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照在我手中的刀面上,闪现白色的亮光,最后发射到我的眼中,竟有了那么几分诡异。
沐风笑着叉了一块离他最近的水果,“我从来没想过将你当成敌人。”
“那就好。”我笑得如春风拂过的湖面,波光粼粼。
我们这边一派其乐融融的景象,小顶那边则是寒光乍现,但她再怎么乍现也炸不到我头上,我也不需在意。只是奈何她哪里能耐得住寂寞,不一会儿又招惹我来了。所以,后来的氛围,要说融洽,我也算尽力让自己显得本本分分了,只是手抖了一下,打翻了一杯西瓜汁,弄了白色的地砖上满地红晕,滑了扫地的小顶几下,然后我顺便帮她补了几下刀,她几乎冲过来和我单斗,引起她的经理出来观摩了一场员工虐待顾客的纷争。而那个“被虐待”的自然是无辜可怜的我,好好的一顿饭硬是搞得这么风生水起的好不热闹,这也不是我的初衷,我顶多是煽了点风,点了把火,最后再让沐风推波助澜了一下,整个故事在小顶的败北,经理免了我一顿饭钱并送了我一盒点心中落下帷幕,也算是个不太差的结局。
我一手拎着点心,一手抓这一块提子蛋糕往嘴里送,对于我来说,只要是甜点,味道不赖,我都爱吃。尤其是饭后来几块,整个人生都圆满了。
沐风没有言语,面上的表情却说明他此时心情不错,他望着前面忙不迭的丫头,满脸都写着“小吃货”几个字——爱吃的女孩总是比爱勾心斗角的女孩可爱千万倍。
他感觉有什么触动了他的心弦,浅浅的笑意挂上嘴角,情绪涌动间,他看见了一张沾满蛋糕和奶油的脸,在思绪的拉扯下,他很想吻上去,尝一尝味道。事实上他也这么做了,他趁她两手不得空,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蛋糕上的时候,他俯下身如蜻蜓点水般小酌了她的唇角一口——果然是甜甜的。
然而,他却说不上是奶油蛋糕的香甜,抑或是她的味道更加甜美。
还没有反应过来怎么回事的我,一脸闷逼地望着他,手上依旧拽着一块蛋糕,脑子里还没来得酝酿他这家伙又打得什么主意,沐风却说了一句惊天地泣鬼神的话,“做我女朋友吧。”
说完,他转过了身,这句话一半像命令,一半是诱惑,无论哪一种,我都无法逃脱。
他,他,他终于让我做他女朋友了?
我惊得眼珠子浑圆浑圆,比那十六的月亮还圆,就差没从我脸上蹦出去了——他竟然主动提了这事!这真是大姑爷上轿头一回啊!
不过,刚刚我做了什么让他下定决心的事?
我开始回忆刚才发生的一切,除了我不理他自己吃起了蛋糕,也就是只剩他莫名其妙的一吻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吻定乾坤?还是说他为了我分点蛋糕给他,先假装让我做他女朋友,等吃完了再谈和平分手?
怎么可能,他还能少了一块蛋糕不成?那看来是真的咯!
我尖叫了一声用蛋糕堵住了嘴,反应迟钝地脸红心跳加速起来,然后手脚不知道放哪里好,只有脑袋瓜子发号施令似的催促我将此事坐实,“你说的是让我做你的女朋友,不是女性朋友?”
“嗯。”沐风没有回头,口气却是异常肯定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似乎有什么被融化了,一下子贯通了心灵的顺畅,连他平日冰冷的眼眸都充满了柔意。
“啊……”
在这个瞬间,我觉得自己有种要疯了,要暴走了,要裸奔了……呸呸呸,才不是裸奔,反正我不能用任何人类的词语来形容我此时的心情,那是一种期待已久,终于实现的狂喜,用简单一点的话说,就是梦想走进现实。
我在用那只沾满蛋糕的手在自己的脸上用力掐了一把,深深地疼抽了一口气——是真的!
此时我的癫狂,估计和范进中举时的状态相差无几,整个人的心智已经不能用正常的状态来形容,我甚至乐得差点将沐风遗落在了小路上,还好他趁我奔过他面前的时候一把拽住了我,我才没有独自“开溜”掉。
但我真的没想开溜,而是在想,有了男朋友是不是从此出门再不需自带钱包,上图书馆有人帮忙占位,走夜路不用担心被不良怪叔叔尾随?甚至宿舍的卫生有人帮忙打扫了……
有了这诸多好处,我才不忍心抛弃他一个人在荒郊野外,怎么也得我腻了再换口味是不是?
(苏同学,别说我没提醒你,做了沐风的女朋友,你还真没有换口味的机会,至于你幻想的那一系列不正当男友义务,也麻烦您收敛收敛,不要跑了孩子还套不上狼。什么?你说你没有孩子……)
沐风在成为我的男朋友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我拉到水边,冲洗干净了我那两只油腻腻的手,擦拭干净才握在手里。起初洗手的时候没感觉到他手掌的温度,因为山涧的水太凉,一下一下地泼到我手上,我当时的脑子里除了尴尬和紧张,找不到其他任何的形容词。
因为还没有一个男生像他这般温柔细致地为我洗手,哪怕是我老爹和萧子浩都不曾有过。老爹对于我的管教都是随苏老太的,苏老太的话就是圣旨,只要她给了什么指示,我老爹都不会说出半个不字。所以,苏老太要培养我独立的意识,我老爹就眼睁睁地看着他一岁儿大的小女儿自己洗手洗衣服。至于萧子浩,哪怕他愿意给我洗,我都不愿意,两个哥们互相洗手,这像什么话?
搞暧昧么?
所以当沐风给我洗的时候,我不得不承认心里的情绪是异样的,我甚至忘记了他对我的所有捉弄,只觉得他温柔地像那流动的水,体贴地让我一动也不敢动。
这会儿他又握住了我的手,我真切地感受到了他手心的温度,比起我火热的手掌(也许是因为我太燥热的缘故),他的指尖带着微凉,摸起来很舒服。指上有着薄茧,倒不太像一个少爷的手。我不太喜欢一个男人长得比女人漂亮,手还比女人圆滑,所以他的手刚刚好,很有男人的感觉。
见我摸得起劲,沐风直接出声问我,“手感怎么样?”
“那自然是不错。”我那股害羞劲加上燥热过去之后,人又恢复了女汉子的气魄,说出的话没有半分害臊,反而还挑了挑眉头,怎么看都有点女流氓的姿态。
沐风也不介意,“那你摸个够。”
“嘿嘿。”这就用不上他提醒了,我的男人自然归属权使用权都是我说了算。我笑起来的时候从来不拘小节,望着我开怀大笑的样子,沐风的心中对我有了新的定义——单纯不失灵气。
一路十指紧握,我们像恋爱多年的小情侣,顺着山路走了又走,不知不觉便走到了一处人烟稀少的地方。
(也不知是特意还是无意,反正吃瓜群众很少怀疑苏同学的不良用心。)
虽然已是秋天,但山中依旧郁郁葱葱,只见一棵矮树丛连着一个矮树丛,有的叶面宽大,有的叶面细长,也有些形状各异。突然,一条胖乎乎的毛毛虫掉在了宽大的树叶上,结果爪子打滑,身子一滚,差点又滑了下去,我正想出手,某个人先我一步伸出了手。
“小然然你看!”沐风转身的时候,手里已经揪住了那只虫子的刺,晃到我的眼前。
我看着这种被我小时候玩过无数遍,不,蹂躏过无数遍的熟悉的小虫子,刚想打声招呼,谁想,那条胖虫子忽然崛起了,朝着沐风扎去,只听“啊”的一声,某人将虫子扔了好远,顺便一脚想将它踩了个稀巴烂,还好我眼疾手快从他的魔脚下将它拯救了出来。
我先是一愣,接着捧腹大笑,“哈哈哈,原来你怕虫子!”
沐风第一次气得不啃声,我提起虫子在他面前晃了晃,学着他刚刚的样子,沐风脸上落满了乌云,“你无不无聊啊!”
我不无聊啊,姐姐我想看你吓的半死,然后缩在我这边讨饶的样子。可惜沐风很快恢复了平静,镇定自若地往手上喷药水,完全无视了我的挑衅行为。
我自觉无趣,于是提前结束了胖虫子的生命之旅。这时我才想起查看他的手,伸长了手臂准备一捞,结果那家伙避开了我。我以为他在赌气,遂放低了身价,软软地探了探他的口风,“给我看下?”
似乎少了几分女朋友的温柔,我又补了一句,“可不可以?”
感觉在我的人生中,我还是头次用这种不属于我的口气和别人说话,哪怕是面对我们邻居家的小盆友,我都是口气大大的,从来未将她当小孩看待。
一片云彩挡住了部分阳光,让这片林子显得更加阴暗,也让我说的话显得那么没有真实感。
但是姐姐都这么有爱了,任谁都应该配合一下吧,谁知那家伙硬是吐出了两个字:
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