房子给腾出来。否则的话,没门儿。因此,一家人也对奶奶的个性无可奈何。

没想到石磊一出门,竟然跟陈卓的老娘狭路相逢了。

这妇人自打儿子失踪后,一个人在家里根本呆不住,几乎每天都要出去转。这回碰上了久违的石磊,更是如获至宝。或者说,如同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两眼放光,死死地盯住了石磊,瞅得石磊心里直发毛,甚至往后退了两步。

老妇人声音嘶哑地问了一大堆问题,其核心问题只有一个,看没看见陈卓?然而,当她听说石磊并未见着陈卓时,顿时如同泄了气的皮球,浑浊的双眸中,那点希望之光顿时黯淡下去,甚至整个人都晃了晃,就像风中的一片枯叶一样,似乎随时都可能随风而逝。

不过,石磊却从这妇人的絮絮叨叨中,得到一个意外的信息,据这妇人讲,陈卓失踪的前几天,向阳曾来找过他。

这句话让石磊的心中一动,如果是别人来找陈卓倒没什么,但向阳的出现却格外引人注目,这家伙平时并不跟陈卓打交道啊,而且在他那高傲的眼里,似乎从来也没正眼瞧过傻乎乎的陈卓,怎么却忽然冷锅冒热气地出现在了陈卓的家里?

不过,要说他会加害陈卓的话,也讲不通啊,两个人无冤无仇的,他害陈卓干什么?没道理啊。

但是,石磊忽然联想到了向阳盗保险柜的事,而陈卓正巧是在那天失踪的,二者是否有关联呢?难道陈卓也参与了?随后被向阳给杀人灭口了?向阳这家伙心狠手辣,备不住能做出这种极端的事情来。

不过回想一下,那晚自己在铁架山只看到了向阳一个人哪,并没有陈卓的身影。假如是他们俩一起作案的话,那么在藏匿保险柜时,起码需要陈卓搭把手啊,因此向阳不应该在此之前就把陈卓给害了。俗话说,卸磨杀驴,而那时,“磨”还没卸呢,向阳怎么会杀“驴”呢?按道理说不通啊。

另外,最让人奇怪的是,丢失保险柜的单位应该报案哪,然而,在那段时间里,却始终是风平浪静的,社会上没有一点儿风声传出,这真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太奇怪了。是哪家单位的保险柜丢了?怎么会鸦雀无声的?烟不出,火不冒?

另外,石磊这次回家探亲,也始终没有看到向阳的影儿,也不知道这家伙跑哪儿去了,在忙什么呢。

他有心想查查这件事儿,可是此时此刻,自己自顾无暇,哪有时间和精力去管别人的事儿?而且,这件事如果查起来,恐怕也要旷日持久,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唉,只能是等以后有机会再说了。

在家里呆了一星期,他就再也坐不住了。因为心中有事,所以就感到特别闹心,坐不稳站不牢的。心想,夜长梦多,还是赶紧走吧,可别把追踪自己的冤家给勾来了,那样的话,再把一老本实的父母给吓着,自己可就成了大逆不道的不肖子孙了。

于是,他跟父母说,自己这次是请假回来的,现在公司有事找自己回去,不能再呆下去了。以后吧,以后有机会自己一定多在家陪陪父母。然后,他就匆匆踏上了奔赴北大荒的征途。

一路无话。

此刻,他正奔走在北方的雪野上,季节的转换太让人猝不及防了。周围到处都是白桦林,寒风凛冽,天地间只有黑白两色,白的是皑皑积雪,黑的是裸露的山岩。四下里空旷寂寥,只有他双脚踏在积雪上发出的咯吱咯吱的声音。还有就是他呼哧呼哧的喘息声。他呼出的热气儿,转瞬间就被北风吹得无影无踪了。

“北大荒”是指我国黑龙江省嫩江流域、黑龙江谷地和三江平原一带。解放前因这些地方荒凉,人烟稀少,故称“北大荒”。而在解放后的五十年代,政府在这里进行了大规模的开垦农场,使当地已经大大地改变了面貌,让北大荒变成了“北大仓”,素有“捏把黑土冒油花,插双筷子也发芽”的美称。

石磊来此地,一方面是为了逃离是非的漩涡和他自己预感的危险处境,暂避风头。另一方面,也是想考察一下,这儿有没有做生意的商机,比如贩卖木材或山货啥的。虽然自己眼下坐拥一笔丰厚的财富,但那笔财富总让他觉得虚无缥缈,心理不托底,腰杆子不硬气。如果能借鸡生蛋,依靠自己的本事赚些钱,到那时,就再也不会发生类似于自己跟陈馨婷之间的悲剧了。自己也就再也用不着东躲西藏了。

他不断地告诫自己,不能再放浪形骸了,应该做点正事。

俗话说,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自己之所以东躲西藏的不硬气,就是因为始终有一种做贼心虚般的感觉。如果自己能光明正大地赚取财富,那么自己也就谁也不用怕了。

体会着冰雪荒原的凛冽,大口喘着粗气,他想,那个暗中监视自己的女人到底是谁呢?她究竟对自己了解多少呢?那神秘女人能有本事跟踪到这儿来吗?自己现在已经甩掉她了吗?应该是甩掉了吧?反正从直觉上判断,自己被盯梢的感觉没有了。看来,这冰雪荒原已经阻隔了一切。

最终,他选择在山麓下租了一所小木屋,这儿以前是猎人住的地方,而且这儿特别清净,又远离人烟。周围所面对的,是一片银装素裹的世界,空气清新甘冽。常常是住上一个星期,周围连个人影都见不到。一个人面对整片的桦树林,听山风掠过树梢发出的尖啸,这儿简直就是一个荒凉的化外世界。

入乡随俗,此刻,他已经完全是山里人的打扮了,戴着羊剪绒的皮帽,穿着肥大的羊皮袄,足蹬高筒皮靴。没事就拎着杆双筒猎枪,出去转转。

带着猎枪是为了壮胆,毕竟这儿地广人稀,需要预防不测。

这杆猎枪是他从房东的手里租的。在这儿携带枪支并不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规定,猎民在猎区,牧民在牧区可以申请配备猎枪。

虽然寂寞,他却并不觉得孤独,本来他就喜欢一个人独处,孤独惯了。他在磨练自己,寻找商机,养精蓄锐。

这天,他正在四处转悠的时候,听到了一丝异样的声音。一个人在大山里呆的时间长了,他也快变成野生动物了,耳音变得异常敏锐。他往远处眺望着,双眼睁得大大的,射出了两道流星般的耀眼光亮,脸孔由于感受到了异常,而变得有些涨红,眉梢痉挛地跳了几跳,就像猎狗嗅到了猎物的气息。

此刻,远远的,他看到有一辆马拉雪橇驶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