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被一个满脸谄笑的驿卒恭恭敬敬地迎进了驿站,秀秀和小梅花也慢慢地下了车,这么长时间窝在车篷里,也真是够她们俩受的,好像中途也没有上过厕所,难道她们的膀胱很特别,很善于憋尿吗?还是她们带了“便携式”马桶?我胡思乱想着。
小白脸应该早就知道我的马车里有女眷了,现在看到秀秀她们下了车,就主动问我道:“沈公子,这位是……?”
“哦,这是贱内,这次是随我进京投亲的。”明朝人对自己的妻子应该是称呼“贱内”吧?还是内子、内人?大差不差就这样吧,小白脸听我这么一说,脸色微微一变,好像有些不悦(WHY?),不过很快他就换了一幅微笑的表情,整了整衣袍,主动上前给秀秀施了个礼,说道:“小生朱庆怀见过沈夫人。”
哦,原来这个小白脸叫朱庆怀,名字倒是普通,不过姓朱,跟皇家一个姓啊,会不会和当今圣上有些瓜葛呢?也许,看他非富即贵的样子,如果和朱元璋朱老板沾亲带故的那也说不定。
秀秀听我称呼她“贱内”,她漂亮的小脸就有点泛红,再听小白脸称呼她“沈夫人”,她的小脸就更红了,还真是别有一番风味。不过秀秀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假结婚算不算?),很快就调整好了情绪,她知道这个朱公子是个自来熟,路上缠着我聊了不少杂七杂八的事儿,当即就回了一个礼,不紧不慢地说道:“朱公子客气了,小女子不敢当。出门在外,能遇上朱公子这样的贵人,真是我家相公和小女子的福气。”
你还别说,秀秀真是挺会说话的,小白脸又和秀秀唠了两句,就邀请我们入内就餐,秀秀很懂规矩的婉拒了(女人不上桌和陌生男人共食,这是规矩?),一直在旁边候着的那个高个子护卫欠了欠身,赶紧说道:“公子,沈公子两位女眷和车夫的午膳已经另外准备好了,属下这就领他们过去。”
哎哟,想得还挺周到,小白脸,给你点一个赞!秀秀和左镖师都看了我一眼,我轻轻点了点头,就算默许了,至少表面上我还是我们这个四人小团体的“主心骨”。
接下来就好办了,高个子护卫领着秀秀他们去别处吃饭了,而小白脸则一伸手,做出了一个“请”的姿势,说道:“请吧,沈兄!”懂了,马上要开饭了,我立刻笑着回应道:“那就叨扰朱公子了,请!”
在小白脸另一个颇是魁梧护卫的带领下,我们七拐八绕来到了驿站后面的一间貌似包间的房间里,不错,很安静,布置的也挺雅致,和前面大堂里的熙熙攘攘有着很大的不同,桌上一间摆了一些酒菜,有鱼、有肉、有虾、有菜……有的我认识,有的我还真不认识,我们分两边坐下后,那个魁梧的护卫拿起酒壶恭敬地给我们俩各斟了一杯酒,然后静静地退了出去,顺手还带上了门,不过他好像没有走远,就在门外守着,呵,还挺敬业!
“沈兄,请!”小白脸端起酒杯,这就开始敬酒了,我不太清楚明朝敬酒的规矩,是像21世纪那样,第一杯我们俩全部都干了,还是先意思一下,还是他先干了,我意思一下……哎呀,想那么多干嘛?不就是喝酒吗,我还怕过谁啊。
想着我也端起了酒杯,不错,是青花瓷的酒杯,挺雅,然后笑着说道:“谢了!朱公子,有道是酒逢知己千杯少,今天和朱公子相识相遇,也算是机缘巧合,来来来,就不要你敬我、我敬你的了,咱们一起干了这一杯再说。”
说完,我一仰脖,一杯酒就下了肚,这酒——味道不错,比前两天喝的那个寿春白淡点,不过味道更香些,好像也是米酒,小白脸明显楞了一下,他可能见我一口就喝完了杯中酒有点纳闷,就问道:“沈兄,你们亦里巴里汗国的人都是这么豪爽吗?这一杯酒就这么一口气全喝了?”
这一杯酒算什么?这么小的杯子,这么淡的米酒,小白脸,你是没来过21世纪,我们都是拿大玻璃杯和天之蓝、梦之蓝的,这是米酒……小CASE!
我心里鄙视了小白脸一番,嘴上却说:“要是你真的和亦里巴里汗国的那些胡人喝酒,得换那种大号的牛角杯或者玻璃杯,那喝的才过瘾啊!”
“哦,这个玻璃杯我见过,我们家里有好些呢,父亲经常拿它……”说到这儿,小白脸突然不说话了,我正在吃菜,没反应过来小白脸的突然停顿,嘴里嚼着一块不知道是什么的肉,很不礼貌地问:“你父亲经常拿玻璃杯干嘛?喝葡萄酒吗?还是白酒?”
小白脸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倒是顺着我的话问道:“你也喝过关中的蒲桃酒?好像挺酸的,我不爱喝,不如这淮南烧爽口。”哦,这米酒叫“淮南烧”,不错,酒都用地名命名,就可以横向比较了,不知道明朝这会儿的绍兴酒、五加皮酒是个什么滋味,一定要尝试一番。
就这样,我和小白脸一边吃着饭,一边品着酒,一边闲聊一些吃吃喝喝的话题,很快一桌菜就被消灭的差不多了,不好意思,是被我消灭的差不多了,小白脸食量不大,似乎胃口不太好,绝大多数的菜都被我一个人干掉了,就连那壶淮南烧也基本上是我一个人喝掉的,酒足饭饱,我很满意!
看着小白脸的白脸也有点泛红了,居然露出了些女孩子那般的神色,我忽然觉得这家伙还真的挺娘炮的,换上女人的衣服可以去唱京戏了,哎?这会儿有京戏吗?好像没有,应该是清朝才有的。
我正想着,就听小白脸说道:“沈兄,今日有幸与沈兄路遇,又听沈兄唱了几段小曲,倍感沈兄是个有趣之人,所以在下想和沈兄交个朋友,不知沈兄意下如何?”
看到小白脸一脸认真的表情,我笑了,潇洒地挥了挥手:“朱贤弟,沈某早就把你当朋友看了,不然怎么会舍得让你请我吃饭捏,嘿嘿嘿……”
我无耻地笑了笑,“哎呀,真是太好了,来来来,我再敬沈兄一杯。”
小白脸劈手就抓起了桌上的酒壶,可惜,酒没了,小白脸有点着急,刚要喊人再拿酒来,我赶紧拦下了他:“别喝了,中午不能喝太多,一会儿还要赶路呢,这样吧,我以酒代歌,再献唱一首,以庆祝我们友谊的开始,如何?”
小白脸一听满脸惊喜,说道:“好极,好极,沈兄唱的歌曲甚是有趣,小弟爱听的紧,快快唱来,快快唱来。”
哎哟,我在明朝居然收了一个“粉丝”,不错不错。其实我这人一喝完酒就想唱歌,以前不管是上大学时、还是到电视台工作以后,但凡遇到同学、朋友、同事聚餐,我吃完饭、喝完酒后一准要到KTV唱个够的,是个标准的“麦霸”,好嗓子就是这么唱出来的,今天也不例外,没有KTV我就清唱,唱什么呢?我看了一眼桌子,就是它了,什么呀?青花瓷酒杯,我就来一首周杰伦的《青花瓷》吧!
“素胚勾勒出青花笔锋浓转淡,瓶身描绘的牡丹一如你初妆,冉冉檀香透过窗心事我了然,宣纸上走笔至此搁一半,釉色渲染仕女图韵味被私藏,而你嫣然的一笑如含苞待放,你的美一缕飘散,去到我去不了的地方,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炊烟袅袅升起,隔江千万里……”
就在这明朝凤阳府的淮南驿中,就在这天空阴沉的冬日的午后,就在这幽静淡雅的小小包间里,我把那《青花瓷》细细的演绎。
喝完酒后,我的感觉特别好,尽管没有配乐,但是我觉得无所谓,尽情施展我的唱功和舞台表演的经验,要说方文山这词写的,真是绝了,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完全不属于21世纪的风格,婉约、凄美的令人发指,是我最喜欢的歌曲之一,周杰伦的语速快,我却喜欢把它唱慢一点,感觉味道更好。
果然,等我唱完最后一句“如传世的青花瓷自顾自美丽,你眼带笑意。”后,我看向了小白脸,好家伙,这小子满脸痴迷状地盯着我看,眼神居然有些痴呆,拜托,我是个爷们耶!难道这个小白脸是个“GAY”?有断袖之癖?想到这儿,我心中一阵恶寒。
好在小白脸及时反应过来了,结结巴巴地说道:“这曲、这曲怎么能这么唱呢?”
“怎么?不好听吗?”我有点诧异,“不是,不是!”
小白脸急忙否认:“不是不好听,是太好听了,太奇妙了,我从来不知道,歌原来可以这么唱的。”
“你不知道的事情多了去了,你要是喜欢听,那我以后会经常给你唱歌听的。”听我这么一说,小白脸的脸更红了,奇怪,脸红什么?难道你真是个“兔儿爷”?我抓起桌上的茶壶,给自己到了杯水喝了,唱歌嘴干,润润嗓子。
这时小白脸说话了:“沈兄,我听这歌曲的词甚是缠绵悱恻,似乎出自名家之手,但我从未拜读过,敢问是哪位大家的佳作。”
“当然是我的了!”我大言不惭地说道,对不起啊,方文山大叔,就让我这个穿越男剽窃一把吧,实在是没什么一技之长啊,谢谢!
小白脸一听《青花瓷》的歌词是我写的,立马两眼放光,他马上把门口的那个壮护卫喊了进来:“快去,帮我去拿些笔墨纸张来,快!”