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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六宗罪:淫欲

2017-06-29发布 3603字

第七十四章 六宗罪:淫欲

“没错,不过你一定猜不到我是怎么找到他的,”李雪晴踏着轻盈的步伐来到了孙建林的面前,别过了他的头,“就是这块胎记!还有他的声音!这两样标记,我做梦都不会忘记,二十三年前,就是他!放走了所有的人质,唯独挟持了我!也就是在那时我注意到了他颈上的胎记,而最后我的妈妈却用她自己的生命换回了我!”

司徒月邪来到了楼梯口看着孙建林颈上那鲜红的胎记陷入了沉默。

“在我回到国内的第二天我就在纪梵希的服装店遇见了他,当时他还在为自己包养的情妇买衣服。我当时吃惊的不能再吃惊了,真是苍天有眼啊,连老天都在帮我报仇!,”李雪晴站在原地冷笑着看向了自己身前的孙建林,“也就在那时我故意接近了他,慢慢的博取了他的信任,成为了他众多情妇中的一个,最后正如我计划中的那样,他一点都没有防备,乖乖的落在了我的手里,哈哈!哈哈!”

说完便见李雪晴拿起了孙建林身下的一副油画,对着楼梯下方的司徒月邪扔了过去,“这是我送他礼物,你帮我鉴定一下如何?”

司徒月邪拾起了地面上的那幅油画,看着画中那除了一个人的头颅之外,还有一个牛头与羊头共用着一个身体的怪物他陷入了沉默。

“这是第六幅油画!”,姚娜震惊的看向电脑屏幕中的那幅油画。

“是阿斯蒙蒂斯,上帝七原罪掌管淫欲之罪的魔王!”

姚娜回过头看向了身后的南宫雨蝶,“淫欲之罪?”

“是的,他最早出现于所罗门圣殿重建的故事中,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基督教徒认为阿斯蒙蒂斯是九层地狱之王,据传闻他扭曲了人类正常的情欲观念而被阿斯蒙蒂斯诱惑的人们会被永远关在地狱的第二层。他的父亲是以色列的国王,母亲是四大魔女之中的一位,因此他有着半人半魔的血统。”

“哇,雨蝶,你好像月邪诶,什么都知道。”

南宫雨蝶脸色微红的说道,“我与邪相比还有很大的一段距离呢。”

“为什么这么说?怎么这么不自信呢。”

南宫雨蝶摇了摇头,“如果我的推理正确的话,邪现在就身处在那所废弃的化工厂中,其实他早就知道了凶手的所在方位。”

“什么?怪不得这小子没有帮我们找出炸弹的所在,原来是找凶手去了。”

“小峰,快,你立刻回去把我的警服取来!”

高峰闻言愣在了原地,“啊?老头,你要干嘛?”

“问那么多干嘛!叫你去就去!咳咳!”,高庆平用力的拍了拍自己的前胸。

“去就去,真是的,凶什么凶啊,”高峰撇了撇嘴,走出了病房,却与迎面走来的陈清学撞了个正着,“小峰,你这是要去哪?”

“去给老头取警服。”

看着高峰那垂头丧气的样子,陈清学笑了笑,“不用了,我给他带来了。”

“啊?陈教授,你... ...”

陈清学没有理会发愣的高峰,径直走进了病房,“你个老家伙,给,快换上吧。”

高庆平接过了陈清学递来的盒子,轻轻的打了开来,望着盒子中那仿佛在安然沉睡的警服,高庆平眼中闪烁着晶莹的泪光,“谢了,老朋友!”

“我知道,拦是拦不住你了,快去吧,或许还来得及,这是车钥匙,”陈清学将手中的 车钥匙递给了病床上的高庆平。

高庆平用力的点了点头,接过车钥匙之后,掀开了病床上的被子,“咳咳!哇... ...”

看着高庆平吐出的那一口鲜血,陈清学惊叫道,“老家伙,你没事吧,不要吓我啊。”

“老头,你怎么了,老头。”

“别动!我没事,小峰快帮我把警服换上!”

“老头!”

“快点!!!”,话音落下之后,高庆平“哇”的一声,又吐出了一口鲜血。

望着地板上那腥红色的血液,高峰重重的叹了口气,随即拿起了盒子里面的警服,慢慢的帮他穿在了身上。

“我不妨再告诉你一件事情,”李雪晴又踏着轻盈的步伐走回了那台笔记本的面前,“当年就是胡应军说服孙建林由我的妈妈替换了我,之后,一枪打在了我妈妈右侧的太阳穴,然后安然的逃离了现场!”

“难怪你要用那种残忍的方式杀害胡应军!”

“残忍?我有他们残忍吗?不但猥亵了被挟持的三名人质,还杀害了她们,最后生生的将她们的尸体沉入了地下暗河中,二十三年啊,你应该能体会警局那位邢法医当时的心情吧,和他们相比我这还算是残忍吗?也就只有沈桂琴那样的蠢货才会因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爱上了强奸她的抢匪。”

看着沉默不语的司徒月邪李雪晴笑了笑,“我们还是继续刚刚的话题吧,我很好奇你是怎么破解我的杀人手法的,尤其是在躲避了监控器的情况下。”

司徒月邪抬起了头,直视着上面的李雪晴,“是隐形衣。”

“隐形衣?呵呵,我看你是好莱坞电影看多了吧。”

看着李雪晴那鄙夷的模样,司徒月邪依旧是面无表情,“我说的这个隐形衣并非是电影中的那样。在现实生活中隐形衣的确存在,只不过是由纳米级微小粒子组合而成的超材料。它可以让光线拐弯绕过障碍物,被超材料包裹的人在不被看到的情况下看到外面,美国的材料学家关于超材料的发现和中国物理学家的反隐形衣研究,让隐形不在变得遥不可及。”

“纳米光学是指尺度在原子与微米之间的光学现象研究,在该尺度下,光的性质发生了很大变化,于是出现了一种很奇妙的现象,应用纳米光学制作的材料,能不再把可见光反射回去,使人眼‘看见’,而是让光绕着材料‘走’,随即分散掉,光反射不到人眼,而用该材料制作的衣服便自然而然的成了‘隐身衣’。”它的学名应该叫做,光电伪装衣,这种材料在纳米尺度上可以使三维空间内可见光弯曲,也就是说照在这种材料上的可见光不能像正常情况下那样偏折,人眼也就无法看到它。

“这种衣服就像变色龙一样,你应该先是入侵了案发现场的监控器,并根据监控器中的影像,制作了一种与环境一模一样的布料,然后,将它抵在了摄像头的正上面,这样摄像头就完全被遮挡了,而监控器中的影像就变成了布料上的样子,在电脑中看就会和实景一模一样,而你也就可以正大光明的实施你的杀人计划!证据就是案发现场监控器上的划痕,我想你应该是用某种支撑物,将它抵在了摄像头的位置,而这一痕迹姚警官已经帮我验证过了,也证实了我的推理。”

“李国栋,周传海,张天清,此三人的楼道监控器,均有被入侵的迹象,而且还是两次,每次在三分钟左右,你应该就是用这三分钟的时间将光电伪装衣抵在了摄像头的上方,第一次是实施杀人计划,第二次是计划完成之后。”

啪啪啪!

“你能知道光电伪装衣的存在,着实让我很意外。”

“这种技术虽然只有美国才有,不过不只是你一个人在哈佛大学深造过,我也有朋友在那里,恰好她也知道这种光电伪装衣。”

“你这算是投机取巧吗?”

“只要能破了你的手法,随便你怎么说。”

“那你就说说吧,我是怎样杀死李国栋的。”

“其实我一直都很不解你为什么要拿走几名被害者的手机,不过现在我知道了,如果我的推理没有错的话,你应该是为了得到他们几人的所在地址吧,即使你绑架了孙建林也没有得到他们的地址,因为他也不知道其余几人住在哪里,不然那几名被害者知道了同伴的死讯之后,还会在家里等着被你暗杀吗?”

“你只说对了一部分,我从他的嘴中只了解到了李国栋,周传海,张天清的地址,剩下的两个人,他的确不知道。”

“那照这样看来,你杀死了李国栋,周传海之后,都没有得到其余两人的住址,直到你杀了张天清之后,”司徒月邪轻扬嘴角,“怪不得李国栋,周传海,张天清所在的楼层,都有你买的房子。”

“看来你为了调查我还着实费了一番时间。”

“算是吧。我先来说说你怎么杀死李国栋的吧,你找到了他的住址以后,并没有急着要杀他,而是在他所在的楼层,买了一间房子,做了他的邻居,久而久之,他一点一点的对你放下了戒心,之后你便开始了自己的杀人计划,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案发当时楼层里会没有任何人的出现,后来我才明白,这不是巧合,而是你精心挑选的时间。”

“因为在那个时间,整个楼层的人不是去工作就是去上学,即使剩下几位退休的老人也会 躲在自己的房间睡觉,所以你丝毫不必担心,监控器下面的那件光电伪装衣被人发现,即使是这样你还是选择了速战速决,你进入了李国栋的房间之后,直接拿出了藏在身上的手枪,对准了他,我想他当时应该很震惊吧。接着你让他张开了自己的嘴巴,结果或许是他不从吧,你便一枪打在了他的大腿上,这时他惯性的张开了嘴,你便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速效麻醉针,扎在了他的舌头上,这样无论他怎样呐喊他都不会喊出了任何声音。”

“然后,你便开始折磨他,拿出了厨房中的食材,以他妻子方华的名义相要挟逼他就范吃下去,结果他照做了,最后毒发身亡,然后你扔掉了手中的枪,离开了案发现场跑回了自己的房间,并再次入侵那个监控器,取回了那件光电伪装衣,这样,一项缜密的杀人计划便完成了。”

“照你这么说,我如果经常去李国栋的家里做客的话,那现场应该会有我的足迹或是指纹才对,为什么现场没有?你不会想说我每次出入他的家里都会带上手套,鞋套吧。”

“这很简单,足迹的话,只要在鞋底粘上一层保鲜膜就可以了,至于指纹嘛,用胶水便可,只要将胶水涂在自己手指的指纹处,等待胶水凝固便不会留下任何痕迹,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握手时的那个场景吗?就在那个时候和你握完手之后,我感觉到手指有一种淡淡的粘稠感,这就是证据,而且你用过的那个喝果汁的杯子我已经反反复复的检查过了,并没有你的指纹,上面只留下了几处白乳胶、硬脂酸钠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