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木看见她的脸色不好了,眉梢顿时也耷拢下来,只是面上有些委屈的模样。
他低垂着眼睛,脆弱的模样和被大人训斥的孩子表现的无二。他这种样子,无辜又乖巧。其实锦瑟的心肠很软,便有些不忍心。
秦木坐直身板,笨拙地拿起勺子,自己默默地开始吃粥,吃完一口之后,还悄悄抬头看了锦瑟的一眼,意思好像在说,让她不要生气,他会乖乖听话的。
见他如此,锦瑟轻轻摸了摸他的头发,赞赏道:“做的很好。”秦木见她没有再生气,眼睛一亮,以为自己好好吃饭就能让锦瑟开心,便加紧往自己的口中送着粥,不消多时,一碗粥就见底了。吃完之后,他又乖乖坐好,看着锦瑟,眼里亮晶晶的仿佛是在求表扬。
他虽然吃完了,但却有些狼狈,衣服前襟和下巴上搞得黏腻腻的粥水,显得有些呆萌。锦瑟看着,不禁失笑。她拿出手帕,替他将弄脏的衣服和嘴边擦干净。
“好了,你去院子里玩吧。我把这里收拾一下。”
她说完,秦木便开心地笑起来,本就俊美的容颜像是放射出几分光芒似的,晕眩了锦瑟的眼。她轻咳两声掩饰着什么,又嘱咐道:“记得不要动药架上的东西。”
秦木显得很是欢脱,离开了凳子便朝着院子里跑去,兴致冲冲地去看笼子的野兔。那兔子还是锦瑟前两日在山上布置的陷阱里发现的,便活捉了回来放在笼子里给秦木解闷。他看起来很喜欢那只兔子,经常拿着草叶白菜什么的往笼子里喂。
看着院中身高一米八以上心智却只有几岁的秦木,锦瑟浮现了有些复杂的心情。
秦木到现在已经在这里呆了一个多月,凭借锦瑟还算精心的照料和他自身强悍的恢复力,他的伤好了七七八八。这段时间里,基本上只有两人相处,因为六爷早在一月之前就离开家,去例行每年为时两月的游医之旅,就是游走附近贫苦的乡镇县,免费为需要的穷苦百姓治病。
据锦瑟了解,六爷的这个习惯已经保持了大半辈子,可谓是真正的仁医。锦瑟有幸在去年跟随他一同游医。而她也是那时才深刻体会到,什么叫做世道且阻,生存不易。今年她本意是想再跟随六爷一起去的,但是六爷却让她留下照顾秦木,因此她才不得不放弃了这次游医。
虽说有些遗憾,但也别无选择。秦木丧失心智,又重伤在身,的确需要她的照顾。
实际上,锦瑟作为一个正直豆蔻年华的黄花大闺女照顾秦木这个大男人很不方便。除去给他上药、喂他吃饭之类琐碎的事情也就算了。可是为他洗澡换衣什么的,真的是难为锦瑟了。
别看她平日里不是扭捏的性格,可是在男女之别的方面,她的内心还是挺保守的。最开始她还挺苦恼帮秦木洗澡这件事情的,在没有做好心理准备之前,她可是犹豫了很久。但是天气炎热的缘故,许久未曾洗澡的秦木逐渐散发出了不太好的味道,锦瑟只能狠狠心决定帮他洗澡。
现在想起来第一次帮他洗澡的经历,锦瑟还羞愤难当。他什么都不懂,只能全部过程都由她来做。光是帮他脱衣服就磨蹭的有半个时辰,上衣还好,主要是……裤子。她她她,实在没勇气啊。
秦木光溜着上身一脸懵懂地站在她面前,她则是十分别扭地看着他。本来还尝试能否在她的教导下让他自己脱,但是却以失败告终。无奈下,又给自己灌输了半天的非礼勿视的文明理念,才鼓足要帮他脱裤子的勇气。
她颤颤巍巍地伸出手,闭上眼睛手忙脚乱地帮他褪下裤子,然后立即转身,红着脸叫秦木进浴桶。直到听见入桶的水声,锦瑟才睁开眼睛松口气。
洗澡过程中,锦瑟坚持将目光放在秦木脖子以上的位置,然后胡乱帮他洗了下,就打算结束。秦木自己的衣服早就又破又烂,根本不可能再穿。锦瑟只能找了六爷的旧衣服给他换上,虽说照他的身量来说会有点小,可总比没有好。
唉,脱衣服的时候困难,没想到穿衣服的时候更加困难。锦瑟全程各种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看到什么不该看的长针眼。虽说她已经足够注意,可还是有不慎触碰到他的大腿上肌肤的情况,锦瑟强忍羞涩,脖子都快憋红了。等到完全保证秦木不会再走光后,她才惊觉自己背后一身汗。
连锦瑟自己也万万没想到,她竟然会因为面对裸男这种事情而吓得出一身汗,真是有损她的一世英名。她不由得感叹,果真是她太纯洁。
不过还好,有了第一回,接下来的二三四等等回,就顺利不少,她也表现得越来越淡定。不过,这并不代表她会接受自己看光秦木,她依旧是秉持着“正人君子”的理念,从来都是对不该看的果断闭眼。
而现如今,秦木的伤势痊愈,她也在慢慢教他一些基本生活技能,秦木很聪明,接受能力很快,因此她从不担心他学不会,包括自己洗澡穿衣。
而秦木心智丧失后,最常与他接触的便是锦瑟。她承包了他生活里的一切,令他感觉安心又舒适,因此他变得对锦瑟依赖非常,十分贪恋在她的身边。有时候,一步都不愿意离开她的身边。锦瑟也不以为意,因为在她看来,这就像是小孩子依赖母亲,他本能地对每日照顾他的她心生眷恋,是件很正常的事情。
锦瑟与秦木相处甚久,几乎已经忘记最初见他时他那满身的戾气,取而代之的则是秦木现在的乖顺和纯真。
“阿乙,过来。”锦瑟洗完碗,对着正在看兔子的秦木招手。阿乙是锦瑟特意为秦木取的名字,因为她不知道他本名叫什么,便取了“忆”的谐音作为他的名字,也是希望他能够早些好起来,寻找回自己的记忆。
秦木也已经熟悉了自己的这个称呼,知道锦瑟是在唤他,便利落地起身往锦瑟的方向跑去。他很开心地到锦瑟面前,手里还捏着一片白菜叶。他把白菜叶放到锦瑟手里,然后要拉着她到兔子那里去看:“阿锦,兔子。”
锦瑟拉回他,道:“以后再看兔子。现在,我们先去山上去挖野山参,然后明天拿到镇上的集市去换钱,给你买好吃的好不好?”
秦木偏了偏头,像是认真思索了下,道:“好。”锦瑟踮起脚尖又摸摸他的头,满意地笑道:“真乖。”秦木似乎很享受她的触碰,看起来心情很好。
锦瑟准备好水,背上背篓,拿起小锄子,带着秦木便出了门。
锦瑟跟随六爷住了一年多,也经常跟着他一同采药,因此对附近的几座山逐渐熟悉起来。她也知道山里面除了有野味外,还有不少野生宝贝。比如说,各种珍稀药草和山参。这些天然的珍稀品不仅可以制药,还能在市上买个很好的价钱。
根据经验,锦瑟知晓现在的时节是山参生长成熟的最好时间,要是她能趁此机会找到不错品种的山参,便能够保证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生活无虞。
锦瑟记得六爷说过,山参喜阴不喜光,往往在山地的东南坡或者北坡,而且它还喜欢在透气性较强的土壤里生存。凭借它这些特点,锦瑟便专门往东南坡土质疏松、零落的树叶覆盖率高从而有机质含量高的地方找去。
一路爬坡登山,她仔仔细细地寻找,秦木则是安静地跟随在她身后。辛苦了几个时辰,锦瑟的收获还不错,挖到一两株称不上绝佳但也算中上乘的山参。
一番辛苦下来,锦瑟才终于感到腿脚酸软决定原地休息,她也才顾得上去看秦木的状况。只见他面不红气不喘,十分平静,完全不像是跟随她走了这么多陡峭山路的人。锦瑟不由羡慕,身体健硕强健就是好,健步如飞的,完全不是她这种虚弱的小女子比的上的。
她叫秦木坐在她旁边,拿出水壶喝了几口以后又递给他:“渴不渴?”秦木看着锦瑟红红的脸,摇了摇头,把水壶推了回去:“阿锦喝。”
锦瑟笑笑:“嗯。”她很喜欢秦木这一点,虽然人事不懂,却很良善贴心,这种特性完全就是出于本能,与他的心智是否清醒无关。
休息的时候,锦瑟左看右看了秦木身上的衣服,连连皱眉。秦木身长,肌肉紧实,六爷灰黑的衣服穿在他身上不仅不好看,还显得非常不合身。袖子和裤子很短,都遮不住他的手腕和脚腕,而且窄小的衣服还让他的胸肌鼓胀起来,看起来很不舒适还有些滑稽。
“看来,明天还要记得给你买两身合适的衣裳了。”锦瑟暗笑先前的自己粗心,居然一直不曾留意这衣服与他而言真的太不合适,根本凑活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