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的写作生涯出现了阻碍,但是生活仍然要继续,工作也是要继续。
我带着一身疲劳的躯体,早早就回去上班了。
我的工作是怎么样的呢?属于服务性的一种,不过你不要想歪了,我工作的地方是一间国际化的超市,这里会有很多外籍人士来这里消费买东西,有时候出现问题的时候,需要专业人士帮他们解答。
而我就是那个专业人士,其实我也并不专业,只是懂一点点英文而已,偶尔也要用翻译软件才可以听得懂他们的话。
读书的时候,都以为英文不重要,以为一辈子都用不上,直到现在我才发现,原来每一样事物都有它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会英文只是一个简单的基础,有时候遇到法国人,听不懂法文,我都要扯白旗。
这一份工作的特点就是要求高,薪酬少,但是不辛苦。
每天朝九晚五,早上上班,直到下午就可以顺利下班,然后随便吃点东西,就可以继续开始我的写作生涯。
所以,写作才是我的正职,找一份工作才是我的兼职,它的作用就是满足我日常的支出与花费。
陈晓纯同学每个月的化妆品,还有其他林林种种的消费都由我支出,如果没有这一份兼职,只靠一份正职与梦想,她早就和我分手了,而且是毫不留情面的那种。所以我必须要坚持兼职与正职。
但是正职也是属于我的梦想,它等于是,我找一个舒服一点的工作,在下班的时间里继续我伟大的写作。
每天经过忙碌的一天,回到出租屋还要写作,对于其他人来说,应该是一件很累的事情,但是对于我来说,简直就是精神粮食。
我一边写,一边天马行空地构思故事内容,生活是多么的愉快。
哈利波特的作者也是这样的,每天在咖啡店里工作,到了晚上营业结束之后,她就开始创作。
我和她可以说是过着同样的生活,在外人看起来,我们的负担很重,但其实是很有乐趣的。
比较起来,哈利波特的女作家似乎比我的情况要好,最起码她都是在咖啡厅创作,而我呢,就要挤在一个小小的出租屋内,对着空气并不流通的空间,凭着那一点点的想象力努力创作。
不过,我不会怨天怨地的。
因为如今在寸金尺土的深圳,能够找到价位理想,租金廉价,地段又好,空气又清新的出租屋,已经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如果不是小佩,我估计现在都还要不断地搬房子。
记得初来深圳的时候,搬了无数次房子,换了无数的出租屋。
其实当时的深圳租房子,是很流行合租的,而我读书的时候那种与美女合租的生活,常常被我幻想得幸福美好。但是到了深圳,招合租的时候,倒是将我青春期时候的幻想给一一破灭了。
合租者要么是合乐队的音乐迷,要么是爱得死去活来的痴男怨女。
乐队的合租者对我的冲击不是很大,主要是他们需要灵感的创造,常常勒令我出去玩,不要阻碍他们的创作。
那些痴男怨女可就厉害了,白天吵架,到了晚上就做爱。
那些缠绵的呻吟声,听得多了也会厌倦,更何况,房间与房间之间根本没有隔音效果。这对于一个热血沸腾的青少年来说,是一件不可容忍的事情。
于是,我搬家搬了好几次,在一次偶然的情况,我遇到了小佩。
嗯……小佩是谁呢?她就是我的青梅竹马。其实也不算吧,这样说有点勉强,我们只是在二三年级的时候,常常在一起玩,其余的时间基本是零交流。
我们是如何认识的呢……
说来是很戏剧化的。
我们的哥哥是同学,他们两个常常在周末的时候,躲在家里玩游戏,那时候任天堂的游戏很流行的,几乎家家户户的小孩都特别喜欢玩,我们的哥哥也不例外。
到了周末的时候,哥哥就会带着我,去他们家玩。
他们在客厅玩,我和小佩在房间里玩。
说来奇怪,比我们年长的哥哥顾着玩游戏,而我们却是顾着学习。
我让她教我书法,因为她写字的书法真的很工整,很整齐。不像我,写字都写得歪歪斜斜,为此我妈妈不少批评我。
她很想送我去学书法,但是我不喜欢,她也没有办法。
她教了我几天的书法之后,我的书法确实大有进步。
我们那时候除了学习之外,最爱做的一件事就是,看电影。
其实我那时候根本不懂电影,她倒是看得很入迷,而且常常会将自己带了进去,仿佛身临其中,然后抽离不出来,放声大哭。
每当那个时候,她哥哥都会以为我欺负她,别提有多委屈了。
她抽离不出也算了,还特别喜欢模仿电影里面的情节。
例如女主角身受重伤,虚弱地躺在男主角的肩膀上,她也学习电影那样,躺在我的肩膀上,而且还真的有眼泪。
每当那个时候,我觉得特别有趣,很想笑,但是又怕她生气,所以只能偷偷地乐着。
我们单独相处的那段时光,我忘了维持了多久,我只记得,后来我们的哥哥因为分班了,很少来往,而我又搬了家,之后就再也没有去她的家玩,自此之后,就再也没有联系。直到那年夏天……
偶尔一次,我约了编辑谈稿约的事情,谈着谈着,一天差不多就这样过去了。
她恰巧也在,于是走过来向我打招呼,我们经过一番重逢叙旧之后,她了解到,我现在是全职写作,生活水平过得很紧凑。
要不,我看你还是来我这边工作好了,反正也刚好需要人。她向我提议。
我赶紧摇摇头:不行,不行,我数学从小就不好,我根本计算不了,收银这个职业,我实在是当担不起啊!
她狠狠捏着我的肩膀说:我当然知道你的数学不行,小时候已经老是计错数,长大之后还得了?那边有一个职位,需要略懂外语的人就可以胜任,看你有没有兴趣了。
我还在犹豫不决。她又捏着我的肩膀说:你还在考虑?要不要吃饭,要不要交房租?
行,我答应你,过去你那边工作就对了。不过出租屋的问题……其实我现在也是在找房子。我艰难地说着。
她拍着自己的胸口说:没问题,我帮你解决。
她说的解决,其实就是帮我找到一个租房子的地方,没有中介,没有贪得无厌的业主,廉价的房租,而且位于商业中心,繁华地段。
这一切可以如此顺利的解决,完全是因为她那慈祥的外婆。
她外婆是包租婆,每天依赖那一点点的租金来养老。
我记得小时候常常去她外婆的房间看电影,那时候她是信佛的,房间里总是散发出檀香的气味,充斥着我整个童年。
后来,她带着我去找外婆的时候,她已经不认得我了。这倒是很正常,我都已经长大了,她怎么可能还认得我。
不过还好,她慈祥的笑容依旧没有改变,虽然不记得我,但一样将房子租给我了。
就是这样,我住的地方和工作都完满解决了。
你干嘛无精打采的,昨晚又通宵达旦赶稿子了?她捏着我的肩膀说。
我甩开她的手,小声地说:这里可是公众场合,注意一下。
切,她轻蔑地喊着。
她捏我这个动作,在后来初中重遇她的时候,就开始形成了。
那时候,我们在小卖部买东西的时候,她就捏我一下;我向她借文具的时候,她又捏我一下。
直到后来,她再也没有捏我,因为很简单,她好像谈恋爱了。
那段时间,她似乎变得特别温柔,言行举止都特别文雅。虽然她嘴上没有说,但是我知道她肯定谈恋爱了。
在一个很普通的晚上,我看到一个头发很长的男生开着摩托车,载她回家。
那个男生没有穿校服,而且样子也不像学生,年龄肯定比我们大。
她谈恋爱这件事,我没有过问,因为像她这种漂亮、温柔,又大方的女生,本来就人见人爱。
在读书的时候谈恋爱,一点也不奇怪。
她谈恋爱之后,我们在初中也变得毫无交流,不知道为什么,当一个女生谈起恋爱的时候,无论我和她有多么的要好,都会对她敬而远之,可能是因为……不想纠缠吧……大概就是这样。
你昨天休假去谈稿约,怎么样,你的新小说能不能通过?她刚刚收完款,急匆匆地问我。
我在整理收银台的避孕套,说实话,最近好像卖得特别好,都卖空了。
集中精神,现在是上班时间!我呵斥她。
切,你不愿意和我说而已。她略带不满。
你又不是我的女朋友,和你说了也是白搭。
行,你有女朋友,你最幸福了,好了吧?她挂上休息牌,去厕所了。
我觉得挺好笑的,我们在读书的时候,我在男女感情这一方面基本上是毫无建树,她却已经恋爱好几轮了。
隐约记得,初二那晚的自习,我去小卖部买水喝,途径小花园的时候,亲眼看到她和一个男生亲嘴,她脸上满溢出幸福的情感,那个男生的吻技看上去倒是很成熟,一点都不紧张,不像她,亲的时候,脸都开始红了。
这件事,我一直都没有向她提过,大概是不想让她觉得尴尬吧。
出来社会工作之后,她再也没有贪恋爱,而我却找了一个。
但是有一件事,我肯定是知道的,她最近应该找了一个吉他手的男朋友。
她上班的时候,背着一个吉他,常常带着,有时候会在朋友圈分享弹吉他的小视频。在小视频里,我分明看到有两个人在弹吉他,她的芊芊玉手,我认得,因为我小时候牵过,但是另外一双手比较淤黑,一看就知道是男生的。
读书那时候就开始流行,女生会找吉他手做男朋友,没想到,出来社会,她仍然没有改变过。
她上完厕所之后回来,继续定在岗位上,避孕套的货,我已经调整好了。
临走之前,我问她:最近是不是又作了一首新曲?
她满脸惊讶地问我:你怎么知道的?
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笑着离开了。
她也许一辈子都不会知道,她写的博客,我一直都有关注,上面记载了很多关于她生活的点点滴滴。
我偶尔会在她博客下留言,但是从来没有交谈过。她也不知道那个访问者就是我。
她自以为自己的博客没有人知道,在那里写再多抒情的语言,都无所谓,其实一直都在我的视线范围内。
包括她作了新曲,与男朋友吵架诸如此类的事情,我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经过简单忙碌的一天,又到下班的时间了。
刚刚换好衣服,陈晓纯同学就打了一个电话给我。
她在电话那头说话很含糊,似乎喝醉了一样。
她告诉我,她在“去吧”酒吧,让我下班之后立刻过去找她,否则就要闹分手。
她总是这样,动不动就用分手来要挟我,好几次我都一时冲动地对她说:好,我们分手吧!
之后一周,我们都没有理睬对方,一周之后,她主动找我认错了,而且哭得很厉害。
其实我哪舍得分手,没有她的陪伴,我的写作生涯就会显得很单调,而且我几乎没有朋友,不开心的时候,她至少会什么也不做,待在我身边,让我空虚的感情得到适当的填补。
但是她很能闹,一周会闹四五次,小到喝醉酒,大到胡言乱语,闹一次,我都被她弄垮了。
像今晚这样,被她这样一闹,我的小说又没有指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