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从黑色宾利车驾驶席里钻出来,寸头方脸、穿着得体、目光坚定,斯文中透露着刚毅,刚毅中彰显出风度,像是受过高等教育的贵胄,又像是军队里的铁血政委。
“不好意思,我来晚了。”男子龙行虎步,走过来与我们一一握手:“三位同学你们好,我是叶家的私人管家兼秘书,叫李斯,是你们这次任务的主要负责人。”
“李斯?”阿东眯起双眼,脸上噙着一种不阴不阳的怪笑,此人的存在似乎对他的总参谋地位造成了极大威胁:“好像古代秦朝的时候,就有个丞相就叫李斯。”
“同学历史学得很好,可惜啊,此李斯非彼李斯,不过曾听家父提过,古秦时那位同名同姓的大丞相正是先祖,当然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李斯的微笑非常温暖,使人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整个人表现出一种不卑不亢、不骄不躁的神态,反正我挑不出一丝毛病。
这种人如果从政,恐怕会有一番大作为。
但,这颗星球在老大的‘和平’统治下,国家元首的意义似乎并不是太重要。
“三位同学坐了一天的火车,大概也累了,请上车。”李斯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宾利车内只能用‘奢华’两个字来形容,这里无需赘言。我相信这只是叶家最入门的坐骑。
“大少爷今早刚去学校,中午的时候老爷就带着一家老少出去旅游了,所以你们到了叶家完全可以放轻松,不用过于拘谨。今晚还请好好休息,养精蓄锐,明天早上我自会亲自跟同学们汇报任务情况。”李斯提前跟我们打一声招呼,安排地面面俱到。
“好的,谢谢。”阿东结束了一路以来无谓的碎碎念,眼睛转个不停,似乎在酝酿什么阴谋。
我跟水哥面面相觑,正所谓一山难容二虎,这两人一见面就针尖对麦芒,将来难免会有一番刀光剑影,我们被夹在中间,又两头不能得罪,接下来有我们好受。
车辆平稳而行。
时间来到傍晚,夜幕降临。
华灯初上,点点繁星。
老大的府邸在县城的市中心,采取了中隐隐于市的道家哲学理念。
市区十分繁华,车水马龙熙熙攘攘,人们穿戴搭配都非常地时尚精英,连徘徊在垃圾桶之间捡破烂的老爷爷都能脚蹬耐克鞋、身穿阿玛尼,令我不得不感叹,紫金人民的生活条件已经毋庸置疑是全球第一。
不多时,车子开到城中村旁一条僻静的小路,小路旁又有一块血色大碑,上面刻有‘叶府’两个金灿灿的大字。
小路蜿蜒盘旋,迷雾氤氲,树木繁茂,颇有曲径通幽处的诗情画意。
路的尽头,正是三面环山、地势险要、造成一种易守难攻局势的叶府。
‘叶府’承接了哥特式风格建筑,高耸入云的尖顶似要与山比高,充满了恐怖、黑暗、阴沉元素的西方油画随处可见,活脱脱一个恶灵古堡,但大门两侧又有两头古老斑驳充斥东方气息、与整体画面显的格格不入的石狮子,后来听说是老大专门从故宫搬回来镇压气运用的………………当然,只要老大亲自坐镇,就算是吸血鬼之王德古拉伯爵来犯都要铩羽而归。
叶府城堡的大门有六米多高,主要材质采用了通体墨黑、极度坚硬的金刚石,据说经过特殊锻造,能够抵挡火箭筒的连番轰炸。
“三位同学,还请先享用晚餐。”李斯把我们带到金碧辉煌的餐厅,无论何时都彬彬有礼,电影里常见的英伦绅士也不过如此。
只见他拍了拍手掌,便有六位上餐的女仆踏着轻盈猫步、婀娜多姿地走来,她们无一不是村花级的美女,正处于青春正好开始、含苞待放的美好年纪。但这些女仆竟然懂得忍受住寂寞来叶府当女仆,说明都是些城府深厚的角色——叶家招募女仆的年龄限制在18到23岁,过了23岁之后几乎都被安排出去分配肥差,且出身待遇高人一等,也是许多富二代争抢的结婚对象。
当然,如果无意中被老大看上,提前升级成暖床丫鬟,又一不小心怀上龙种,那前途就更加无穷。
摆着秀色可餐的女仆在一旁服侍不说,晚餐也可以说很丰富,鲍参翅肚美味佳肴,最为难得的竟能吃到老虎肉跟牛欢喜,还有一种…………说不上品种的肉类。
“同学们真是有福气,这些都是大少爷每晚常用的菜品。”
原来是为老大特供的佳肴,我们顿时受宠若惊。
“这是什么肉?”期间,水哥大快朵颐,吃地浑身舒爽,完全沉浸在美食当中:“嚼劲十足,Q弹可口,比牛欢喜还好吃耶。”
李斯微微一笑:“那是黑人的nai头。”
阿东:“…………”
我:“……………”
黑人的nai头?!
老大的固定菜单果然不同凡响!
这一晚,相邻而住的我们都听到了彼此的呕吐声,可以说是此起彼伏,你追我赶,跟百米竞赛一样激烈。
也是从这一晚开始,我暗自发下毒誓,以后绝对要改掉万恶的种族歧视,不会亏待任何一位黑人同志。
半夜的时候,我好不容易睡着,就又被隔壁水哥的呕吐声吵醒。他吃的最多,自然呕的掏心掏肺,至少比我们要来的热烈。
“干你!好像没吃过nai头一样!”我骂了句娘,点亮台灯,想要拉个夜尿。
可就在我掏出老二、肆意妄为撒尿撒到整个马桶盖都是的时候,发现了一个细思极恐的细节。
洗漱台上的镜子居然正对着马桶。
我打了个颤抖,分不清是尿颤还是冷颤,瞬间就想起,小的时候听祖屋那边的老人家说过,起夜小解的时候千万不要照镜子,因为届时是一个人阳气最虚弱的时候,很容易被勾走三魂七魄,被恶鬼缠身夺舍,魂魄有可能永远被封印镜中世界里。
“BULLSHIT!”我大喊一声壮壮胆子。
这根本就是危言耸听好吗?难道我脖子上佩戴的我妈特意为我从武当山上求来、被当代掌教开过光的正宗药师佛之玉是开玩笑的?
藉着微弱的灯光,我发现,镜子里面没有我。
有马桶,有花洒,有洗手盆,就是没有我。
“玻璃?”可惜不是。因为马桶花洒洗手盆都历历在目,明明就是个镜子。
我顿时如芒在背,尿都被吓到缩回去,差点就膀胱爆炸。
TMD有没有那么邪门?
我赶紧穿好裤子,余尿都不想拉,握住玉佩,默念了十几下南无阿弥陀佛。
镜子里突然出现了一个披头散发的阴森女子,看不清楚她的模样,大摇大摆蹲在马桶上面,可是现实之中,我身前的马桶明明除了尿就什么都没有。
“细佬哥,陪我玩下啊。”女子尖锐的笑声从镜子里传来。
我楞了一下,因为她讲的居然是粤语。
于是我只好回她一句:“食屎啦你!”
骂完她我撒腿就跑,该认怂时就认怂。
没想到房门被我不费吹灰之力打开,更没想到迎面差点就撞上李斯。
“很好,很好。”他抚掌而笑:“你果然对梦魇香免疫。”
“里面那个镜子有……等等,这是一个测试?”看见他得意的眼神,我差点被他气晕。
“没错,你一进入房间的时候,就被我下了梦魇香之毒,由于我跟老姜碰面的时候他曾提醒过我,说你似乎对这种毒雾免疫,之前我还半信半疑,现在我算是完全相信了。”李斯的解释通俗易懂:“其实大少爷说过,在紫金山脉里面,梦魇香的浓度太大,正常人即使服下解药也无济于事,这次测试看得出来,你对毒雾的幻觉解除反应越来越快,我对这次任务也越来越看好,至于其他两位同学并没有中毒,因为我根本就没有下毒,但我相信他们必有过人之处,大少爷不会看错人的。”
我抿了抿嘴,竟无法反驳。
的确,三个臭皮匠,顶过诸葛亮,何况阿东诡计多端,简直不下于司马懿。
“好好休息,明天一切有我准备。”李斯拍了拍我肩膀,似乎胸有成竹。
经过刚才那一幕,我当然不想回自己的房间,只好把隔壁房间、还伏在马桶上呕吐的水哥打晕,鸠占鹊巢,睡他的床。
第二天,阳光明媚。
我们随便吃了点早餐,坐着李斯开的路虎越野王,经过一个小时左右的车程,来到一座森林的外围。
森林里氤氲着灰蒙蒙的迷雾,却鸦雀无声,显得诡异莫测。
“穿过这座森林,就是紫金山的入口。”李斯今天的表现有点神经兮兮,跟我们说话的时候眼神都不对,反而警惕地张望着四周,完全失去了运筹帷幄式淡定。
在神秘而未知的三岔口领域,再优秀的人类通常都会失去冷静。
嬴政被长生冲昏了头脑,所以精明一生如他,也会被徐福这种小人所蒙骗。
“这个背包里面有干粮,能量棒,盐水,工兵刀,无线电,急救包等等……嗯,同学们,嗯,祝你们好运。”李斯三言两语说完后,便落荒而逃,一刻都不想待在这里,再无从容可言。
路虎越走越远。
背包越背越沉。
迷雾越来越浓。
原本栖息在森林里的鸟群恰到好处被未知惊飞。
气氛愈发诡秘。
“如果,我是说如果。”水哥双手颤抖,拿出香烟叫我帮他点上,语气极其煽情:“如果我在里面有什么不测,你们要替我对阿凤说,忘记我吧,找到好一点的男人就嫁了吧。”
阿凤,就是水哥的女朋友。
他们计划明年就拿证结婚了。
听小道消息称阿凤好像已经怀孕了?所以他们是奉子成婚?
我也不希望水哥出事。
如果真有不测,到底是谁有不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